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取得輻射安全和防護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的合格證 哪裡辦
《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要求:按規范填寫列印,無填寫內容的頁面註明「此頁空白」,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經縣級環保部門簽署意見)。2.已有放射源或射線裝置的單位需提供《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申報登記表》,並經當地環保部門出具檢查或核實意見。3.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要求:提交原件及其復印件,審驗後留存復印件。4.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由地市環保局審批的,提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文件及按規劃設計規模申請說明材料原件各一份;由省局審批的,提交環境影響文件批復原件或復印件、按規劃設計規模申請說明材料原件。5.省廳評估中心技術審查意見。6.滿足許可條件的證明材料:⑴輻射工作單位應當有1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技術人員專職或者兼職負責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確機構成員職責。⑵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取得輻射安全和防護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的合格證復印件。⑶已配備的與輻射類型和輻射水平相適應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的名稱、型號、數量及狀況等,包括個人劑量測量報警、輻射監測、表面污染監測儀等儀器。⑷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設置的放射源暫存庫或設備的位置、輻射防護和實體保衛等情況說明。⑸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使用或調試場所防止誤操作、防止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情況說明。⑹規章制度及輻射事故應急措施(輻射安全防護和管理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輻射防護和安全保衛制度、設備檢修維護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記制度、人員培訓計劃、監測方案、應急措施等),要求各項制度健全具體,實際可操作性強,註明制訂日期。⑺產生放射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應具備有確保放射性有廢氣、廢液、固體廢物達標排放的處理能力或者可行的處理方案;使用Ⅳ、Ⅴ類放射源的,需出具與放射源生產單位或原出口國簽訂的廢放射源回收合同或協議,或出具送貯承諾。⑻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開展診斷和治療的單位,還應當配備質量控制檢測設備,制定相應的質量保證大綱和質量控制檢測計劃,至少有一名醫用物理人員負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檢測工作。7.有廢放射源的單位須完成廢源送貯,並提交送貯證明材料。8.輻射工作安全責任書,一些特殊情況的說明文件等。*註:申請材料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加蓋申請單位騎縫章,一式4份(上報我局2份、縣級環保局1份,申請單位自留1份)。上報省局審批的材料以省局要求為准,上報國家局審批的材料以國家局要求為准。
受理地點便民服務中心環保窗口
Ⅱ 操作X射線的人員,放射工作人員專業及防護知識培訓是公司自己培訓就可以嗎
環保部18號令規定是要求由省級環保部門認可的培訓單位才行
Ⅲ 雲南省放射工作人員放射防護培訓到哪裡報名
這種培訓一般要根據你所在醫院的情況來定。有放射源的參加省級培訓,其他的市級培訓即可。到監督所問,不一定每年都組織培訓。
Ⅳ 放射工作人員在放射工作中如何防護
(1)從事放射工作人員應遵照國家有關放射防護衛生標準的規定製定必要的防護措施回,正確進行X線檢答查的操作,並利用屏蔽防護、距離防護原則,加強自我防護。
(2)每年定期請衛生監督部門對放射設備和工作環境進行檢測,並建檔保存,發現問題向院領導匯報,從源頭堵住漏洞。對新購置安裝的放射設備,主動向衛生監督部門進行申報,測試合格後才投入使用。
(3)個人劑量監測是評價放射工作人員健康與工作場所防護狀況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獲得放射工作人員職業照射劑量水平的有效評價。每位放射工作人員建立個人劑量、職業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訓檔案。
Ⅳ 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遵守的防護原則是什麼
您好!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遵守醫療照射無害化和發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謝謝閱讀!
