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合同法》中的「專業技術培訓」主要指那些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⑵ 法律中專項培訓的界定是什麼,以及出處
該規定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由上可見,專項培訓主要是針對勞動者本人,並且發生實際培訓費用,並有相應的費用憑證予以證實。一般情況下,專項培訓是用人單位撥專項經費,對勞動者進行一定期限的專項業務技能培訓,一般都由第三方進行培訓。這種培訓,用人單位要開支較大的費用,因此,單位與勞動者要約定服務期。若勞動者在約定的服務期內辭職,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其他是在《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⑶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課程是什麼意思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課程公需科目是指全體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規、基本理論、技術、信息等方面的知識。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行業組織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不同於崗位培訓,也不同於學歷教育,它是指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更新、補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種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務是使專業技術人員結合本職工作不斷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識,改善知識結構,提高創新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考試可找詹縣軍老師。
根據《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和《關於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國人部發〔2007〕96號)、現在各省市都在進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並列入評職稱的硬性條件了,所以每年的培訓還是需要完成的。
⑷ 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術培訓證書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1、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勞動者為適應職業勞動需要而運用特定的知識、技術和技能的能力。與學歷文憑不同,學歷文憑主要反映學生學習的經歷,是文化理論知識水平的證明。
2、國家職業培訓證書持有者表明已經通過了部中心組織的培訓和相應的考試,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和知識。該證書可以作為培訓學員從業的憑證;同時,也可作為申請職業技能鑒定時,接受過相關職業資格培訓的證明。
二、取證機構不同:
1、職業資格證書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准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2、國家職業培訓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China Employment Training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簡稱CETTIC)頒發,故國家職業培訓證書也稱為:CETTIC證書。
(4)專業技術培訓定義擴展閱讀
職業資格證書申報要求:
1、參加初級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學徒期滿的在職職工或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參加中級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取得初級技能證書並連續工作5年以上、或是經勞動行政部門審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以及其他學校畢業生。
2、參加高級鑒定人員必須是取得中級技能證書5年以上、連續從事本職業(工種)生產作業可少於10年、或是經過正規的高級技工培訓並取得了結業證書的人員。
3、參加技師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取得高級技能證書,具有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和操作技能特長、能解決本工種關鍵操作技術和生產工藝難題,具有傳授技藝能力和培養中級技能人員能力的人員。
4、參加高級技師鑒定的人員必須是任技師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藝和綜合操作技能,能解決本工種專業高難度生產工藝問題,在技術改造、技術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隱患等方面有顯著成績,而且具有培養高級工和組織帶領技師進行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能力的人員。
⑸ 職業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的區別
專業技術培訓就是專業培訓技術人才的地方。而職業培訓是指各種職業培訓上崗,不一定有很好的技術。
⑹ 什麼是專業技術培訓問題
1、《勞動合同法》第22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這里說的專項培訓費用,是指由用人單位聘請專門培訓機構來培訓本單位的員工,而這個專門的培訓機構一般指國外的培訓機構,不是本單位隨便組織一下培訓就算的,因為用人單位本身就有培訓自己員工的職責。
3、第22條的規定的專項培訓是針對培訓飛行員等需要巨額培訓費用的項目而設立的,與你單位這樣的培訓根本搭不上邊。
4、你單位與你簽訂的這個合同關於違約金的條款應屬無效。
⑺ 如何區分職業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
1、職業培訓
《勞動法》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2、專業技術培訓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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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專業技術人員公需培訓有什麼用
可以帶學,交給我們專業人,做專業事,希望能幫到你
像我們學的快的,根本看不到暫停,就學完了
⑼ 《勞動合同法》二十三條中的專業技術培訓包括哪些
"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根據上面條文表述,企業是否可以因所提供的培訓跟員工簽訂服務協議,該培訓首先得明確二件事:一、該培訓為上崗培訓還是專業技術培訓;二、有否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實際發生)
根據你的描述,個人認為這個應屬上崗培訓而非專業技術培訓、1、你被安排參與這個培訓時並未入職,2、只有培訓合格且取得合格證後才具備入職條件;這都是典型上崗培訓的特徵,所以我個人同意你的看法,用這個培訓跟你簽服務協議是不對的。
個人建議:如果你很想得到這份工作的話得知道路,首先勞動合同是這樣的、與法規不符的無效部份從簽訂始就無效,其次 條文還有一部是這樣的 「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既然是總部提供的培訓、據我所知,這類培訓除了路費自理外,總部基本上是不收費或只象徵性的收一點點伙食什麼的,你可以要求將針對你個人培訓的收費和報銷單據存檔,這樣你做了一年半年的不想幹了話,就算你想省麻煩不打官司,學校也收不著你多少錢的
⑽ 專業技術類培訓有哪些
如果說文化程度不是很高,最好還是學一個涉及不到多少知識的純技術,這樣專學起來要好學一些,畢竟如果要屬學什麼數學、英語還是挺困難的。比如現在的廚師,就是一個純技術,不需要學其他文化,只需要每天練習就行。人家說,有人的地方就有廚師,因為人人都要吃飯,看現在川菜這么熱門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