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武漢市教師資格證報名是什麼時候
教師資格考試是全國統一考試的,每年兩次
筆試報名時間:上半年 1月中旬+下半年 9 月中旬
面試報名時間:上半年 4月中下旬報名,5月第3個周末面試;
下半年 12月中下旬報名,1月第一個周末面試
❷ 武漢市的教師編制怎麼考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大專或本科以上學歷: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不同年份的對這個要求不同,有的要求大專、有的要求本科,一般都是滿足要求、擇優錄取。
2、全日制師范生:要求報考者在讀大學的時候必須是師范生,還要求是全日制的,專升本或者成人高考也不行。
3、專業限制:有的教師招聘是有專業限制的,比如報考「小學語文老師」,有限制報考者需要是「漢語言專業」,如果你的大學專業是數學,即使前三個條件你都滿足了,那你也報考不了。
4、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在考教師招聘的時候要求已經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比如你要報考的職位是「小學美術老師」,那麼你必須取得「小學美術」的教師資格證。
根據各地方教育部門和人事部門的招考要求。如戶籍要求、學歷要求、專業要求和考試要求等。以美術考試為例:
第一關:網上或現場報名,審核材料。
第二關:筆試,1:4的比例考試,但是每科只錄取考試人數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如果美術招4個老師,就必須有16人考試,也只錄取前4名,但是通常都是50,60多人考試。
第三關:面試,一般是在繼教中心或某個學校,隨機抽題目,靠你的應變能力。錄取一半。
第四關:學校試講,才藝展示。這關通常都是2選1了。最後還有體檢,如果都合格,你就過了。
由各地方招聘簡章要求所定,一般考教育學、心理學、新課改教育法規等內容,其他還有看所考科目技能要求而定。
(2)武漢市教師專業培訓中心擴展閱讀:
編制教師優勢:
第一,教師的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實際操作中,因各地區經濟水平發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統在繳交社保方面只繳交部分,不繳交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並軌,有望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有編制的教師工資組成由基本工資、津補貼、職稱工資等組成。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升高而升高,工齡增加工齡工資也增加。無編制人員工資固定,在職稱晉升和工齡方面,一般無法保證。近幾年雖然在改革,但實際操作中仍然與在編老師存在很大差異。
第三,有編制的教師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可以調動,退休後享有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考的編制只能在當地有用,一般以市為單位。因各地政策落實不一樣,所以存在差別。理論上一般在市一級之間可以調動,即可以由A市調動至B市。但是,一般跨縣調動都很難,所以實際操作中,跨市調動非常難。
教師編制考試要看當地的具體情況。有些由省一級統一組織考試,有些由市一級組織考試,具體考試時間請留意當地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和考試內容請留意當地的招考公告里的考試大綱。
❸ 武漢的小學招聘老師有什麼要求
根據《武漢市教育局關於2019年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暨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公告》
一、招聘對象
符合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各類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願意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遵守學校紀律;
4.應聘教師崗位需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可先行報名參加招聘考試,若考試考核合格且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應在一年內(起止時間由各區教育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另行規定)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並辦理派遣手續,否則不予聘用。
5.身體及心理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6.應聘人員應聘教師崗位的資格條件,由各用人單位根據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統一規定及崗位需求確定,但不應低於(弱於)以下基本條件:
(1)報考中學教師崗位須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報考市、區教育局所屬幼兒園教師崗位須為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全國普通高等院校音樂、體育、美術、舞蹈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其中,報考新城區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條件可放寬為大專及以上學歷(應有幼兒師范學校或省教育廳認定合格的中職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學歷);或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者,專業不限。
(3)武漢市教師專業培訓中心擴展閱讀
武漢市新入崗老師的培訓和派遣時間:
1、2018年7月下旬,開始核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發放新進教師(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進教育系統人員)崗前培訓通知;
2、7月中下旬,組織全市新進教師崗前培訓;
3、8月上旬,開始分批辦理報到和派遣手續。
❹ 武漢市的教師編制到底怎麼考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大專或本科以上學歷: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不同年份的對這個要求不同,有的要求大專、有的要求本科,一般都是滿足要求、擇優錄取。
2、全日制師范生:要求報考者在讀大學的時候必須是師范生,還要求是全日制的,專升本或者成人高考也不行。
3、專業限制:有的教師招聘是有專業限制的,比如報考「小學語文老師」,有限制報考者需要是「漢語言專業」,如果你的大學專業是數學,即使前三個條件你都滿足了,那你也報考不了。
4、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在考教師招聘的時候要求已經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比如你要報考的職位是「小學美術老師」,那麼你必須取得「小學美術」的教師資格證。
(4)武漢市教師專業培訓中心擴展閱讀
編制教師優勢:
第一,教師的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實際操作中,因各地區經濟水平發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統在繳交社保方面只繳交部分,不繳交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並軌,有望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有編制的教師工資組成由基本工資、津補貼、職稱工資等組成。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升高而升高,工齡增加工齡工資也增加。無編制人員工資固定,在職稱晉升和工齡方面,一般無法保證。近幾年雖然在改革,但實際操作中仍然與在編老師存在很大差異。
第三,有編制的教師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可以調動,退休後享有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❺ 武漢市的教師編制考試怎麼准備
多看專業書籍,以及往年考題,參考學下列科目:
公共基礎:
《公共基礎知識》單選、多選、判斷
專業知識:
《學校教育學》
《教育心理學》
單選多選、簡答、簡述、論述、案例分析等
❻ 教師招聘武漢的在哪個機構培訓好
您好,課觀教育為您解答
湖北省教師招聘考試不統一組織。武漢市教師編制專考試主要屬是武漢市直和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內容:《職業能力傾向測驗(D類)》和《綜合應用能力(D類)》
考生可根據考試內容有針對性的選擇適合自己的課程安排。
❼ 武漢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晉升專業考試
每年都不一樣,但大體都差不多,只不過細節上有一些小小的差異平谷區教委二OO四年職評工作意見為進一步深化職評改革,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人才評價機制,使職評工作在鍛造、優化教師隊伍以及人才的開發、培養和提高等方面發揮更積極的作用,不斷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和完善,根據京科干職[1999]36號和京人發[2003]37號、40號文件精神,特提出我區教育系統二OO四年職評工作意見: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人事人才理論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建立健全教師發展激勵機制為核心,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充分開發、利用和優化教育人力資源為根本任務,推進職評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在教育行政部門宏觀調控下,賦予基層單位更大的人才評價自主權,充分體現由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的轉變,提高人才評價的信度和效度,使職評工作切實成為推動區本、校本兩級師資隊伍建設的有力杠桿。二、基本原則: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的原則;堅持為教育教學改革服務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競爭激勵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原則。三、對認定或申報各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一)認定各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從2004年起,中小學初級教師職務包括中學二級教師、小學二級教師、小學一級教師職務不再履行評審程序,而是由用人單位按崗位需要,經考核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直接聘任相應教師職務。同時,填寫《平谷區教育系統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表》,報教委人事科直接認定任職資格的相關手續。認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大學本科畢業後見習或任教一年期滿、大學專科畢業後任教三年以上、中專畢業後任教五年以上並已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中專畢業後任教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並取得大學專科學歷滿二年,認定中學二級教師職務;大學專科畢業後見習或任教一年期滿、中師畢業後任教四年以上並任小學二級教師三年以上,認定小學一級教師職務;中師(中專)畢業後見習一年期滿認定小學二級教師職務。(二)申報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1、碩士研究生畢業當年、大學本科畢業後見習或任教一年期滿、大學專科畢業後任教六年以上並任小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可以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後取得規定學歷的小學教師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五年以上,也可以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2、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專業的人員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專職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三年,並專職從事教學工作滿二年。(三)申報中學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申報中學教師職務應具有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中學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申報中學各級職務的學歷、資歷的具體要求是:1、碩士研究生畢業後次年、大學本科畢業後任教五年以上並任中學二級教師四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後任教七年以上並任中學二級教師四年以上,可以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原不具備規定學歷,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任中學二級教師四年以上,也可以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博士研究生畢業後次年、碩士研究生畢業後任教六年以上並任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本科畢業後任教十年以上並任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後任教十五年以上並任中學一級教師八年以上,可以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後取得大學專科學歷的中學教師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八年以上,也可以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後取得本科學歷的中學教師,其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履職年限從取得專科學歷後算起。3、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專業的人員(中層以上職務)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從事教學工作滿五年,並專職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五年。