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內蒙古的經濟現在處於什麼現狀將如何發展
一)農牧民收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第一產業收入仍占絕對比重。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4631元、4667元、4601元、4265元,均超過當年全區農牧民純收入水平(2989元),也超過當年全國農民純收入水平(3225元),比2001年分別增加2070元、2109元、2343元、1686元,年均增長15.9%、16.2%、19.5%、13.4%,比全國平均增速8.3%高出7.6個百分點、7.9個百分點、11.2個百分點和5.1個百分點。從收入來源情況看,收入結構比較單一,一產業收入占純收入比重分別達到62%、56%、57%和81%。
(二)非農收入貢獻加大,但地區間差異明顯。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農牧民非農收入(包括財產性和轉移性收入),分別達到1750元、2042元、1981元、829元,比2001年增加了580元、1125元、1268元、565元,對五年農牧民收入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28%、43.5%、54%、33%,比「九五」時期都有較大增長,但和全國平均水平(65%以上)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另外,從四市非農經濟發展來看,呈現不平衡狀態。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非農收入占純收入比重分別為37.8%、43%、43.7%、19.4%,與2001年相比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包頭市增加了11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和7.9個百分點,呼和浩特市下降7.9個百分點。
(三)工資性收入是非農收入增加的主要來源,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十分薄弱。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農牧民工資性收入為1047元、1018元、1365元、463元,比2001年增加378元、590元、883元、243元,除巴盟外其他三市農牧民得到的工資性收入均超過全區平均水平,鄂爾多斯市農牧民工資性收入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工資性收入占非農收入比例都達到了50%以上,鄂爾多斯市達到60%以上,工資性收入是非農收入增加的主要來源。與此同時,二三產業收入占非農收入比例均在15%以下,對農牧民收入增長的貢獻微弱。
可以看出,目前內蒙古西部非農經濟發展,主要是以輸出人力資源獲取勞務收入為主,真正經營性非農收入很少,非農經濟發展仍處於較低水平狀態。
二、影響內蒙古非農收入增長的主要因素
(一)產業結構嚴重農牧化。內蒙古人均耕地8.3畝,是全國的人均耕地的3倍;人均草牧場122畝,位居全國首位。農牧業資源具有比較優勢,一產業具有較高的比較效益。調研所及的四個市第一產業收入都占絕對優勢,非農牧收入只佔19%到43%。巴彥淖爾市第一產業的收入比重雖然逐年下降,但2005年仍高達81%,收入的主要來源仍然是第一產業尤其是種植業。即使工業化較快的鄂爾多斯市目前農牧民仍有近六成收入來自第一產業,非農收入比重較全國平均水平還低16個百分點。呼市近年由於奶牛養殖業的迅猛發展,一產業占農牧民收入的比重還有較大幅度上升。嚴重農化的產業結構,說明了內蒙古農村非農行業的發展遠遠落後於全國平均水平。。
(二)思想觀念相對滯後。農牧業資源豐富帶來另一個問題是農牧民小富即安的思想根深蒂固。在推進非農業產業經營過程中,部分基層領導就農業抓農業,對於二、三產業的發展在思想上認識不夠,一些地區農牧民外出打工的積極性不高。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銀腦包鎮新興村農民劉金牛認為現在生活「豬肉不誤吃,燒酒不誤喝,日子過得順溜」, 「兒子出去不省心、女兒出去不放心」,不如留在身邊。
(三)農村二三產業發展融資困難。內蒙古縣域經濟發展較慢,對農村二三產業發展帶動作用十分有限。包頭固陽縣域內缺乏馬鈴薯加工企業,商品薯全部以鮮薯外運,該縣金山鎮紅崖灣村農民僅鮮薯運費一項就比在當地銷售多支出90多萬元。同時,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受融資難等問題的困擾,不僅發展壯大困難,有的生存也成了問題。鄂爾多斯東勝區的移民村和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銀腦包鎮有創業計劃的農牧民都反映貸不到款,貸款沒有渠道;國家設立的創業貸款只給城市下崗職工,而農牧民就地興辦二三產業或進城創業都不能享受該項貸款。此外,對合法經營的農村牧區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於工商登記和收取有關稅費等優惠政策沒有完全落實,有的地方仍在收取管理費。
(四)農村勞動力轉移基礎工作落後,外出打工組織化程度低,進城務工環境仍有待改善。農牧民務工的組織領導系統、信息系統、維權系統未完全建立,農牧民打工70%靠自發,政府組織職能不到位。農牧民工子女上學,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仍未納入打工城市統籌范圍。呼市賽罕區的雙樹村村民說,劃歸市區後,所交養老保險費與原城市居民一樣多,但領取養老保險金少200多元,原城市居民是每月650元,他們只能領到418元。賽罕區大台什烏盟籍打工村民子女上學不能享受到教育「兩免一補」。為城市蓋樓房的烏盟人,打工十幾年也買不到當地一套住房,只能租南房居住。在北京等外地城市打工的農牧民再到其他城市或返鄉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帳戶不能跟著轉移,社保基金管理有待進一步改善。
(五)農村牧區職業技術教育培訓滯後。全區職業技術學校很多已並入普通學校,現有的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教育經費投入不足,辦學條件差,缺乏與專業相適應的教師、實驗室、實訓場地、教學儀器設備,辦學成本較高,難以滿足教學要求。鄂爾多斯市旗縣區前些年教育改革把職業技校都並入普通高中,致使各旗縣區沒有一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而工業化步伐的加快使鄂爾多斯技工用工缺口大大增加,其他三市也不同程度存在類似情況。四市農村牧區相當一部分中、高考落榜生重新回到農村牧區務農,增加了農牧民的數量,需要社會高度關注,加強就業培訓,但目前除鄂爾多斯市外,對這部分新增農牧民的職業技術教育培訓還沒有做出有效安排。
