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建立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機構進行公務員的培訓,哪些
國家建立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機構進行公務員的培訓有公務員培訓中心、管理幹部學院、各級黨校、行政學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章 培 訓
第六十條 機關根據公務員工作職責的要求和提高公務員素質的需要,對公務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國家建立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機構。機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託其他培訓機構承擔公務員培訓任務。
第六十一條 機關對新錄用人員應當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在任職前或者任職後一年內進行任職培訓;對從事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應當進行專門業務培訓;對全體公務員應當進行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職培訓,其中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國家有計劃地加強對後備領導人員的培訓。
第六十二條 公務員的培訓實行登記管理。
公務員參加培訓的時間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培訓要求予以確定。
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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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公務員培訓包括4種類型,分別是
公務員培訓包括4種類型,分別是: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在職培訓。
1、初任培訓亦稱「職前培訓」:培訓部門對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所進行的培訓。
2、任職培訓:公務員剛開始進入任職部門所進行的培訓,主要是為了熟悉業務和工作環境。
3、專門業務培訓:和公務員自己所從事的專項業務有密切關系,主要是為了提升專業技能知識
4、在職培訓:為了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一種培訓。讓公務員能搞好的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態度。
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職位的要求,通過種種形式,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公務員進行的政治理論、文化知識、科學技術、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是公務員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參加培訓既是公務員的權利,也是公務員的義務。
(3)公務員培訓工作信息擴展閱讀:
初任培訓培訓目的是使新錄用的公務員熟悉和了解將要從事的工作。培訓方式主要有工作實習和專門培訓,前者指新錄用的公務員在有經驗人員的指導下從事實際工作,後者指機關培訓部門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集中培訓。
任職培訓的培訓內容主要集中於擬任領導職務所必須具備的政策水平、組織領導能力和專業知識。培訓方式以離職培訓為主,時間長短根據實際需要而定。
專門業務培訓培訓內容、時間和方式應視專項工作需要確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是指因國家和政府根據需要,從機關抽調公務員完成某項工作任務,如人口普查、計劃生育、經濟普查等。
公務員的專門業務培訓,也就是指圍繞從事專項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工作方法等的培訓活動。培訓的目的是保證公務員能夠勝任專項工作的需要。
在崗業余培訓一般採用崗位培訓、各種短期培訓班、系列講座、各類培訓中心以及電大、業大、夜大、函大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形式。離崗專門培訓的具體形式,通常有各類職業中學和職工大學,或委託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進行代培等形式。
㈣ 省公務員報名的:學習及工作簡歷,填哪些內容啊
在學習及工作簡歷一欄中,首先填寫學習經歷,填寫格式如下:
xxxx年x月至專xxxx年x月就讀屬於xx小學;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就讀於xx中學;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就讀於xx大學(學院);
然後填寫工作(實習)經歷,填寫格式如下:
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於xx公司工作(實習)(如果有在多個公司實習經歷,另起一行,按本格式繼續填寫);
具體填寫內容及格式就是這樣。
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考試。
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㈤ 公務員考上了,工作前要培訓嗎
需要培訓,制新錄用公務員的培訓即初任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初任培訓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
專業性較強的機關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統一要求,可自行組織初任培訓。初任培訓應當在試用期內完成,時間不少於12天。培訓方式主要有工作實習和專門培訓,前者指新錄用的公務員在有經驗人員的指導下從事實際工作,後者指機關培訓部門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集中培訓。
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任職培訓是按照新任職務的要求,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領導科學、政策法規、廉政教育及所任職務相關業務知識等,重點提高其勝任領導工作的能力。
專門業務培訓是根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的需要進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專門業務培訓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由機關根據需要確定。
