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越來越多人考公務員要選擇去培訓
目前就業壓力非常大,而公務員是一個很穩定的工作,所以很多人都選擇去考公務員。但為什麼越來越多報考公務員的人選擇培訓呢?我們先來了解下目前的就業形勢。
一、就業壓力大,到底有多大?
前段時間,教育部公布消息,2018屆全國高校畢業生預計820萬人。與去年的795萬人相比,今年畢業人數又創新高。那麼我們就以2017年為例:2017年就業藍皮書指出,2017年本科院校大學生就業率有所下降,而職高院校學生就業率與往年持平。統計研究數據表明,2017屆大學畢業生半年後的就業率約為86%,比起2016年屆大學生畢業半年後就業率下降了2個百分點;2017屆211院校畢業生半年後就業率為89%(非失業率90%),非211本科院校為87%、高職高專為84%;而2016年屆半年後就業率211院校為93%(非失業率94%)、非211本科院校為90%、高職高專院校為84%。其中,2017屆大學畢業生約三分之一的就業是在畢業後半年內完成的。
按教育部公布的數據,中國2017屆高校畢業生總數為559萬,其中大學畢業生總數約為529萬(本、專),按本研究得出的比例推算,2017屆大學畢業生畢業後就在國內外讀研究生的人數21.43萬,畢業半年後的就業人數達到約434萬人。在畢業半年後的73.56萬的失業大學畢業生中(包括有了工作又失去的),有51.59萬人還在繼續尋找工作,有5.46萬人無業但正在復習考研和准備留學,另有16.51萬無工作無學業沒有求職和求學行為者。而今年畢業生比去年整整多了25萬人,說到這大家心裡都有數了把!
二、考上公務員有什麼好處?
「鐵飯碗」,公務員的工作時間非常規律,即「朝九晚五」,除了特殊崗位外,基本沒有加班的情況出現。公務員的薪資在國內處於中等偏上水平,且勞動強度並不高。公務員工作非常穩定,只要不違反政策,基本不需要擔心裁員下崗、新人搶位。而且公務員不需要繳納社保,還享受公費醫療,即使是退休後,公務員整體加薪的時候,退休人員同樣享受一樣的加薪待遇
三、培訓有什麼好處?
公務員考試只有大綱,沒有指定教材。如果只靠個人,或者購買教材和網課,沒有系統的培訓掌握考試命題意圖、答題規則、咨詢動態,想通過筆試還是有很大難度的。公務員培訓課程會整合考試資源,深入分析命題意圖,答題規則和技巧,總結考試經驗,及時披露實事動態,大大降低公務員考試難度,提升通過率!
但是報考公務員培訓課程,還需要深入探討各個培訓機構及公考課程與考生的匹配程度,因為每個考生的資質是不同的,考試經驗和知識儲備,寫作能力各不相同,所以公考培訓班一般都有很多班型,建議根據個人不同的水平能力和想要報考的崗位競爭程度報名參加更適合的班型。且部分培訓機構有一些「協議班次」(如中公教育),考不過費用全退,就算你第一次沒考過,根據協議,費用會退還給你,那麼這就相當於有一次考試經驗了,你下一次還愁考不上嗎?
