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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工作經費講師培訓費

發布時間:2020-12-18 05:18:16

① 培訓費中的講師費的概念

講師費用:
是指請某位名人過來培訓
所需花費的所有費用
包括住宿等

② 請問一下,單位組織職工培訓,支付給培訓老師的培訓費是放在勞務費還是職工教育經費呢,謝謝!

一般我們單位是這樣安排的:請進來的老師工資開在勞務費力,派出去學習的費用打在培訓里。僅供參考

③ 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和黨費的區別和聯系

一、經費數額不同

1、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數額根據企業黨支部的具體情況確定。

每年初,企業或單位的黨委組織部可以根據上年底各單位黨支部數,按每個基層部門和生產輔助單位(車間、工段、辦公室、科室)的黨支部所需的經費,按照每年額度計算,編制黨支部活動經費計劃,報企業總部黨委批准之後,即可列入各企業或單位的年度費用預算。

2、黨費,數額是按照黨章規定的,與黨員個人情況(黨齡、黨內職務)有關,與企業或單位情況(規模大小、行業性質)無關。

二、使用范圍不同

1、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也就是黨支部活動經費,應該用於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原則上應該由基層黨支部使用,各企業或單位黨委領導層開展黨建活動不應使用黨支部活動經費。黨支部活動經費重點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1)黨支部代為訂閱所需的黨建讀物(年刊、季刊、月刊、日報等),代為購買黨員在學習教育工作中需要的有關資料;

2)基層黨支部主持舉辦爭先創優活動(在黨員中開展)的經費;

3)開展黨員集體活動(文化藝術活動、體育競賽活動、學習講座活動)的費用;

4)慰問、補助特困(家庭負擔重、身體殘疾、嚴重疾病等)的黨員;

5)黨支部開展工作(辦公耗材、電話、飲用水、照明、清潔、維修等)所需的日常開支。

2、黨費,繳納黨費是黨員的義務,黨組織的運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黨費的,比如資料管理,活動組織。

如果私營企業有黨委或黨支部,黨組織的活動經費,應該從黨員上繳的黨費(留歸企業部分中)開支。如果私營企業沒有黨委或黨支部,黨組織活動經費,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其他」。

三、管理及使用方法不同

1、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

1)黨支部活動經費,應當在每年的年初由企業依據各單位黨組織和黨員數量,按核定的標准,分別的列入年度預算;

2)黨支部活動經費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單獨列為支出和專項管理,黨委組織部門應當負責監督和檢查;

3)企業黨總支部使用經費,要按規定履行必要的財務手續。各生產礦、基建礦、機械總廠、置業公司的總支、支部使用經費,須經總支、支部書記簽字,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報銷;

4)企業總部機關黨支部的活動經費應當由機關黨委掌握和使用;

5)企業黨支部的活動經費應當要按照預算予以保證,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超支的不給予補發,同時也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2、黨費

1)各單位黨委要高度重視黨支部活動經費的使用管理工作,嚴格按照集團公司黨委的要求及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管理使用好黨支部活動經費;

2)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每年要對各單位黨委黨支部活動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④ 支付給職工的培訓費,比如內部講課費用,是走教育經費還是工資呀

如果屬於內部講課費用,走「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科目妥當些。如果走「教育經費」科目,一是要發票作為原始憑證,實際上入情入理也只能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科目。

⑤ 黨員活動經費如何列支

答:《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第二條黨費使用的規定:2.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是: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 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等。《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不得承擔屬於個人的下列支出: (一)娛樂、健身、旅遊、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五)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符合規定的黨員革命傳統教育的費用支出,通常應從黨費中列支,黨費列支范圍以外的黨員活動必要和合理支出,會計上可以在管理費用科目下設明細項目核算,但個人支出企業不得承擔。 列支在管理費用中的這部分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能否扣除,應根據所在地區稅務機關的口徑處理,以下地方文件僅供參考。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黨建活動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浙地稅函[2007]446號)規定,企業為本單位中國**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的支出,允許在發生年度據實稅前扣除。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通知》(遼地稅發[2010]3號)第四條規定,私營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憑借合法票據及相關手續據實扣除。

