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部等三部門如何督查校外培訓機構
按照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整體安排,5月9日至15日,教育部、民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派出七個督查組,赴華北地區、東北地區、華東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開展專項督查,覆蓋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同時,教育部從直屬機關抽調32名處級幹部,為每省分派一名聯絡員,指導督促日常工作,專項督查期間,聯絡員與相關省份見面對接。
三是明察暗訪相結合,安排一定時間進行暗訪或媒體自由采訪,通過不打招呼隨機抽查校外培訓機構,暗訪學生、家長等方式,客觀真實地了解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情況。部分中央媒體、教育媒體參與專項督查工作。
2. 教育部將如何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行動
「孩子要成長、要成才,不付出努力、沒有負擔是不可能的。這個世界上沒有舒舒服服、輕輕鬆鬆就成才成功的事情。」近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回應了「減負」這個教育熱。
陳寶生說,治理以階梯式推進。第一階段就是出台《通知》,已經干起來了。第二階段是在此基礎上開展全面治理整頓。這個階段大體上在今年年底完成任務,我們要對各地逐項地提出要求。第三階段是在前兩步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對培訓機構列出「黑名單」「白名單」,向全社會公布,贏得全社會的支持,同時爭取全社會的監督,我們共同把這件事辦好。第一步要乾的就是治理。第二步就是要出台一個全面建設規范發展的意見,這個意見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3. 教育部發布新規,校外培訓機構是否有存在的意義
教育部新規對某些培訓機構超綱培訓做了規定,其他的培訓並沒有限制。對培訓機構業績有一定影響,但是培訓機構的存在還是有市場的。
4. 教育部對無證教師和中小學教師下了最後通牒這個是這么回事
去年開始國家教育部全面開展了教育整改的行動。為教育質量的提升,要求無證教師全面下崗!
教育部發布了《關於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雖說對校外培訓的規范佔了一部分比例,但同時對無證教師和中小學教師下了最後通牒!
對於仍有大量培訓教師無教師資格證的問題,政策制定從實際出發,整改最後時間定為2020年6月。
教育部主要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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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舉行的解讀《關於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稱,學科類培訓人員存在素質參差不齊問題,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學能力。
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的《關於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要求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師資隊伍相對穩定,尤其是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教育整改行動從最開始2018年1月31日下發的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到同年9月份下發的校外機構整改,無證教師下崗。再到如今的《實施意見發布會》足以見到教育部對教師從教資格、教育規范化的決心。
來源:教育部官網
教育整改の時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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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1日 教師隊伍建設改
2018年2月22日 嚴打校內教師校外補課
2018年7月5日 幼兒園小學化問題
2018年7月30日 國務院會議:落實提高教師工資待遇2018年8月27日 提高教育經費,保證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一般不低於4%」
2018年9月13日 校外機構整改,無證教師下崗
2018年7月8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
2018年11月14日 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處理辦法
2018年11月26日教育部就又下發了校外辦學的最嚴整改通知的紅頭文件——《關於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機制的通知》
2019年7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
《實施意見》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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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再次明確了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對於從事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
也就是說在職的中小學教師將完全被禁止校外補課等等的行為。
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在培訓平台和課程界面的顯著位置公示培訓人員姓名、照片和教師資格證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訓人員
5. 教育部如何整頓培訓機構亂象多問題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以辦公廳名義聯合印發的《通知》一經發布便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6. 教育部要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何時完成整改
2018年8月24日報道,就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教育部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整改4.5萬家。10月將再次開展全國范圍的專項督查,確保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訓機構整改。
第二步是建立長效機制。教育部已聯合有關部門起草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構建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總體制度框架,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任務,成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最基本、最系統的政策依據。
呂玉剛說,從對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摸底情況看,參加校外培訓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高年級的比低年級的比例高。從區域分布看,城鎮的比農村的比例高。「目前,參加培訓的農村學生還比較少。但制定培訓機構的資質標准,不管城市、城鎮或農村,標准都應是一致的。特別是對安全條件、師資條件、培訓行為等方面的要求不能降低,應遵循統一標准」。
7. 教育部約談部分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什麼目的
據媒體消息,為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近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約版談了部分校外培訓機構權負責人,深入了解培訓機構落實4部委專項治理通知精神,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情況,就群眾舉報線索交換意見,對規范和整改工作進一步提出相關要求。
培訓機構負責人一致表示,將認真落實教育部等4部門部署開展的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對照通知中指出的「存在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綱超前培訓」等6大類問題,建立問題清單,逐一整改落實,暢通群眾投訴渠道,在法律和制度軌道中開展培訓,努力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
希望教育機構積極整改,步入正軌。
來源:中國新聞網
8. 教育部為什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現狀卻不容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六類不規范行為,辦學隱患和辦學內涵兼治,校外培訓和校內教育教學行為兼治,通過打「組合拳」系統解決問題。可以概括為3個方面:
一是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把確保學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二是治理數學語文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把強化學校和教師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校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9. 如何看待教育部這次對培訓行業的整頓
一、這是一次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專項整頓,覆蓋廣泛,力度空前,或將徹底肅清校外培訓市場亂象。
2018年2月22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將針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及競賽活動的培訓機構,進行嚴格規范整頓。
此次治理,將由各中小學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參與報班校外培訓的情況,然後分類整頓。對於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白名單向社會公布;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黑名單,堅決予以取締或整改。
二、此次整頓目標明確,對象具體,針對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整頓的重點如下:
1、未取得營業執照、辦學許可證、存在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
2、學科類培訓中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3、組織中小學生培訓等級考試及學科競賽等行為;
4、將機構培訓結果與招生入學掛鉤的中小學;
5、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授課的中小學教師;
6、誘導或逼迫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上課的中小學教師。
三、此次整頓將改變校外培訓市場格局,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方向,引導校外培訓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秩序的「有益補充者」而非「干擾者」。
1、證照不全、無辦學實力的培訓機構將被清理出局,對於資質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來說,卻是一個發展壯大的機會。
2、校外培訓機構將被納入教育主管部門監管之下,辦學行為和教學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教育方針。
3、中小學與校外培訓機構之間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將被徹底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學校之間,只能是互為補充關系,而不能是利益共生體。
4、中小學教師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或授課,違者將會受到嚴厲處罰,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另外,筆者還有一點思考:
校外培訓機構市場需求如此旺盛,說明我們的學校教育仍存在巨大不足。班級授課制的教學模式,僅能面向全體學生,很難做到針對每個學生因材施教,導致學困生只能尋求校外培訓機構的幫助。在人工智慧發展迅猛的今天,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專業研究機構能不能為學校教育探索出一種全新的、針對每個學生都能個性化教學的授課模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