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正籌備上市的公司董秘應有哪些職責
正在籌備上市的董事會秘書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調公司與投資者關系,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咨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相關資料;
(二)按照法定程序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准備和提交擬審議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文件;
(三)參加董事會會議,製作會議記錄並簽字;
(四)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及相關知情人在有關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
(五)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權的資料,以及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六)協助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本規則;
(七)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 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本規則、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時,應當提醒與會董事,並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作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秘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於會議記錄上;
(八)公司應當為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有關人員應當支持、配合董事會秘書的工作。董事會秘書為履行職責有權了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情況,查閱有關信息的所有文件,並要求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
(九)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證券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溝通和聯絡;
(十)負責處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督促公司制定並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 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按照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辦 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
(十一)協調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咨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披露 的資料;
(十二)參加董事會會議,製作會議記錄並簽字;
(十三)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 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並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證 券交易所報告;
(十四)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 票的資料,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十五)協助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則、證券 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協議中關於其法律責任的內容;
(十六)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時,應當提 醒與會董事,並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做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秘 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於會議記錄,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十七)證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董事會秘書崗位職責 在公司董事會領導下,對董事會負責。 一、准備和遞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和文件;
❷ 機關黨組會議記錄的保密級別是啥
這個要看具體涉密內容是什麼,並沒有固定的規定說明屬於什麼級別
❸ 會議記錄保密有何重要性
領導層的決策意見和有些決策過程,是不適宜隨意對外公開的。
❹ 保密工作領導機構例會每年不少於()次,並要有專門的會議記錄
保密工作領導機構,對單位來說就是保密委員會,按照最新軍工標準是每年不少於一次例會。集成標准和載體印刷標準是不少於兩次,但這只是例會。
如果遇到重大事項,應該隨時召開專題會及時研究解決
❺ 黨支部大會決議怎樣的黨員比例才是有效的
黨員大會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黨員參加方為有效,對涉及有關選舉內容的會議要超過應到會的五分之四以上黨員參加方能召開,大會決議必須經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資料來源《關於進一步規范全鎮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制度的通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在支部范圍內享有最高的決策權、選舉權和監督權,負責討論並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
1.會議時間: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2.與會人員:全體黨員參加,根據需要可吸收非黨幹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會議由支部委員會召集,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議題由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確定,黨員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黨員大會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黨員參加方為有效,對涉及有關選舉內容的會議要超過應到會的五分之四以上黨員參加方能召開,大會決議必須經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5)保密工作培訓會會議記錄擴展閱讀
支部黨員大會制度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黨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2)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3)討論發展新黨員和接受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4)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5)討論需由支部大會決定的其它重要事項。
4、會議形成的決議由支委會負責檢查落實。
5、會議記錄: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年終歸檔備查。
支部委員會
1、會議時間:
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支部書記可隨時召集。
2、與會人員:
會議由全體支委會成員參加。
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
3、會議內容:
(1)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
(2)討論通過年度支部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3)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5)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及黨員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
(6)討論支部工作重要事項和工作措施。
4、會議要求:
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事項時,到會支部委員必須超過半數以上;如遇重大問題要作出決定,到會的委員不超過半數時,必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
5、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確定有關支委會成員負責檢查落實,並向書記報告執行情況。
6、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主持人、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題、會議決議等。會議記錄由專人保管,存檔備查。
❻ 每個月的部門例會的會議記錄,有必要做到像國家機密一樣保密嗎
看你是什麼單位了,這樣要求也無可厚非
❼ 宗教局學習保密法會議記錄
去歷史文獻裡面找把
❽ 保密法會議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舉辦會議或者其他活動涉及國家秘密的,主辦單位應當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根據會議、活動的內容確定密級,制定保密方案,限定參加人員范圍;
(二)使用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的場所、設施、設備;
(三)按照國家保密規定管理國家秘密載體;
(四)對參加人員提出具體保密要求。
第二十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國家秘密載體製作、復制、維修、銷毀,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等涉及國家秘密的業務(以下簡稱涉密業務),應當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從事涉密業務。
第二十九條 從事涉密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從事涉密業務的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保密制度完善,有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負責保密工作;
(四)用於涉密業務的場所、設施、設備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准;
(五)具有從事涉密業務的專業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條 涉密人員的分類管理、任(聘)用審查、脫密期管理、權益保障等具體辦法,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