㈥ 公務員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公務員培訓分為四種類型:一是對新錄用人員的培訓,也稱初任培訓;二是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培訓,即任職培訓;四是根據專項工作需要進行專門的業務培訓;四是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職培訓。
初任培訓的對象是機關新錄用人員,即經考試錄用進入機關、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目的在於通過培訓,使新錄用人員對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機關工作特點、組織紀律和行為准則有所了解,明確自己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范圍,初步掌握即將從事的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識,了解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為正式上崗工作做好准備。初任培訓在試用期進行,時間一般不少於十天。初任培訓合格者才能正式任職,不合格或未參加培訓的不能任職。
任職培訓是指機關對准備晉升一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按照晉升職位的要求所實施的相應的培訓。培訓的目的在於,通過對公務員進行擬任職務所需的理論和政策水平、組織領導能力和專業知識的培訓,為公務員履行擬晉升職務的職責打好基礎。任職培訓一般在到職前進行,培訓時間不少於三十天。經任免機關批准,也可先到職後培訓,但必須在到職後一年內完成。
專門業務培訓是指機關為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而提供所需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培訓內容、時間和方式應視專項工作需要確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是指析需要,從機關暫時抽調公務員完成某項工作任務,如人口普查、經濟普查等。公務員的專門業務培訓,就是指圍繞從事上述專項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工和方法等開展的培訓活動。培訓對象是從事該專項工作的公務員,培訓由負責該專項工作部門組織。培訓目的是保證公務員能夠勝任專項工作的需要。
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職培訓是指機關有計劃地對在職的公務員所進行的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主要目的的常規性全員培訓。培訓的目的在於,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幫助全體在職公務員及時調整知識結構,補充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對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來說,由於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已經開展多年,有較好的實踐基礎,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同,形成了較完備的制度,所以公務員法規定,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公務員的在職培訓,應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後備領導人員培訓,也就是平常所說的後備幹部培訓,是培訓的一種特殊形式。根據後備領導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後備領導人員的培訓工作。培訓的對象是列入後備隊伍的人選,培訓的目的是促進後備領導人員的成長,使其在需要時能擔負起更高層次的領導職務。對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要求其具備較高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因此,後備領導人員培訓的內容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為主,中心內容是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時,根據實際需要還要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基本知識、領導科學和管理科學知識、現代科技知識、法律知識、歷史知識等等。對後備領導人員的培訓,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在培訓方法上提倡採用自學、研討、進修等符合領導人特點的方法。
㈦ 公務員培訓的種類及其具體內容有哪些
1、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
2、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訓是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培訓。任職培訓是按照新任職務的要求,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專門業務培訓是根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的需要進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在職培訓是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目的的培訓。
(7)公務員培訓工作信息擴展閱讀:
公務員培訓方式:
1、堅持和完善組織調訓制度
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制定公務員脫產培訓計劃,選調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公務員所在機關按照計劃完成調訓任務。
2、推行公務員自主選學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公務員個性化、差別化的培訓需求,定期公布專題講座等培訓項目和相關要求。
鼓勵公務員利用業余時間自主選擇參加培訓。
3、建立健全公務員在職自學制度
鼓勵公務員本著工作需要、學用一致的原則利用業余時間參加有關學歷學位教育和其他學習。
公務員所在機關應當為公務員在職自學提供必要的條件。
4、推廣應用網路培訓、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訓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5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公務員境外培訓工作。
㈧ 對加強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工作的幾點思考
