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教育重點實驗室每年各種形式投入經費多少
教育經費,是指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的財政預算中實際用於教育的費用。教育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即各級各類的學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和教育基本建投資(建築校舍和購置大型教學設備的費用)等。教育經費是以貨幣的的形式支付的教育費用,是辦學必不可少的財力條件。在中國,教育經費主要是指國家用於發展各級教育事業的費用。
1、支付范圍:
(1)、列入培訓計劃的各種文件技術培訓和技術比武賽前訓練的日常培訓費用。
(2)、經批準的並列入培訓計劃的送外培訓費。各類學歷教育費用要嚴格控制報銷標准。
(3)、用於職工教育的教具、模型、固定資產以外的教學設備、課桌椅、教材及圖書資料的購置費。
(4)、教育科(室)人員講課津貼及聘請兼職教師酬金和班主任津貼。
(5)、職工統考中的命題、制卷、監考、閱卷等費用。
(6)、職工教育理論研究所需的辦公費、資料費、印刷費。
(7)、教學活動中編寫教材、教學資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各類報表、台帳等所需的辦公、印刷、編審、組稿等費用。
(8)、教學設備維修、課桌椅修配、卧具洗滌等費用。
2、不支付范圍:
(1)、培訓基地的基建和屬於固定資產的教學設備購置、更新改造應在單位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項目資金中列支。
(2)、送外培訓人員的交通、住宿、生活補貼等。
(3)、個人學慣用的教科書、學習資料、學慣用具等由個人自理。
(4)、職工報考的各類學歷教育、招工、招干、職稱評定等所用的報名費、評審費應由個人承擔。
(5)、各類非職工教育的會務費、資料費。未經教育部門計劃,組織注冊登記並批準的培訓費。
(6)、技能訓練和技術比武所消耗的材料、燃料、水電等應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7)、職工業余文化教育、讀書活動。工會幹部業務培訓等費用應在工會業余教育費中列支。
(8)、2000年以後入學的各類高等成人教育學費全部由個人承擔。
(9)、非本單位正試職工(如僱用人員)培訓費。
(10)、單位購買技術規章、文件匯編、年鑒等所需費用均不列入教育經費。
❷ 職工教育費包括哪些內容包括培訓費嗎
法律規定: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好的,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要保證經費足額提取,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包括培訓費。
1、支付范圍:
(1)、列入培訓計劃的各種文件技術培訓和技術比武賽前訓練的日常培訓費用。
(2)、經批準的並列入培訓計劃的送外培訓費。各類學歷教育費用要嚴格控制報銷標准。
(3)、用於職工教育的教具、模型、固定資產以外的教學設備、課桌椅、教材及圖書資料的購置費。
(4)、教育科(室)人員講課津貼及聘請兼職教師酬金和班主任津貼。
(5)、職工統考中的命題、制卷、監考、閱卷等費用。
(6)、職工教育理論研究所需的辦公費、資料費、印刷費。
(7)、教學活動中編寫教材、教學資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各類報表、台帳等所需的辦公、印刷、編審、組稿等費用。
(8)、教學設備維修、課桌椅修配、卧具洗滌等費用。
2、不支付范圍:
(1)、培訓基地的基建和屬於固定資產的教學設備購置、更新改造應在單位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項目資金中列支。
(2)、送外培訓人員的交通、住宿、生活補貼等。
(3)、個人學慣用的教科書、學習資料、學慣用具等由個人自理。
(4)、職工報考的各類學歷教育、招工、招干、職稱評定等所用的報名費、評審費應由個人承擔。
(5)、各類非職工教育的會務費、資料費。未經教育部門計劃,組織注冊登記並批準的培訓費。
(6)、技能訓練和技術比武所消耗的材料、燃料、水電等應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7)、職工業余文化教育、讀書活動。工會幹部業務培訓等費用應在工會業余教育費中列支。
(8)、2000年以後入學的各類高等成人教育學費全部由個人承擔。
(9)、非本單位正試職工(如僱用人員)培訓費。
(10)、單位購買技術規章、文件匯編、年鑒等所需費用均不列入教育經費。
❸ 陝西師范大學怎麼樣
陝西師范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六所重點師范大學之一,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大學。在陝西是第一批次招生,可以說陝西師范大學是一本大學。
學校設有研究生院和21個學院、1個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及民族教育學院(預科教育),有63個本科專業,18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2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4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97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
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教育博士),2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含工程碩士9個領域)。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4篇博士論文入選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7篇博士論文入選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論文;有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2個,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2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4個,國家級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3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1個,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個,陝西省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14個,陝西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5個,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陝西省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2個,各類研究中心(所)60個。學校設有遠程教育學院、教師幹部教育學院等辦學機構,此外,還設有教育部西北高師師資培訓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幹部培訓中心、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陝西省基礎教育資源研發中心、陝西省教師教育指導中心和陝西省幹部教育培訓基地,以及中國唐史學會、中國古都學會等幾十個學術團體和學術機構。
❹ 關於計劃分配軍轉幹部的教育培訓有何規定
關於計劃分配軍轉幹部的教育培訓的規定:
(1)教育培訓對計劃分配軍轉幹部內主要是按照「容先培訓後上崗」、「學用結合、按需施教、注重實效」和「培訓、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進行適應性培訓和專業培訓,崗前適應性培訓不少於5天;專業培訓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部門或者專業編班集中組織實施,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3個月。幹部參加培訓期間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在職人員的各項待遇。
(2)選送計劃分配軍轉幹部進高等學校,進行為期一年融入式的帶薪脫產教育培訓,培訓中有意願取得所學專業學歷的,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可申請相應學歷。培訓費用由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實際參加人數按每人1萬元標准核撥,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根據當地情況予以補助。
❺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幹部職工參加學習培訓經費報銷規定
與事業單位科研項目相關的學習培訓費一般是可以報銷的。
可以上網找財政部文件,但不少單位都自行制定細化標准且不完全執行財政部標准。
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
1.差旅費管理辦法對開支標准做了哪些調整?
答:為了適應經濟發展形勢,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與生活基本需要,差旅費管理辦法取消了原規定一般地區和特殊地區的出差類區劃分,將市內交通費等合並為公雜費。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其中伙食補助費、公雜費實行統一標准,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分職務級別憑據報銷。具體調整如下:
(1)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於補助市內交通、通訊支出等。
(3)住宿費。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准憑據報銷。財務部門根據出差人員住宿的具體定點飯店的協議價格進行報銷,住宿不同的定點飯店,住宿費實際開支會有差異,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上限。
(4)行李托運費。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傢具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內由調入單位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2.高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和職務工資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出差住宿費如何報銷?
答:對應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登記表,相當於副部長級職務的人員出差,按照副部長級人員的標准住套間。高等學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醫療衛生單位主任醫師、文化藝術單位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以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按照司局級人員標准,住宿標准間。其餘人員,按照處級以下人員標准,兩人住一個標准間。
3.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出差是否可以住宿定點飯店?
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強制實行定點住宿,主要考慮到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是一項新的工作,而事業單位規模龐大、類型復雜、經費來源渠道多樣,實行定點住宿有可能會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為了穩妥起見,決定先在黨政機關進行試點,待取得經驗、條件成熟時再擴大到事業單位。因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可以到定點飯店住宿,也可以在非定點飯店住宿,但要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即財政部委託各地通過政府采購確定出差接待定點飯店後,某一地區(地、市、州)所有的定點飯店中簽訂的最高協議價格就是當地的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
4.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對出差人員實行定點住宿,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准間。住宿費每人每天150元.處級以下出差人員出現單數時,單位財務部門如何報銷?
答:處級以下出差人員為單數,或異性人員出差的,可以單人住宿一個標准間,單位財務部門應根據出差的人數和性別的實際情況,予以報銷。例如:某單位處級以下人員四人出差,三男一女,按照住宿費標准只能報銷兩個標准間,實際需要三個標准間。對於這類情況,單位財務部門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給予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出差,需要住宿時,如何報銷住宿費?
答:根據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當前,中央級定點飯店的政府采購工作還沒有在縣級(含縣級)以下城市開展。因此,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在縣級(含縣級)以下城市住宿的,住宿費開支標准應在該縣級城市所在地、市、州的定點飯店住宿費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6.出差人雖沒有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如何報銷住宿費?
答:中央國家機關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7.出差人員住宿在親友家裡,住宿費如何報銷?
答: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對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無住宿費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8.實行公雜費定額包干後,出差人員經批准乘坐飛機的,從住地到機場的費用可否報銷?
答:考慮到機場一般距市中心較遠,乘車費用較高,出差人員經批准乘坐飛機的,其往返機場乘坐專線客車的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不在公雜費定額包干之內。出差人員前往專線客車車站的交通費用,在公雜費定額包干范圍之內。
9.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公雜費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對自然(日歷)天數應如何正確理解和執行?