目前國家對農牧民轉移培訓的補貼量小、標准低,難以滿足對農牧民進行有效培訓的需要。由於農牧民自籌能力弱,而大多數旗縣區又沒有安排轉移培訓的配套資金,每人300元的補助資金只是杯水車薪,只能開展一些引導性和簡單工種培訓,難以根據市場需求組織開展訂單、技能性要求高的培訓,導致培訓質量不高,效益不明顯。據呼市教育局測算,2006年市教育局直屬的6所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中住校的農村學生每年每人支付的學費、生活費約3900元,而2006年國家和自治區資助中等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助學金最高每生1000元。「陽光工程」只有國家補貼300元,時間是15天到3個月,根本滿足不了掌握就業本領的需要。四市都有召不到生源的現象,有的十五天的培訓,時間過半、人走一半,培訓質量大打折扣。
另外培訓資源分散,有關農牧民的培訓工程分散在科技、教育、勞動就業、扶貧、農牧業等多個部門,四市呼籲整合農牧民培訓資源。
三、有效增加非農收入的對策建議
繼續堅持自治區七屆、八屆黨代會以來形成的戰略思路,解決農牧業問題在非農牧產業上下功夫、解決農村牧區問題在加快推進城鎮化上下功夫、解決農牧民問題在減少農牧業人口和轉移農牧民上下功夫。充分運用第二次農業普查的成果,在此基礎上制定發展規劃,做出科學決策。徹底摸清內蒙古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結構、產業結構和農牧民收入結構、投資意向等家底。從調查情況看,有效增加內蒙古農牧民非農牧收入。
(一)繼續推進農牧業產業化、工業化、城鎮化「三化」互動戰略,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
一是加快推進農村牧區工業化進程。把推進農村牧區工業化作為今後五年的重點工作,努力提高二三產業中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的比重、提高二三產業在農村牧區經濟中的比重、提高二三產業收入在農牧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快推進農村牧區工業化進程。重點發展農畜產品加工業、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制定綜合配套政策措施,使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有規劃、有目標、有重點、有措施、有檢查、有考核,並列入各級政府農村牧區工作的考核指標。
二是以發展縣域經濟為重點,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把帶動農牧民收入增長最直接最就近的縣域經濟作為最重要的載體和平檯布局謀劃農村牧區經濟。將非農牧產業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一個重點。著眼於農村牧區勞動力的轉移和增收,圍繞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有針對性地加強農牧民轉移培訓,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為農村牧區人口的轉移創造條件。合理區劃農牧業資源,實施禁止開發區內的農村牧區人口轉移工作。
三是大力推進農牧業產業化。巴彥淖爾市和呼和浩特市的農牧業產業化發展實踐證明,龍頭企業帶動下的一產業有旺盛的生命力。巴彥淖爾市2005年一產業給農牧民帶來的收入就超過了全國農民平均收入的水平,達到3400元左右;呼和浩特市一產業給農牧民帶來的收入也達到近3000元,功在產業化。要通過發展農村支柱產業和主導產品,帶動關聯產業群的發展,將產業優勢和產品優勢化為農民的就業機會和增收渠道。
(二)大力改善進城務工農牧民就業環境,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拓寬勞動就業渠道,發展勞務經濟,有效增加農牧民務工收入。要制定農村牧區人口轉移的具體優惠政策,使轉移後的農村牧區人口降低進城後的生存成本,在生活、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子女入學入托等所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綜合出台加強部門協調的意見,責成農牧民工辦出台政策,並牽頭監督現行農牧民工工作政策執行情況:由自治區勞動保障廳執行的《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等18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由自治區發改委執行的《關於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405號)等2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區教育廳執行的《關於教育系統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教職成[2006]6號)等2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區科技廳執行的《關於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中有關科技培訓和產業發展工作要求的通知》(國科辦農社字[2006]26號)等3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區司法廳執行的《關於為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司發通[2004]159號)等2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由財政廳執行的《關於將農民工管理等有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支出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03]561號)等5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區農牧業廳執行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農科教[2004]4號)等3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執行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廳發法規[2006]28號)等2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執行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和加強對農民工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 [2006]287號)等2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區工商局執行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工商個字[2006]75號)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局執行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令第三號)等4個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區團委執行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等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對實施狀況進行評估、完善配套銜接、營造農牧民工務工的整體良好氛圍。
教育廳和財政廳要研究解決教育「兩免一補」覆蓋到進城農牧民與在村農牧民同享的政策辦法及加大教育資源投資力度,讓農牧民工子女能上得起學的問題。社保局和財政廳要研究解決穩定就業的農牧民工納入所在城鎮的社保范圍,同時允許保留和參加戶籍所在地農村牧區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政策措施。建設廳和發改委、財政廳要研究解決為農牧民建設適用住房問題。農牧民工辦和農牧業廳要依法保障進城務工農牧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發展勞務經濟,有效增加農牧民務工收入。
(三)加強農牧民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培養新型農牧民。
要抓好農村牧區職業教育,變以追求升學為主要目標為追求就業為主要目標。擴大職業教育規模,設置實用的專業課程,使學生能系統地掌握實用技術,畢業後能盡快就業。
增加農牧民職業技術教育投入,提高職業教育補助標准。建議將戶籍在農村牧區、參加中高考的初高中落榜生全部送到職業技術學校上學,使其將來具備進入城鎮從事二三產業的技能,其學費由政府買單。據自治區扶貧辦多次調研結果,培訓一名市場認可、能夠就業的技術工人,最起碼需要1000―1500元的投入。鄂爾多斯在國家補貼300元的基礎上,將陽光工程的補貼由市、旗縣兩級擴大補貼600元,達到每人900元。建議自治區再增加補貼300元,使有條件的地方,轉移培訓的補貼達到每人1200元。
整合教育資源,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將民營學校納入國民教育;將現有分散在各部門的針對農牧民培訓的資源整合使用,產生合力,要建立農牧民工培訓的聯席會議制度,使農牧民工培訓有組織、有機構、有經費、有場所、有保障。
(四)深化農村牧區經營體制改革,發展現代農牧業,充分挖掘農牧產業內部增收潛力。內蒙古農牧民人均佔有耕地草牧場等農牧業資源有較大的相對優勢,即使實現超過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平均水平,在國家惠農政策的支持下,第一產業仍然是今後相當長時間內蒙古農牧民增收的主渠道和最現實的選擇。要在穩定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依法推進土地草牧場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農牧業規模經營;大力發展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牧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積極推進農牧業科技進步,提高科技貢獻率,努力提高農牧業機械化水平,提高農牧業生產效率。充分挖掘內蒙古農牧業資源優勢和農牧產業內部增收潛力,發展現代農牧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
(五)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國家的各項惠農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財政支農支牧力度;切實解決農牧民興辦二三產業融資難的問題;加快轉變縣鄉政府職能改革,為提高農牧民非農牧收入創造良好環境。要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徵用土地對農牧民的補償政策,加大退耕還林補貼、糧食補貼、購買農機具補貼和良種補貼,控制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上漲幅度,規范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嚴防農牧民的負擔反彈,使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不留死角,增加農牧民政策性和財產性收入。
自治區財政要拿出一定數量資金對農牧民興辦二三產業,農村牧區農畜產品加工、流通中小企業進行貼息貸款,促其發展壯大,為農牧民增加非農收入拓展渠道。
縣鄉財政改革後,核心任務就是轉變政府職能,鄉政府不再承擔稅收任務,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為農牧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務上,為提高農牧民非農牧收入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⑵ 政治能力是什麼 自身差距在哪裡 落細落實怎麼辦為主題的演講稿
一、思路
1、第一段用講話引出問題。
2、第二段寫出大學生需要提高政治能力。
3、第三、四段寫政治能力是什麼。
4、第五段寫出自身不足。
5、第六、七段寫出如何落實提高大學生黨員政治能力。
6、第八段寫出總結。
