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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網路宣傳工作培訓

發布時間:2020-12-22 01:43:07

⑴ 工會經費的使用范圍有哪些

工會經費使用范圍為:

1、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

2、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於會員活動支出;

3、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4、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5、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路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6、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7、宣傳活動支出。包括工會組織日常的學習、勞動競賽,舉辦各種報告會、展覽會、講座和其他技術交流的宣傳費用,以及各種宣傳工具的購置維修和集體訂閱的報刊雜志等支出。

8、文藝活動支出。包括工會開展業余文藝活動所需的設備購置費和維修費,舉辦聯歡會,藝術展覽到這些文藝活動的經費;還包括工人文化宮、工人俱樂部、工人圖書館的設備購置維修和日常經費。

9、體育活動支出。包括工會舉辦的各種體育活動的設備購置維修費、經費、運動用品和服裝費。

10、工會幹部訓練費,是指培訓工會專職人員的費用。

11、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包括工會專職人員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12、補助支出。包括工會會員的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費用。

13、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由工會經費開支,其他各種待遇是於本企業其他職工相同,由企業負擔。

(1)工會網路宣傳工作培訓擴展閱讀

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有五個方面: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補助;五其他收入。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這一規定,為工會經費的正確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據。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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