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社局的職責是什麼
人社局是政府職能部門,下設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務改革辦公室,工資股人事調配股專,檔案股人才交流中心等屬 。
❷ 人社廳 是什麼部門,主要職責是什麼
全稱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制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准入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標准並組織和監督實施。統籌擬訂全省范圍內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統籌辦法,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審核、匯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管理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和管理。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2)人社局培訓科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主要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廳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擬定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機關財務、接待、車輛、保密、保衛、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審查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承擔廳重要文稿組織起草工作;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調研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承擔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和宣傳等工作。
(四)法規處。
擬定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立法、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起草、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草案;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咨詢服務和普法教育工作。
(五)信訪接待處。
擬定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協調、交辦、轉送、督辦等工作;研究處理重要信訪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負責有關信訪信息的報送、統計等工作。
❸ 人社部有哪些職業技能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技能培訓主要分為四個大類:
人力資源類,包括人力資源法務咨詢、人力資源實務、人力資源經理、人力資源管理實務、幼兒舞蹈教師、早期教育指導、青少年職業發展輔導、定員定額管理、心理管理、績效薪酬管理、養成教育指導、文化創意、戶外教育、商務英語、風險管理、大數據人力資源管理、鄉村酒店職業經理、食品質量管理、酒店管理、廚務管理、體驗教育、企業辦公室事務管理、公務文案和商務文案、績效薪酬管理師、心理疏導、醫療輔助護理員、行政管理。
就業促進類,包括鐵路客服、寵物服務行業人才培養、GMP自檢員、商務管理、金融服務就業。
高新技能類,包括碳審計、工控信息安全、高級能源管理、電商檢驗、財稅會計、總會計師(CFO)、主管會計、商業金融、信息化培訓項目、高級能源審計、分布式能源規劃、科技經費與科技創新、企業質量檢驗經理崗位、碳資產管理。
服務生活類,包括醫院醫保管理。
詳細信息可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網查看。
拓展資料:
人社部教育培訓中心簡介:
教育培訓中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直屬事業單位,承擔著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培訓、企業管理人員培訓以及職業技能培訓三大職責。
在部黨組的領導下,經過近三十年的努力,教育培訓中心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我們打造了一支專業人員隊伍,在培訓領域不斷探索前進,形成了優質、高效、一流的培訓品牌。目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教育培訓中心將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戰略指導,推動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開展。
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人才戰略就是強國戰略。不斷推進和深化教育培訓機制體制創新,提高培訓質量,是提高人力資本質量的重要手段,是落實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步驟,在新常態下,我們為創新人才培養、使用、引進、評價、激勵保障機制建立廣闊的平台。創新驅動,實際上是人才驅動,人才的發展需要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我們的著眼點和落腳點是服務於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服務於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做大做強各種層次的崗位技能人才培訓。為此,我們致力於優質品牌創建,其定位和方向是有利於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有利於提高人社系統幹部隊伍素質,有利於促進大學生和特殊群體就業創業、提升在職人員崗位能力、服務產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推廣應用、改善人民群眾生活品質,有利於在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領域發揮先導和示範引領作用。
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我們將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以提高發展質量和社會效益為中心,進一步加強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助推系統幹部綜合素質提升,進一步加快形成引領「高精尖缺」人才的培訓發展方式。堅持 「民生為本、人才優先」 的工作主線,履行好職責,發揮好作用,積極參與開放、競爭的培訓活動。堅持教育培訓的公益性,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努力做出更大的貢獻!
衷心地歡迎您蒞臨、指導工作!
