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問下 地質工程學生去煤礦生產科如何(有設立地測科的煤礦單位) 還有技術科干嗎的
現在煤礦管理比較嚴格,一般有條件的礦井都需要設立地測機構,新的標准專化有這樣的要求,我和屬你一樣,是學地質工程的,但是我現在乾的有地質、防治水、儲量、煤質,還有瓦斯地質等等工作,原來報考這個專業只是覺得是冷門,可是現在這個工作不好乾,與生產有沖突,礦領導不好伺候呀。
如果只是做地質工作的話,日常的入井素描,地面台賬,卡片填繪,素描圖上圖等等都是地質技術人員的工作,還有就是原來的地質三書增加了一書,就是瓦斯地質說明書,不過是突出礦井才需要的。
2. 煤礦地質測量工作需要熟練掌握什麼
地質是井下收集第一手資料、整理成成果資料、上圖、分析研究、提供上報地質資料。
測量是由設計給定井下實際位置(給線)、導線測量、計算、成圖、提供採掘圖。
煤礦離不開地測工作,所以說地測工作是礦山的眼睛。
3. 煤礦地測
首先告訴你,測量專業的就業率在近期的統計中是最高的,100%!網路可查回,絕非杜撰。
你所說的答「煤礦地測」是否可以理解成「煤礦地質測量」,如果是,我接著回答。目前,大多院校測量已和煤礦脫離開來,測量已成為一個獨立的專業,並且已有很多分支,當然如果你選擇在礦業類學校讀,與采礦的結合會更密切一些。當然,如果你選擇采礦專業,測量也是必修的。當然,一些職業類學校仍保留了這個專業,學的內容大致相同,學習內容更容易接受。煤炭工業出版社有一套與此相關的教材,印象中有5本。
待遇方面:要吃得起苦,經常跑野外、下現場,待遇很好,圈裡都知道。
選擇行業首先要符合自己的興趣,誰也不相干自己不感興趣的事情吧。祝你好運!
希望對你有用。
4. 煤礦地測防治水科技項目怎麼寫
地測防治水技術項目很多,就看你如何立項,如地質構造、煤層厚度變化、煤質分析、防治水技術、礦井污水處理、地質災害等等
5. 煤礦地測是干什麼的,學習學習哪些方面的知識
建議你下個煤礦地測軟體,個人認為學習地測采台帳的錄入與處理、圖形的錄入與處理、三維地質建摸、儲量管理、三維可視化管理、工程圖形的自動生成、輔助地質報告修編等,不知道對不對
6. 煤礦測量好學嗎 怎麼學習 具體要學習什麼
不是很難,測量在煤礦上主要是地質測量, 在部門就是滿山跑繪制井田區域圖啊什麼的,井下主要是巷道的形成和貫通等等
7. 我地質工程專業,研究生學歷,在煤礦做地測防治水工作,可以報考二級建造師嗎
可以的,只要是土木工程類的都屬於本專業,你可以去下當地住建系統的執業內資格網站,容考試文件附件里有詳細的報考專業對照表,很多早期的小專業都合並到大專業里了……
報考分為2種情況:1種是以你真實單位來報名,工作崗位和業績證明等就按實際情況開,一般情況下當地住建局職改辦的不會很認真審,畢竟每年報名的都1、2千人以上……
還有1種就是直接先找個掛靠單位,以掛靠單位員工的名義報名,崗位和業績可以寫你現在的也可以編一些(實在不對口的話),反正人家審核主要是看報名公司的公章
8. 有關於煤礦監測監控是怎麼培訓的工作總結
培訓工作總結啊,好的。俺來也
9. 煤礦地測科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我是乾地測的,要是我寫可能寫不全,看看地測崗位職責。我礦的
第一節 地測主管職責
1、負責組織本礦地測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煤礦測量工程》、《礦井地質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負責組織規劃全礦地面、井下基本控制測量工作;制定礦井測量方案和測量方法;確定規劃測量精度,負責組織參加重要工程或大型貫通測量工作。
3、負責三等和四等及以下的控制測量。
4、負責組織、參加重要地質及水文地質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及方法。
4、深入現場,了解生產情況,熟悉礦井生產過程,參加礦井工程技術設計和年、季、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制工作。
5、負責組織、編制「三書」,參與礦井水平延深及擴建地質說明書的編制工作。
6、監督煤炭資源的合理回收,負責測算、統計、上報礦井的儲量、開采量、損失量等,掌握礦井各類儲量的動態及其變化情況,參與儲量報損,辦理儲量注銷、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等儲量的報損和審批工作,定期整理礦井「三量」及回採率分析資料,研究提高資源回收率。
7、負責組織開展地質及岩移的觀測工作,提供地質和岩移的各種參數,參與保護建築物留設煤柱設計,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三下」採煤工作。
8、組織編制、修改、補充基本礦圖及其它重要圖件,負責審核重要地測資料,主辦上級機關的報表和文件。
9、負責組織、編制采區、工作面的地質工作總結,負責定期組織地質報告的修改工作。
10、負責對地測人員的業務指導,並組織對新地測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教育。
11、結合生產實際,開展礦井科學技術的研究工作,學習推廣先進技術,總結先進經驗。