另外由於培訓班給考生和考生交流的機會,考生可以在參加培訓的過程中摸清自己所處的相對位置,有目的有目標地提升自己的成績。所以想一次考過公務員的話參加培訓還是很有必要的。
㈡ 公務員培訓課程班多不多
公務員考試培訓機構很多,各有各的長處優勢,但不管在哪學習,重點還是靠版自己,要靠平時的權練習。
另外選擇培訓機構首先要選擇權威的公務員面試培訓機構,通過最正規的途徑和方式開展培訓工作。其次要了解培訓人數及通過率;再次了解師資團隊力量是否雄厚,一個好的老師會讓你的備考事半功倍;最後是否有完善的一體化服務體系,從聽課證制度、教學班主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㈢ 公務員培訓規定的總則
第一條 為拓寬選人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規范公務員調任工作專,根據公務員法和有屬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調任,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領導成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調任必須堅持德才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資格條件,堅持組織安排與個人意願相結合,從嚴掌握,擇優任用。第四條 調任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第五條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職責分工負責公務員調任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
㈣ 公務員培訓的種類及其具體內容有哪些
1、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
2、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訓是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培訓。任職培訓是按照新任職務的要求,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專門業務培訓是根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的需要進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在職培訓是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目的的培訓。
(4)公務員工作培訓擴展閱讀:
公務員培訓方式:
1、堅持和完善組織調訓制度
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制定公務員脫產培訓計劃,選調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公務員所在機關按照計劃完成調訓任務。
2、推行公務員自主選學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公務員個性化、差別化的培訓需求,定期公布專題講座等培訓項目和相關要求。
鼓勵公務員利用業余時間自主選擇參加培訓。
3、建立健全公務員在職自學制度
鼓勵公務員本著工作需要、學用一致的原則利用業余時間參加有關學歷學位教育和其他學習。
公務員所在機關應當為公務員在職自學提供必要的條件。
4、推廣應用網路培訓、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訓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5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公務員境外培訓工作。
㈤ 關於新錄用公務員初任教育培訓的幾點看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新錄用公務員管理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新錄用公務員,是指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被錄用到機關工作,且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
第三條 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履行公務員法規定的義務,享有公務員法規定的相應權利,其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對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除本辦法規定外,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章 培養
第五條 招錄機關應當加強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培養教育,採取多種方式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履職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培養鍛煉,使其盡快勝任錄用職位工作。
第六條 招錄機關應當按照職位要求明確新錄用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幫助其盡快熟悉業務,提高實際工作能力。
第七條 招錄機關應當在試用期內安排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根據需要安排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新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公務員培訓規定參加機關組織的培訓。
第三章 考核
第八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應當在試用期滿後三十日內進行,遇有不可抗力無法按期考核的,應當在相應情形消除之後的三十日內進行。
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的情況,應作為試用期滿考核的內容。
新錄用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務員考核有關規定進行。
第九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
第十條 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好,能夠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三)責任心強,工作積極,作風較好;
(四)道德品行較好,廉潔自律。
第十一條 新錄用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的;
(二)無法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較差的;
(四)道德品行較差,存在不廉潔問題的。
第十二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個人總結,並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所在部門或者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考核,並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三)招錄機關根據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試用期滿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四)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
第十三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試用期順延,順延期滿後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後考核,在報到後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後考核。
(二)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待結案後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受到記大過以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試用期順延至處分期滿後考核。
(四)法律、法規規定影響試用期滿考核正常進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任職定級。任職定級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沒有考核的,不得任職定級。
第四章 取消錄用
第十五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第十六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錄用: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工作嚴重失誤或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較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二)在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三)在參加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四)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
(五)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