二、演講稿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秋季學期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中強調:「面對復雜形勢和艱巨任務,我們要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幹部特別是年輕幹部要提高政治能力、調查研究能力、科學決策能力、改革攻堅能力、應急處突能力、群眾工作能力、抓落實能力,勇於直面問題。」
可見,在黨員所需的各種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能力」,也是衡量黨員能否挑重擔的「第一標准」。今天我們就來淺談在高校中,什麼是大學生的政治能力,如何通過學思踐悟提高大學生黨員的政治能力。
政治能力包括增強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黨的高級幹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樹立政治理想,正確把握政治方向,堅定站穩政治立場,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加強政治歷練,積累政治經驗,自覺把講政治貫穿於黨性鍛煉全過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與擔任的領導職責相匹配。
新時代的高校學生黨員,是我們黨寶貴的新鮮血液和最富活力的群體,通過深入學習來提升政治能力不僅具有現實緊迫性而且關繫到我們黨的永續發展。政治理想的堅定源於對理論的清醒,不斷深化理論學習是提升政治能力的基本前提。
拿我自身來說,當前高校學生黨員絕大多數都是「90後」甚至「00後」,「歲月靜好」是他們對周圍環境的總體感受,沒有經歷過殘酷的斗爭,沒有接受過嚴格的政治洗禮,更沒有經受過老一輩共產黨員的生死考驗,在政治能力方面本來就存在天然的不足。
這種情況就更要求大學生黨員要原原本本的學,不能採取淺嘗輒止、蜻蜓點水,要從學習原著中取「真經」,悟「真理」,深刻理解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
在不斷深化學習中解決思想認識問題,體悟黨的執政使命和根本宗旨,增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從心靈深處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這樣才能做到學有所得,提升政治能力。
俗話說,軟肩膀挑不起硬擔子。提高政治能力是大學生黨員「講政治」的根本路徑,而提高政治能力是需要大學生黨員們終生踐行的課題。大學生黨員要把學、思、踐、悟結合起來,緊密聯系自己的思想和學習實際,才能在學、思、踐、悟的循環中不斷提升政治能力,形成不可撼動的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2)為了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什麼什麼什麼擴展閱讀:
五個方面提升政治能力:
1、提升領導幹部政治能力,需凸顯選人用人匹配度。
提高領導幹部政治能力,必須始終把政治標准作為選拔好乾部的首要標准,把政治能力作為評價能否勝任的核心要素。對班子研判時,對政治能力長期偏弱的或出現問題偏差的,及時進行調整或強制整改提高。
2、提升領導幹部政治能力,需提升考核考察精準度。
考准幹部是用好乾部的前提和基礎。要明確考察考核重點內容,突出四個方面,即考察其在重大事件中政治立場是否鮮明、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中「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在遇有急難險重任務時擔當意識是否堅決、在日常工作中服務群眾的宗旨意識是否牢固。
3、提升領導幹部政治能力,需增強教育培訓實效度。
政治能力區別於其他工作能力,必須注重日常培訓養成。要創新培訓方式,突出需求導向,注重分層分類,善於挖掘紅色教育資源,運用案例式、研討式、實境式等教學方式,通過現場代入、反復演練,增強培訓的收獲感。
4、提升領導幹部政治能力,需強化實踐歷練完整度。
一方面要豐富崗位實踐歷練,針對履歷分析,找准政治歷練上的薄弱環節,提供相應的歷練機會。如通過對重要崗位幹部、優秀年輕幹部安排重要工作或交流任職等方式,錘煉政治魄力和擔當本領;通過組織缺乏基層工作經歷的領導幹部到一線掛職和任職進行實踐歷練,增強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
5、提升領導幹部政治能力,需推進日常管理貼近度。
要加強幹部日常監管,抓細抓小,持之以恆。要靈活運用「四種形態」,加強對幹部政治能力表現形態的關注,加強分類管控,抓早抓小,通過談心談話、提醒、函詢、誡勉等方式,及時進行反饋處置。
要創新管理監督方式,將幹部居住地社區黨組織納入幹部管理監督工作體系,構建以老黨員、老幹部和群眾代表為主體的「家門口」的監督員隊伍,深入了解領導幹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政治表現,尤其是推動領導幹部重視家規家風建設,將政治信仰、政治品格轉化為家庭基因。
要搭建信息交匯平台,深入了解幹部政治表現。運用大數據理念和技術,建設幹部信息綜合管理平台,打破部門和單位涉干信息孤島,實現數據的廣泛收集和動態更新,邁進「全息」監督管理新時代。
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允許在外兼職嗎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不允許在外兼職的,在外兼職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有前款第(一)項規定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3)為了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什麼什麼什麼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九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時有兩種以上需要給予處分的行為的,應當分別確定其處分。應當給予的處分種類不同的,執行其中最重的處分;應當給予開除以外多個相同種類處分的,執行該處分,但處分期應當按照一個處分期以上、兩個處分期之和以下確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受到新的處分的,其處分期為原處分期尚未執行的期限與新處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