公務員培訓制度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優化、精幹、廉潔、穩定、高效的公務員隊伍的重要措施。黨校作為培訓承辦單位,筆者有幸參與並承擔了《組織行為學》的教學輔導任務,通過備課和培訓輔導,對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工作也有些感觸,故訴諸筆端以求拋磚引玉。
1、提高認識,端正態度,是做好培訓工作的前提
當前,隨著新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信息產業的崛起,知識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大。公務員作為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其工作的本質要求公務員們要有豐富的知識、高超的思維能力、正確的決策能力、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等等。公務員只有不斷地在工作中學習提高,更新原有知識,才能成為知識豐富、能力突出、站在時代前列的人。更新知識培訓不是可有可無,或可參加可不參加的事,每個在職公務員對此應該有正確認識,增強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培訓。
2、領導帶頭,率先垂範,是做好培訓工作的關鍵
領導者帶頭參加更新知識培訓,既是領導者適應新形勢提高自身整體素質和能力的必然要求,也給同事及下屬樹立了標桿,帶來示範效應。在今年新一輪公務員培訓中,如市統計局、司法局、林業局、檔案局等許多部門的「一把手」,率先垂範,在繁忙的工作中擠時間,按規定參加學習聽課和考試,此外還有些單位已退居二線的領導也不例外,受到人們的好評,也給我們輔導授課的老師以極大的鞭策激勵。
3、改進方法,提高效果,是做好培訓工作的中心環節
改進培訓方式方法,提高培訓效果,說到底就是要解決一個怎麼學,怎麼來提高效果,怎麼才能學以致用的問題。這涉及教與學兩方面,就教師而言,要求我們必須更新培訓就是「你來我訓,我講你聽」的觀念,確定教學相長、優勢互補的教學思路。因為對於參加培訓的學員來講,盡管屬於被培訓的對象,但他們有著良好的素質基礎和相對豐富的實踐經驗;培訓既是提高學員素質,培養人才的過程,也是培訓者自我提高和發展的過程,實行教學相長、師生互動,有利於共同加強對實際問題的理論思考。
4、精心組織,協調配合,是做好培訓工作的保證
新一輪培訓對象為全市在職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統計全市共有公務員1800多人需參與培訓,影響涉及面廣,集中面授考試,工作量大。作為培訓組織管理部門和承辦單位,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和市委黨校精心組織,認真細致地做好大量的前期准備工作,從教師的備課、各單位教材的發放,到每期參訓學員的選調組織等,培訓中還配備了兩位班主任,全程跟蹤管理服務,為有序開展培訓打下了良好基礎。每期培訓,還舉行開班儀式,由主管部門的領導對參訓學員進行學習動員,使學員明確意義和要求。此外每期參訓學員的選調安排也離不開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的積極協調配合,合理安排參訓對象,解決好工學矛盾。
5、完善機制,嚴格管理,是做好培訓工作的根本
盡管《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參加培訓教育是國家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作為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之一。」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上述規定並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不能完全將幹部參加學習培訓的情況作為考核幹部、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也缺少相應的獎教獎學制度。因此,做好公務員培訓工作還應重視健全完善培訓激勵機制,公務員培訓的考核結果應該與公務員的職務職級直接掛鉤。具體地說,就是通過法規的形式,明確規定公務員在一定任期(時間)內通過輪訓、培訓等形式的學習達到所規定的要求,則具備下一任期(時間)的任職資格。其中,成績特別突出的可以作為職務職級晉升的重要依據。如達不到規定要求,則必須經過補課補考或下崗培訓,直至達到要求為止。若仍有少數公務員經補考或下崗培訓還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則應降級,真正使培訓的激勵約束機制落到實處。
㈨ 公務員任職培訓在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上有什麼要求
機關根據公務員工作職抄責的要求和提高公務員素質的需要,對公務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國家建立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機構。機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託其他培訓機構承擔公務員培訓任務。/>
機關對新錄用人員應當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在任職前或者任職後一年內進行任職培訓;對從事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應當進行專門業務培訓;對全體公務員應當進行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職培訓,其中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國家有計劃地加強對後備領導人員的培訓。/>
公務員的培訓實行登記管理。/>公務員參加培訓的時間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培訓要求予以確定。/>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㈩ 公務員任職培訓在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上有什麼要求
機關根據公務員工作職責的要求和提高公務員素質的需要,對公務員進行分級分專類培訓。
屬國家建立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機構。機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託其他培訓機構承擔公務員培訓任務。
機關對新錄用人員應當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在任職前或者任職後一年內進行任職培訓;對從事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應當進行專門業務培訓;對全體公務員應當進行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職培訓,其中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國家有計劃地加強對後備領導人員的培訓。
公務員的培訓實行登記管理。
公務員參加培訓的時間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培訓要求予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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