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司法局有權力嗎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受黨委與政府的領導。
司法局有法律宣傳、提供法律服務、司法調解、司法公證、管理監獄等等職責、權利。
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1)哈密司法局執法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司法部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國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辦行政法規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章清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承辦申請國務院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國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負責全國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刑罰執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
(九)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香港、澳門的律師擔任委託公證人的委託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國家法治對外合作工作。履行國際司法協助條約確定的對外聯系機關(中央機關)職責,參與有關國際司法協助條約談判。承擔報送國務院審核的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法律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承辦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務。
(十二)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葯、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司法廳(局)領導幹部。
(十四)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司法局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職能
❷ 司法局是司法機關嗎司法局屬於行政執法類嗎
司法局不是司法機關,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沒有執法權。受黨委與政府的領導。司法局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2)哈密司法局執法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在我國,司法機關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大類。另外,公安機關可以被認為是司法機關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職能時則不屬於司法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偵查部門、軍隊保衛部門等其他負有刑事偵查權的機關在進行刑事訴訟的過程中其角色同公安機關。
網路-司法機關
❸ 司法局的下屬單位有,
直屬機構
律師協會,老幹部活動中心,市律師培訓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等。
部門
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區矯正管理局(社區矯正中心)。
代管機構
市法學會,法學雜志社。
(3)哈密司法局執法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地方性司法行政法規、規章;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調研工作;承擔本局行政執法監督和組織、指導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二)管理、監督、指導全市勞動教養工作。
(三)負責對邪教組織勞教人員的收容、教育轉化及解教後的安置工作;協調、指導對邪教組織痴迷者、頑固分子的教育轉化工作;管理市法制教育學校。
(四)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工作。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企事業法律顧問工作及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綜合管理在穗設立的外省、境外律師機構。
(六)指導、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八)具體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管理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區、縣級市司法行政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指導全市的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領導局直屬單位。
(十)管理、監督、指導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協助省司法廳依法監督、指導全市仲裁登記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及槍支、彈葯、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市法學會、市律師協會、市公證員協會、市人民調解員協會的工作。
(十三)管理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管理區、縣級市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班子。
(十四)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對外交流、宣傳和其他外事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司法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司法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廣州市司法局
❹ 司法局有權利對緩刑人員培訓嗎
有權力的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機關,管理監獄和進行緩刑、假釋等監外服刑人員的管理工作。
可以對緩刑人員進行培訓或者是指導,讓服刑人員能夠圓滿完成服刑,可以在服刑完畢後盡快融入社會。
❺ 行政執法人員每年參加不少於多少小時的法律知識學習
你好,根據《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培訓學習制度》,第四條,第三節,規定:
採取個人自學與集中輔導和培訓相結合的方式,一般每月安排1—2天學習,每年學習時間不少於20天
望採納,謝謝
❻ 執法資格考試怎麼復習
執法資格考試的話,你按照考綱要求來按。條款復習就好了,一般來說都是考的書上的內容,所以你按考綱復習就完全沒有問題。
❼ 怎樣理解城管執法人員素質提升培訓的意義
城管執法人員素質提升培訓的意義:
A、加強城管執法隊員培訓是踐行群眾路線,增強執法和服務意識的需要。群眾路線的實質和核心是解決「為了誰」的問題。就城管執法實際工作而言,立身之本與終極目標,都是為百姓服務,為城市容貌更加美好,管理好城市服務好百姓。
B、加強城管執法隊員培訓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維護政府公信力的需要。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基礎。城管執法工作點多、線長、面廣,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許多方面。今年市政市容委組織編印了有關執法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其中城管執法涉及市容、市政、園林、環衛、規劃、環保等8大類278項,涉及的法律文件近40個,涉及條款3745條。這些法律、法規、規章的准確實施,既是全市執法隊員依法履行職責,提高管理效率的基礎,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法律保障。
C、加強城管執法隊員培訓是落實「城市管理年」活動的重要工作。今年城市管理年的主題是打造「干凈、整潔、有品味的海口」。我們現有的知識水平、能力素質能否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今年,市市政市容委在城管執法系統組織開展「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其中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是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也是推進「城市管理年」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D、加強城管執法隊員培訓是進一步提高隊伍整體水平的需要。近年來,通過大家的努力,城市管理工作提到了廣大市民群眾的理解和好評。但是我們的工作還存在很多不足和問題,群眾不同程度反映執法隨意性大、執法隊員態度蠻橫硬、吃拿卡要等問題。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法制教育流於形式,導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從而引發群眾不滿。要解決上述問題,除了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工作機制外,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對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❽ 為什麼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
原因:
行政來執法人員持證自上崗制度
一、全縣所有的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有法律、法規規定 的執法證件或者雲南省政府統一印製的《行政執法證》,方 能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二、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檢查或現場處罰時,必須主動 出示合法的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否則,公民、法人或 其他組織有權拒絕。
三、行政執法人員必須經過綜合執法培訓和專業法律培 訓,才能取得行政執法證件。
四、行政執法人員調離行政執法崗位時,將證件交回發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