教育培訓中心主任 蔡啟明
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是什麼機構
負責部裡面人事人員的相關培訓、對外也承擔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相關培訓、一個直屬的教育培訓平台
❺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組織實施勞動關系規范政策;
2、制定工資指導線、指導價位和最低標專准;
3、管理市欠薪保障基金屬;
4、監督執行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5、指導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和集體協商制度。
❻ 人社局具體是做什麼的
人社局,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於政府職能部門。
貫徹執行國家、省、版市人力資源權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主要負責用人,招工,部隊退伍轉業安置,職工調轉,晉升,就業,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6)人社局培訓科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機構職責
(一)高縣人社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縣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政策,提出就業資金安排計劃並組織實施。
❼ 人社局有哪些科室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30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議案、建議、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2、研究室。
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
3、法規處。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
承擔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工作。
4、規劃統計處。
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並對外發布統計數據;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宏觀決策統計分析系統建設;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並組織實施。
5、職位管理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職位分類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以及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的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非領導職務管理辦法和任職資格審查辦法,並組織實施;
負責按法定程序辦理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
6、考試錄用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規定;組織本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務員登記的日常管理工作。
7、考核獎懲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考核、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的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等規定,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
承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市政府各部門的工作目標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相關工作。
8、教育培訓處。
負責本市公務員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公務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9、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
擬訂本市引進國外智力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來京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因公赴國(境)外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項目的審核和管理工作;
負責市屬專項經費資助的重點外國專家聘請計劃審批並指導監督項目實施,負責對外交流和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
10、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
組織擬訂本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促進城鄉就業政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負責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關停破產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協調、指導。
11、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
擬訂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上崗前的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12、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完善本市和國(境)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市場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工作。
13、流動調配處。
擬訂吸引外埠人才、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北京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管理工作;
負責人才餘缺調劑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選調工作;擬訂解決夫妻分居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政策范圍內各類人員的調京、家屬「農轉非」以及知青安置遺留的有關工作。
14、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大學生村官處)。
擬訂有關畢業生就業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
負責離校後北京生源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擬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管理北京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
15、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本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地方標准和行業標准;
擬訂職業技能鑒定政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訂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政策,並組織實施。
16、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負責指導實施本市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負責職稱制度改革及職稱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按照職責分工,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17、專家與博士後工作處。
擬訂本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國家高層次專業技術後備人才的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博士後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博士後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
18、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19、勞動關系處。
擬訂本市勞動關系政策;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工時、休息休假標准,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和辦法;
擬訂企業最低工資標准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20、公務員工資福利處。
負責本市公務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公務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公務員離休、退休政策;
負責市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審核統發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分析、機關工作人員休假工作以及市級機關福利費的管理使用工作。
21、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處。
負責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政策;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核定與管理工作。
22、職工養老保險處。
擬訂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費率、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標准及基本養老金、福利養老金調整政策;擬訂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
23、居民養老保險處。
擬訂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規劃、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的具體政策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規則和流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24、醫療保險處(公費醫療辦公室)。
擬訂本市醫療保險及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公費醫療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醫療保險社會統籌政策並組織實施;
擬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葯品目錄、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及職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審定標准、辦法並監督實施;
擬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醫療保險救助工作;負責核定本市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單位、人員資格及公費醫療經費預算工作。
25、工傷保險處。
擬訂本市工傷保險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使用辦法;
擬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檔次;擬訂工傷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范圍;擬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和監督管理辦法。
26、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訂本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准;組織社會力量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
組織受理投訴舉報,查處相關案件;監督審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機關專項經費及所屬單位審計工作。
27、調解仲裁處。
指導協調本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有管轄爭議的案件;負責調解員、仲裁員的培訓、管理和監督工作。
28、信訪處。
負責依法接待處理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並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建議;調查群眾反映的特殊困難,提出解決意見;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矛盾排查與調處工作。
29、財務處。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30、人事處。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安全保衛、統戰等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7)人社局培訓科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秩序,嚴厲打擊騙取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全區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工作會議,要求依法從嚴查處一批欺詐騙保案件。
