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級檢查說我們安全教育培訓有簽名雷同現象,請問怎麼整改
社區衛生服務站
關於 的整改報告
201 年 月, 縣衛生局檢查組對我站進行了審查,針對檢查存在的問題, 社區居委會及相關負責人召開會議,成立整改小組,在縣衛生局、縣衛生監督所、中心衛生院的指導下,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並制定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安全質量管理,防止醫療差錯事故發生」等系列相應的整改措施、實施方案。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規范人事管理,完善專業技術人員檔案
按照《執業醫師管理辦法》、《護士條例》等法規的要求,醫、護、葯、技人員必須持證注冊上崗,對目前未取行執業資格的護士由服務站指定的相應科室負責人帶領下工作。同時建立人事檔案,將在崗人員相關資質、資格證書復印存檔備查。
二、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1、建立完善醫療質量監督控制體系
A、建立有完整的醫療管理組織,提高了醫院的服務質量與服務水平,
充分滿足了臨床需要。
B、各科負責人深入到臨床第一線,隨時對醫療質量中存在的隱患和不
足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及時改正。
C、站里成立了質控小組,對全站當月醫療質量進行分析研究改正。
2、制定和完善醫療質量標准化作業體系
A、完善各科人員崗位職責,各部門主任,對其工作職責積極學習並認真履行其職責。
B、制定了以下規章制度:
1)、醫療投訴處理制度,2)、落實醫療核心制度,3)、傳染病防控制度,
4)、院內感染工作制度,5)、處方點評及病歷評審工作制度,6)、消毒、隔離制度,7)、葯品、器械管理制度,8)、醫療文書規范與管理制度,
9)、人員培訓、工作自查、重點科室監測工作制度,10)、人員崗位職責等。
C、開展了培訓
1)、強化基礎訓練,護理培訓2次;全院業務學習4次; 合格率98%。
2)葯品、設備管理規范,加強了培訓,分類正確、標記清楚,相關醫
護人員對設備和葯品能夠熟練操作。
3)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和職責,健全醫療記錄,規范檢查審請單和報告
單,門診日誌、門診處方。
4)、公開透明各項收費標准。
三、提高了醫療糾紛的防範意識
把醫療安全作為服務站發展永恆的主題,追求卓越,持續改進,不求最大,但求最好。
1、為使服務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形成站內人人關注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的自覺意識,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廣泛宣傳、加強教育。站里通過舉辦講座、開設法制課和安全教育課,增強職工的醫療糾紛防範意識,
二是以強化職業道德建設為載體。增強了職工的安全責任感。
三是定期深入科室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按照全方位、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台賬,落實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四是規范對外廣告,事實宣傳本單位的執業范圍的技術水平。
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服務站各科室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要求,明確有關崗位的安全工作責任人,以強化站里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便於職能部門監督、通報情況。要完善檔案管理記錄制。對全站的安全工作的布置、檢查、整頓情況建立規范的檔案,准確記錄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站里建立自下而上的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各崗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向主管領導報告,屬於職權范圍的要認真解決。
3、 把握服務站安全的特點
一要把握安全隱患的細微性。站里的安全隱患往往是某一方面的細小疏忽、某一環節的不規范性、某一種程序不落實造成的,一些細小失誤極易導致事故發生。二要把握安全隱患的廣泛性。站里工作涉及醫療活動交往的各個環節,每一個環節、每一時刻都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安全問題,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三要把握安全隱患的潛在性。隱患來自於麻痹,意識上麻痹、思想上放鬆、行為上粗略,是最大的潛在隱患。
通過這次審查,我們清醒的認識到,以往的工作存在的缺陷與不足、同時這也不是我們的終極目標。我們將按照「持續改進」的原則,堅持做到以下幾點:
1、充分鞏固本次整改的成績,按現定的方案更加深入地、更加細致地、更加規范地把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作為服務站管理工作的中心。
2、要抓好員工的培訓,特別是新進員工,除了崗位職責、規章制度、服務規范、行為規范的培訓外,重點是抓好崗位技能、技巧培訓、三基培訓,經過培訓合格才能正式聘用上崗。
3、把崗位職責、規章制度、操作規范作為全站的行為准則。
4、嚴禁使用沒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生管理病人,開具處方。
社區衛生服務站
二O 年 月 日
② 如何看待教育部這次對培訓行業的整頓
一、這是一次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專項整頓,覆蓋廣泛,力度空前,或將徹底肅清校外培訓市場亂象。
2018年2月22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將針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及競賽活動的培訓機構,進行嚴格規范整頓。
此次治理,將由各中小學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參與報班校外培訓的情況,然後分類整頓。對於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白名單向社會公布;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黑名單,堅決予以取締或整改。
二、此次整頓目標明確,對象具體,針對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整頓的重點如下:
1、未取得營業執照、辦學許可證、存在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
2、學科類培訓中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3、組織中小學生培訓等級考試及學科競賽等行為;
4、將機構培訓結果與招生入學掛鉤的中小學;
5、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授課的中小學教師;
6、誘導或逼迫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上課的中小學教師。
三、此次整頓將改變校外培訓市場格局,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方向,引導校外培訓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秩序的「有益補充者」而非「干擾者」。
1、證照不全、無辦學實力的培訓機構將被清理出局,對於資質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來說,卻是一個發展壯大的機會。
2、校外培訓機構將被納入教育主管部門監管之下,辦學行為和教學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教育方針。
3、中小學與校外培訓機構之間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將被徹底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學校之間,只能是互為補充關系,而不能是利益共生體。
4、中小學教師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或授課,違者將會受到嚴厲處罰,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另外,筆者還有一點思考:
校外培訓機構市場需求如此旺盛,說明我們的學校教育仍存在巨大不足。班級授課制的教學模式,僅能面向全體學生,很難做到針對每個學生因材施教,導致學困生只能尋求校外培訓機構的幫助。在人工智慧發展迅猛的今天,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專業研究機構能不能為學校教育探索出一種全新的、針對每個學生都能個性化教學的授課模式呢?
