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藝術類考生培訓的合同問題
其實這也是培訓地方的一種形式,只是給你一個心理作用,想套住你,我自內己也是學美術過來的,我個人容認為,沒這必要簽合同,不要太把這事放心上,甚至還會誤導自己,認為自己進了保險似的,主要是找個好點的老師,更主要的還是靠自己,認真學,美術也不是件容易的事。。。祝你好運。。。
⑵ 我自己開的藝術培訓機構,轉入到另一個機構是要簽訂什麼合同呢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這既不屬於入伙,也不屬於合夥,而是屬於合作,應該簽訂項目合作合同。至於合同條款,應以雙方商定的主要內容為約定條件,再加上合作期限、利潤分成、稅款負擔、職位設立、違約責任及合同糾紛解決方式,還有合作期滿的善後事宜為主,必須詳盡列出,必要時可另加附件。
⑶ 未滿18歲在校簽藝術培訓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來說,不考慮智力和精神的話(就是那些精神不健全智力障礙等等),年滿十八周歲才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所以未滿十八周歲,只有在法定代理人追認的情況下,合同才生效。但是有一種例外,對於16周歲以上而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法律可以視其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例如一些在校生兼職當個模特演員或者什麼其他兼職,這些勞動收入能夠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已滿16未滿18也能讓合同生效。
⑷ 藝術培訓機構家長還用簽協議嗎
要簽,因為負擔培訓機構的培訓費的人是家長,所以家長也要簽
⑸ 與藝術培訓班簽了合同如果我違約要付怎樣的責任如果對方違約怎麼辦
簡單點說,你所說的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如果是試用期合同的話,內隨時可以走容人,公司也可以隨時趕你走
第二:如果你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的話,你也可以隨時走,勞動合同約定勞動者承
擔違約金的只有兩種: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一般情況下不用承擔違約金責任,只有在以下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一是就培訓服務期約定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是就競業限制約定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因此,基本上想走就可以走
⑹ 想承包別人藝術培訓中心的一個項目如何寫方案和合作協議
如果生員情況很好,建議只交房租。如果一般,就商量一個雙方滿意的分成比例。一定提前制定,違約責任,避免,眼紅後把你踢掉
⑺ 藝術培訓班學生登記表及安全協議怎麼寫
一個大綱,供參考,你可以根據需要刪減。自我小結一,培訓情況概述、培訓目標的完成情況和取得的成績二,思想認識、培訓紀律等三,存在的問題、努力方向我將在以後,繼續努力,不斷提高
⑻ 我在一個私人的藝術培訓機構報名 並交了10節課的錢 交錢的時候沒有任何合同也沒給我說任何規矩和規定
顯然不合理,簡單分析如下,如不清楚請私信我。第一,學校的內部規定只能適用於其內部行政及教室人員方面的管理規定,而不能適用於對外學生家長。第二,學校入學後沒有與家長簽訂書面的具體開課時間及課次,是其教學管理混亂的提現。第三,開課時間間距過長或不固定,致使學生和家長難以適應。依照合同法六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如果沒有約定服務合同的具體履行方式和期限的應當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合同。第四,退還部分學費的說法不能成立,首先扣留部分沒有法律依據,同時沒有同家長的合同約定。所以扣錢行為違法。再者,幼兒園如果說他們自己有規定,那麼就問他是否拿到教育局備案報批,同時再要求拿出您孩子入學時對方有明確告知您中途退學要求扣錢,並經您同意確認的證據。我建議您到當地教育局投訴或到法院起訴,但前提證據要保存好。沒有交款收據看是否有銀行轉賬憑證,如沒有先錄音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