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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教育培訓經費

發布時間:2021-01-04 03:59:09

⑴ 收入額十萬元以下是否徵收地方教育費附加

收入額十萬元以下不徵收地方教育費附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條規定,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不超過1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徵的兩項附加計入營業外收入。

(1)稅務教育培訓經費擴展閱讀:

教育費附加是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專門用於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預算外資金。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加快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國務院於1986年4月28日發布《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指出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 (國發[1984]174號文) 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當按照該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

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教育費附加的納費義務人 (簡稱納費人)。凡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亦為代征教育費附加的義務人。 農業、鄉鎮企業,由鄉鎮人民政府徵收農村教育事業附加,不再徵收教育費附加。

國務院(國發[2010]35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0]103號)文件明確了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適用於現行有效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規定,凡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納稅人均需按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會計科目

企業繳納的教育費附加,通過「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科目核算。

會計核算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上繳教育費附加時: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新會計制度下,把應交教育費附加都合並到應交稅費科目中處理。不再使用其它應交款科目。

⑵ 企業的團隊建設費用稅務上怎麼處理

企業的團隊建設費用,要按照具體開支項目來處理。

團隊建設費用,很寬泛,不好界定其稅務方面的處理方式。

1、團隊建設費用如果屬於培訓教育的,可以計入「職工培訓費」

2、團隊建設費用如果屬於工會活動的,可以計入「工會費」

3、團隊建設費用如果屬於吃飯的,可以計入「招待費」

3、團隊建設費用如果屬於旅遊的,可以計入「工資(應付職工薪酬)」,計征個人所得稅

(2)稅務教育培訓經費擴展閱讀:

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准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於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許稅前扣除。

⑶ 職工教育經費是企業用於職工學習技術支付的費用,為什麼要交到稅務部門

稅務局徵收的是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職工教育經費是企業用於職工學習技術支付的費用。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教育費附加是發展地方性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
希望能幫助到您!

⑷ 稅務表中工會經費 計稅依據應該填

稅務表中公會經費的計稅依據是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來填寫;

例如本月工資總額為10000元,那麼需要計提的公會經費是=10000*2%=200元為可扣除金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公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公會經費

范圍、比例及計算繳納公式:

1、國稅代收工會經費的范圍:建立工會組織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省總工會直管單位和市財政全額預算撥款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除外)。

2、國稅代收工會經費的比例:企業、事業單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的工會經費中應上繳上級工會50%的部分。(省屬產業工會在漢單位和垂直管理單位的代收比例另行規定)

3、計算繳納公式: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

(4)稅務教育培訓經費擴展閱讀: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職工的教育和工會活動,其開支范圍如下:

1、宣傳活動支出。包括工會組織日常的學習、勞動競賽,舉辦各種報告會、展覽會、講座和其他技術交流的宣傳費用,以及各種宣傳工具的購置維修和集體訂閱的報刊雜志等支出。

2、文藝活動支出。包括工會開展業余文藝活動所需的設備購置費和維修費,舉辦聯歡會,藝術展覽到這些文藝活動的經費;還包括工人文化宮、工人俱樂部、工人圖書館的設備購置維修和日常經費。

3、體育活動支出。包括工會舉辦的各種體育活動的設備購置維修費、經費、運動用品和服裝費。

4、工會幹部訓練費,是指培訓工會專職人員的費用。

5、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包括工會專職人員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6、補助支出。包括工會會員的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費用。

7、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由工會經費開支,其他各種待遇是於本企業其他職工相同,由企業負擔。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工會經費



⑸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會計與稅務處理,需要做會計分錄嗎

  1. 職工教育經費的會計處理: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定,職工教育經費作為職工薪酬的一個組成部分,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

  2.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08)》要求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的計提標准,計量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義務金額和應相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薪酬金額。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以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5%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教育經費。

  3. 《企業財務通則(2006)》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企業職工後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4. 當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等於按照工資、薪金總額的2.5%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時,不會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因而無需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

  5. 當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小於按照工資、薪金總額的2.5%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時,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存在賬面價值,而不存在計稅基礎,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0之間的差額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但是,由於該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以後納稅年度不能結轉扣除,因此企業應當將其視同永久性差異處理。即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應當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整增加該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而無需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6. 當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大於按照工資、薪金總額的2.5%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時,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不存在賬面價值,而按照稅法規定能夠確定其計稅基礎,其賬面價值0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該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屬於所得稅准則中所界定的特殊項目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由於該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因此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整增加該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並在預計該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下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⑹ 稅務局組織的培訓的費用如何入賬

企業單位每年有工資為基數2.5%的教育經費開支限額,稅務局組織的培訓費用,可以列,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⑺ 需要在稅務部門開具培訓費發票,稅率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培訓業務屬於其他文化業,營業稅適用稅率3%。

地稅可以代開培訓費發票。

1、營業稅稅率5%。按開票金額的5%計算。

2、城建稅:按營業稅計算。

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城建稅稅率。

城建稅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計算。

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根據1993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文件國稅發[1993]149號發布《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上列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的業務。

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文化體育業按3%繳納營業稅,其他稅費(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等 )按當地規定確定。

(7)稅務教育培訓經費擴展閱讀: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⑻ 單位部職工當老師培訓本單位職工,入職工教育經費需要到稅務局開票么

不用去開票。
自己造表,按勞務收入做個人收入申報。
數額大於800的,要代扣代繳個稅。

⑼ 營改增後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由哪個稅務機關徵收

由主管國稅機關文化事業費機關徵收。

⑽ 國家稅務局收些什麼費用

每月征復收增值稅。
但現行稅法規制定,個體工商戶月銷售額底於5000元、勞務收入底於3000的,免予徵收。
大多數個體工商戶是超過這個限額的,但實際上大多數也都是不繳稅的(以縣級市為例),原因是個體工商戶的營業額不好確定,實際操作中稅務機關基本上是以個體工商戶開具的發票額來確定的,這樣就形成了只要個體工商戶不領發票就不用繳稅的現狀。
如果你領取了發票,並且開票額超過了免稅限額,就要按照營業額的3%向國稅局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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