4、小評中高:⑴博士研究生畢業後次年;⑵本科或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滿五年;⑶具備專科學歷,從事小學教學工作滿二十年,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滿五年;⑷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專業的人員(校級幹部)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累計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十年。(四)申報中專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申報中專教師職務應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其中1982年及以後普通高校畢業的人員應當獲得學士學位。申報各級教師職務的學歷、資歷要求是:1、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後任教一年以上,可以申報助理講師職務。2、大學本科畢業後任教五年以上,並任助理講師四年以上,可以申報講師職務。原不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後任助理講師四年以上,也可申報講師職務。3、大學本科畢業後任教十年以上,並任講師五年以上,可以申報高級講師職務。原不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後任講師五年以上,也可申報高級講師職務。四、關於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問題:(一)申報中級或高級教師職務需在取得低一級職務任職資格後,擔任班主任工作滿二年。(二)從事年級組長、副組長(年級主任、副主任)、團隊幹部、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輔導員、課外活動指導教師,在晉升教師職務時,可視同班主任崗位,計算班主任年限。(三)對於在沒有班主任崗位設置的單位工作的教師,評聘教師職務時,暫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五、關於破格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問題:對於中小學不具備規定學歷、任職年限要求的教師,在教育、教學和教育科研的某一方面成績特別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先將有關資料交教委人事科審批後,破格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一)獲得下列獎項之一: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市勞動模範、北京市先進工作者、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優秀教育工作者。(二)獲北京市優秀教育教學成果特、一、二等獎。(三)國家統編教材的主要編寫者。六、關於外語考試問題:195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後出生的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人員必須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C級合格證書。2000年及以後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C級合格證書在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時有效。外語教師必須參加第二外語考試。申報中專高級講師和申報講師的人員必須分別通過B級、C級外語考試。對於參加當年外語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在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本年度中高評審。即,獲區縣級及以上教育系統先進稱號或優秀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獎項;國家統編教材的主要編寫者;參加全國、市學科評優、教育教學論文評優獲全國性獎勵或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外語:(一)第二學歷是外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二)獲得碩士學位申報中級職務,獲得博士學位申報正副高級職務。(三)近5年內有正式出版的譯著,且達到5萬字以上,通過市人事局組織外語考核的。七、中、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推薦程序及法:為使我系統職評工作與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趨勢相適應,充分體現基層單位的人才使用、人才評價自主權,從2004年起,我委將本著求真務實,貼近學校的基本原則,在職評工作上實行重心下移,權力下放。各學校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周密安排,公平公正、科學高效地完成對參評教師的量化考核、推薦工作。(一)校內推薦中、高級教師職務的組織建設:各學校要分別成立領導評議組、聽課評議組、答辯評議組,各評議組成員要有較高的政治、業務及政策水平,作風正派,事公道,工作認真,在群眾中有較高威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1、各評議組的人員構成:領導評議組、聽課評議組和答辯評議組分別由5~13人組成,各評議組成員應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校長分別任三個評議組組長。其中,領導評議組由校級幹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職工代表人數(包括中層幹部)不少於領導評議組總人數的三分之二。聽課評議組、答辯評議組成員要涵蓋本單位所有參評教師的申報學科,且兩組除校長之外的其它成員不得交叉重復。2、組建評議組的基本原則:⑴堅持迴避原則。凡本人或其親屬當年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的,不能當選為評議組成員。⑵堅持民主原則。領導評議組成員(校長或行政一把手除外)必須通過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本單位所有在崗教職工均有選舉權。若實行提供候選人選舉產生領導評議組成員的法,則首先要由校級領導班子和工會主席共同醞釀提名,確定多於領導評議組成員規定人數1~2名的候選人,然後由全體教職工進行差額投票選舉,按得票數多少排列名次,確定領導評議組成員。領導評議組產生後,由領導評議組集體推薦產生聽課評議組和答辯評議組成員。(二)各評議組的主要職責:1、領導評議組:其主要職責是向本單位全體教職工傳達職評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根據本單位師資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制定量化的師德評價標准,對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師德表現和榮譽業績做出量化評價,並向中、高級教師職務評委會提出晉升相應教師職務的推薦意見。指導、協調、監督聽課評議組、答辯評議組的日常工作,整合人力、物力資源,保證本單位職評工作公正高效,穩步推進。2、答辯評議組:負責制定量化的答辯評價標准,對本單位申報中級教師職務人員進行答辯考核,明確指出優缺點,並給出分數。評議組成員的平均分為教師個人的最後得分。