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政服務中心上班時間有統一規定嗎
行政服務中心屬於政府機構,所以行政服務中心上班時間有統一規定,一般是周一至周五。
但時間會根據當地規定不同而不同。比如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的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法定節假日、延時服務和預約服務時間除外。
行政服務中心原名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是集信息與咨詢、審批與收費、投訴與監督於一體的綜合性行政服務機構。
(1)政務中心教育培訓制度擴展閱讀:
行政服務大廳的主要職能 :
(一)負責行政服務大廳的管理與服務;制定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進駐單位為企事業單位和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務,為進駐大廳單位順利開展工作搞好協調和服務;
(二)積極推進行政服務大廳的電子政務建設;組織進駐行政服務大廳單位的行政審批辦證電子政務系統的開發應用及維護管理,提高審批辦證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政服務大廳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完善公開辦事制度、規范辦事程序、簡化辦事環節,不斷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檢查、督促行政服務大廳進駐單位為市民和企事業單位提供規范、透明、高效、優質服務;
(四)提供相關的政策咨詢、辦事指引,介紹辦文辦事規范,受理服務對象對窗口服務的投訴,接受有關建議;負責對重大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督導和協調;
(五)統一組織對大廳進駐單位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進行考評,對工作人員的考評結果作為原單位對其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② 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制度
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實行「八六七」制度,即對進駐中心的審批服務項目實行「八公開」(公開服務內容、審批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承諾期限、收費標准、辦事結果)、「六辦理制」(一般事項即時辦理制、復雜事項限時辦理制、多部門交叉事項聯合辦理制、控制事項明確答復制、上報事項協助辦理制、特急事項特殊辦理制)、「七件管理制」(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報批件、退回件、補辦件、特辦件)。
中心按照審批、監管、服務適度分離的原則,把原分散於部門內部各科室的審批職能剝離,並高效集聚,在部門內設科室總數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專設審核審批科成建制進駐中心運作,推動政府職能轉到服務、監管、執法等環節上,實現政府管理方式創新。目前,已有市發改委等27個部門成立審核審批科,佔中心常駐窗口29個部門的90%以上。同時,積極實施並聯審批和綠色通道服務。並聯審批按照「牽頭受理、同步啟動、限時辦結、強化監督」的機制運作,對投資建設項目審批進一步提速,並按行業分類重新確定審批流程,整合分為交通工程類、水利工程類、港口工程類、房屋建築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類四個系列。經過兩次改革,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時限明顯縮短,復雜項目從178個工作日縮短到37個工作日,一般項目從118個工作日縮短到25個工作日。對重點項目專門開通綠色通道,落實跟蹤督辦、限時快辦、主動協辦、預約辦理、容缺預審等制度,按照「實事求是、能快則快」的原則,使大部分審批服務項目在現有審批時限的基礎上再進行壓縮。
③ 行政服務中心星期六日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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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的三方銀證業務辦理時間一般為交易日9:00-16:00,銀證轉賬時間為交易日9:00-16:00,廣發證券銀證轉賬時間為交易日8:30:16:00。
④ 政務服務中心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規
