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去疾控中心檢查肺結核,不告訴自己的學校,如果確診,他們會通知學校嗎
確診了醫院會上報到省,所在地居委會會給你打電話,防疫站會通知你學校,這是我所經歷的。。。
❷ 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范(試行)的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范(試行)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屬地管理、聯防聯控的工作原則,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衛生、教育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監督和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和學校做好結核病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格局。
(一)衛生行政部門。
將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當地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計劃,實行目標考核;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學校結核病防控對策、措施;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制訂本地區學校結核病疫情處置方案,組織開展學校結核病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轄區內學校結核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學校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教育行政部門。
配合衛生等部門,制訂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學校結核病防控對策、措施;督促落實學校結核病疫情報告制度;檢查督促轄區內學校落實各項結核病防控的措施;配合衛生部門監測轄區內學校結核病發病情況,適時發布健康提示;協助衛生部門做好學校結核病暴發疫情的處置等工作。
(三)醫療衛生機構。
建立與轄區內學校結核病防控聯動機制,指導學校落實各項具體防控措施。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防治機構)負責為學校提供結核病防控工作培訓等業務技術指導;監測分析學校結核病疫情,及時向學校通報轄區內結核病疫情信息;負責學校結核病疫情的現場調查處置;負責患者的診斷、治療管理;協助教育部門開展學校結核病防控的健康教育。
2.醫療機構負責結核病患者的診斷、報告和轉診;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防治機構)通報結核病患者信息;在學生結核病患者就診和治療過程中,開展對患者的健康教育;負責學生結核病患者住院期間的規范化治療。
(四)學校。
各項結核病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部署,在衛生部門指導下,將結核病防控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抓的防控工作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結核病疫情報告人;配合衛生部門對校醫等有關人員進行結核病防控知識培訓;開展結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結核病暴發疫情處置等工作。 (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措施。
1.對學校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協助開展健康教育。與教育行政部門共同開展對學校校醫、衛生保健教師的業務培訓,協助學校開展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工作,定期對轄區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技術指導。
2.為學校師生健康體檢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幼兒園、小學、初中新生入學體檢需查看卡介苗(BCG)卡痕,並詢問是否有結核病密切接觸史和肺結核可疑症狀,對有結核病密切接觸史者開展結核菌素(PPD)皮膚試驗;高中和大學新生入學體檢和教師常規體檢需詢問是否有結核病密切接觸史和肺結核可疑症狀。對體檢發現的PPD試驗強陽性者(硬結平均直徑≥15mm或有水皰)、可疑症狀者或胸部X線檢查異常者進行3次痰塗片檢查,對痰塗片檢查陽性者進行痰培養和抗結核葯物敏感性試驗。
3.加強學校結核病疫情的主動監測。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防治機構)要利用傳染病網路直報系統和結核病專報系統開展學校結核病疫情的主動監測,分析學校結核病發生、流行趨勢,並將分析結果及時向同級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反饋。對學校報告的疑似肺結核病例,應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實。
(二)學校措施。
1.開展結核病健康教育。通過健康教育課、主題班會、宣傳展板、黑板報、宣傳窗,或開展講座、播放影像製品等形式,對在校學生和教職員工廣泛宣傳結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識,提高結核病的認知水平,增強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對結核病患者的歧視。
核心知識包括:(1)肺結核是一種慢性呼吸道傳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絲,應當懷疑得了結核病;(3)得了結核病,應當到縣(區)級結防機構接受檢查和治療;(4)在縣(區)級結防機構檢查和治療肺結核,可享受國家免費政策;(5)只要堅持正規治療,絕大多數肺結核患者是可以治癒的;(6)咳嗽、打噴嚏掩口鼻;(7)不隨地吐痰;(8)出現肺結核可疑症狀或被診斷為肺結核後,應當主動向學校報告,不隱瞞病情、不帶病上課;(9)養成開窗通風習慣;(10)保證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強體育鍛煉,提高抵禦疾病的能力。