3、聽課評議組:負責對本單位申報中級教師職務人員進行聽課考核,明確指出優缺點,並給出分數。評議組成員的平均分為教師個人的最後得分。學校制定的關於對中、高級申報人員的考核評價方案必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各單位要將評議組成員情況、考核評價方案、答辯題目、各項工作的具體日程安排及對參評教師的考核結果,按照規定時間、規定項目報送教委人事科。(三)校內考核推薦中、高級教師職務應完成的主要任務:學校推薦中、高級教師職務應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原則,對所有申報人員都要進行量化考核評價,根據量化考核結果確定推薦中、高級教師職務的人選。對申報中級教師職務人員,考核評價從師德表現、答辯、聽課、榮譽業績加權等四個方面進行。其中,師德表現、答辯、聽課各佔100分,用三項總分除以3計算出個人平均分。在此基礎上,計算個人業績加權分,按個人平均分及加權分之和排列個人名次。師德評價應從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等幾個方面進行。答辯考核應從素質教育理念、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新課程標准、本學科教材教法以及校本師資培訓、學習型學校建設、通讀各學科教材活動所規定的內容等幾個方面進行,力爭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對參評教師加以考查。每個教師的答辯題目不得少於兩道,且教師之間的題目不得重復。聽課考核以中、小教科制定下發的《課堂教學評價標准》為依據。榮譽業績加權按《平谷區教育委員會關於教師職評、考核工作加權項目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申報高級教師職務人員,學校只對其進行上述四項評價中的兩項評價,即師德評價和榮譽業績加權,以師德分數和加權分之和排列個人名次。(四)校級中、高級教師職務推薦程序:1、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職評文件,領會文件精神。2、全體教職工投票選舉,產生領導評議組成員。3、由領導評議組推薦產生聽課、答辯評議組成員。4、各評議組制定各項考核評價方案,並交由教代會討論通過。5、教師個人申報,提交反映本人任職資格條件、工作水平、能力成就的有關材料。如畢業證、合格證、獲獎證書等。6、領導評議組根據文件規定,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確定其是否符合申報條件。7、各評議組按照職責分工,對所有申報人員進行量化考核評分。8、推薦上報。按總分的排列名次,取與推薦名額相等的人數,確定推薦人選,報教委人事科。(五)幾個具體問題的說明:1、沒有學生的單位由單位負責出面協調,統一委託到其它學校進行聽課、答辯考核,分數單列。師德評價、個人加權部分仍由教師所在單位負責完成。考核完成後,被委託單位要將聽課、答辯評價結果返回到委託單位。最後,由參評教師所在單位對四項考核成績進行匯總,確定被推薦人選。2、申報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聽課、答辯考核由高評委負責完成,考核成績的優、良、中比例為3:4:3。答辯題目不再事先下發,答辯內容參照校內中級答辯內容。3、各單位黨政正職和教委機關人員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的,由中、高評委統一組織考核評價。4、申報小中高人員由高評委統一組織考核評價,考核完成後,提交高評委評審。(六)區級中評委、高評委的職責和任務:中學高級評委會負責完成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推薦評審和中學一級教師職務的評審工作。小學中級評委會負責完成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評審工作。中小學中級教師職務均採用定性化的等額評審制,高級教師職務採用差額評審制,其中,城區教師淘汰比例為15%,農村地區為10%,邊遠地區為5%。根據市人事局、市教委制定下發的[2003]37號、40號文件精神,2004年,我區將自行組建中學高級評委會,負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體育、音樂、美術等主要學科的評審工作。教育管理專業仍由市教委負責評審。八、其它有關問題的說明:(一)現享有非教師職務職稱的人員,如政工師、會計師、主治醫師等,原則上是在教師崗位或教育管理崗位上工作的方可按有關規定轉換成教師職稱系列。(二)「九五」繼續教育對象具有「九五」繼續教育結業證書是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必要條件之一。申報中專高級講師和申報講師的人員必須分別通過計算機B級和A級水平考試。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中小學、職高教師,在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時必須分別持有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或北京市計算機應用水平三個模塊、四個模塊考試合格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評聘中、高級教師職務時可免於計算機考試: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2、取得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博士學位。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碩士學位的人員,評聘中級職稱時免於計算機考試,評聘高級職稱時需取得1個計算機模塊合格證書。(三)申報各級教師職務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四)凡佔用教委指標應征入伍的教師,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軍齡計算為教齡,初級職稱評定同在崗教師同步進行。復員後繼續在教育系統任教的如符合中級評審條件,其指標帶帽下達。(五)根據《北京市貫徹執行〈中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京職改字[1997]026文件精神,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1、從其它部門調入從事教育工作未滿一年的。2、病休一年以上,在開展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時,仍不能到校任教的。3、全脫產進修一年以上,被外單位借調及停薪留職人員,在開展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時,仍未返校任教的。4、當年未參加考核或參加考核獲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5、職業道德水準低,有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或對本職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後果尚未處理的。6、受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未滿一年的。九、對申報材料的要求:(一)認定初級教師職務均需填寫《平谷區教育系統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表》一份,不再填寫申報表。(二)申報中級教師職務的人員除填寫一份申報表之外,還需提交3000字以上論文一份(B5紙列印,封面寫清單位、姓名、申報學科、論文名稱)以及反映本人學歷層次和業務水平的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報講師職務的需填寫申報表一式5份,提交3000字以上的論文一式5份。