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自己開的藝術培訓機構,轉入到另一個機構是要簽訂什麼合同呢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這既不屬於入伙,也不屬於合夥,而是屬於合作,應該簽訂項目合作合同。至於合同條款,應以雙方商定的主要內容為約定條件,再加上合作期限、利潤分成、稅款負擔、職位設立、違約責任及合同糾紛解決方式,還有合作期滿的善後事宜為主,必須詳盡列出,必要時可另加附件。
『貳』 關於藝術類考生培訓的合同問題
其實這也是培訓地方的一種形式,只是給你一個心理作用,想套住你,我自內己也是學美術過來的,我個人容認為,沒這必要簽合同,不要太把這事放心上,甚至還會誤導自己,認為自己進了保險似的,主要是找個好點的老師,更主要的還是靠自己,認真學,美術也不是件容易的事。。。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