2.創建良好的學校衛生環境。做好校園環境的清掃保潔,消除衛生死角。特別要做好教室、宿舍、圖書館(閱覽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場所的保潔和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3.落實學校健康體檢、晨檢及因病缺課登記和追蹤制度。
(1)按有關規定將結核病的檢查項目作為學校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每年常規體檢的必查項目,並納入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體檢檔案。對於通過學校健康體檢發現的疑似結核病病例,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學生或家長到當地醫療機構檢查確診。
(2)落實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負責的晨檢工作,重點了解每名學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發熱、盜汗等肺結核可疑症狀。發現肺結核可疑症狀者後,應當及時報告學校醫務室(衛生室),告知學生或家長及時到當地醫療機構檢查確診。
(3)落實因病缺課登記和追蹤制度。班主任(輔導員)應當及時了解學生的缺課原因。如懷疑為肺結核,應當及時報告學校醫務室(衛生室),並由學校醫務室(衛生室)追蹤了解學生的診斷和治療情況。
(4)加強疫情報告。對學校通過健康體檢、晨檢等途徑發現的結核病疑似病例,疫情報告人應當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5)建立健全校內有關部門之間、學校與家長之間、學校與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及教育行政部門之間的聯系機制,明確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學校結核病散發病例是指在學校內發現結核病確診病例,但未達到結核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別。應當在強化各項常規預防措施的同時,採取以病例管理為主的防控措施,嚴防結核病在校園內傳播。
(一)醫療衛生機構。
1.做好疑似結核病病例的確診。對學校師生中因症就診或轉診的肺結核可疑症狀者要詳細詢問病史、既往診療史等,按照《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工作指南》的診斷程序進行拍攝胸片和痰塗片檢查,必要時進行痰培養。根據患者的病史、臨床表現、胸片和痰菌檢查結果,按照肺結核診斷標准(WS288-2008)作出明確診斷。
2.篩查密切接觸者。發現結核病病例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及時開展病例所在學校師生密切接觸者的篩查工作。結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是指與結核病病例直接接觸的人員,主要包括同班師生、同宿舍同學。如果在同班、同宿舍師生篩查中新發現了1例及以上結核病病例,需將密切接觸者篩查范圍擴大至與病例同一教學樓和宿舍樓樓層的師生;同時,要對與病例密切接觸的家庭成員進行篩查。對篩查發現的單純PPD強陽性,胸部X光片正常的密切接觸者,在其知情、自願的基礎上可對其進行預防性服葯。
3.根據確診病例的病情,開具休學診斷證明。符合下述病情條件之一者,可開具休學診斷證明:
(1)菌陽肺結核患者(包括塗片陽性和/或培養陽性患者);
(2)X線胸片顯示肺部病灶范圍廣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陰肺結核患者;
(3)具有明顯的肺結核症狀。
4.負責確診病例的治療管理。對確診結核病病例,負責登記其信息並提供免費抗結核病葯物治療。休學的病例應當納入居住地的結核病防治機構進行治療管理;在校治療的病例,實行屬地結核病防治機構與學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全程督導治療管理。
5.適時開具復學證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開具復學證明:
(1)菌陽肺結核患者至少經過2個月的規則治療,症狀減輕或消失,胸部X線病灶明顯吸收,連續3次痰塗片檢查均陰性(每次痰塗片檢查的間隔時間至少滿1個月)。
(2)菌陰肺結核患者經過2個月的規則治療,症狀減輕或消失,胸部X線病灶明顯吸收,空洞縮小或閉合,連續3次痰塗片檢查均陰性(每次痰塗片檢查的間隔時間至少滿1個月)。
(二)學校措施。
1.做好確診病例的登記和管理工作。加強晨檢及因病缺課登記和追蹤工作,密切關注與確診病例同班級、同宿舍學生的健康狀況。
2.休學和復學管理。
(1)休學管理。根據縣級及以上結核病防治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的休學診斷證明,學校對患結核病的學生採取休學管理。休學學生可住院或居家隔離治療,並接受所在地的結核病防治機構的管理。
(2)復學管理。患病學生經治療康復並取得治療地縣級及以上結核病防治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痊癒證明後,方可復學。
3.協助醫療衛生機構做好不需休學的結核病病例的管理。對經醫療衛生機構診斷不具傳染性、不需休學的學生結核病病例,校醫或班主任應當協助當地結核病防治機構督促患者按時服葯,並定期到結核病防治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隨訪復查。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對結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篩查。密切接觸者篩查無異常的學生和教職員工可正常上課、上班,學校應當要求其對自身健康狀況進行密切自我觀察。一旦出現咳嗽、咳痰等肺結核可疑症狀,應當及時到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就診。 