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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監測工作培訓通知

發布時間:2021-01-22 05:41:06

1. 在我國應有哪級機構統一建立傳染病監測制度

我國來的傳染病監測系統主自要是由醫院負責網路報告,疾控系統有專人隨時(至少2小時1次)監測網路報告系統,區縣級都有疾控中心,發現符合聚集病例定義條件的(不同病種條件均不相同),分級別由地段保健科、區縣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響應處理。

2. 傳染病監測的技術方法都有哪些

一、病原學檢查
1、病原體的直接檢出:許多傳染病可通過顯微鏡或肉眼檢出病原體而明確診斷,如從血液或骨髓塗片中檢出瘧原蟲、利什曼原蟲、微絲蚴、回歸熱螺旋體等;從大便塗片中檢出各種寄生蟲卵及阿米巴原蟲等;從腦脊液離心沉澱的墨汁塗片中檢出新型隱球菌等;肉眼觀察糞便中的絛蟲節片和從糞便孵出的血吸蟲毛蚴等。
2、病原體分離:細菌、螺旋體和真菌可用人工培養基分離培養,如傷寒桿菌、志賀桿菌、霍亂弧菌、鉤端螺旋體和新型隱球菌等。立克次體需經動物接種或細胞培養才能分離出來,如斑疹傷寒、恙蟲病等。病毒分離一般需細胞培養,如登革熱、脊髓灰質炎等。用以分離病原體的檢材可採用血液、尿、便、腦脊液、痰、脊髓和皮疹吸出液。
3、特異性抗原檢測:可較快地提供病原體存在的證據,其診斷意義較抗體檢測更為可靠。常用方法有凝集試驗、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酶免疫測定(EIA)、熒光抗體技術(FAT)、放射免疫測定(RIA )、流式細胞檢測(FCM)等,必要時可作核酸定量檢測、基因晶元技術檢查。
4、特異性核酸檢測:可用分子生物學檢測方法,如放射性核素或生物素標記的探針作DNA印跡法或RNA印跡法,或用聚合酶鏈反應(PCR)或反轉錄PCR(RT-PCR)檢測病原體的核酸。必要時還可作原位聚合酶鏈反應(PCR)。
二、特異性抗體檢測
在傳染病的早期,特異性抗體在血清中往往尚未出現或滴度很低,而在恢復期或後期抗體滴度有顯著升高,故在急性期及恢復期雙份血清檢測其抗體由陰性轉為陽性或滴度升高4倍以上有重要診斷意義。特異性IGM抗體的檢出有助於現存或近期感染的診斷。蛋白印跡法(WB)(又稱免疫印跡法)的特異性和靈敏度都很高。常用於艾滋病的確定性診斷。

3. 我陪朋友去做傳染病檢測,醫生讓我把血樣送到化驗室,不知道會��

你好,只要你手上沒有傷口或者滲出就算他的血樣沾你手上了洗一下也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哈

4. 傳染病監測信息網路直報工作中,組織機構職責應遵循哪些原則

在會計工作過程中,遵守基本的職業道德是最基本的原則,作為專會計應該遵守的職業道德有:屬
1. 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2.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3. 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並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4.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規、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准確、及時、完整。
5. 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6.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7. 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5. 傳染病監測的內容和措施有哪些

