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護士與生後孕婦的對話
孕婦:醫生,俺是從農村來的,想生二胎。
醫生:年齡?
孕婦:我屬回於高齡產婦了,年紀比答較大。
醫生:比較大是多大?
孕婦:三十多了。
醫生:三十多多少?具體年齡!
孕婦:快四十了!
醫生:具體年齡!
孕婦:怎麼說呢,其實我38。
醫生:那你直接說38好了,你現在是第幾周了?
孕婦:(沒回答第幾周)我在我們那裡做了一個B超,說胎兒不太好。說有可能畸形。
醫生:B超單給我看看。醫生看了B超單之後說,去做一個羊水穿刺,確認一下是不是畸形。另外你還要預約一個糖尿病篩查。
孕婦:啥穿刺呀?還有,我沒得過糖尿病。
醫生:那個穿刺的東西能確定你胎兒是不是畸形。那個糖尿病篩查確保你懷孕後沒有糖尿病。
孕婦:那穿刺到底是啥呀?
醫生:確定你胎兒是不是畸形。
孕婦:那怎麼穿啊?
醫生:怎麼穿你到時候就知道了。
孕婦:那我今天能不能穿啊?
醫生:今天不能,要預約,今天預約,下次做。
㈡ 我18歲,學護士學到一半不高興了,現在已經結婚了,也懷孕了六個多月了,他舅舅有開了淘寶店,我在裡面
繼續學護士
㈢ 你好!我是一名護士,現在因為懷孕保胎不能繼續上班需辭職,我是提前兩天交的申請並辦理手續,醫院說我違
問:你好!我是一名護士,現在因為懷孕保胎不能繼續上班需辭職,我是提前兩天回交的申請並辦理手答續,醫院說我違約,現要我賠償兩個月的保險金和一個月的工資,我六月份休了一個月產假(醫院不給請病假),七月十四號離職,請問一下我該怎麼辦?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一般孕婦自己主動離職是沒有相關的經濟補償金的,而且用人單位也不可以辭退孕婦,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㈣ 我是一名護士,我們科來了一個新護士,這個一個新護士懷孕了大夫總是讓我幹活什麼都找我怎麼辦
同事之間確實容易產生這種現象,多一些理解吧,畢竟懷孕了身體不方便,大夫肯定會更多叫你們去做事情,反之要是你懷孕了,也會享受同樣的待遇。
㈤ 護士懷孕是不是也得接著上班
是這樣的,不僅是護士這樣,其他行業的女性不也一樣
一般是月份很大 了才不用上班的吧
㈥ 懷孕了怎麼跟領導說做護士的
1.並沒有來違法,不能感情用事和想自當然。
2.國務院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3.該條還規定,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4.注意,要有醫務部門的證明。
祝福
㈦ 我老婆是護士在ICU工作現在懷孕了
其實ICU內的儀器的輻射是比較小的,真正的需要注意的是ICU內照床旁胸片內,因為許多病人不容宜搬運,所以必須在床旁照片,這時候,建議你夫人及時躲避,或者站在鉛房內或鉛板後,前提是她所在醫院的ICU有這種設備。另,如果你非常不放心,建議在懷孕前三個月在家休息,因為胎兒在前三個月是屬於細胞分裂期,容易因外界環境的影響導致畸形的發生。最後,祝你們有個健康可愛的BB!
㈧ 懷孕護士上班注意事項
小心為妙,一切以小孩為重吧!人生不會重來的。重來的代價是付不起的,不是嗎!
㈨ 懷孕期間護士延續注冊體檢可以不查胸片嗎
護士注冊程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一)護士首次注冊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首次注冊申請表》 2、護理專業初(士)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和《護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3、護理專業(助產)學歷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醫療機構擬聘...用在護士崗位的有效證明(簽約合同); 6、醫療機構臨床實踐的有效證明和業務技術考核合格證明; 7、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3個月內的《健康體驗表》;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兩張(同一底版); 9、已參加全國護理專業初(士)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獲得護士執業資格後兩年內未注冊者和中止注冊兩年以上重新申請注冊的,除提交以上1-8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交在注冊機關指定的醫院(二級經上醫院)接受3個月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二、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准。三、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准: (一)無精神病史; (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四、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准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註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注冊日期和執業地點。《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六、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七、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八、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九、注冊部門自受理延續注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注冊。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注冊: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 (二)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十 一、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和延續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十二、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注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注冊。但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或者批準的任務以及履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的護理活動,包括經醫療衛生機構批準的進修、學術交流等除外。十三、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三)變更注冊(分為入省、出省和省內變更注冊三種): 1、入省變更注冊:除提交首次注冊第2至8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交⑴《護士入省變更注冊申請表》(原件);⑵《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⑶《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2、出省變更注冊:《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護士執業證書》正副本原件和新的3.5寸軟盤。 3、省內變更注冊:《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二份)和《護士執業證書》副本。理程序: 1、申請人將所需資料交所在單位審核; 2、單位將審核後的材料統一提交市衛生局醫政科; 3、市衛生局醫政科在收到申報資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4、受理後,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查和信息錄入。審查合格後上報主管領導審核。 5、審核合格後,予以注冊(重新注冊、變更注冊); 6、申請人到市衛生局醫政科領取《護士執業證書》/或其他證明。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首次注冊的,不含省衛生廳審查發放《護士執業證書》時間)。審查不合格需要整改的,自完成整改之日起計算。收費標准及依據: 首次注冊:8元/次;再次注冊4元/次;依據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收取護士注冊費的通知》((94)財綜字第121號)。行政許可證件及有效期限: 加蓋注冊專用章的《護士執業證書》,有效期限2年。行政許可的法律效力: 護士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並經注冊後,方可按照注冊類別在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從事護士工作。護士變更注冊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原注冊部門,一份交現注冊部門;首先由現執業機構填寫意見,再由原執業機構和原注冊部門填寫意見,最後到現執業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相應手續); 2、 護士首次注冊申請表; 3、 護士注冊健康查體表(到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查體,心電圖、肝功、x線或胸透報告單應貼在背面); 4、 身份證復印件(a4紙); 5、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擬聘用證明(使用單位公用箋,蓋公章); 6、 原護士執業證書正付本(必須是原件)。]新護士法先在你原單位找護理部蓋章,在原注冊單位注銷蓋章,轉到你現在工作的護理部同意蓋章,最後到衛生廳同意蓋章.十四、護士執業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冊部門辦理注銷執業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 (三)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十五、衛生行政部門實施護士執業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條件者准予護士執業注冊的; (二)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條件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的。十六、護士執業注冊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並給予警告;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護士注冊考試每兩年一次. 只要通過了資格考試,就隨時可以取當地主管部門領取
㈩ 醫院招聘護士要求「兩年內不準懷孕」,為什麼這么規定
醫院招聘護士的時候,之所以規定這樣一個奇怪的准則,兩年內不能懷孕,是很大程度上考慮到員工培養工作技能的連續性問題,因為剛剛招進來的一個護士,她可能只是剛剛從學校畢業,她對於實際的工作還不了解,如果她工作一年半載就休產假了,那麼她的專業技能是學不到的。
醫院的護士工作年齡比較長的,基本上也是懂一些最基本的醫務處理的,比如說一些感冒發燒這種小病怎麼治,這些護士也是完全清楚的,只不過她們不是像醫生一樣可以成為主治醫生,護士想轉為醫生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她們上學的時候學的就是完全兩個方向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