一所學校在同一學期內發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學關聯的結核病病例,或出現結核病死亡病例時,分管該校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考慮是否構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按《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核定事件,並確定事件級別。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也可根據防控工作實際,按照規定工作程序直接確定學校結核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學校結核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當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相關預案進行處置。學校和醫療衛生機構在落實上述各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疫情監測、密切接觸者篩查、病例治療管理、環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疫情危害和影響。
(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強化措施。
l.在學校的支持配合下,及時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篩查工作。
2.指導發生疫情的學校強化晨檢、因病缺課登記及追蹤工作,及時發現和報告疑似病例。
3.配合學校做好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穩定師生及家長情緒。
(二)學校強化措施。
1.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強化開展全校師生及學生家長防治結核病知識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時消除其恐慌心理。
2.加強中小學校及托幼機構每日晨檢、因病缺課登記和追蹤工作。高等院校要建立健全宿舍、班、院(系)、學生處和校醫院等學生健康狀況信息收集報送渠道。
3.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密切接觸者篩查以及確診病例的治療管理等工作。
4.加強學校環境衛生、公共場所通風等措施,並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場所的消毒工作。
5.落實醫療衛生部門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❸ 秋季疾病預防心得體會350字
一、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管理措施
結核病防治工作不僅是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全縣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無論縣衛生局,還是疾控中心,都把結核病防治工作擺在重要的位置,當做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年初的全縣衛生工作會議和全縣疾病預防控工作會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縣衛生局和疾控中心主要領導都做了重要講話,縣衛生局和縣疾控中心都對結防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並且就結核病防治與全縣各醫療衛生單位簽訂了目標責任書,按照結核病防治方案和目標責任,將任務指標分解到鄉鎮。在中心,還定期召開結核病防治工作例會,及時研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部署、安排各階段具體工作。中心還將所有鄉鎮和職工進行劃片承包,業務人員對所包片的醫療衛生單位、防癆專干、村醫和免費治療的肺結核病人進行全面督導訪視,促進了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加大病人發現力度,提高病人發現率和規范治療率
病人發現是結防工作的首要環節,為了盡可能的多發現病人,我們採取了多種促進方法:第一,請領導多參與、多要求。衛生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單位的管理者,我們把工作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讓領導及時掌握整個工作進展情況,並利用各種機會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不斷加強肺結核病人的轉診力度。第二、縣合作醫療管理局特別規定肺結核病人只能在縣疾控中心免費治療,合作醫療機構不報銷肺結核病人在普通門診的診療費用。第三、通過及時足額發放病人報病費、轉診費用,鼓勵醫療人員積極轉診肺結核病人。第四、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加強培訓,將國家關於肺結核病的管理治療和發現、轉診政策傳達給所有醫務人員,讓所有醫務人員了解並自覺執行轉診政策。第五、認真落實病人家屬及密切接觸者的篩查,通過篩查主動發現肺結核病人;加大對病人的追蹤力度,盡量減少已經發現病人的再丟失。第六、在宣傳上狠下功夫,不斷加強社會宣傳,鼓勵廣大群眾自覺到疾控中心咨詢和檢查。第七、嚴格單位職工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的管理,以熱情的態度和精良的技術感召病人。通過這些方法使病人轉診率、發現率達到國家要求的水平。對發現並登記的病人全面落實國家免費檢查治療政策,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管理一例,治療一例。09年1月-6月10日共登記接診可疑結核病人690例,年病人就診率為156/10萬;胸透690人次,胸透率100%;初診查痰690人次,痰檢率100%。非結防機構報告106人,報告率100%;疑似症狀者轉診106人,轉診率為100%,追蹤到位率為90%,管理病人128人,系統管理率100%。塗陽病人家屬篩查率為100%。其中初治塗陽免費治療69人,完成任務數42.1%;塗陰免費治療57人,完成任務數17.6%;復治塗陽免費治療2人,完成任務數8.7%;塗陽病人治療兩月痰菌陰轉率為100%, 三月痰菌陰轉率100%,治癒率為85%。基本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
