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要派職工外出學習,其實是打著學習的幌子去旅遊,對此,大家怎麼看
第一,這無關復勞動法;
第二,組制織老職工學習也罷旅遊也罷,無可非議;
第三,這正是公平的體現,老職工對公司的貢獻是既有的事實,而新職工還甚少對公司做貢獻,這樣的區別對待既是獎勵也是激勵;
第四,你也會成為老職工的,當你對公司有了一定的貢獻,公司同樣會給你相應的待遇。
② 因公司送員工外出培訓,與員工簽署的為公司服務期三年,是否合法
企業對員工進行特殊技能培訓,可以約定服務期,但是公司的培訓費用需要合內理,一萬元的住宿費,不知容道你兩個月住的是什麼地方。需要公司提供住宿發票
而且公司不能將培訓費從你工資扣除,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齊工資
③ 離職後公司需要員工返還出去培訓的費用,這樣各法嗎
這樣要看合同如何規定,有些公司為了培養員工花費不少心血,如果有規定那你是需要賠償的
如果沒有規定不需要賠償
④ 公司派員工外出培訓,但要求回來服務三年否則賠償違約金,是否合理
合理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源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⑤ 員工外出培訓申請書範文
外出學習申請書 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叫單龍,本人於2008年高中畢業被本單位招入並送陝內西能容源職業技術學院培訓於2010年7月畢業。在2010年7月15日正式報到參加工作。 在參加工作的這1個月里我本人深感知識的匱乏,在日常遇到許多困惑,許多難點,為了能使本人開闊視野,拓寬工作思維,充實自我以適應在各崗位的工作,本人已於陝西科技大學提出繼續學習的申請並獲得批准。因此需請假半年(6個月)現懇請單位領導批准本人的外出學習申請。本人一定會充分利用此次外出學習的機會,抓竟提高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爭取在學習結束後更好的服務於企業。 XXX X年X月X日
⑥ 公司有一位老員工經常以培訓為名外出!以怎樣的說法,可以讓她接受
一看樓主就是新手。
看你們管理制度應該是洋鬼子的企業吧。
大家都是中國人,你懂得。
當然,無故外出或者是借故外出都是不合符企業利益的,你是個合格的HR有自己的處事原則,這是值得肯定的。
希望你實名上網發帖,這樣你老闆會很欣賞你。
但是,既然你覺得不好說,肯定有明規則或潛規則上的沖突。
不然你不會為難的,對吧。
我建議你可以事後向這位老前輩多溝通多聊聊,畢竟大家都是為生計奔波。
讓他理解你的難處。
最後巧妙的告訴他,這類培訓需要時候上報上級,需要資料,需要填表,總之把這個借口的的代價提高,他就不會隨意使用了。
你覺得呢?
我是個職場屌絲,可能您是高富帥或白富美,希望您對屌絲多些寬容,理解萬歲吧。
⑦ 勞動法關於非事業單位職工外出培訓的相關規定
1、崗前復培訓,是用人單位的製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本人註:不包括一般的入職培訓),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本人註:單位必須要有第三方培訓機構向單位開具的培訓發票)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⑧ 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臨時外出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回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答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
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准。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台進行登記,返回後到前台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准許可權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准。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准,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項:
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並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六、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經總經理核定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⑨ 公司在派員工外出培訓後 怎樣保障公司的利益
如果員工已經辭職那就不可能再簽訂補充協議了,應該在員工去接受培訓前約定培訓後多長時間內不得辭職否則給予公司賠償。
如果是沒有簽訂而員工辭職的話可以要求員工將培訓費用支付給公司,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
⑩ 我是一名工作近二十年的員工,公司領導派我出去培訓,表面是培訓,其實是怕我防礙他,可我身體不好,請
內情沒有說明白,我只能從字面來分析:
1、20年的老員工被派去培訓,有回兩種可能答。一種是重點培養對象,工齡20年我估計你應該在四十三歲左右,有些公司會選擇在這個時段梯次第二代(相比上一代)管理人員。當然有些能力出眾的年輕人會在二三十歲就被培養起來,但大部分有歷史有底蘊的企業往往採取在四十這個年齡段來選擇。對你進行培訓是為了強化你的各方面素質。第二種是你確實需要培訓。工作二十年如果還不能讓公司滿意,那麼只能說明你的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公司對你安之不足舍之可惜,送你去學習應該是還沒放棄你,我覺得這是個機會。
不知你說的妨礙是哪方面,我想不出一名員工會妨礙公司領導什麼?除非此領導不是最上層,而是你的直接領導,難道你的能力對他形成了威脅?一般來說,能被送去培訓的都是精英,你為什麼不積極抓住機會反而以身體原因推諉呢?無論什麼情況下拒不執行公司的指令都對你本人減分不少!
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