答:自然(日歷)天數是指出差人員從出發當天零時起,到完成任務後返回工作單位所在地當天24時止的日歷實際天數,出發和返回的當天均按一整天計算。例如,某甲出差,5日上午11時出發,當月24日晨7時返回,則此人出差的自然天數應為20天。
10.中央在京單位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出差或到外地短途出差,當天往返的,其出差費用如何計算?
答: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出差或到外地短途出差,當天往返的,伙食補助費、公雜費按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相關標准執行。其中: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繳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在包干限額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當天不能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11.長途連續乘坐火車,符合坐卧鋪條件,其中有一段不坐卧鋪的,補助費如何計發?
答:長途連續乘坐火車的,必須全程不買卧鋪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價的80%發給補助費。如果其中一段路程坐了卧鋪,其他路段符台乘坐卧鋪規定而未購買卧鋪票的,可按照分段的方法計算補助費,即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按本段硬座票價的比例給予補助。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不再給予補助,
12.出差人員符合乘坐火車卧鋪條件,未買卧鋪票,而買直達硬座通票,受交通條件限制,必須中轉的,如何計發不坐卧鋪的補助費?
答:限於交通條件,出差人員必須中途轉車又未住宿的,可按規定的直達硬座票價的比例計發補助費。因公必須中途下車中轉或辦事,並已住宿的,則分段計算。即:符合乘坐火車卧鋪的路段,而未買卧鋪票的,可按規定的硬座票價的比例計發補助費。對不符合乘坐火車卧鋪的路段,則不應發給此項補助費。
13.符合乘坐火車軟卧條件的人員,改乘軟座應怎樣補助?
答:符合乘坐火車軟卧條件的人員改乘軟座的,按照規定以硬座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改乘硬座,同樣仍按照硬座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改乘硬卧,不再給予補助。
14.在職困公傷殘人員出差乘坐火車,符合乘坐卧鋪條件,而未買卧鋪票,按規定已享受火車票價格優待的,如何計發補助費?
答:在職因公傷殘人員出差乘坐火車,符合乘坐卧鋪條件,而未買卧鋪票,已按規定優待價購買了硬座票的,可按硬座整票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
15.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如何具體掌握執行?
答:上述規定是對離家較遠的職工趁出差、開會或調動工作之便,略加繞道就能探望父母、配偶等親屬的一種照顧。例如,從北京到武漢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完成任務後,前往南京省親辦事,再從南京直接回北京,其路費的報銷,應按從武漢回北京的快車卧鋪中鋪票價計算。繞道車、船費超過武漢到北京快車卧鋪中鋪票價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車船費少於從武漢到北京的快車卧鋪中鋪票價時,按照實際繞道車船費報銷。
16.出差人員乘坐火車,符合乘坐卧鋪條件,而未買卧鋪票,並已按規定的硬座票價的比例計發補助費後,途中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是否仍應按照規定發給?
答:對出差人員符合坐卧鋪條件,未買卧鋪票的,按火車硬座票價的一定比例發給個人補助費,王要是為了緩和火車卧鋪的緊張狀況.鼓勵一部分身體條件較好的同志,不必等購卧鋪票,及時出發。此項補助費和途中伙食補助費的性質不同,因此,對出差人員已經按照規定的硬座票價的比例計發補助費後,在途期間仍應按照規定發給伙食補助費,公雜費。
17.有些旅客列車為了緩和客車擁擠狀況,活躍旅客生活,增設了不少服務項目。如利用餐車開設茶座,備用茶點、報刊、棋類等供旅客享用,按小時收費,出差人員能否報銷此項茶座費用?
答:茶座費用等應由個人自理,不能報銷。
18.到基層掛職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是否給予伙食補助費?
