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音樂學和藝術教育在學習內容及就業方面的區別。這兩個哪種專業較好
音樂表演
本專業在加強專業技能與理論教學的同時,強調實踐環節和能力的培養,前三年完成公共課和專業基礎課的教學,第四年主要結合學生專業方向及個性特長的培養與加強,選修各類專業技能與理論課程,完成各種必要的藝術實踐與年級音樂會、畢業音樂會和畢業論文。
要求學生熟悉我國的文藝方針和政策;系統地掌握音樂歷史文化知識和音樂基本理論,了解相關學科的知識具有較全面的文化藝術素養,有較強的審美感和創造思維性;在具備較強演奏(演唱)能力的同時,還具有從事本專業教學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音樂作品的方法,具有較強的理論思維與寫作能力。在掌握外語工具方面應具有較強的閱讀本專業書刊的能力和一定的聽力、對話及寫作能力。
主要課程:
● 專業核心課程
專業主課(各種管弦樂器、鋼琴、民族樂器等演奏;聲樂演唱等)、器樂合奏聲樂合唱、室內樂(重奏、重唱)、基礎音樂理論、視唱練耳、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中國民族民間音樂概論、鋼琴基礎(普修)、多聲部音樂寫作基礎(包括和聲、復調、配器等)、音樂作品分析、藝術表演實踐等。
● 專業必修課程
世界音樂與多元文化概論、音樂演奏演唱心理、電腦音樂基礎、藝術概論、鋼琴伴奏與編配、舞蹈基礎與形體訓練、舞台表演基礎、服裝藝術與化裝基礎、美術作品賞析等。
● 專業選修課程
中外詩詞鑒賞實踐課程、音樂專業英語、音樂文獻檢索與利用、音樂教育理論基礎、地方民族民間音樂采風等。
● 專業實踐課程
年度音樂會(每個學生每年至少舉辦一場個人音樂會)、畢業音樂會(畢業考試)、藝術表演實踐(指各類對內對外專業實踐活動,分散在各學期進行)、畢業論文等。
畢業生主要去向:可到專業文藝團體或部隊、企業文藝團體從事音樂表演藝術,或到各類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從事音樂表演教學與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