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財政局、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國家稅務總局,()沒有參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制定
國家稅務總局沒有參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制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由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制定,於2008年6月28日發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