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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管理制度對培訓工作的意義

發布時間:2021-01-09 05:08:46

Ⅰ 想要了解,培訓管理制度方面的問題,請問專業的培訓人士給予的回答!

員工培訓管理辦法
1.目的:為提升產品品質與提高工作效率,達到人力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2.范圍: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
3.職責:
3.1各部門主管:負責提報年度培訓需求計劃或臨時性的培訓需求並督導執行。
3.2人力資源部:
3.2.1負責審查各部門的培訓需求;
3.2.2負責年度員工培訓計劃的匯總及確認;
3.2.3負責新進員工培訓及公共類技能培訓;
3.2.4負責主辦或協辦培訓計劃的考核;
3.2.5負責培訓成果的記錄保存與維護。
3.3培訓講師:負責培訓教材的准備、培訓的實施及培訓成效的考核。
3.4副總經理:負責核准年度培訓計劃。
4.內容:
4.1本公司的培訓分為:
4.1.1新進員工的培訓,包括職前培訓與試用培訓。職前培訓是新進員工報到後組織了解公司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並認識環境的培訓;試用培訓是新進員工於試用期間由直屬主管對其工作指導使其熟悉作業技能之培訓。
4.1.2在職培訓,是指經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員工的培訓,可分「專業培訓」及「一般性培訓」兩種。
4.2培訓實施可分為:廠內培訓和廠外培訓兩種。廠內培訓是由公司主管自任講師或外聘講師到廠培訓;廠外培訓是由公司派員工到廠外接受培訓。
4.3培訓需求可分:
4.3.1新員工入廠培訓需求。
4.3.2各崗位培訓需求。
4.3.3各特殊工種培訓需求。
4.3.4其他培訓需求。
4.4新進員工招募入廠或新設備新技術引進,可由各部門主管提出臨時培訓需求,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後,按順序分別納入周、月度培訓計劃。
4.5被指派擔任特定工作的人員或主管,得視其以往所受過的培訓、學歷、經歷、語言或其他方面的技能,並由其上級主管鑒定其資格,記錄在人事資料上。
5.培訓工作程序:
5.1提出培訓需求:
5.1.1本公司各部門主管應最遲於每年12月份提出次年度員工培訓需求計劃,並填寫《員工培訓需求申請表》呈部門經理核准後,送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5.1.2如因新技術或新設備引進或招募新員工需臨時提出培訓需求,但至少應提前一周。
5.2確認及匯總。
5.2.1人力資源部應確認各部門培訓需求計劃內容及課程時數安排的適宜性,並匯總《年度培訓計劃表》。
5.2.2通用性的培訓項目可安排在同一時段集中培訓。
5.3審核
5.3.1人力資源部所匯總提報的《年度培訓計劃表》應呈副總經理,審核各培訓需求項目是否符合公司品質政策及品質目標。
5.3.2審核也可按召集各部門主管會審的方式進行,核准後計劃實施。
5.4培訓實施:
5.4.1各部門應根據核準的《年度培訓計劃表》項目按月實施。
5.4.2屬通用性的項目可由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集中培訓。
5.4.3培訓所需要的教材及講師,可由各部門自行安排或委託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4如外派培訓,可由人力資源部視培訓課程的重要性,要求員工簽署《外派受訓承諾書》備案。
5.5考核或資格鑒定。
5.5.1員工參加培訓應於《培訓簽名單》上簽到,必要時可由各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派人抽點。
5.5.2廠內實施培訓後,應由講師進行培訓結果考核,考核方式可分為筆試、口試、實際操作或交心得報告等方式選擇一種實施。
5.5.3經考核不合格者應重新安排補訓,補訓以兩次為限,兩次不合格者,報請其主管予以淘汰處理。
5.5.4如年派受訓,須繳驗培訓「合格證書」或「結業證書」或交「培訓心得報告」方式進行資格鑒定。
5.5.5培訓「合格證書」經繳驗後由人力資源部保留正本,影印件交還本人,正本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後可交還本人。
5.6記錄維護:
無論是廠內自辦還是外派受訓的結果,均應於受訓完成後兩星期內送交人力資源部記錄於個人人事檔案上,以作為人員資格鑒定及未來人事調遷的參考依據。

Ⅱ 公司為什麼要進行管理制度培訓

為抄了培養管理者的管理襲思想、管理組織、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的知識。
培訓制度 按照國家行政機關職位的具體要求,向國家公務人員傳授專業知識和技能,以提高公務人員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制度。是人事行政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Ⅲ 如何做好培訓管理制度建設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年度培訓制度與相關方案,事先可用試用版開始運作,再不斷的調整、更改與修正。