(三)申報高級教師職務的需填寫申報表一式兩份,提交5000字以上論文一份(B5紙列印,封面寫清單位、姓名、申報學科、論文名稱),考核課的規范教案及課後自評、教育教學或管理工作的自我分析、自我評價千字文各一份以及各類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四)申報中專高級講師職務的需填寫申報表一式5份,提交5000字以上的學術論文、教研論文各一式5份(B5紙列印,封面寫清單位、姓名、論文名稱)以及各類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報高級教師職務人員每人一個材料袋,規格為34×24厘米豎式帶拉線的檔案袋。(五)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各類復印件用B5紙復印後要裝訂成冊。裝訂順序為:學歷證書、低一級職稱證書、「九五」繼教合格證、教師資格證、計算機及外語合格證、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的時限為任現職以來)。十、職評工作日程安排:(一)學校工作日程:、1、5月底以前將中學高級推薦評審候選人名單報教委人事科。2、6月中旬完成校內申報中級人員聽課工作。3、6月下旬完成校內申報中級人員答辯工作。4、7月上旬將申報初級、中級教師職務人員名單報教委人事科。(二)中、高評委工作日程:1、6月中、下旬完成申報中學高級人員聽課工作。2、7月下旬完成申報中學高級人員答辯工作。3、8月中旬完成中學高級的推薦評審工作。4、9月份完成中級教師職務的評審工作。職評工作關繫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強的政策性、操作性和社會敏感性。各單位在制定考核評價方案時一定要以促進教師成長、提高教師綜合素質為出發點,與推動校本師訓、校本教研、學習型學校建設、通讀各學科教材活動等緊密結合,認真貫徹落實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逐步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教師考核評價體系。各單位要加強對職評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周密部署,穩步推進,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預見性,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進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保證職評工作的順利進行。
❽ 武漢市想考教師資格證 流程是什麼,需要什麼條件。
報考幼兒來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自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初等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在校生僅限畢業年級生報考,報考時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❾ 武漢市教師考編需要哪些條件
武漢教師編制一般要求比較嚴格,基本都需要專業對口,如果報考小學崗的話,可回能會有機會考別的答學科;
以武漢市直及洪山區的教師編制報考要求為例:
這是2019年武漢市直招聘報考要求,僅供參考,具體公告為主。
1、要求全日制學歷,中學崗研究生以上,小學崗本科及以上;
2、不限專業;
3、持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
4、中學崗年齡35歲及以下,小學崗30歲及以下;(其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會相對放寬)
❿ 武漢市教育局的機構設置
(一)工委辦公室(局辦公室、信訪處)
1、綜合協調委局黨務、政務、事務工作,統籌機關日常工作運轉;
2、負責績效管理、公文處理、督查、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穩定等工作;
3、負責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4、負責組織辦理人大和政協議提案;
5、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工作;
6、指導教育類民間組織管理工作;
7、負責指導後勤服務中心工作;
8、負責媒體批評性報道處置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委組織部(工委統戰部、幹部人事處)
1、指導全市教育戰線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和黨的建設以及人才、統戰工作;
2、協助市委組織部管理市屬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會同有關區委組織部對市區共建示範高中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調整任免,對區教育局和有關高中其他領導幹部實行任免備案;
3、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和黨的建設以及人才、統戰工作;
4、負責機關幹部錄用、調配、考察、任免、獎懲、培訓、監督等工作;
5、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6、負責管理機關幹部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檔案,檢查指導直屬單位檔案管理工作;
7、做好機關和直屬單位有關幹部因私出國(境)護照管理工作;
8、指導市委黨校分校幹部培訓工作;
9、與工委宣傳部共同做好市教育系統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委宣傳部(團工委)
1、負責直屬單位黨組織對幹部、教職工開展政治理論教育,指導教育系統黨組織對幹部、教職工開展政治理論教育;
2、負責委局領導幹部中心理論學習小組的組織工作;
3、負責直屬單位開展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開展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4、統籌、協調教育系統德育工作;
5、指導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6、負責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
7、負責對市級教育刊物進行宏觀管理和政策指導;
8、與工委組織部共同做好市教育系統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工作;
9、負責直屬單位共青團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共青團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委調研室(政策法規處)
1、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綜合性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
2、組織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綜合性重大問題調研並提出決策建議;
3、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工作,組織審核擬申報的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草案,審核局規范性文件;
4、組織開展全市教育重大決策課題研究;
5、協調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和參與辦學體制改革的調研;
