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一個企業起什麼作用
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力,其主要作用在於:
一、回確立企業發展的方答向。
二、構建管理和技術的組織形式。
三、配置資源和維持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
四、決定取得的經營成果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分配比例。
四、是保障企業整體行動一致的紐帶。
五、在行為上,告訴員工應該怎樣做,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否則,給予處罰。
『貳』 我哥在培訓期間違反了培訓單位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他要付違約金嗎
問:我哥在培訓期間違反了培訓單位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他要付違約金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新勞動法違約金的規定只有兩種情況下勞動者需給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除了這兩種情況之外的約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單位不讓你走的原因是什麼呢,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內辭職是需要提前三天跟用人單位說的,如果是過了試用期的辭職那就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
違約金相關知識: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債權人或債務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約定給付他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是債的擔保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准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違約金有兩種:
①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②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35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經濟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叄』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範本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NTLJ-D010-2009)
1 總則
1.1 為了明確本公司各部門在勞動回紀律管理中的職答責,規范公司的勞動行為,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和保證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促進企業和諧穩定發展,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主要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1.3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在冊在崗員工。
1.4 本公司各部門必須根據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關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部門工作需要的勞動紀律、作息時間、考勤等管理細則。
1.5 人員到崗一律須憑人力資源部開具的《公司內部員工介紹信》(勞動紀律-001),並在介紹信規定的期限內報到。
1.6 駐外人員年度結束工作回公司,一律須由所在部門開具介紹信,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中途調動須按員工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移交後持崗位變動會簽單回人力資源部報到;員工離職須按員工管理制度的規定在所在部門辦理完離職移交,所在部門簽署相應意見後方可回公司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2 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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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如何看待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抄動紀律是一種外襲在的約束力,其主要作用在於:
一、確立企業發展的方向。
二、構建管理和技術的組織形式。
三、配置資源和維持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
四、決定取得的經營成果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分配比例。
四、是保障企業整體行動一致的紐帶。
五、在行為上,告訴員工應該怎樣做,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否則,給予處罰。
『伍』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這個需要根據自己公司的具體情況擬定的,一般可以委託律師提供有償服務!比如,可以與本人個別聯系,包你滿意!
『陸』 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一個企業起什麼作用
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力,其主要作用在於:
一、確立企業發展的方向。
二、構建管理和技術的組織形式。
三、配置資源和維持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
四、決定取得的經營成果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分配比例。
四、是保障企業整體行動一致的紐帶。
五、在行為上,告訴員工應該怎樣做,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否則,給予處罰。
『柒』 如何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力,其主要作用在於:內
一、確立企業發容展的方向。
二、構建管理和技術的組織形式。
三、配置資源和維持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
四、決定取得的經營成果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分配比例。
四、是保障企業整體行動一致的紐帶。
五、在行為上,告訴員工應該怎樣做,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否則,給予處罰。
『捌』 用人單位如何制定勞動紀律和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來1)《企業職工獎懲自條例》已經失效,用人單位不應當再依據此規定來制定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獎懲管理制度。(2)用人單位一定要注意,作為激勵措施,正向激勵和負向激勵同樣重要。獎懲管理制度是通過一系列正向激勵和負向激勵的作用,引導和規范員工的行為朝著符合用人單位期待的方向發展。對希望出現的行為,公司用獎勵進行強化,也就是正向激勵;對不希望出現的行為,利用處罰措施進行約束,也就是負向激勵。二者相輔相成,才會有效促進用人單位戰略目標的實現。(3)從法律角度考慮,懲處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單位應當將懲處的條件、懲處的種類和懲處的程序明確規定,避免出現糾紛和敗訴的不利後果。(4)為了避免無法管理「小錯不斷、大錯不犯」的員工,如何將一般違紀和嚴重違紀結合起來,是用人單位在制定懲處規定時應當注意的問題。(5)用人單位一定要將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情形作出明確規定,也應當將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標准作出明確規定。(吳聖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