⑥ 黨組織工作經費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能稅前扣除嗎

黨組織工作經費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版金總額1%的部分權是可以扣除的。

根據《關於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年末如有結余,結轉下一年度使用。累計結余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2%的,當年不再從管理費用中安排。

(6)黨組織工作經費講師培訓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⑦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幹部職工參加學習培訓經費報銷規定

與事業單位科研項目相關的學習培訓費一般是可以報銷的。
可以上網找財政部文件,但不少單位都自行制定細化標准且不完全執行財政部標准。

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
1.差旅費管理辦法對開支標准做了哪些調整?
答:為了適應經濟發展形勢,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與生活基本需要,差旅費管理辦法取消了原規定一般地區和特殊地區的出差類區劃分,將市內交通費等合並為公雜費。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其中伙食補助費、公雜費實行統一標准,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分職務級別憑據報銷。具體調整如下:
(1)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於補助市內交通、通訊支出等。
(3)住宿費。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准憑據報銷。財務部門根據出差人員住宿的具體定點飯店的協議價格進行報銷,住宿不同的定點飯店,住宿費實際開支會有差異,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上限。
(4)行李托運費。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傢具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內由調入單位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2.高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和職務工資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出差住宿費如何報銷?
答:對應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登記表,相當於副部長級職務的人員出差,按照副部長級人員的標准住套間。高等學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醫療衛生單位主任醫師、文化藝術單位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以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按照司局級人員標准,住宿標准間。其餘人員,按照處級以下人員標准,兩人住一個標准間。
3.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出差是否可以住宿定點飯店?
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強制實行定點住宿,主要考慮到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是一項新的工作,而事業單位規模龐大、類型復雜、經費來源渠道多樣,實行定點住宿有可能會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為了穩妥起見,決定先在黨政機關進行試點,待取得經驗、條件成熟時再擴大到事業單位。因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可以到定點飯店住宿,也可以在非定點飯店住宿,但要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即財政部委託各地通過政府采購確定出差接待定點飯店後,某一地區(地、市、州)所有的定點飯店中簽訂的最高協議價格就是當地的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
4.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對出差人員實行定點住宿,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准間。住宿費每人每天150元.處級以下出差人員出現單數時,單位財務部門如何報銷?
答:處級以下出差人員為單數,或異性人員出差的,可以單人住宿一個標准間,單位財務部門應根據出差的人數和性別的實際情況,予以報銷。例如:某單位處級以下人員四人出差,三男一女,按照住宿費標准只能報銷兩個標准間,實際需要三個標准間。對於這類情況,單位財務部門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給予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出差,需要住宿時,如何報銷住宿費?
答:根據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當前,中央級定點飯店的政府采購工作還沒有在縣級(含縣級)以下城市開展。因此,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在縣級(含縣級)以下城市住宿的,住宿費開支標准應在該縣級城市所在地、市、州的定點飯店住宿費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6.出差人雖沒有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如何報銷住宿費?
答:中央國家機關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7.出差人員住宿在親友家裡,住宿費如何報銷?