11月21日,牡丹區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指出,醫保基金是社保專項基金,是參保人員的救命錢。
確保醫保基金運行安全,不僅是重大民生問題,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務。醫保基金總體運行平穩,有效保障了參保人員的各項醫療保障待遇。
但是,由於醫保基金監管的對象點多、線長、面廣,少數不法分子利慾熏心、違法違規行為隱蔽,欺詐騙保事件仍有發生,社會不良影響很大。因此,嚴厲打擊騙取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志在必行。
會議要求,高度重視打擊醫保詐騙工作,始終堅持「零容忍」和嚴打方針不動搖,要依法從嚴查處一批欺詐騙保案件,從嚴懲治一批涉案違法犯罪嫌疑人。
從嚴處理一批組織者、策劃者、獲利者,有效遏止「欺詐騙取醫療保險基金」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開展此次專項行動,旨在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和輿論氛圍,堅持問題導向,敢於揭短亮醜,達到宣傳法規、強化管理、凈化環境的目的,最大程度減少醫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吳進嶺說。
❽ 職業培訓信息發布職能屬於人社部門哪個科室
這個是屬於人社局的技能鑒定中心這一塊,比如像汽車的職業技能等級培訓。
❾ 一個縣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具體負責哪些業務
勞動就業科
科長的職責:
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就業的基本政策,研究和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工作措施;規劃和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綜合管理各類職業介紹中介服務機構和涉外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外省市在莞設立勞務辦事處的審批、管理;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指導和監督實施政策性就業安置和調配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全民集體所有制企業招用合同制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統計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草擬勞動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編制勞動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執行和補充制定勞動規范基本標准、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就業的基本政策,制定促進城鄉就業的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規劃和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綜合管理各類職業介紹中介機構和涉外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外省市在莞設立勞務辦事處的審批、管理;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指導並監督實施政策性就業安置和調配工作。
(三)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行業標准,擬定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培訓的規劃、政策和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和組織建立、健全職業技能培訓服務體系,綜合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機構;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指導和綜合管理市技工學校。
(四)綜合管理各類企業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制定各類企業調整勞動關系的政策和工作措施;負責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五)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企業職工工資宏觀政策,制定具體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准和工資收入調節的有關政策,協調企業人員工資報酬分配關系;擬定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國有企業的工資總額;指導實施有關職工福利政策,依法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
(六)負責勞動監察、勞動信訪、勞動普法、勞動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工作。
(七)負責勞動統計和信息工作,定期發布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尤其是事業登記、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培訓、安置、救助等工作。
(八)綜合管理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員職責一般是根據科長的安排,各管一面或者分工合作的,所以職責更加細化或者具體,主要有:
1、配合科長的日常工作,輔助科長完成好上級交代的任務和日常的事務處理。
2、根據科長的工作板塊分配,完成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3、研讀我國國家勞動、就業的法律法規,經常性的提交自己的工作報告。
4、接待失業登記人員、就業培訓人員的咨詢和公務處理。
5、其他相關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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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威海市人事局的各科室的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掛政策調研科牌子)綜合協調市人事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編辦機關文秘、機要、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安全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按照管理范圍,負責市直部門(單位)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市人事局、市編辦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紀檢、人事和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編辦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人事和機構編制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研究擬訂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規劃;研究擬訂全市人事和機構編製法規建設規劃;負責綜合性規章的起草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人事編制宣傳、信息工作;承辦復議應訴事項。
(二)錄用流動科(市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與其合署)
研究擬訂全市國家公務員錄用、交流和人才流動的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錄用、交流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聘(錄)用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所屬部門(單位)和中央、省及外地駐威單位幹部及市直機關工勤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市外調入人員戶口關系審核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留學人員的派遣和回國留學人員的安置調整工作;負責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派遣及內調人員的安置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和黨政幹部家屬戶口「農轉非」的審批工作;承辦為駐外使館選派、培訓工勤服務人員的工作;負責全市人才市場的規劃、發展及人才中介機構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的中長期規劃;綜合研究、協調指導事業單位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市幹部統計工作。
組織實施轉業軍官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編制全市轉業軍官的分配計劃並協調落實;負責協調轉業軍官隨遷隨調家屬子女的安置工作;負責轉業軍官上崗前的培訓和有關服務工作。
(三)公務員管理科(教育培訓科與其合署)研究擬訂全市國家公務員考核、獎勵、紀律、懲戒、迴避、辭職辭退、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申訴控告等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市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單位)科級職務人員的任免審查和備案工作;綜合管理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事項和組織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審批市政府各部門開展的系統獎勵表彰事項,審核向上級推薦的獎勵表彰對象;負責事業單位的考核、辭職辭退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國家公務員培訓的政策、規定和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事系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市繼續教育協會的業務指導。
(四)工資福利與離退休科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貼和福利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復員退伍軍人和新錄用人員的定級及轉業軍官工資核定和職務變動、工作調動及受獎勵、處分等人員的工資審核審批工作;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的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退職的審批工作,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認定及有關待遇的政策、規定,審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等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及工齡計算的規定和辦法;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和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退休幹部的統計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職稱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設置;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審批或申報工作;負責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及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待遇人員的評選、申報工作。
(六)畢業生就業科
組織實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訂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政策和規定,負責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工作;編制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市外國專家辦公室(對外掛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研究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對外人才交流、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的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編制智力引進、出國(境)培訓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智力引進項目立項審報及成果的評估、表彰獎勵和推廣工作;負責來威外國專家(含海外華人專家以及港澳台地區的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辦理外籍專家來威定居的有關審批手續並負責協調其工作安置;負責全市智力引進專項經費的編報和分配,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辦理外國專家身份的確認並出具職業簽證許可等事宜;按規定標准確認聘請、推薦外國專家和承辦出國(境)培訓業務的單位、社會中介機構資格;組織指導全市的對外人才交流工作;管理全市赴國(境)外培訓工作;審核出國(境)培訓項目;辦理出國(境)培訓人員的審核和備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