12、負責地測資料及儀器工具的保安。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第二節 地質技術員崗位職責
1、 擔負本礦地質工作的一定責任,協助地測主管組織地質人員嚴格執行地質《規程》、《規定》,負責組織日常的各項地質工作。
2、 協助組織編制「三書」,參與編制采區、工作面的采後總結報告。
3、 負責組織、編制日常的地質編錄工作,參與基本礦圖和專用礦圖編制、修改、補充,及時填繪生產過程中所需圖紙。
4、 協助主管並參與監督煤炭資源的合理回收、測算、統計、上報礦井儲量、開采量、損失率等,了解礦井各類儲量的動態及其變化情況,協助參與儲量報損、辦理儲量注銷、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等儲量的報審和審批工作。
5、 參與編制礦井遠景規劃和年、季、月計劃工作,協助主管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各類地質問題,並及時、准確提供各種有關地質資料。
6、 協助對新地質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培訓,學習推廣先進技術、總結先進經驗。
第三節 測量技術員崗位職責
1、擔負本礦測量技術工作,協助地測主管組織測量人員嚴格按照《規程》規定進行各種測量工作。
2、正確進行井上、下工程的測量設計、標定、計算工作,監督採掘工作的正確合理進行及工程質量,組織驗收採掘作業量。
3、協助組織處理定期補充和修繪基本礦圖及專用礦圖;及時測繪生產過程中所需圖紙。
4、負責組織按時標定及檢查巷道的轉彎、墩子,檢驗各類施工設計圖。建立健全礦井必備礦圖和資料。
5、協助地測主管進行四等以下的加密控制測量及井下基本控制測量大比例尺的組織、設計、施測、平差、計算和繪圖工作。
6、參與並提供礦井遠景規劃、年、季、月計劃,參與監督「三量」及回採率的注銷審報工作。
7、負責測工的保安及安全培訓,學習推廣應用先進技術,總結先進經驗。
第四節 地質工作業務聯系制度
1、 設計部門索取地質資料,必須有總工程師批準的委託書。
2、 采區設計所需地質資料,至少在設計前二年通知地質部門,地質資料在正式設計前半年交付。
3、 回採工作面所需地質資料,在工作面開切眼掘出後五天內提交。
4、 掘進各類巷道所需資料,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地質部門,地質資料在設計前十五天交付。
5、 零星小型設計所需的地質資料須事先聯系,商定提交期限。
6、 其它部門所需地質部門提供資料,須事先同生產科聯系,商定提交期限。
7、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季收集回採工作面進度,及時、准確收集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不符合設計規定時,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並向總工程師匯報。
8、 外單位借閱或索取地質資料,須經礦長批准。
9、 各類報表應按時報出。
第五節 地質工作業務保安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第一方針,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文明生產,促進我礦生產任務順利完成。
2、認真執行保密制度,圖紙按時歸檔保存。
3、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地質及水文地質的變化規律,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地質預報和水害、水情、頂板預報資料,防止因地質工作失誤造成的透水、傷亡、淹井、廢巷事故的生產。
4、在礦有關領導負責下,應對礦區、井田內的小煤窯進行監督管理,掌握小煤窯的採掘范圍,及時填繪採掘工程平面圖。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小煤窯,及時向礦、局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採取措施,協同地方管理部門令其停止生產。
5、掌握工程地質情況,加強危岩采動觀測,及時預測地質滑坡。
第六節 地質資料、技術報告等的審批制度
1、 明確自己的職責、以高度的責任和事業心完成本職工作,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
2、 各種地質資料、技術報告初稿完成以後,必須經全體地質人員共同討論、審核,確定無誤後,方可正式定稿成圖。
3、 在資料、報告列印(描圖)之前,必須經礦總工程師及有關領導審查和署名後,方可進行列印(描圖)。
4、 要上報的資料,必須有總工程師的簽章及單位章,方可上報。
5、 沒有履行正常的審批程序而上報或向其它部門提供的資料、如發生事故和失誤,當事人應負直接責任。
第七節 資料的定期分析、保管、提供製度
1、每個地質人員必須以嚴謹的態度履行監督和保護煤炭資源的責任,使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2、認真執行《礦井地質規程》,對採掘出現的原始地質資料必須隨時收集、分析整理,並妥善保存。