1、修改完善相關培訓管理制度
:修訂和完善本企業管理培訓的實施辦法,明確公司、部門、個人教育培訓的權利和義務,使教育培訓真正成為各單位和各類人員必須完成的硬指標和任務,確保各級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實施,落到實處。

2、繼續創建學習型組織,建立職工終身學習機制
:企業要持續不斷地創建學習型組織,打造學習型團隊,樹立學習型先進者,推廣創建工作的典型單位和典型經驗。逐步建立員工職業發展體系和終身學習機制,促進員工培訓由「要我培訓」向「我要培訓」轉變,實現員工職業發展與促使企業發展的雙贏。

3、進一步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基礎性建設
:一是著力研究建立各級各類幹部素質的標准體系。對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幹部的素質要求具體化、規范化、科學化。二是研究和配套確立科學的培訓工作標准。三是做好乾部培訓需求的調查工作,針對不同需求,制訂長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訓目標。

4、進一步創新培訓工作機制
:一是完善幹部崗位任職資格制度。按照不同職級幹部應具備的知識水準,強制性要求幹部在任期內必須達標,後備幹部不獲得任職資格不得提拔使用。二是使幹部教育培訓和幹部選任、監督與綜合管理等工作銜結互動。做到學用結合,擇優而用。對通過公開選拔等方式產生的新任領導幹部進行崗位知識培訓,讓其早日適應
崗位要求。三是把管理幹部教育培訓情況納入幹部年度績效考核、選拔任用、職稱評定中,形成長效激勵和約束機制。

5、建立完善職工的學時考核制度
:部門和分支機構領導人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20天(合120學時),5年脫產培訓時間累計應達到3個月以上。其他管理人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6天(合36學時)。管理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崗位知識培訓,並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

6、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授課制度
:領導就是教練。中高層管理人員是在線培訓的主力軍,培訓下屬是上司不可推卸的責任。各級領導人員對下屬培訓的重點需涵蓋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中出現的熱點、疑點、難點問題。領導者對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的質與量納入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7、建立健全職工在職自學制度 :鼓勵職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培訓學習。單位應當對職工在職自學給予指導,並提供必要的條件,對優秀者給予獎勵。

8、建立健全教育培訓考核評估機制,不斷提高培訓效果 :加強教育培訓的評估工作,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9、建立完善教育培訓例會制度
:由公司總部主管人力資源管理的部長或副總,成員由公司相關機關部門、基層單位的領導組成。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其內容主要是討論制定培訓工作的政策、落實公司職工教育發展規劃、協調各系統培訓的管理等。

10、明確學習責任,建立學習強者的競爭上崗機制
:要讓廣大職員清楚與明白,是為自己的職業發展而學習,在職業發展中,只有不斷地學習才會有自我提升,讓學員在學習中不斷成長與挑戰自我,讓他們知道學習的重要性……。

