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勞務派遣人員的培訓由誰進行
現實困惑
金立勞務派遣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勞務派遣企業法人,設立不久,該公司便與一家紡織廠簽訂了派遣協議,派遣期限為三個月。紡織廠在將人員安排就緒後便組織生產,產品檢測部發現產品存在普遍瑕疵,研究得知系入料工人入料不均導致的,而入料工作是由勞務派遣員工負責的,紡織廠遂要求勞務公司更換有培訓經歷的勞務人員繼續從事本廠工作,但金立勞務公司認為培訓應由實際用工單位負責,不予更換勞務人員。兩家企業針對培訓主體問題爭執不下,那麼,到底該由哪一主體承擔培訓的任務呢?
律師答疑
勞務派遣人員的培訓應由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展開。培訓對於公司來講是一筆不小的投入,其為企業增加的隱性收益往往得不到企業的重視,因此,培訓經常成為空白環節。在勞務派遣活動中,由於存在派遣單位和接受派遣的單位兩方主體,培訓這一環節就在兩方主體之間出現「踢皮球」的現狀。對於該問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有明確規定,用工單位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結合本案,勞務人員的培訓應由用工單位紡織廠負責。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法理薈萃
提供培訓不僅利於提升派遣員工的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也是實現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雙贏的必須模式,三方利益的平衡才會推動勞務派遣業的進一步發展。
B. 勞務公司應該怎樣培訓業務員
1、基礎知識:公司理念、組織架構、業務模塊等基本知識;
2、專業知識:市場開發、客戶拜訪、宣傳推廣等;
3、輔助知識:看書、放光碟、聽講座等。
C. 順豐自有員工為什麼要學習勞務派遣公司培訓
勞務派遣公司不用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如果公司效益不好可以隨時裁員。正式工就要賠很多錢了
D. 在建築勞務公司有培訓證件個人能辦到職工社保嗎
在建築勞務公司有培訓證件,個人能半導職工社保嗎?嗯,個人是不能辦的職工社保的只有掛靠的公司理財是職工社保。
E. 做勞務的公司,員工的培訓費是屬於主營業務成本還是費用呢
入賬計入成本還是費用,一般按照員工屬性確認
勞務公司,如果是直接對外提供勞務人員的費用,就計入成本核算,如果是後勤管理人員就計入管理費用,營銷人員就計入銷售費用
F. 公司對員工培訓,約定的服務期和勞動合同時間的關系。
1、 培訓期,試用期都是在勞動合同以內的。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G. 勞務作業人員培訓制度有哪些
一,勞務人員培訓工作要統籌計劃,突出重點,分步開展,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組織實施。摸清農村富餘勞務力和已轉移就業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要突出重點,逐步對勞務人員進行培訓。
二,開展引導性培訓,引導性培訓主要是開展基本權益保護、法律知識、城市生活常識,尋找就業崗位等方面知識的培訓,目的在於提高務工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樹立新的就業觀念。引導性培訓主要由縣政府統籌組織各類教育培訓培訓資源和社會力量來開展。引導培訓要通過集中辦理、咨詢服務、印發資料以及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徑靈活開展。
三,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培訓是提高務工人員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是增強務工人員就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根據國家職業標准和不同行業、不同工種、不同崗位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安排培訓內容,設置培訓課程。當前的培訓重點是清真餐飲、阿語翻譯、家政服務、建築、製造等行業的職業技能。職業技能培訓主要是在政府的引導下,由各類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和用人單位開展。對具備相應條件並有創業意向的務工人員開展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指導。
四,制定務工人員培訓激勵政策,用人單位負有培訓本單位所有務工人員的責任,用人單位開展務工人員培訓所需經費從職工培訓經費中列支,職工培訓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1.5的比例提取,計入成本在稅前列支。
符合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均可申請使用農民工培訓扶持資金的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須相應降低務工人員的培訓收費標准。
對參加培訓的務工人員實行補貼或獎勵。務工人員自願參加職業技能鑒定,鑒定合格者頒發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證書。任何單位不得強制務工人員參加收費鑒定,鑒定機構要視情況適當降低鑒定收費標准。
五,組織農村未能繼續升學並准備進入非農產業就業或進城務工的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必要的轉移就業培訓,使其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並取得相應的培訓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六,在各級開展培訓的同時,要做好務工人員培訓的配套和服務工作。務工人員培訓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地區各部門,涉及到就業信息、訂單、輸出、就業等多個環節。
七、加強務工人員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務工人員培訓師資可以由教育部培訓機構通過開展繼續教育來解決,也可從職業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科研單位、企業、技術推廣部門聘請。按期組織開展師資培訓,不斷提高教師業務水平。
八、作好務工人員培訓的信息服務工作。定期調查並公布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定期對不同職業(工種)、不同等級的務工人員職業供求和工資價位進行調查,調查分析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H. 新勞動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
一、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
1、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單純地認為只要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在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時,就可以向勞動者要回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培訓費用,首先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法定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培訓前簽訂了培訓協議
2、培訓協議中,依法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其次,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在培訓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約定,在培訓結束後,不進入或中斷履行服務期,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在服務期內,因嚴重違紀或其他有損用人單位利益的違法行為,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I. 勞務派遣公司委託用工單位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的委託書怎麼寫
這是應該委託煤礦直接培訓的,對於煤礦最重要的就是安全意識,所以必須要有一些這方面的認識與基礎性的實地操作。建議委託煤礦直接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