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強制性的在勞動法規定的休息時間,對員工進行培訓(不算上班也不算加班,星期天)。
1、公司強制來性的在勞動法自規定的休息時間,對員工進行培訓這個屬於違法行為的,應向職工支付加班費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貳』 佔用周末時間培訓和開會算加班嗎
問題: 每月平均佔用2個周末進行公司內培和溝通會議,應該算加班費嗎?這樣的規定合理嗎?是否增加了員工的勞動時間? 答復: 你的這個問題涉及到到底什麼是加班的問題。這也是現在很熱的問題。 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很好識別:在工作時間之外老闆叫你工作就是加班了。但是法律在說到何為加班的問題上比較注重了工業,對現代社會急劇發展的第三產業認識比較缺乏,加上低估了現代企業管理層的智慧,造成現在出現了很多好象不是加班,但是又象加班的行為。企業也就乘此模糊的概念大揩員工的利益! 要正確識別何為加班要從加班的定義上來說。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其實包括加班和加點。所謂加班,是指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從事工作。加點是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標准工作日以外繼續從事工作。 總結識別加班加點的要點有如下3點: 1、 加班是用人單位要求的; 2、 加班的內容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 3、 在標准工作日之外。 你說單位利用周末來進行內部培訓和開會,我們從上述的幾點來分析一下。 首先,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是加班單位要求的呢?這是當然的。內部培訓不同於在單位外的培訓,一般都是單位讓員工去參加的,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雖名曰培訓,但多是內部的業務交流,可能是單位想避開加班的概念而如此稱呼的,從實質上來說有點類似於開會。溝通會議大部分也是單位要求開的,否則豈不是員工俱樂部活動了?我們這里說的單位要求,當然也包括單位的管理人員要求下屬員工的會議。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管理人員就代表了單位。 其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體現了單位的意志呢?一般來說,既然是單位要求的,就體現了單位的意志。但是有少數的例外,比如公司老總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去做私事。不過在本例中沒這種情況,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應該是體現單位的意志的。 再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在標准工作日之外的呢!你也說了,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在2個周末中進行的。 綜上所述,單位的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都是屬於加班的項目,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單位給予加班工資。如果企業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在工作時間進行這些培訓與會議。 現在人們還對一些其他單位的活動有這樣的疑問。比如單位在雙休日舉辦員工文體活動是不是加班呢?回答是只要該活動是單位辦的,單位要求參加的,應該算加班。 隨著社會的發展,用人單位會想出各種各樣的名目、各種各樣的方式來避免加班的提法。但是你只要掌握了上述的鑒別方法,都能正確得判斷到底屬不屬於加班,你是不是有權要求加班工資。
『叄』 請問培訓員,工作累嗎工作時間是8:30到17:30。
有吃有助已經很好了,還提什麼累不累。
『肆』 勞動法關於公司對於員工的工作時間之外的公司培訓的規定
您好:
個人認為用人單位強制參加的集體活動應該算做加班。
僅供參考
『伍』 可以帶薪培訓嗎,工作時間是多少
你好
一般的企業都是帶薪培訓的,工作時間根據不同的行業上班時間也不一樣;
一般的情況下都是早上八點半到下午五點半;
希望對你有所參考。
『陸』 公司在非工作時間進行培訓
是否必須參加由公司決定,你不參加公司可以找機會換掉你。
開罰單不合回理。
事情本身不合理也答不合法。
但是大多企業可能還都這樣做。
增加的時間是用來培訓增強你的技能或知識,屬於共贏的事情,公司投入給你做培訓再給你發加班工資,你覺得合理么,呵呵。
目標是好的。從個人角度來說,學些東西也是好的,不要有排斥思想。
『柒』 培訓期,試用期,工作時間有沒有法律規定
1、培訓期沒有規定
2、實習期:《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工作時間。
《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捌』 不是上班時間公司要求培訓非工作需要的內!當天本人還請假了!公司要對
這個有點不懂
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你多去對比
一般來說需要的就是自己去對比
『玖』 培訓時間是否算作工作時間
屬於工作時間,公司應該按照工作一樣支付報酬,加班,提供必要的員工福利。
『拾』 教育培訓機構每周工作時間要44小時嗎
我們就是做教育培訓的!其實國家規定每天8個小時工作,是最正規的。但是教育培訓行業又有自身的缺陷,就拿我們來說吧,我們做培訓主要在孩子放假或者周末的時候,這就要求我們在周六日上班,而周一周二沒人,我們就休息,最後,這樣的行業會涉及的加班,加班就不好說了,但是正規單位都會有加班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