(六)有公務員法規定的應予以辭退情形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或者備案手續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
第十七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
第十八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不得取消錄用。
第十九條 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由中央機關審批並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中央機關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由省級直屬機構審批並報所屬中央機關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進行審批或者備案。
第二十條 新錄用公務員取消錄用的時間,從作出取消錄用決定之日起計算。招錄機關應當在作出取消錄用決定之日起的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取消錄用決定通知被取消錄用人員。
第二十一條 新錄用公務員被取消錄用後,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資。
第二十二條 新錄用公務員取消錄用後,在九十日內重新就業的,應當在就業單位報到後三十日內,按照幹部人事檔案轉遞的有關規定,將檔案轉至有關的組織人事部門保管;在九十日內未就業或者重新就業單位不具備保管條件的,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轉遞檔案。
第二十三條 新錄用公務員取消錄用後,社會保險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新錄用公務員對取消錄用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復核或者申訴期間不停止取消錄用決定的執行。
第五章 紀律約束
第二十五條 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安排在錄用職位工作,一般不調整崗位,不得借調到其他單位工作,不得參加規定以外的離職學習。
第二十六條 新錄用公務員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單位應聘。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情形和人員,按照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一條相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新錄用工作人員的試用期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㈥ 公務員任職培訓在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上有什麼要求
機關根據公務員工作職抄責的要求和提高公務員素質的需要,對公務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國家建立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機構。機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託其他培訓機構承擔公務員培訓任務。/>
機關對新錄用人員應當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在任職前或者任職後一年內進行任職培訓;對從事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應當進行專門業務培訓;對全體公務員應當進行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職培訓,其中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國家有計劃地加強對後備領導人員的培訓。/>
公務員的培訓實行登記管理。/>公務員參加培訓的時間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培訓要求予以確定。/>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㈦ 施久亮公務員培訓班怎樣
恕我直言,這個我真沒聽過,也許是我孤陋寡聞了吧,就我個人來講,還內是比較傾向華圖容,首先是華圖的師資,他們的課堂設計真的不錯,讓人很容易接受,能看出老師們的用心程度,其次是公司的一個課程安排,很有條理,就是不會讓人感到慌亂的那種,很舒服,因為我當時就是在華圖報的班,最後也成功的上岸了,感謝
㈧ 公務員培訓包括的四種類型是什麼
公務員培訓的四種類型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機關對新錄用人員應當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在任職前或者任職後一年內進行任職培訓。
對從事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應當進行專門業務培訓。對全體公務員應當進行提高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更新知識的在職培訓,其中對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應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國家有計劃地加強對優秀年輕公務員的培訓。
公務員培訓的對象:
公務員培訓的對象是全體公務員。機關根據公務員工作和職業發展需要安排公務員參加相應的培訓。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每5年應當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或經廳局級以上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以上的培訓。
其他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一般每年累計不少於12天。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實行公務員培訓學時學分制。
㈨ 公務員在培訓期間都應該注意些什麼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是突出強調加強基層公務員培訓。基層公務員是公務員隊伍的主體,直接面對群眾、服務群眾,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者。抓好基層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就抓住了提升整個公務員隊伍能力的重點。「十一五」期間,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促進社區事業協調發展,切實加強基層公務員培訓工作。要實施好基層公務員培訓工程,制定和落實定期輪訓等制度。重點加強鄉鎮公務員和街道公務員培訓,不斷提高執行政策、服務群眾、依法辦事、社會管理等本領。要加強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等執法部門基層公務員培訓,不斷提高科學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們近期還將下發《關於加強基層公務員培訓工作的意見》,對這項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是突出強調以能力建設為主題,統領和深化各類培訓。「十一五」期間,要大力提高公務員政治鑒別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處理復雜問題能力和心理調適等能力。要做到培訓目標指向能力,培訓內容圍繞能力,培訓方式著眼能力,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初任培訓要著力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職位要求、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任職培訓要著力提高晉升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領導能力。專門業務培訓要著力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在職培訓要著力促使全體公務員更新知識、開闊視野、提高素質。要繼續開展科技、文化、歷史、心理等知識培訓,做好電子政務、普通話、外語等基本技能培訓和公共管理核心內容培訓,提高公務員的綜合能力素養。要貫徹落實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以提升這三個地區公務員隊伍推動和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核心,繼續深化公務員對口培訓。 三是突出強調規模、質量和效益的統一。我們認為,開展大規模培訓,國家投入了大量經費,必須強調產出和效益,為此,《綱要》明確提出要堅持規模、質量和效益的統一,既要擴大培訓規模,保障每個公務員接受培訓的權利,又要加強培訓管理,增強培訓針對性、實效性,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同時還要整合培訓資源,注重培訓成本控制,節約使用培訓資源,充分發揮培訓資源效用。 四是突出強調加強培訓辦班管理和監督檢查。為制止部分地方和部門存在的辦班混亂現象,提高培訓規范化程度,根據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印發治理違規培訓辦班部際協調會議辦公室成員第三次會議紀要的通知》精神,《綱要》提出要加強培訓辦班管理和監督檢查,要求建立健全舉辦規定合理收繳和使用經費,嚴禁舉辦以盈利為目的的培訓班,嚴禁以培訓為名搞公款旅遊,既要防止不培訓、假培訓,又要堅決制止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