③ 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有何意義
據報道,近日復,教育部辦公廳、民政部制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希望該行動可以早日取得成效!
④ 教育部發文專項治理培訓機構,對機構老師有哪些影響
倒是不用草木皆兵,在中國課外輔導、校外培訓是剛需,國家治理也是從規范引導的角專度,把培訓屬機構全都關了最有意見的不是機構和老師,是學生家長。
所以從老師的角度講,第一是你現在如果有選擇空間的話,最好到大一點正規一點(證照齊全)的機構就職;
第二是如果你自身沒有教師資格證的話最好考一個,按照國家要求也是要有教師資格的,但教師資格證5年一注冊,只能在公立校,挺麻煩的,這方面現在也沒明確規定,考個培訓機構教師專業水平證也可以,聽說是教育學會辦的,專門面向培訓機構教師的,國家級單位的證,沒准哪天就通用了;
後如果你是公校老師的話,這個時候最好還是不要出去機構代課了,這次從國家四個部門向下發文整治校外培訓,應該是最嚴的一次了,因為掙外快受處分或者丟了工作還是不值當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⑤ 教育部如何整頓培訓機構亂象多問題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以辦公廳名義聯合印發的《通知》一經發布便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⑥ 如何從根本上治理校外培訓亂象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從明確設置標准、依法審批登記、規范培訓行為、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措施。同時,提出要提高中小學育人能力,提升教學質量,嚴明入學紀律,做好課後服務,促進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從根本上治理校外培訓亂象。
薛二勇認為,校外培訓機構不是「洪水猛獸」,規范化的校外培訓機構是教育事業的有益補充。治理校外培訓亂象需打出一套「組合拳」,學校、家長、政府相關部門都承擔起各自的責任,多方合力才能使校外培訓有序開展。「政府部門可以嘗試購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老師的課後服務,這樣老師以額外的勞動獲取額外的報酬,學生也得到了課後輔導。家長們也要通過家長委員會等組織聯合起來,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杜絕相互之間在成績上或其他方面盲目攀比,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圍。」薛二勇說。
⑦ 如何整治教育亂象
日前,數位如夢初醒的學生家長向上海市青浦區警方報案,稱上海市閔行區新雨教育培訓中心以開辦「贏在右腦」培訓班為名,收取高額費用,涉嫌欺詐辦班。目前,警方正式立案偵查,涉案單位法人雷雅茹(本名雷鸝)被取保候審。
違規的培訓班,如何辦起來
一些學生家長反映,最初他們對孩子腦力開發的培訓還是贊同的,但很快就發現被「忽悠」了通過自行測試後不難發現,所謂「蒙眼識字」其實是透過一定的作弊技巧實現的偷看術。
這家培訓班的初級班歷時3天,學費49880元,中級班歷時5天,學費59880元。記者了解到,自2012年2月到8月期間,上海市閔行區新雨教育培訓中心共開辦「贏在右腦」培訓班4期,招收學生202人,涉嫌違規收取學費1200多萬元。
經查詢,上海市閔行區新雨教育培訓中心的舉辦單位是上海雷辣婆康樂浴有限公司,2002年6月,由閔行區教育局批准設立並在區民政局注冊登記;批準的辦學地址為閔行區蓮花南路719號;辦學內容(業務范圍)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學歷教育(情商教育、外語類、文化類、社會生活類、職技類)。
該中心開辦的「贏在右腦」培訓項目,並不包含在備案申報的內容中。上海市教委終身教育處處長庄儉告訴記者,該培訓機構存在辦學地點、辦學內容和財務管理「三大違規」:未經審報批准,便擅自異地辦學,租借青浦區的酒店旅館開辦右腦培訓班,存在擅自變更辦學許可「亂設點亂辦班」和「超范圍辦學」等行為。同時,財務管理混亂,收取學雜費未開具正規發票;涉案培訓費用絕大部分不入賬;舉辦單位及辦學負責人涉嫌抽逃和挪用學校辦學資金等。