1,內容:(1)病例個案調查。在出入境人員中發現傳染病時,要做好詳細的個案調查,而且要調查發病的原因,控制新病例出現。
(2)現場調查。當出入境人員中有傳染病發生時,檢疫醫生應深入現場了解人員中是否有新的病例發生,以及周圍環境對病例的影響因素。
(3)國際間傳染病健康體檢。可掌握傳染病在出入境人群中的發生情況;
例如利用糞便檢查,可監測腸道傳染病隱性感染情況,又如利用血清流行病學方法檢測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熱、流感抗體水平,利用血塗片檢測蕪疾等。
(4)葯物和生物製品應用調查。對去往高症病區或霍亂流行區的人員可以由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發放預防葯物,作好登記,以便歸國後調查發病情況,以及霍亂菌苗接種和黃熱病疫苗接種後免疫持續時間和人群免疫水平,以便評價其效果。
環境調查包括對水、食品等有關因素的調查。在國境口岸必須加強對出入境交通工具和國境口岸食品衛生或飲水衛生管理,才能控制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6)發病率調查。出入境人員中檢疫傳染病或監測傳染病發病情況調查分析,以便提出檢疫措施。
(7)死亡率調查。出入境人員特別是出國勞務人員中近年來因感染傳染病而死亡的趨勢有所增多,為此出人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了解出入境人員死亡情況和原因,為今後出國勞務人員有針對性提供健康咨詢和衛生防護。
2,措施:
一、病原學檢查
1、病原體的直接檢出:許多傳染病可通過顯微鏡或肉眼檢出病原體而明確診斷,如從血液或骨髓塗片中檢出瘧原蟲、利什曼原蟲、微絲蚴、回歸熱螺旋體等;從大便塗片中檢出各種寄生蟲卵及阿米巴原蟲等;從腦脊液離心沉澱的墨汁塗片中檢出新型隱球菌等;肉眼觀察糞便中的絛蟲節片和從糞便孵出的血吸蟲毛蚴等。
2、病原體分離:細菌、螺旋體和真菌可用人工培養基分離培養,如傷寒桿菌、志賀桿菌、霍亂弧菌、鉤端螺旋體和新型隱球菌等。立克次體需經動物接種或細胞培養才能分離出來,如斑疹傷寒、恙蟲病等。病毒分離一般需細胞培養,如登革熱、脊髓灰質炎等。用以分離病原體的檢材可採用血液、尿、便、腦脊液、痰、脊髓和皮疹吸出液。
3、特異性抗原檢測:可較快地提供病原體存在的證據,其診斷意義較抗體檢測更為可靠。常用方法有凝集試驗、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酶免疫測定(EIA)、熒光抗體技術(FAT)、放射免疫測定(RIA )、流式細胞檢測(FCM)等,必要時可作核酸定量檢測、基因晶元技術檢查。
4、特異性核酸檢測:可用分子生物學檢測方法,如放射性核素或生物素標記的探針作DNA印跡法或RNA印跡法,或用聚合酶鏈反應(PCR)或反轉錄PCR(RT-PCR)檢測病原體的核酸。必要時還可作原位聚合酶鏈反應(PCR)。
二、特異性抗體檢測
在傳染病的早期,特異性抗體在血清中往往尚未出現或滴度很低,而在恢復期或後期抗體滴度有顯著升高,故在急性期及恢復期雙份血清檢測其抗體由陰性轉為陽性或滴度升高4倍以上有重要診斷意義。特異性IGM抗體的檢出有助於現存或近期感染的診斷。蛋白印跡法(WB)(又稱免疫印跡法)的特異性和靈敏度都很高。常用於艾滋病的確定性診斷。
措施:

6. 傳染病監測包括哪些內容

(1)病例個案調查。在出入境人員中發現傳染病時,要做好詳細的個案調查,而且要調查發病的原因,控制新病例出現。 (2)現場調查。當出入境人員中有傳染病發生時,檢疫醫生應深入現場了解人員中是否有新的病例發生,以及周圍環境對病例的影響因素。 (3)國際間傳染病健康體檢。可掌握傳染病在出入境人群中的發生情況; 例如利用糞便檢查,可監測腸道傳染病隱性感染情況,又如利用血清流行病學方法檢測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熱、流感抗體水平,利用血塗片檢測蕪疾等。 (4)葯物和生物製品應用調查。對去往高症病區或霍亂流行區的人員可以由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發放預防葯物,作好登記,以便歸國後調查發病情況,以及霍亂菌苗接種和黃熱病疫苗接種後免疫持續時間和人群免疫水平,以便評價其效果。 環境調查包括對水、食品等有關因素的調查。在國境口岸必須加強對出入境交通工具和國境口岸食品衛生或飲水衛生管理,才能控制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6)發病率調查。出入境人員中檢疫傳染病或監測傳染病發病情況調查分析,以便提出檢疫措施。 (7)死亡率調查。出入境人員特別是出國勞務人員中近年來因感染傳染病而死亡的趨勢有所增多,為此出人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了解出入境人員死亡情況和原因,為今後出國勞務人員有針對性提供健康咨詢和衛生防護。

7. 今年衛生部發了一份關於傳染病的通知.