答: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對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無住宿費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8.實行公雜費定額包干後,出差人員經批准乘坐飛機的,從住地到機場的費用可否報銷?
答:考慮到機場一般距市中心較遠,乘車費用較高,出差人員經批准乘坐飛機的,其往返機場乘坐專線客車的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不在公雜費定額包干之內。出差人員前往專線客車車站的交通費用,在公雜費定額包干范圍之內。
9.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公雜費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對自然(日歷)天數應如何正確理解和執行?
答:自然(日歷)天數是指出差人員從出發當天零時起,到完成任務後返回工作單位所在地當天24時止的日歷實際天數,出發和返回的當天均按一整天計算。例如,某甲出差,5日上午11時出發,當月24日晨7時返回,則此人出差的自然天數應為20天。
10.中央在京單位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出差或到外地短途出差,當天往返的,其出差費用如何計算?
答: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出差或到外地短途出差,當天往返的,伙食補助費、公雜費按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相關標准執行。其中: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繳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在包干限額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當天不能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11.長途連續乘坐火車,符合坐卧鋪條件,其中有一段不坐卧鋪的,補助費如何計發?
答:長途連續乘坐火車的,必須全程不買卧鋪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價的80%發給補助費。如果其中一段路程坐了卧鋪,其他路段符台乘坐卧鋪規定而未購買卧鋪票的,可按照分段的方法計算補助費,即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按本段硬座票價的比例給予補助。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不再給予補助,
12.出差人員符合乘坐火車卧鋪條件,未買卧鋪票,而買直達硬座通票,受交通條件限制,必須中轉的,如何計發不坐卧鋪的補助費?
答:限於交通條件,出差人員必須中途轉車又未住宿的,可按規定的直達硬座票價的比例計發補助費。因公必須中途下車中轉或辦事,並已住宿的,則分段計算。即:符合乘坐火車卧鋪的路段,而未買卧鋪票的,可按規定的硬座票價的比例計發補助費。對不符合乘坐火車卧鋪的路段,則不應發給此項補助費。
13.符合乘坐火車軟卧條件的人員,改乘軟座應怎樣補助?
答:符合乘坐火車軟卧條件的人員改乘軟座的,按照規定以硬座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改乘硬座,同樣仍按照硬座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改乘硬卧,不再給予補助。
14.在職困公傷殘人員出差乘坐火車,符合乘坐卧鋪條件,而未買卧鋪票,按規定已享受火車票價格優待的,如何計發補助費?
答:在職因公傷殘人員出差乘坐火車,符合乘坐卧鋪條件,而未買卧鋪票,已按規定優待價購買了硬座票的,可按硬座整票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
15.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如何具體掌握執行?
答:上述規定是對離家較遠的職工趁出差、開會或調動工作之便,略加繞道就能探望父母、配偶等親屬的一種照顧。例如,從北京到武漢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完成任務後,前往南京省親辦事,再從南京直接回北京,其路費的報銷,應按從武漢回北京的快車卧鋪中鋪票價計算。繞道車、船費超過武漢到北京快車卧鋪中鋪票價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車船費少於從武漢到北京的快車卧鋪中鋪票價時,按照實際繞道車船費報銷。
16.出差人員乘坐火車,符合乘坐卧鋪條件,而未買卧鋪票,並已按規定的硬座票價的比例計發補助費後,途中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是否仍應按照規定發給?
答:對出差人員符合坐卧鋪條件,未買卧鋪票的,按火車硬座票價的一定比例發給個人補助費,王要是為了緩和火車卧鋪的緊張狀況.鼓勵一部分身體條件較好的同志,不必等購卧鋪票,及時出發。此項補助費和途中伙食補助費的性質不同,因此,對出差人員已經按照規定的硬座票價的比例計發補助費後,在途期間仍應按照規定發給伙食補助費,公雜費。
17.有些旅客列車為了緩和客車擁擠狀況,活躍旅客生活,增設了不少服務項目。如利用餐車開設茶座,備用茶點、報刊、棋類等供旅客享用,按小時收費,出差人員能否報銷此項茶座費用?
答:茶座費用等應由個人自理,不能報銷。
18.到基層掛職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是否給予伙食補助費?
答:根據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人員,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對於到基層掛職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其工資供給關系仍在原單位的,按照本規定給予補助。工資供給關系轉到掛職單位的,不再執行本規定。

⑧ 機關事業單位舉辦業務培訓班,機關工作人員講課,講課費該發嗎如果發,應該按什麼標准計算

你們單位有沒有培訓的相關管理條例,或者培訓經費管理?正常是要發的,有些會規專定內部講師一課時二屬十或三十元的講課津貼,正常講一天的話按8課時計算,你們沒有規定可以和領導商量一下擬定一個《內部培訓經費管理規定》以後如果有培訓都可以按規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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