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由於工作需要,單位派員工出去培訓學習,不管大小,都要我們簽培訓協議,規定必須滿工作年限才能離職。
這個事公司內部的管理規定,只要他不違反勞動法就沒有問題,如果是違背勞動法就是違法的。
㈡ 因本人沒時間參加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 協議中有要求掛靠單位派人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嗎
那你當時簽的合同條款不清楚就簽了啊,我們的合同是單位負責報名繼續教育,要本人參加的。
㈢ 一個公司原計劃派1/8的工人參加短期培訓班,臨時又增加了2人,使得實際參加培訓的人數與剩下的人數的
1÷(1+6)=1/7
2÷(1/7-1/8)
=2x56
=112
112x1/8=14人
㈣ 誰幫我擬一份公司派人去外地學習的通知
關於派遣XXXX等同志赴XXX地培訓的通知
各部室、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
根據我公司XXXX部門回統一安排,答現定於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XXX地舉辦XXXX培訓班,聘請XXXXXX前來授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期數:
二、培訓地點:
三、參訓對象:
四、培訓時間:
五、相關事項及要求:
1、請各部室、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安排好學習人員工作安排,並負責通知學習人員按時參加學習。
2、
3、
XXX公司XXXX部門
二○一一年XX月XX日
㈤ 我是一名工作近二十年的員工,公司領導派我出去培訓,表面是培訓,其實是怕我防礙他,可我身體不好,請
內情沒有說明白,我只能從字面來分析:
1、20年的老員工被派去培訓,有回兩種可能答。一種是重點培養對象,工齡20年我估計你應該在四十三歲左右,有些公司會選擇在這個時段梯次第二代(相比上一代)管理人員。當然有些能力出眾的年輕人會在二三十歲就被培養起來,但大部分有歷史有底蘊的企業往往採取在四十這個年齡段來選擇。對你進行培訓是為了強化你的各方面素質。第二種是你確實需要培訓。工作二十年如果還不能讓公司滿意,那麼只能說明你的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公司對你安之不足舍之可惜,送你去學習應該是還沒放棄你,我覺得這是個機會。
不知你說的妨礙是哪方面,我想不出一名員工會妨礙公司領導什麼?除非此領導不是最上層,而是你的直接領導,難道你的能力對他形成了威脅?一般來說,能被送去培訓的都是精英,你為什麼不積極抓住機會反而以身體原因推諉呢?無論什麼情況下拒不執行公司的指令都對你本人減分不少!
好自為之。
㈥ 被派往在職培訓還要參加公務員年度考核嗎
即使在職培訓的話,你也應該參加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因為你不是被派出去一整年。
㈦ 公司派員工出國參加培訓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貴公司承擔全部費用,派遣員工到日本總社學習技術的,應當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專項技術培訓,公司為維護自身利益, 有必要考慮與員工簽訂《專項培訓協議》,並在協議中就下列事項作出明確約定: (1)出國培訓期限; (2)相關各項費用負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簽證費、交通費、在境外住宿費、餐飲費等); (3)培訓期間工資及各項津貼的支付; (4)接受培訓後為公司提供服務期限; (5)違反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 (6)其他必要事項。
㈧ 國稅局通知我們公司派會計參加培訓,可不可以不去
不去就不去吧,本身你們就不是什麼大公司,不去能把你們咋地啊
㈨ 單位組織派員去外地參加培訓、會議等公務活動能否帶老婆參加
這個要看各單位的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