6、起草全局性、綜合性的重要文稿;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發展規劃處(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1、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2、負責編制全市高中階段學校及義務段改制校、公辦參與舉辦的民辦校分校招生計劃,指導、協調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工作;
3、負責市級重點建設項目、重大前期(策劃)項目的推進工作和全市教育基建投資年度計劃的編制工作;
4、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點布局和結構調整;
5、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城市開發配套教育設施建設中的中小學及幼兒園的規劃、布局及用地調整;
6、負責全市閑置教育資產處置的工作;
7、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歷教育學校設置、變更、撤銷的審批工作及招生廣告(簡章)的備案工作;
8、指導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及市審批民辦學校的年度檢查工作;
9、指導企業剝離學校的綜合協調工作;
10、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綜合統計工作。
11、承擔局「武漢城市圈」辦公室和農民工辦公室的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務處
1、編制市級教育部門預算草案和市級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發展費預算草案;指導區級教育部門預算編制工作;
2、組織實施市人大審議批準的市級教育部門預算和市級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發展費預算,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
3、負責直屬單位教育經費決算匯總,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經費的統計匯總,分析和監測全市教育經費執行情況;
4、參與制定教育收費政策,管理各類學校收費工作;
5、負責財政性資金的學生資助工作
6、監控直屬單位教育經費的收支和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和財會隊伍建設;
7、負責國(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工作;
8、負責本級財務的核算、會計檔案管理和各項事業經費的使用、審核;
9、參與核定民辦學校收費項目和標准;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教師工作處
1、負責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
2、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3、組織指導高中、中職及以下學段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
4、會同指導實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5、會同核定教育系統人員編制標准和指導教育系統崗位設置與管理;
6、協調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的補充和配備工作;
7、統籌全市教師培訓工作;
8、會同組織實施全市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表彰、獎勵工作;
9、負責市級及以上骨幹教師的推薦、評選工作;
10、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錄用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武漢市漢師人才交流工作;
11、承擔局機關工資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勞動人事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基礎教育處(市學前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綜合管理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前班)教育教學業務和開展教育教學領域的改革;
2、監測評價中小學、幼兒園(學前班)教育教學質量;
3、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地方教材的編寫工作;
4、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學前班)教育科研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督促檢查區義務教育各項制度的執行;
6、管理全市高中學生學籍,指導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7、指導管理全市中小學及幼兒園教材、教輔資料、學具使用工作;管理中小學各類考試和競賽活動;
8、指導管理全市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讀教育;綜合管理全市中小學的德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
9、指導全市青少年學生校外教育和活動場所建設、管理工作,協調中小學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協調管理直屬中小學、工讀學校及幼兒園有關工作;
10、指導管理全市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科技教育、「三防」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教育等專項工作;
11、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辦各類基礎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12、承擔市學前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3、負責「十一·五」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監測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市終身教育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1、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各類成人培訓(掃盲);
2、編制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目錄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擬定教學評估標准並指導實施;
3、指導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材建設和教學儀器設置配備工作;
4、研究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辦學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
5、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德育工作;
6、參與協調畢業生就業指導;
7、統籌指導全市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的有關工作;
