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村兩委換屆選舉結束後,要對新當選的村兩委成員進行培訓,求相關培訓講話和主持詞。
今天這次大會是村級換屆選舉後召開的第一次村「兩委」成員會議,既是一次見面會,也是一次培訓會和部署會,主要是總結街道前段時間村(居)「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進一步動員全增強向心力,街道上下,特別是新一屆村(居)「兩委」班子統一思想,認清形勢,搶抓機遇,團結實干,為**街道的大發展、大突破創造良好開局。
一、換屆後的基本情況
二、二、關於黨支部和村委會的職責關系
團結協作是班子建設的生命線。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是村莊的「當家人」和「掌舵者」,一個村的發展既與村幹部的能力和素質密切相關,更與村兩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息息相關。
首先,要澄清黨支部和村委會之間的幾種模糊錯誤認識。①極端民主觀。有的同志認為,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行使職權,村黨支部無權過問,並以此為借口,排斥村黨支部的領導。這種認識把基層民主極端化,是自由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表現,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村民自治是在黨的領導下開展的自治活動,村委會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這是我們在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中必須始終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②爭權奪利觀。有的同志認為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是體現在抓黨建、管黨務上,除此之外的許可權都屬於村委會。持這種觀點的同志,雖然在原則上承認了黨支部是領導核心,但在具體工作中不僅不接受黨支部的領導,而且與黨支部爭權。這種觀點和做法也是錯誤的,必須糾正和克服。黨支部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其作用決不僅僅局限在抓黨建、管黨務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必須從各個方面體現出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這條原則在我們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中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過分重視手中權力的人必然會失去權力。③權力無限觀。還有的同志認為,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就是包攬村裡的一切事務。這種觀點忽視和否定了村委會的職能作用,看不到村委會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黨代政,把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理解成村裡的事情不論大小都由黨支部說了算,進而包辦代替村委會的工作。這種觀點和認識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也是錯誤的,同樣需要糾正和克服。
其次,要理清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黨支部與村委會的工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黨的領導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統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順利開展。因此,黨支部與村委會是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主要體現在:首先,村黨支部具有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落實上級組織的工作部署進行把關定向,對本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規劃部署,對村裡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意見,以及對村委會幹部進行管理、教育和監督等重要職能,並具有對本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的職責。但黨支部核心領導職能的履行和領導權力的行使,離不開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離不開以嚴格的民主決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這一重要的基礎。其次,村委會的職能,主要包括依法開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內容,除了處理好職能范圍內的日常村務外,對重要事項的處理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依照有關法規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委會履行職能,一定要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以自覺維護和接受黨支部的領導為前提。也就是,通過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把黨的政策和黨支部的部署,貫徹到村民自治活動之中,變成全體村民的意志和行動。
三、明確任務重點
四、提高自身建設
B. 農村選舉主任書記一肩挑需要什麼條件
農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的基本要求就是支部書記必須經過全體黨員投票選舉,超過半數可以當選,同樣,村委會主任必須經過有選舉權的全體村民共同選舉,超過半數即可當選。
人品應當作為第一考慮因素
村幹部候選人應當是公道正派、誠實可信,能夠以德服人,因此誰能當選村幹部,人品應當作為第一考慮因素,人品不好的人,堅決不能選。
具有較高文化水平的大學生
文化水平較高,也可以從側面反映這個人的工作能力也會相對較強,特別是看待事物上,眼光會更加長遠,這樣的人才能作為農民的引路人,為農民謀發展。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文件提到:村黨組織書記應當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推行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
也就是說村書記和村主任、村上合作社負責人將由一個人來擔任,真正擁有了很大的決策權,村上的大小事務,村書記一個人就可以決定了。
「一肩挑」實行後,村幹部仍舊由農民選舉產生
根據我國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實施的是村民自治組織,也就是說村上的領導人又農民自己選舉產生,國家不幹涉。因此即便是村幹部一肩挑實行,最終村幹部還是由農民自己來選舉產生,選舉方式也不會有多大的變化。
(2)街道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培訓會擴展閱讀:
民主選舉
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舊版為:「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一、村三委人員工資需要由村集體經濟承擔,不少經濟欠發達村為節省人員開支,由書記兼任主任
二、村主任無人競選,由書記兼任
三、村中事務較少,人員減免,書記兼任主任
四、不少地區本身就存在書記主任一把抓的情況
五、書記個人能力突出,無需主任配合工作
六、鄉鎮一級鼓勵書記主任一把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