【全文】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衛辦應急發〔201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近日,湖北省報告1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簡稱人禽流感)病例,患者經搶救無效死亡。疫情發生後,湖北省衛生廳高度重視,按照有關規定和方案,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隔離醫學觀察、健康宣教等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目前,我國南方地區將進入夏季流感高峰期,為進一步加強全國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有效應對可能出現的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到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威脅,對社會經濟發展可能造成的嚴重影響,進一步強化對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領導,落實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配合和信息溝通。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及早發現呼吸道傳染病暴發的風險,切實做好各類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及時妥善應對突發事件,減少疫情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和對社會經濟的影響。

二、加強監測,落實疫情報告制度

各地要繼續做好流感樣病例哨點監測工作,及早發現流感活動異常增高,密切監測病毒變異情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強化預檢分診制度,醫務人員發現可疑病例,應當認真詢問病例的流行病學史,特別是病死禽類接觸史等;要切實加強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監測、管理和排查,尤其是群體性不明原因肺炎的監測、檢測、報告和復核工作,並按要求及時進行網路直報。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認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及時對網路直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進行審核,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對各地流感樣病例監測和病原學監測的技術指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人禽流感監測和報告工作的督導檢查,確保有效落實疫情報告制度。

三、積極准備,切實做好技術和物資儲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特別是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舉辦地區及其周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預案和工作方案,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有序有效開展夏秋季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要加強重點醫療機構、重點科室的能力建設。要做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檢測試劑、耗材、抗病毒葯物、消殺葯械和防護用品的儲備工作,並明確調用程序,確保及時有效地使用上述物資。要加強醫務人員培訓,重點強化病例早發現、早治療能力,進一步提高防控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的敏感性。

四、及時應對,有效降低疫情危害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尤其是青海玉樹地震災區、南方洪澇災害地區、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舉辦地區及其周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專家加強對轄區內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疫情形勢的研判,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疫情防控工作。一旦發生突發急性呼吸道傳染病疫情,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會同當地相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方案及時妥善應對,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擴散,降低疫情危害。

五、廣泛宣傳,提高人民群眾防病意識

各地要加大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宣傳力度,採用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告知群眾發現病死禽應當及時報告當地獸醫部門,不接觸、不食用病死禽,進一步提高防病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防控的風險溝通工作,一旦發生疫情,要按規定及時、准確地發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8. 如何啟動傳染病突發疫情應急預案