8、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中生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的核發工作;
9、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10、承擔市終身教育推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承擔教育對口支援辦公室、扶貧辦公室、農村小康建設工作隊的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高等教育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1、統籌管理市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涉外學校(培訓機構)和有關外事機構;
2、研究全市高等教育綜合體制改革,組織和實施市屬高等學校布局和高等教育結構調整;
3、指導市屬高等學校的德育、教學及科研工作和專業、學科、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建設;
4、檢查、評估市屬高等學校、涉外學校(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5、指導新增高等學校的論證、申報工作;
6、協助做好招生和就業指導有關工作;
7、負責聯絡協調武漢地區高等學校的有關工作;
8、負責市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涉外保密工作;
9、負責我市外籍子女學校設置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學校(單位)外籍教師聘請工作,辦理我市中小學接受外籍子女入學有關手續;
10、協調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派出工作;
11、負責全市幹部國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學位、學歷(大學本科、專科)認定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1、綜合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2、指導市屬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參與體育、衛生、藝術教材的管理、選用等工作;
3、擬定學校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指導性文件;
4、組織指導全市中考體育考試及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專業測試工作;
5、指導管理全市學校課外體育活動,落實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鍛煉時間;
6、指導管理全市學校課余體育訓練工作,培養體育後備人才;
7、負責全市性學校體育競賽和文藝匯演的組織工作;
8、指導學校國防教育活動和大、中學生軍訓;
9、負責全市學校的衛生監督、學生常見病防治、體質與健康調研等項工作;
10、負責武漢市紅十字青少年委員會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教育督導辦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1、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對區級人民政府和各級各類學校全面貫徹落實教育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控、評估和指導;
2、開展區、鄉(鎮)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督促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依法行政,履行在組織領導、教育改革與發展、經費投入與管理、辦學條件、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職責;
3、對區域教育發展的體系、結構、質量和水平進行監測,定期發布教育督導公報;
4、開展學校綜合督導評估工作,指導、監督學校依法治校,規范辦學行為,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施素質教育;
5、開展對教育工作的專項督導檢查、經常性隨機督導和專項督導調研,掌握實情,提出有關對策與建議;
6、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語言文字工作處(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標准,對本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管理及社會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制定並實施本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推動武漢地區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標准化;
3、制定並實施本市語言文字工作管理規范及辦法,指導和推動各區、各行業、各部門的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
4、規范和管理全市教師、公務員、大中專學生、廣播影視從業人員和公共服務行業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及持證上崗工作;
5、規范和管理全市普通話、規范漢字以及漢語口語相關課程師資和文字應用工作人員的培訓;
6、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全市語言文字相關課程教學管理、教學研究及教改實驗;
7、會同有關部門對信息處理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標準的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組織指導語言文字調查研究及咨詢服務工作;
9、組織指導本市語言文字法規常識的宣傳教育、技能競賽等活動;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紀工委(監察室)
1、監督檢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及教育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實行規定范圍的監督;
2、協助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
3、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
4、監督檢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及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5、督促協調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制定系統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措施;
6、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
7、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8、負責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工作,參與協調電子監察工作;
9、承擔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市教育工會
