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三、盡快規劃建立國家區域農產品和食品交易中心,以市場體系建設確保食品安全管理落到實處。由於農產品和食品市場建設滯後,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面分散和空間廣大,因而難度大成本高。因此,國務院以及各級政府要加大農產品和食品市場建設的力度。目前,急需在各大區域圍繞重要農產品和食品物流集散地建立國家區域農產品和食品交易中心市場,並與大中城市農產品和食品交易中心市場以及終端市場聯網,構建食品安全監管網路。所有農產品進入終端消費市場前,先進入中心市場登記備案。這一體系的建立,有利於分清行政主體的責任界線,有利於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從分散到集中監督管理),有利於食品安全溯源制的建立,有利於現代農業信息工程建設進而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
四、大力倡導和推行健康養殖和清潔種植,從源頭上為食品產業把好原料關口。種植業和養殖業是食品生產的第一關。首先要建立產地環境監測網路,嚴格控制各類污染物的排放。產地環境污染直接或間接影響食品安全。因此,了解造成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原因,加強對產地環境的監測,控制和預防產地環境污染,有助於從源頭上確保食品安全。建議國家要實施清潔生產戰略,大力推動種植業和養殖業GAP(良好農業規范)工程,提倡健康養殖和清潔種植,制定相關技術標准並強化執行力度,達到農業生產的規范化和標准化,減少食物生產源頭污染風險。
五、加大食品安全重大科技工程專項投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從技術上確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最終要靠科技解決問題。目前,食品安全監管所涉及的科技,如檢測技術、檢測設備、檢測標准、物流安全技術、食品安全評估技術等方面的總體技術水平落後,不能滿足監管工作的需要。而國家「十一五」食品安全重大支撐項目經費只有1.5億,遠遠不能滿足食品安全監管對技術的要求。要像重視糧食安全一樣來重視食品安全工程建設,國家要加大食品安全重大科技工程專項的投入,提高食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和裝備研究的發展速度和水平,提高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能力,特別是加緊相關食品檢測標準的研究修訂工作。
六、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和決策體系。建議國家成立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協調推進各部委對原料生產、物流和餐飲生產環節監管、食品市場准入管理、執法檢查和監督抽查、農業投入品源頭整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等工作,逐步建立管理、服務、監督、處罰、應急為一體的監管工作格局,全面提高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讓老百姓吃上健康營養、質量安全的放心食品,同時也保證農產品生產、食品生產產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