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院葯房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葯房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我院醫院葯房管理,保障用葯安全、有效,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山東省葯品使用條例》、《山東省葯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山東省葯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人員管理
一、人員檔案
從事葯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建立個人檔案,包含資料有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年度業務考核表等。
二、健康檔案
從事葯品質量管理、調配、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葯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並建立健康檔案。
三、學習制度
從事葯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接受葯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每周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1小時。
第二章 葯品管理
一、葯品的購進與驗收
購進葯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資格葯品生產、葯品批發企業采購葯品,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購進葯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葯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建立真實、完整的葯品購進驗收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二、葯品的保管
設置與診療范圍和用葯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葯房、葯庫。葯房、葯庫的內牆壁、頂棚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應嚴密。
在常溫(溫度為0—30℃)、陰涼(溫度不高於20℃)、冷藏(溫度為2—10℃)條件下儲存葯品,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之間。 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葯品應當按照葯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做好溫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的,應及時調控並予以記錄。
葯品養護人員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和養護,並做好記錄,庫存葯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葯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葯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三、葯品的調配
進行葯品調配的人員必須具備葯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
調配的葯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必須憑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者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葯品。
葯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調配、拆零葯品,應當根據臨床需要設立獨立調配、拆零場所或者專用操作台並定期清潔消毒,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葯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葯品,應當做好詳細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處方調配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處方。
『貳』 關於開展醫療機構葯品耗材管理和內設葯房
醫院葯房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我院醫院葯房管理,保障用葯安全、有效,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山東省葯品使用條例》、《山東省葯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山東省葯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人員管理
一、人員檔案
從事葯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建立個人檔案,包含資料有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年度業務考核表等。
二、健康檔案
從事葯品質量管理、調配、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葯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並建立健康檔案。
三、學習制度
從事葯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接受葯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每周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1小時。
第二章 葯品管理
一、葯品的購進與驗收
購進葯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資格葯品生產、葯品批發企業采購葯品,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購進葯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葯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建立真實、完整的葯品購進驗收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二、葯品的保管
設置與診療范圍和用葯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葯房、葯庫。葯房、葯庫的內牆壁、頂棚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應嚴密。
在常溫(溫度為0—30℃)、陰涼(溫度不高於20℃)、冷藏(溫度為2—10℃)條件下儲存葯品,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之間。 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葯品應當按照葯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做好溫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的,應及時調控並予以記錄。
葯品養護人員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和養護,並做好記錄,庫存葯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葯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葯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三、葯品的調配
進行葯品調配的人員必須具備葯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
調配的葯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必須憑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者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葯品。
葯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調配、拆零葯品,應當根據臨床需要設立獨立調配、拆零場所或者專用操作台並定期清潔消毒,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葯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葯品,應當做好詳細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處方調配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處方。
四、中葯飲片的管理
從事中葯飲片采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
中葯飲片的采購、存放、保管、調配和質量管理,執行《醫院中葯飲片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
中葯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中葯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
五、醫療用毒性葯品、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
按照《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購進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等特殊管理的葯品,應當從具有相應資格的葯品生產或經營企業購進。
麻醉葯品、一類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應當設專庫或專櫃存放,做到雙人保管,專帳記錄,帳物相符。
使用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必須憑執業醫師開具專用處方,單張處方的最大用量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方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簽署姓名,並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拒絕發葯。
對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處方進行專冊登記,加強管理。麻醉葯品處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葯品處方至少保存2年。
六、葯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按照《葯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山東省葯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葯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
葯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逐級報至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葯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清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原因,如重大葯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葯害事件、嚴重葯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葯品案件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 醫療器械管理
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者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
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並作記錄。
因醫療器械造成的不良反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並上報
第四章 有關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
1.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並嚴格執行。
2.相關人員、葯品、購葯單位等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3.醫師處方按相關規定由專門人員保管。
4.開處方許可權及醫師簽字,經醫務科審批後,其處方簽字筆跡應在葯房備案。
第五章 其他
1.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合格資格證書。
2.葯房、葯庫的管理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3.醫療廢棄物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處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叄』 葯房以及診所在給葯品建立檔案錄入信息時,葯品的生產廠家是必須要入進去嗎還有哪些是必須要錄入的
當然是必須的,還要錄通用名,商品名,規格,劑型,批號,生產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