3、對礦井的「三量」資料,每季度必須按採掘進度收集的資料認真計算,並分析採掘關系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並向礦長、總工程師報告,採取措施,保證礦井生產正常接替。
4、年末必須根據有關的實際資料,進行一次儲量計算,並向省煤管局報告審批。
5、對採掘工作面地質說明書、采區地質說明書必須做到隨時補充、修改,對水平地質報告及礦井勘探地質報告必須根據《礦井地質規程》規定,8~10年應進行一次修改。
6、地質資料應有目錄、索引,便於使用和查找。
7、在礦井報廢閉井前,所有地質資料必須保存完善,不得遺失銷毀。在每一采區采完後,資料應移交檔案室長期保存。
8、地質人員使用資料必須隨取隨放,不得亂放和自己保存。
9、對於其它部門或個人使用資料,須辦理正常的借閱手續,並要妥善保護,按時歸還。
第八節 地測及防治水管理制度
1、重大地質測量工程,如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補充勘探、礦井防治、地面控制網測量、大型井巷貫通測量、岩層移動觀測、采後地面塌陷治理等,應根據生產和安全的需要列入年度計劃,並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2、為各項工程設計提供准確的地測資料。在礦井改擴建、開拓延深及技術改造工程設計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測部門,地測部門要根據需要組織進行補充地質勘探,在設計前半年向設計部門提交經省煤管局批準的相應程度的地質報告。采區設計所需要的地質資料應在兩年前通知地測部門,地測部門在設計前半年提交采區地質說明書。回採工作面所需地質資料,應在工作面開切眼掘出後五天內提交。掘進各類巷道所需資料,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地質部門,地質資料在設計前十五天交付。零星小型設計所需的地質資料須事先聯系,商定提交期限。其它部門所需地測部門提供資料,須事先同生產科聯系,商定提交期限。
3、為井巷施工提供掘進地質說明書、地質預報、水害預報和透老空預報書。巷道掘進突然遇到地質構造或突水等情況,地測人員應立即深入現場,根據觀測和調查資料及時編制有關圖件,提出分析處理意見,並向礦總工程師匯報,研究處理。巷道開口時地質人員要提前標定中腰線,掘進中要定期校核,及時延長。當巷道掘進即將透巷或進入危險時,必須按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向施工、通風和安監單位發出通知單,保證井巷工程安全施工。
4、要提供工作面地質說明書,預測工作面范圍內的隱伏斷層、陷落柱、沖刷帶等構造,厚煤層分工作面還要按規定探測煤層厚度。
5、地測部門在設計、開拓、回採階段應對儲量管理、資源回收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不符合規程要求或可能丟煤時應及時提出,並填寫「預防丟煤通知書」報頭這有關領導及部門。
6、受水害威脅時應對水文地質與水害情況進行探查,並根據技術論證和評價,制定綜合性的治理措施。
7、礦井防治水工作由局長、礦長負責,由礦總工程師具體主管,應配備專職技術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水害隱患分析及排查制度。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提出防治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後,由安監部門監督實施。防治水工程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實施;重大的項目按審批許可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8、受水害威脅的區域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查清水文地質情況後,提出防範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查批准後組織實施。在確認無透水危險時,方可掘進和回採。
9、礦井的隔離煤柱必須按有關要求留設,並在礦井、采區和工作面設計時一並提出報批。未經上級批准,任何單位不得隨意采動和破壞。變更礦井邊界時,必須按上述規定重新留設邊界煤柱,並編制設計報礦委會批准。當發現因開采破壞,煤柱尺寸不能滿足上述規定時,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補救,以防淹井危及鄰礦。
10、對井田內的小煤窯進行監督管理,掌握小煤窯的採掘范圍,及時填繪採掘工程平面圖。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小煤窯,及時向礦、局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採取措施,協同地方管理部門令其停止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