Ⅵ 輻射安全和防護設施維護維修制度
輻射安全與防護管理制度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1號)的規定,結合我院輻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操作規程
1、每天上崗前做好攝片機保潔工作,保持機器良好的工作環境。
2、開機後應注意電源電壓是否正常,並檢查其他功能鍵是否選擇正確。
3、操作機器時應該小心仔細,尤其注意電源電壓,不得超過標識的標准電壓。
4、對於隨時出現的液體應立即清理,防止流入儀器設備內部。
5、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杜絕一切非法操作。
6、根據人體大小,攝片部位,合理選擇參數。
7、隨時觀察照片質量,出現異常應檢查攝片機是否正常,如果異常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
8、工作結束後應關閉攝片機並將電源關閉。
第二章 崗位職責
1、使用射線裝置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體檢,並經過輻射安全防護培訓,持證上崗。
2、要正確使用射線裝置,做到專人專管專用。
3、工作時,每一名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個人劑量筆和個人劑量報警儀。
4、從事射線裝置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杜絕非法操作。
5、發生放射事故,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隱瞞不報。
第三章 輻射防護制度
1、使用射線裝置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體檢,並經過輻射安全防護培訓,持證上崗。
2、從事輻射工作人員應該配備個人劑量筆,建立個人劑量檔案,並定期進行身體檢查。
3、射線裝置應設有專門工作室,工作室設立專人管理,非相關人員不得入內。
4作好輻射安全防護工作,設立輻射標志、聲光報警等,防止無關人員意外照射。
5嚴格檢查玻璃破損情況,使門窗經常處於關閉狀態。
第四章 台帳管理制度
1、建立射線裝置台帳管理制度,設有儀器名稱、型號、管電壓、輸出電流、用途等。
2、嚴格射線裝置進出管理,堅決杜絕外借現象發生。
3、對退役的射線裝置應該選擇有資質單位或廠家回收,杜絕私自銷毀或處於無人管理狀態。
第五章 設備檢修維護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具體工作人員堅持每天檢查一次射線裝置,加強衛生清潔和管理,使射線裝置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
2、嚴格檢修注意事項,對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並立即防止使用。
3、設備出現事故應請專業人員或設備生產廠家進行維修,建立設備檢修及維修記錄,並專人專管。
第六章 人員培訓制度
1、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操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要在思想上、認識上高度重視,要把一些思想過硬、能力突出、認真負責的職工安排在放射性工作崗位上。
2、堅持組織學習,並針對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整改,切實提高操作人員使用、檢查儀器設備的水平,杜絕事故的發生。
3、對操作水平高的職工進行通報表彰並給予適當獎勵,對達不到崗位要求的,堅決不得從事此崗位,確保安全。
第七章 監測方案
在今後的日常工作中單位必須加強醫務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放射防護檢測,並委託環保部門監督監測。
輻射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理預案
為提高本單位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輻射事故的損害,保護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製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應范圍
凡單位內發生的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人員超劑量照射等所致輻射事故均適用本應急預案。
二、輻射事故的預防
輻射事故多數是人為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嚴格放射防護管理,做好預防工作,是防止輻射事故發生的關鍵環節。
(一)健全放射防護管理體制和規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實到人,紀律要嚴肅,獎懲要分明。
(二)組織放射防護知識培訓,不準無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 (三)定期檢查放射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三、組織機構及職能
1、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醫院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組織協調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應急辦公室(設在醫教科)的職責
(1)按照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要求,落實應急處理的各項日常工作;
(2)組織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
(3)負責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保、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聯絡、報告應急處理工作;
(4)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後勤保障工作;
(5)完成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輻射事故的報告
發生或者發現輻射事故的科室和個人,必須立即向醫教科(或總值班)報告。醫務科(或總值班)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並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處理情況向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公安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醫教科需在24小時內報出《輻射事故報告卡》。
四、輻射事故的處理
1.立即撤離有關工作人員,封鎖現場,控制事故源,切斷一切可能擴大污染范圍的環節,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放射源丟失,要全力追回,對放射源脫出,要將源迅速轉移至容器內。
2.對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損傷的人員,立即採取暫時隔離和應急救援措施,在採取有效個人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徹底清除污染並根據需要實施醫學檢查和醫學處理。
3.對受照人員要及時估算受照劑量。
4.污染現場未達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鎖,將事故的後果和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
年 月 日
Ⅶ 我國國家標准GB18871-2002《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准》規定放射性工作人員的職業照
國家標准復 GB 18871-2002《電離輻射防護與制輻射源安全基本標准》
本標准計200餘頁。更詳細具體的內容請閱標准正文。
(提示:以上圖中滑鼠右鍵,在彈出的菜單中點選「在新選項卡中打開鏈接」、或「在新窗口中打開鏈接」可看到更清晰的大圖。)
Ⅷ 求:放射工作人員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謝謝大家。
雪中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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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已經2009年6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 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二)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三)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六)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八)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九)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