記者從閔行區教育局獲悉,8月25日接到舉報,區教育局立刻展開調查,8月27日向涉案單位下達了《行政告知書》,責令其停止辦學並立即整改,退還違法違規辦學所得,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在青浦警方開展案件調查的同時,閔行區民政局會同區教育、財政、稅務、物價、審計事務所等五部門,也依法對涉案單位進行了行政檢查。
右腦開發,是否有依據
令人詫異的是,如此荒唐的培訓班卻吸引了一批家長。培訓班的學員來自全國各地,家長大都是企業家,也有律師、工程師。許多家長都是通過企業家商學院同學會被推薦來報名的。
而培訓班的「教師」雷雅茹,從上海雷辣婆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上海雷辣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搖身一變成了「國內著名右腦教育專家」,聲稱經過右腦訓練後,學生接收的腦電波會轉化成圖片儲存在大腦里,不需要看字就可以進行閱讀。
一名14歲的學員曾向媒體記者展示訓練成果:「最開始書上會發光,每個人看到的光的顏色都不同,我看到的光是紫色的。出光後才能出圖,最後是出故事,每個階段要慢慢來。練到深了,我們不學外語,看外文書就可以直接出圖。」他說,這里出過一個奇跡,一個小女孩看日文書,耳朵就直接能出現中文的聲音。
右腦開發到底有沒有科學依據?主攻腦認知發育的上海兒童醫學中心發育行為兒科副主任李斐發表了這樣的看法:「"贏在右腦"其實是利用智能發育學科來"胡謅"的案例。把字當成圖形、符號來閱讀,可以做到一目十行,但是讀得快,並不等於理解了。聽書、聞味道就能閱讀更是胡鬧了,更多是通過猜測或者其他手段來作弊。」
心理學專家、復旦大學教授孫時進也表示,對右腦進行潛能開發,如果由大學或科研機構進行研究實驗是可行的,但如果由商業機構進行推廣,帶有強烈的商業動機,就會產生很多的問題,甚至有副作用。
民辦非學歷教育,如何規范
「走火入魔」的培訓,敲響了民間辦學的警鍾。如何整治教育培訓亂象,不只是上海的難題,而是全國共同的難題。在全國各省會城市,教育培訓機構都達到上千家甚至幾千家,魚龍混雜、良莠不齊是普遍狀況。整治面臨兩個難題:一是教育部門沒有執法權,必須聯合工商等相關部門,這就給執法帶來一定的難度;二是非法辦學機構很容易另起爐灶,只要換一個場地,有老師有生源就可以死灰復燃。
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副局長李光華坦言,像「贏在右腦」之類的違規辦學,往往隱蔽性強,很多採取異地開班、吃住全封閉的方式,僅靠教育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很難及時發現。他表示,今後將完善動態排查機制,「除了在審批源頭把好入口關,更需要對培訓機構及其辦學項目有後續監管,對所謂的培訓專家和培訓人員的行為也要跟蹤監督。」
庄儉表示,下一步上海將進一步加強學雜費專戶管理制度建設,對教育培訓機構的行為形成有力約束。他同時指出,民辦非學歷教育不同於學歷教育,標准相對模糊,教學質量很難衡量,收費標准缺乏參考體系,客觀上給違法違規者不少空子可鑽。建議培訓機構和受教育者之間簽訂合同,對教學內容、教學效果等作一些約定。因為一旦發生糾紛,「天花亂墜」的口頭宣傳很難作為查處依據。
專家也提醒道:類似「贏在右腦」的教育培訓,危害社會、誤人子弟,作為手握選擇權的家長們,也不要盲目輕信給忽悠了。要知道,望子成龍、急功近利的教育心態是催生非法教育培訓的土壤
⑧ 26、高考改革,大力整治教育培訓市場,這是教育部門開出的 教育行業治理重拳
高考改革大力整治教育培訓市場,我市教育部門開出的高考改革,高考改革大力整治教育培訓,市場測試,教育部門的政策
⑨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⑩ 教育部為什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現狀卻不容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六類不規范行為,辦學隱患和辦學內涵兼治,校外培訓和校內教育教學行為兼治,通過打「組合拳」系統解決問題。可以概括為3個方面:
一是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把確保學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二是治理數學語文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把強化學校和教師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校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