Ⅳ 培訓管理制度,急

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以適應企業的快速發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與教育培訓管理方面有關的各項工作。
第二章 教育培訓機構
第三條 公司成立教育培訓中心。總體負責公司員工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 公司教育培訓中心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部,負責日常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教育培訓中心聘任專職教師、兼職教師若干名。負責培訓教學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條培訓計劃的擬定
1、部門依照培訓實際需要,擬定「培訓計劃上報表」,送培訓中心審核,作為培訓實施的依據。
2、培訓中心應就各部門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領導審核。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於定期內,填寫:「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審核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培訓課程,也需要填寫「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審核後實施。
第七條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並負責培訓的全盤事宜,如培訓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於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培訓中心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試,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測試題目由講師於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4、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培訓中心應確實了解上課,出勤狀況。
5、受訓人員應准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6、培訓中心應定期召開總結會,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實施成果,並紀錄,送交各有關單位參考予以改進。
7、各項培訓的測試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訓測試成績,列入考核及升遷的參考。
第八條培訓成果的呈報
1、每期培訓結束後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登錄於「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2、主辦單位應於每期培訓結束後一周內填報「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鍾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培訓評估表」,送培訓中心,憑以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3、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呈人力資源部門與培訓單位,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九條培訓的評估
1、每期培訓班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培訓評估表」,供學員填寫後與測試卷一起收回,並匯總學員意見,作為以後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2、培訓中心應對各部門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單位主管填寫後匯總意見,並結合業績分析評估培訓的成效,做成書面報告,並呈核後,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培訓的參考。
3、外派培訓
對因升遷、儲備需要,於任職前可集中委託培訓中心辦理相關培訓,但以每年二次為限。
第十條附則
1、另有因為工作需要參加外部培訓的員工,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正確處理工作與學習的關系。在職員工經批准後學習培訓期間,要妥善處理好工作與學習的關系,不能因學習影響和延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者,按公司有關考核辦法處理考試時間時,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前提下,有部門負責人同意給考試時間;部門負責人考試時間,由分管經理批准。(參加考試時,憑准考證由主管領導准假。
2、在職員工自費參加業余進修學習,成績突出被評為優秀學員者,公司可考慮給予一定獎勵。
3、所有受訓人員的成績及資歷,可提供給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考核、晉升的參考。
4、部門組織結構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工作流程等變化時,培訓中心應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訓項目實施程序:
培訓中心根據年度培訓計劃,調整確定月度培訓方案
培訓實施前1周,培訓小組向各部門下發
培訓項目、培訓方案及報名通知書
員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時參加培訓
培訓實施
培訓結束,學員填寫講師評價表
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進行學員培訓記錄登記
培訓中心將學員培訓情況反饋各部門主管
外訓工作流程:
公司委託外培是指公司根據工作的需要選送員工參加的外培項目及外部的專項認證,這類培訓的實施程序為:
培訓需求
到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填寫培訓申請表
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
培訓中心負責課程的選擇與聯絡
到財務部申請培訓學費
第四章**公司培訓體系
培訓是一種全方位的立體培訓體系。系統劃分為:工作現場培訓、集中培訓二大類。
1、工作現場培訓
工作中上級(或老員工)對下屬(或新員工)的日常培訓即為工作現場培訓。就是通常所說的「師傅帶徒弟」。
2、集中培訓
集中培訓就是短期脫離工作的培訓,它幾乎囊括了傳統意義上的所有在職培訓。其中包括: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2 公司內部組織的其它集中培訓,包括:
培訓中心組織的全公司的公開培訓;
各部門組織的專項技能培訓;
部門之間的業務交流;
專項外培、公司委託外培。
3、培訓流程
第五章 崗位基礎培訓
第一條 技術講課每班每月4課時(每課時45分鍾),由車間技術人員負責,講課人須認真備課,有詳細的教案,考核要全面嚴格。講課要有教學效果,學以致用。
第二條 安全培訓:設想安全事故(如火災、水災、觸電等等),進行安全事故演習,由車間安全員負責,同時做好演習記錄。
第三條 規程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運行操作規程》《檢修操作規程》三項規程考試,於每年五月份進行。要求公司生產一線全體員工參加,規程考試80分為及格。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有部門正式批假手續,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條 新分、轉崗、休假三個月以上及重新上崗人員,須經人力資源部備案,並經過相應的專業培訓和規程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第六章 崗位技能培訓
第五條 開展員工崗位技能培訓工作,培養一批精業務、懂技術、一專多能的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條 為保證崗位技能培訓的質量,培訓教師要制訂本專業的培訓教學計劃和教學方案,經審核後實施。
第七條 培訓採取半脫產和業余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八條 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其工作崗位待遇不變,在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崗位技能培訓結業證書》,成績記入員工檔案,作為今後任用的依據,並給予適當的獎勵。學習成績不合格者待崗。
第七章外出學習
第九條 凡需外出參加培訓學習的員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審核同意並簽署意見,然後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並辦理相應的請假手續,方可參加培訓學習。培訓結束後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對個人要求學習,所學專業與本職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經公司研究同意後,可按公假辦理請假手續,但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自理;未經公司同意,參加學習的,學習費用自理,學習必須利用業余時間。如佔用工作時間,在工作許可的情況下,可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
第十一條 公派學習,經考核獲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的,學習費用由公司報銷,否則,由個人承擔。
第十二條 因個人原因公派學習中途棄學或畢業後在我公司服務不滿五年,主動要求辭職的,應按服務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歸還學習期間公司支付的費用。
第八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同時參加培訓也是每個員工的義務。員工對於參加的每項培訓,都需要認真對待,按時參加,公司也會進行嚴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類培訓,受訓人員一經確定,須按時到場,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請假,經部門經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獲批准後方可缺席。如果沒有按照規定程序請假,將按曠工處理。
公司統一組織的培訓項目,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參訓人員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簽到。
對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項目,由部門負責考勤,培訓結束後將培訓出勤情況向人力資源部通報。
2、考核要求
培訓結束後,視實際需要進行培訓效果考核,受訓員工按照要求獨立完成測試,達不到要求者給予相應處理。
受訓人員按要求填寫培訓評價反饋表,並進行培訓總結
對於參加外派培訓的員工,返回公司後1周內應提交培訓資料和培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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