衛生部令第37號,2006年8月24日修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傳染病防治法、應急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堅持依法管理,分級負責,快速准確,安全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鼓勵、支持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八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和實驗室,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標本的實驗室檢測檢驗及報告。
(三)負責公共衛生信息網路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建立監測信息資料庫,開展技術指導。
(四)對重點涉外機構或單位發生的疫情,由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管理和檢查指導。
(五)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轄區內醫院和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情報告和信息網路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九條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監測體系,構建覆蓋國家、省、市(地)、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的信息網路系統,並向鄉(鎮)、村和城市社區延伸。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礎衛生資源資料庫和管理應用軟體,適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法定傳染病、公共衛生和專病監測的信息採集、匯總、分析、報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任務,具體職責為:
(一)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包括報告卡和總登記簿、疫情收報、核對、自查、獎懲。
(二)執行首診負責制,嚴格門診工作日誌制度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報告制度,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的網路直接報告。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應按照規定時限,以最快通訊方式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並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報告卡片郵寄信封應當印有明顯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疫情」標志及寫明XX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的字樣。
(四)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五)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標本采樣。
第十一條 流動人員中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報告、處理、疫情登記、統計,由診治地負責。
第十二條 鐵路、交通、民航、廠(場)礦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三條 軍隊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軍人中的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直接報告。
軍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地方就診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四條 醫療衛生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將傳染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和個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
第十五條 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章 報告
第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均為責任報告單位;其執行職務的人員和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必須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後,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傳染病報告卡由錄卡單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條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或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應於2小時內將傳染病報告卡通過網路報告;未實行網路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於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於2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對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後,實行網路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於24小時內進行網路報告;未實行網路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於24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到無網路直報條件責任報告單位報送的傳染病報告卡後,應於2小時內通過網路進行直報。
第十九條 獲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要同時進行網路直報,直報的信息由指定的專業機構審核後進入國家資料庫。不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採用最快的通訊方式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報送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的專業機構,應對信息進行審核,確定真實性,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同時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盡快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如確認為實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根據不同的級別,及時組織採取相應的措施,並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如尚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由專業防治機構密切跟蹤事態發展,隨時報告事態變化情況。
第二十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信息報告的其它事項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及《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調查
第二十一條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判定性質,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不同類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應當按照《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一)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調查和傳染病發病原因、發病情況、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調查;
(二)相關標本或樣品的采樣、技術分析、檢驗;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證;
(四)衛生監測,包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在突發事件發生地及相鄰省市同時進行。
第二十三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有關領域的專業人員,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傳染病疫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的建議,對被污染的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行衛生處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並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採取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傳染病疫情的處理。
第二十五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管理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信息系統,各級責任報告單位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第二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調查、采樣與處理。
第五章 信息管理與通報
第二十七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所設與診治傳染病有關的科室應當建立門診日誌、住院登記簿和傳染病疫情登記簿。
第二十八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指定的部門和人員,負責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發和核對,設立傳染病報告登記簿,統一填報有關報表。
第二十九條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報表的收發、核對、疫情的報告和管理工作。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公共衛生監測體系網路系統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報告的信息資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報制度,常規監測時每月不少於三次疫情分析與通報,緊急情況下需每日進行疫情分析與通報。
第三十條 國境口岸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港口、機場、鐵路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國境衛生檢疫機構,發現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時,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一條 發現人畜共患傳染病時,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和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授權,及時通報和公布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布內容包括: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性質、原因;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及范圍;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病、傷亡及涉及的人員范圍;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處理措施和控制情況;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解除。
與港澳台地區及有關國家和世界衛生組織之間的交流與通報辦法另行制訂。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技術指導。
第三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積極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責任報告單位或責任疫情報告人有瞞報、緩報、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情況時,應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七章 罰則
第三十八條 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會同有關部門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的;
(三)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三)在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後,未按規定派人進行現場調查的;
(四)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第四十條 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證書。
責任報告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其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後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個體或私營醫療保健機構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或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造成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傳播流行的,責令停業整改,並可以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對其經營者、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未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的,對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美國進口普衛欣天 貓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和軍隊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 疫苗針對傳染病監測督導表

都是自己設計的,沒有官方規定的正式督導表;
只要包含幾個重點內容就行,被督導單位,督導內容,督導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案或解決辦法,被督導單位簽字;就行了

10. 傳染病死因監測職業防護質量考核

依據《《傳染病防控工作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傳染病防控工作內實際,制
訂本容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做好我縣傳染病報告、
監測和疫情的規范處臵,
進一步提高我縣傳染病報告、
管理和防控工作質量和整
體水平,
減少暴發疫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力爭我縣傳染病防控工作邁向新台
階。

二、實施原則

(一)量化評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績效考核操作手冊(
2009
版)
》等要求,對傳染病報告、管理和
防控等各項工作內容進行量化評價,以客觀公正地反映其實際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動態管理

傳染病量化分級管理實行動態管理,
每年年終由縣衛生局組織對全縣各醫療單位、
疾控中心的傳染病防控工
作進行量化評分,並根據其得分,評定其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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