自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行政法研究會成立至今,我國集中式行政法典的創制已有20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先後頒布了《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復議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務員法》等。這些集中式行政法典既是行政權力運行的規則,同時也貫徹了許多先進的法律理念,為新的執法方式的產生奠定了法律基礎。其中與行政審批服務機構的產生有密切關系的法律規則和法律理念主要有:
1、行政便民。行政便民是指行政機關應當盡可能採用便捷方式,方便行政相對人與政府打交道,並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周到的服務。我國許多法律對此都規定了具體的、可操作的「便民」措施,有的甚至將「便民」直接確定為法律原則。
2、行政公開。行政公開是指行政機關的重大行政行為或與公民權利義務直接相關的行政行為,要通過一定的方式讓公民知曉,以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則對應著行政機關必須履行的告知義務。
3、行政效率。法律主要通過一些保障規定而保證行政效率。第一,在保障行政相對人基本人權和公平行政的前提下,規定簡易行政程序,使行政手續簡單化。第二,設置時效或期間制度,使行政行為的各個步驟都受到法定時間的限制而不得拖延。行政機關的拖延,可能造成默許相對人的權利。第三,規定替代制度,即在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能履行法定義務時,由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由其他工作人員代為履行的制度。
⑤ 行政服務中心復雜事項單獨辦理服務制度
為簡化審批程序,加強對辦理事項的管理,方便服務對象,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事項的性質不同,實行一般事項直接辦理制、特殊事項承諾辦理制、重大事項聯合辦理制、上報事項負責辦理制、控制事項明確答復制。各種辦件分類管理如下:
一、即辦件
(一)即辦件的認定:程序簡便,可當場或當天辦結的一般性申請事項,均屬即辦件。
(二)即辦件的管理:
1、服務對象申報材料齊全的一般事項,窗口工作人員必須即收即辦,當場辦結;
2、各窗口實行即辦件報表制度,對辦結的即辦件要按規定錄入電腦。
二、承諾件
(一)承諾件的認定:由1個部門主管,需經審核或現場踏勘的申請事項,均屬承諾件。
(二)承諾件的管理:
1、服務對象向「中心」有關窗口提出申請,「中心」有關窗口受理申請,並當場初審申報材料。對服務對象申報材料齊全的,應出具《行政服務中心XX窗口承諾件通知書》,按不同申請事項明確承諾相應的工作時限。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辦件內容,各部門應盡快組織人員審核或踏勘,在承諾時限內作出辦理決定,並將辦理結果和相關材料轉交服務窗口;若超過承諾時限,將視為該申請事項已經批准同意。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相關工作人員及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3、服務對象在承諾時限過後,憑通知書到原受理窗口領取批件。如對辦理結果持有異議,可向「中心」督查科投訴。
三、聯辦件
(一)聯辦件的認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申請事項,均屬聯辦件:
1、服務對象的申請屬於基建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的;
2、服務對象的申請需經2個或2個以上主管部門審批的。
(二)聯辦件的管理:
1、聯辦件的責任部門。
(1)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房地產開發和公用事業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審批實行項目總負責和分階段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審批制度。即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房地產開發、外商投資項目審批總負責部門分別為市(區)計委、市(區)經貿委、市(區)建設局、市(區)外經貿局;根據項目審批不同階段,確定分階段牽頭責任部門。(2)個體工商戶、企業注冊登記及其他聯審事項直接實行項目牽頭負責制。即個體工商戶、企業注冊登記審批牽頭責任部門為市(區)工商局。(3)其他聯審事項,以審批程序的最後審批把關部門為牽頭責任部門。