三、強化督導,確保病人的治療管理質量
為進一步搞好結核病人的督導訪視,確保全程督導化療率達到100%,根據項目工作要求,縣中心制定了嚴格的督導制度,對結防所所有職工實行劃片包干、責任到人制度:規定每周星期四、五,縣結防所人員輪流下鄉督導,重點對鄉級防癆專干、村醫和免費治療的病人進行全面督導訪視,查看各級醫療單位對結核病人和可疑者的報告、轉診、管理情況,詢問病人的化療、服葯情況,動員病人家屬及密切接觸者自覺到中心檢查,察看治療卡、葯品保管等,並如實地向被督導者反饋情況,提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盡可能就地消化解決問題。每次督導結束後,及時寫出督導工作小結,並在全中心會議上向領導和全體職工進行匯報。中心領導要隨機進行抽查驗證。截止6月10日,共督導鄉村級6輪,訪視病人137例。對71例初、復治塗陽病人家屬,共189人做了檢查。除此外還建立了縣鄉兩級網路報告體系,通過網路管理人員每天對網路上報的肺結核病人及時進行登記,通知包鄉人員利用上門、打電話等方式聯系、隨訪,最大限度地收治肺結核病人,提高肺結核病人的就診率和規范治療率。
四、認真完成衛x項目終期自評工作
❹ 為學校團委寫一則召開五四青年節座談會的通知
關於召開青年座談會的通知
各團支部、各部門:
為促xx相互之間的交流內和溝通,不斷提升xx的整體素容質,決定於x月x日召開青年座談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X月X日(本周X)X點X分 X會議室
二、座談內容:
1. 交流團員青年個人思想、工作的感受和體會;
2. 對如何進一步做好公司青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有關要求:
1. 請參會人員圍繞座談內容做好充分准備;
2. 請各部門全力支持,參會人員不得請假,缺席。
四、參會人員名單(x人):
團 員:
XXX部
x年x月x日
❺ 寫一份關於綠城職業學校召開消防安全大會的通知 通知對象:全體師生 會議地點:學校體育場 會議時間:
通知 寫法技巧如下:
通知是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的,在學校、單位、還有公共場所都可以看到。通知的類型也很多,上級對下級的某項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叫指示性通知。
這種通知要注意把要求和措施部分交待清楚,可以分條也可用小標題的形式,這樣才能便於下級執行。會議性的通知大家都見過,一般就是目的、會議的名稱、內容、參加人員、會議時間、地點等,要注意的是要把這些寫正確,通知錯時間地點就是你的失職了。通知還有批轉性通知、轉發性通知,這類的通知就是有話則長,無話則短,也就是要簡明扼要,直接陳述事宜即可。
有很多通知濫用介詞,從而造成文題不通。比如「有關」還有「關於」,通知的事由一般都用關於,而有關就縮小了文題的內容含義,自然也就顯得我們的水平太低了,還有要明確上下級的關系等等,寫篇好的公文也並不是那麼容易的。
由於通知的功能多,種類多,寫法彼此有較大的區別,我們在分類時已經有意識地對各種不同通知的寫法作了一些介紹,這里只能概括介紹一些通知寫作的基本方法。
(一)通知標題和主送機關
1.通知的標題
通知的標題一般採用公文標題的常規寫法,由發文機關+主要內容+文種組成。如《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禁用公費變相出國(境)旅遊的通知》。
也可以省略發文機關,由主要內容+文種組成標題。如《關於印發〈規范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1999〕222號)。
發布規章的通知,所發布的規章名稱要出現在標題的主要內容部分,並使用書名號。
批轉和轉發文件的公文,所轉發的文件內容要出現在標題中,但不一定使用書名號。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快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意見的通知》。
2.通知的主送機關
通知的發文對象比較廣泛,因此,主送機關較多,要注意主送機關排列的規范性。如人事部《關於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主送機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人事勞動)廳(局)、監察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監察局(室):
由於級別、各稱不同,主送機關的稱法和排列非常復雜,這個序列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確定下來的。
(二)通知的正文
1.通知緣由
發布指示、安排工作的通知,這部分的寫法跟決定、指示很接近,主要用來表述有關背景、根據、目的、意義等。
曉諭性的通知,也可參照上述寫法。如《國務院關於更改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澳門分社名稱問題的通知》,採用了根據與目的相結合的開頭方式;《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信息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採用的是以「為了」領起的「目的式」開頭方式。
批轉、轉發文件的通知,根據情況,可以在開頭表述通知緣由,但多數以直接表達轉發對象和轉發決定為開頭,無需說明緣由。
發布規章的通知,多數情況下篇段合一,無明顯的開頭部分,一般也不交代緣由。
2.通知事項
這是通知的主體部分,所發布的指示、安排的工作、提出的方法、措施和步驟等,都在這一部分中有條理地組織表達。內容復雜的需要分條列款。
曉諭性通知,有時需要列出新成立的組織的成員名單,以及改變名稱或隸屬關系之後職權的變動等。
3.執行要求
發布指示、安排工作的通知,可以在結尾處提出貫徹執行的有關要求。如無必要,可以沒有這一部分。
其它篇幅短小的通知,一般不需有專門的結尾部分。
❻ 學校發現肺結核,應該如何處理
要立抄即去防疫站或者慢襲性病防治醫院確診!結核病有易傳染的和不傳染的,治療結核要注意患者的充分休息和營養補充,一般治療6個月到10個月左右就能治好。
至於學校責任的問題,學生的話你們應該買了保險,如果沒有在保險范圍內,有的結核病是可以免費治療的。至於老師,社保可以負責80%左右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