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的黨員活動經費支出如何稅前扣除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問專題的通知》(組屬通字〔2014〕42號)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規定和中辦發〔2012〕11號文件「建立並落實稅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列支,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黨組織工作經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使用范圍包括:召開黨內會議,開展黨內宣傳教育活動和組織活動;組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訓;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走訪、慰問和補助生活困難黨員;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維護黨組織活動場所及設施等。
所以,非公有制企業的黨員活動經費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貳』 對離退休幹部黨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有什麼具體規定
黨費收繳:
根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第十八條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2)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擴展閱讀: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
離休指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離休是我國幹部退休制度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可以離職休養。
『叄』 如何落實黨建工作經費,活動場所和服務群眾專項經費
黨中央對基層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始終高度重視,在一些重要文件中作出專門規定和提出明確要求。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建立穩定規范的基層組織工作經費保障制度。」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等四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文件的通知(中辦發〔2006〕21號)指出:「黨員教育經費要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各級黨委留存的黨費應主要用於黨員教育。黨員教育經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員教育經費在管理費中列支。」中央辦公廳《關於在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2〕12號)指出:「加大黨建工作投入,將黨建工作經費列入事業單位年度經費預算,保障黨組織工作和活動正常開展,具體額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按照中央要求,近年來,各地加大了對基層黨建工作包括中小學校黨組織建設的投入力度,通過多種渠道落實工作經費。如北京市明確要求中小學校黨員教育經費每年每人不少於200元;青海省提出各中小學校按不低於學校公用經費2%的比例,將黨建工作經費列入學校經費預算。下一步,中央組織部和教育部黨組即將制定出台《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其中對中小學校黨建工作經費也將作出專門規定。各級黨組織可根據中央的這些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提出落實中小學校黨建工作經費的具體辦法。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將加強督促檢查,加大落實力度。
『肆』 下撥黨員活動經費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以下3條可供參考:
1、黨員教育培訓經費使用范圍。黨員教育培訓經費主要用於回教育、培訓黨員所產生的答費用,包括講課費、場租費、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必要的設備等,不得用作黨員的誤工補貼。
2、社區黨員活動經費使用范圍。社區黨員活動經費主要用於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組織黨員學習或外出參觀;表彰優秀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慰問老黨員、補助生活有困難的黨員。
3、專用經費使用管理及監督。各黨組織要建立單獨的明細賬,有計劃安排使用上述兩項專用經費,確保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