1、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工作,領導直屬單位工會工作;
2、組織開展教職工思想教育、職業道德建設和業務技能競賽活動,配合教育行政,組織評選、宣傳先模教師群體和個人;
3、代表教職工參與教育事業的管理,指導學校推進民主建設;
4、指導教育系統婦委會、計劃生育工作;
5、調查研究、協助解決涉及教職工利益的全局性、政策性等重大問題;
6、加強教育工會組織自身建設,開展教育工會幹部培訓工作;
7、管理市教職工俱樂部,組織開展全市性教職工文化體育活動;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離退休幹部處
1、負責落實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
2、負責局機關了解並協調做好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
3、做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醫療保健、喪事等服務工作;
4、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5、做好局關工委秘書處(掛靠)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
1、負責機關黨的建設;
2、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學習;
3、負責機關幹部作風建設;
4、組織機關各類活動;
5、領導機關群團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市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國家、省有關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制訂我市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政策、措施和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指導武漢市普通及成人大中專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高中等自學考試的報名考試工作、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和全市普通高中畢業生畢業會考工作;
3、指導全市招生考試和考風考紀建設,協助查處和處理招生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案件;
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指導,為教育行政決策服務;開展教育科研規劃與管理,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電化教育服務,教育信息服務與師資培訓工作。
(二十)市教育基金徵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負責市屬高校貧困生資助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負責資助對象信息的匯總、上報和獎助學金撥付工作;
2、負責實施中等職業學校貧困生資助工作,完成資助對象信息的匯總、上報和助學金撥付工作;
3、指導和協調各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工作;
4、負責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發展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教育基金的徵集、返還企業辦學教育費附加等工作;
5、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及社會團體、個人捐資助學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市教育條件建設管理處(市基建維修管理處、市教學條件技術裝備處)
1.協調市房產部門,指導各區及直屬學校做好基本建設及學校危房改造項目投資及工程質量,確保校舍安全;
2.負責直屬單位房地產管理;
3. 指導各區教職工住宅小區的建設和售後物業管理工作,指導各區落實教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建立和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
4.指導全市學校搞好校園綠化和環境建設;
5. 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室)、計算機室等各項功能室的建設、配備、管理和使用工作,規范各項制度標准,組織開展全市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的檢查評估和質量管理,負責直屬學校教育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
6. 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現代信息技術教育裝備和「校校通」工程、現代遠程教育裝備等網路建設工作;
7. 負責全市教育基建、危房改造、教職工住宅、房屋、土地、教育技術裝備的信息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全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技術裝備管理人員和中小學實驗教師的業務培訓工作。
8. 參與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市教育局各部門組織的督導、評估、檢查、處置、調研等工作。
9、承擔「家園行動計劃」辦公室的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市教育產業管理處(市勤工儉學管理處)
1、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後勤服務工作的開展,以及全市教育產業經營性資產的管理;
2、制定和實施全市勤工儉學(教育產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做好全市勤工儉學(教育產業)的規劃、協調、指導、服務和監管工作;
3、負責構建為農村學校實施勞動與素質教育提供載體的基地網路體系;
4、負責構建為教育教學提供物資供應的市場消費體系;
5、負責構建為師生生活提供後勤保障的服務體系;
6、負責構建為學校和師生提供安全防範的風險分散體系;
7、廣泛宣傳、發動社會各方力量,開展捐贈助學工作,組織好各類物資捐贈資助活動;
8、負責全市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和後勤服務工作的信息統計、分析;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市教育局後勤服務中心(市中小學生勞動實踐基地管理處、市教職工休養中心)
1、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保障機關水電及通訊設施的正常運轉,保障辦公物品的供應,管理局公務車輛;
2、負責機關房產管理和機關幹部職工住房貨幣化工作;
3、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早、午餐供應;
4、配合辦公室做好機關會務、接待工作;
5、配合局相關處室指導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工作;
6、負責直屬單位節能降耗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節能降耗工作;
7、管理市教職工休養中心,中小學生勞動實踐基地;
8、完成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