① 公司利用法定節日強制員工參加拓展培訓違反勞動法嗎
應當明確公司這種佔用員工休息時間並帶有強制性的培訓不合理,是違法行為!其次,佔用員工休息時間並帶有強制性的培訓按照《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應屬於加班,公司應支付職工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1、《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有關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每月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
2、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於加班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一般不安排補休。
3、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勞部發〔1995〕309號)(此文件現在有效)中規定:
70.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71.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② 單位要組織員工培訓,領導讓我上一節課,有關音樂方面的,講什麼比較合適呢
一般不說理論的,這樣太沉悶。可以試試以欣賞音樂的方式去上課,讓大家共同感受音樂的魅力,享受你所講的內容。
③ 怎麼感謝老闆的給我們員工培訓,怎麼感激老闆給員工發的節日禮物
1 老闆給員工培訓,或花錢或從外面請人給員工培訓,說明老闆是一個有眼光的老闆,只有員工知識技能提升了,企業才能更好的發展;
2 感激老闆,這是肯定的,提供了一個不錯的工作平台,還有提升的機會,老闆希望看到是通過培訓能提升某方面的認知,提升工作能力,進而為公司發展做出更大貢獻;做好自己本職工作,超出工作預期,這就可以了;
3 老闆給員工發節日禮物,從這二點來看,你所在的企業還是一家不錯的企業,好好珍惜吧;
4 企業發展,員工的付出與成長,還有員工的歸屬感,這二點您所在的企業都很在意,好好乾,一定大有作為;
④ 公司佔用員工法定假日搞培訓可以嗎
公司不可以佔用員工法定假日搞培訓。
法定節假日是指根據各國、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發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後,職工全年約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有所調整。這次調整首次應用「月計薪天數」(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來計算加班費基數,因此勞動者節假日的加班費與此前相比略有減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發《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制度工作時間(即全年總天數減去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由此前的251天減少為250天,則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調整為20.83天。
該《通知》還首次提出一個「月計薪天數」的概念,用以計算日工資、小時工資,而俗稱的節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雙薪正是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即使不上班也應計薪,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
⑤ 請問公司安排員工假日進行培訓,是不是一定要給加班費,還是可以安排調休
加班費,還是安排調休都可以,關鍵看培訓是什麼性質的.
我個人覺得如果只是培訓,就應該是自發的,就是可參加可不參加,這樣就不存在加班費或者調休了,願來則來.
但你若是希望每個人都來,則可以將其作為考核,比如培訓後考試上崗,不合格的扣獎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來的.
在制度上,培訓就是要遵循自願的原則.
加班費的官方計算方法
加班費的基數計算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
補休還是付加班費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後,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換句話說,雙休日加班後,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加班費,決定權在企業,職工沒有選擇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平時晚上的加班和國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工資。國慶總共休息7天,但從目前國家的規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國定假日,其餘4天是把前後的雙休日調換來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國定節假日的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按300%計算),其它4天,是雙休日加班,由企業決定安排補休還是給加班費。
四種不能拒絕的加班
在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規定以下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不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
⑥ 企業員工入職前培訓需要注意哪些細節主要培訓的內容等
一,企業文化培訓,二,工作流程培訓,三,產品知識培訓,四,團隊關系培訓
⑦ 公司對員工節能培訓內容
1、關於本公司的形象、質量方針、節能理念,經營范圍等;
2、關於本公司的節能規章制度、員工守則;
3、關於本公司的具體崗位的節能責任要點。
⑧ 春節即將來臨,零售行業面臨著節前的銷售高峰期,作為培訓人員制定什麼樣的銷售戰略提升店鋪銷售呢
首先要加強員工管理,從身體和心理上對其進行約束,只有提高員工行動力、執版行力才能權提高產品流動效率,增加收益;其次做零售行業,回頭客是關鍵,要與顧客建立彼此間的信任感,增強互信,同時也就要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真正達到客拉客的目的!
⑨ 如何節約培訓時間、節省培訓成本,又能為企業員工提升崗位能力拜託各位了 3Q
可以選擇在崗培訓或在職培訓。但要注意上級員工或資質較高的員工怕自己的位置會被內搶走而不會真正把容自己的經驗教導給受訓者。也可以召開一些總結會議,大家在會議上討論一些在日常工作中普遍出現的情況,大家一齊來分析,探討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