2、審批項目總負責部門要對各階段審批跟蹤負責,做好聯辦審批事項的受理、告知、協調、溝通、催辦、匯總、咨詢工作;各階段審批牽頭責任部門要對本階段的審批跟蹤負責,做好本階段審批事項的協調、告知、催辦、匯總、咨詢工作;協辦部門要做好所涉事項審批或上報和反饋工作。各項目審批總負責部門和各階段牽頭責任部門應派出具有較強協調能力的業務科長進駐窗口,同時,要指定領導具體負責。
3、有2個或2個以上審批環節的項目,前一環節審批完畢後,各階段牽頭責任窗口和有關窗口應幫助指導服務對象盡快准備好各種文件、圖紙、資料,協調轉入下一審批環節。審批總負責部門應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窗口做好下一審批階段或審批環節的銜接和材料傳遞工作。
4、聯審會議。(1)聯審會議由項目審批總負責部門或各階段牽頭責任部門提出,由「中心」主持召開。(2)聯審會議要求①、項目總負責部門(窗口)負責通知服務對象准備好有關資料,會議前兩個工作日送達相關窗口。會議通知由「中心」業務科發出。②、參加聯審單位接到聯審會議通知後,應指派本單位主管審批的領導及經辦人員出席,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席,必須指派能代表本單位發表意見的授權代表參加,無故缺席的視為同意聯審會意見。如要求服務對象補辦有關手續、資料的,參加聯審單位應在會上幫助指導,一次性告知,並提供補辦手續的空白表格資料。③、聯審會需現場踏勘的,由「中心」業務科和項目總負責部門組織集體踏勘,原則上一次性完成踏勘,有關單位不得無故缺席或自行前往踏勘。④、聯審會應形成《會議紀要》,《紀要》由項目總負責部門(窗口)或階段牽頭責任部門(窗口)起草,由「中心」負責人簽發。聯審會審查通過的事項,有關部門(窗口)必須執行。聯審會議紀要必須載明如下內容: A.需補充修改完善的材料或整改意見(一次性告知) B.並聯承諾時間,同時註明各部門單獨承諾時間 C.辦事流程
5、為簡化聯審程序,減少會議,可以不用聯審會形式辦理的審批事項一律不召開聯審會議。由項目總負責部門(窗口)根據各相關審批部門反饋的《聯辦審批聯系單》整理形成《聯辦紀要》,有關窗口及其所屬單位要密切配合,按規定及時辦理。聯辦紀要必須載明如下內容:A、補充修改完善的材料或整改意見(一次性告知) B、並聯承諾時間,同時註明各部門單獨承諾時間 C、辦事流程
6、為了便於協調,各類會審和論證會議應在「中心」召開。
7、有關窗口必須根據聯辦件的內容,在承諾時限內辦結。
(三)聯辦件的辦理原則:聯辦件審批按照「一家受理、通告相關、協同辦理、限時辦結」的工作要求開展。具體辦理原則如下:
1、一家受理。由項目總負責部門窗口受理並聯審批申請事項。受理登記後,應向服務對象出具《行政服務中心XX窗口聯辦件預通知書》,並做好咨詢服務工作。
2、通告相關。(1)項目總負責部門在受理時,通過軟體系統將聯辦信息傳送到各相關審批部門窗口,進入「正待啟動」狀態。(2)各相關審批部門收到聯辦信息後,應及時對服務對象申請審批事項及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具體明確的辦理意見,填寫好《聯辦審批聯系單》,於兩個工作日內抄送項目審批總負責部門;(3)項目審批總負責部門或階段牽頭責任部門應加強對項目辦理各階段或本階段各協辦部門的工作協調,並根據項目的不同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好聯審會議或現場踏勘的組織,《聯審會議紀要》或《聯辦紀要》的撰寫等工作。(4)上述工作一般事項必須在收件後4個工作日內完成,重大或特殊事項的必須在收件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
3、協同辦理。(1)項目審批總負責部門在啟動聯辦後,應及時將分階段的申報材料傳遞給各階段牽頭責任部門,並向各階段牽頭責任部門發出《聯辦通知單》,各階段牽頭責任部門也應向本階段協辦部門發出《聯辦通知單》。(2)辦件辦結後,各階段牽頭責任部門應向項目總負責部門返回《聯辦通知單》「回執」,並做好下一階段審批的銜接工作;各階段協辦部門應向本階段牽頭責任部門返回「回執」。 (3)服務對象必須按《紀要》要求及時提供分階段的材料,如遇服務對象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階段材料拖延時間的,項目審批總負責部門應及時向「中心」業務科提出,報「中心」領導批准後,啟動或承諾時間順延。
4、限時辦結。各相關審批部門在收到牽頭責任部門轉交的申報材料後,必須按並聯審批的要求,在承諾的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或報批工作。如遇項目需要經過專家論證或評審的,各有關審批部門也應在承諾的時間內完成專家論證或評審,不得無故拖延評審或論證;需要修改設計或落實整改措施的,有關審批部門應一次性提出明確的修改設計或落實整改措施要求,通知服務對象並反饋牽頭責任部門。因服務對象修改設計或落實整改措施造成時間拖延的,不計入承諾時間內,服務對象按要求修改設計或落實整改後順延計時。牽頭責任部門有催辦的責任。無正當理由逾期的,一般事項報行政服務中心簽署意見後,視作同意;重大或特殊事項報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審定。
四、補辦件
(一)補辦件的認定有下列二種情形之一的申請事項,均屬補辦件:
1、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中主件未帶來的,服務對象承諾可隨時提供的;
2、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中非主件材料不全,服務對象承諾補齊的;
(二)補辦件的管理
1、補辦件首先必須收件,並按「中心」規定錄入電腦《行政服務中心XX窗口補辦件通知書》處,列印一份交服務對象。《通知書》必須一次性明確告知服務對象需補辦的事項;
2、補辦件的辦事時限從服務對象補齊材料之日起計算。
3、服務對象原則上在三個月內補齊材料,三個月內無法補齊材料的,可先作退回件處理,三個月後補齊材料的,按承諾件重新收件。
五、退回件
(一)退回件的認定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申請事項,均屬退回件:
1、服務對象正式向窗口申請,其申報材料中的主件無法提供;
2、服務對象申報材料齊全,但經窗口初審,項目內容明顯不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不符合龍岩市的總體發展規劃要求的;
3、申報件經現場踏勘、調查、核實,不具備批准條件的。
(二)退回件的管理
1、服務對象提出申請後,工作人員如能當場或當天認定為退回件的,應當場或當天認定。如項目內容較為復雜,無法當場或當天決定的,可先按「承諾件」收件,在承諾期內會同有關人員共同審議,如不符合審批條件的應作出有明確退回理由的答復;
2、各窗口實行退回件登記制度。凡屬退回件的,按「中心」規定錄入電腦《行政服務中心XX窗口退回件通知書》處,列印一份交服務對象;
3、服務對象對退回件有異議的,可持退回件通知書到「中心」督查科投訴,由督查科匯同有關部門予以裁定。「中心」應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杜絕隨意退件現象的發生,提高各類辦件的辦理質量。
六、上報件
(一)上報件的認定上報件是指需上級審批的申請事項。
(二)上報件的管理
1、服務對象向窗口部門提出申請,窗口工作人員受理申請,確認為上報事項後,應出具《行政服務中心XX窗口上報件通知書》,明確承諾該事項在本窗口的辦理時限;
2、受理部門為辦理責任部門,要採取一包到底的辦法,在一定時限內積極與上級部門聯系,幫助辦理,辦理結果回復後,各審批部門將材料及時傳送「中心」窗口,並及時通知業主領取。
⑥ 政務微信公眾號運營管理辦法
1、信息發布,引導輿論服務
利用微信最基礎的功能,傳播最新政府信息、政策,迴向關注者推送有用答信息,比如北京交管局每天推送的相關消息;
2、加強回復,實時互動
以移動門戶為依託,加強信息查詢的及時回復;微信對外開放了很多的介面,其中之一就是現在最流行的和移動門戶對接。為什麼要用移動門戶?當信息推送出去後,用戶想要查 詢其他相關信息,可以直接在微信的輸入框中直接輸入文字或者語音,移動門戶中的微信機器人可以自動調取移動門戶中的信息展示給用戶;以移動門戶為主要出發點。
⑦ 廣州市電子政務中心的制度
廣州市電子政務中心深度參與了高度信息化、全面網路化的「信息廣州」、「智慧廣州」建設,現已發展成為廣州市電子政務的核心樞紐。中心參與制定了《廣州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政務信息共享管理辦法》以及《企業法人共享管理辦法》等多項信息行業管理規章,其中《企業法人共享管理辦法》是市政府首部信息共享法規性文件,其管理理念、共享機制均走在全國最前列;社會保障卡、數據共享等制度的貫徹實施也為電子政務工作的深入推進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心同時承擔廣州市電子政務公共基礎設施、廣州市電子政務數據中心、廣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廣州市市民網頁、廣州市社會保障卡、市民電子郵箱、黨政機關郵箱、全市統一的網上辦事大廳等一批重大電子政務公共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運維,為全國電子政務基礎設施集約化建設和實施提供了思路和模式,為全國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社會保障卡建設推廣等多項電子政務應用提供了大量的成功應用案例。2007年,中心通過了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廣州市電子政務中心一直秉承「用心服務、竭誠為民」的工作理念,以方便機關、方便用戶、方便百姓為目標,長期致力於建設跨部門統一互通的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不遺餘力地保障各委辦局服務安全地通達每一個街區;著力打造均等化公共服務信息化保障體系,依託政府網站、「e證卡」、社區綜合平台、數據中心等公共平台,周密科學地架構起便民服務的新橋梁,讓市民群眾共享信息化建設成果。目前已實現電子政務公共業務平台100%覆蓋市區兩級政府部門,延伸到居委,信息化公共服務網點100%覆蓋全城,延伸到社區、醫院和各葯店,為群眾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