答:根據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人員,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對於到基層掛職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其工資供給關系仍在原單位的,按照本規定給予補助。工資供給關系轉到掛職單位的,不再執行本規定。
❻ 江西省的退伍士兵參加免費職業教育補助什麼時候發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
)精神,加強我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業能力,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江西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暫行辦法》。
第二條:退役士兵教育培訓以自願參加、自選專業、費用培訓為原則,通過教育培訓,退役士兵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第三條: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由民政部門牽頭,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軍隊有關部門參與,由省、設區市負責組織實施。
一、培訓對象
2010年起,我市負責接收安置的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和農村退役士兵,在退出現役1年內可選擇參加一次由政府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教育培訓。
對參加政府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的退役士兵,其自謀職業補助金和安置補助金按有關規定發放。
二、培訓內容
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包括初、中、高級技能培訓(以下簡稱職業技能培訓),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全日製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等內容:
(一)職業技能培訓。
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時間為3-6個月[具體時間按照培訓職業(工種)和等級確定],完成規定培訓課程、學時後,經鑒定(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二)中等職業學歷教育。
退役士兵參加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培訓,學制一般為2年,完成規定課程後,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中等職業學歷證書;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三)全日製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退役士兵要求參加高等學歷教育的,按照成人高等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教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原從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徵集入伍的退役士兵,可按規定辦理復學手續,享受相應待遇。
三、承訓學校(機構)
由民政、勞動保障、教育、財政等部門選擇師資力量強、實訓設施好、教學質量優、就業率高的職業院校(含高職院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學校、成人中專學校)和相應的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承訓學校(機構)]承擔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任務。
四、入學程序
(一)發布信息。
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承訓學校(機構)招生計劃,會同勞動保障、教育、農業等部門和承訓學校(機構)制定招生簡章,於2月底、6月底前在辦公場所、宣傳欄、網站、媒體上發布招生信息,確保當年退役士兵了解和知曉相關政策和信息。
(二)報名入學。
1.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在退役後次年3月前,轉業士官在退役後當年7月前,可自願向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參加教育培訓,最多可填報3個志願,並提供身份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照片等,填寫《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民政部門會同當地兵役機關對申請人的參訓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給《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核准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退回申請,並向其說明理由。
3.民政部門匯總退役士兵報名情況並按照承訓學校(機構)分類後,將名單分別交勞動保障、教育、農業等部門,由其與承訓學校(機構)進行對接。各承訓學校(機構)應指定專人負責,配合當地民政、勞動保障、教育、農業等部門做好招生工作,並及時發放入學通知書。退役士兵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入學手續,與承訓學校(機構)簽訂教育培訓協議。
(三)統計匯總數據。
1.各區、縣(市)民政部門要填寫《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名冊》(以下簡稱《名冊》)和《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報名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核實退役士兵實際參訓人數,並於5月上旬、9月上旬將《名冊》、《匯總表》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復核匯總後於5月底、9月底前報省民政廳。
2.各承訓學校(機構)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招生錄取情況,由市勞動保障、教育、農業等部門匯總後,於5月上旬、9月上旬報市民政局、財政局。
五、教學培訓管理
(一)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實行屬地管理、就近培訓原則。職業技能培訓由各區、縣(市)組織實施。參加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培訓的退役士兵,可根據戶籍所在地學校招生計劃,選擇培訓學校和專業。跨地區選擇學校的退役士兵,應徵得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同意,經市民政部門協調市勞動保障、教育等部門後方可報名;要求參加高等學歷教育的退役士兵,應徵得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同意,並報市民政部門備案。因生源等原因,需要合理調劑(調度)的區、縣(市),要做好調劑生的思想工作。
(二)各承訓學校(機構)要著眼於市場和社會需要,結合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點和就業意向等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堅持因材施教,精心設置培訓課程,選用和編寫高質量的培訓教材,切實增強教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強化實踐環節,退役士兵培訓期間的實訓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培訓時間的一半。積極探索學分制、半工半讀、工學結合等教學模式,採用模塊化、一體化等教學方法,完善校企合作培養機制,推行「訂單式」培訓。承訓學校(機構)所在地兵役機關應指派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優秀幹部,掛鉤指導學校有關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當地黨、團組織的作用,大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教育引導退役士兵學員自覺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努力成為思想、技能「雙過硬」的新型實用人才。
六、就業創業服務
根據自主擇業、承訓學校(機構)推薦、市場調節、政府促進的原則,加強退役士兵學員就業服務工作。有關部門要依託各類就業服務機構,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會等多種形式,搭建就業平台。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及時向退役士兵學員提供就業信息、職業介紹等免費服務,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法規政策和國家促進就業有關規定,指導督促各類用人單位落實錄用和聘用退役士兵學員的相關責任。各承訓學校(機構)要按照教育培訓與推薦就業相結合的要求,採取「冠名班」、「訂單式」培訓等形式,積極為企業培訓急需人才,指導並優先推薦退役士兵就業。社區、村等基層組織招聘工作人員時,按不低於10%的比例招聘經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合格的退役士兵,對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經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合格的退役士兵可免試錄用。要進一步落實國家鼓勵就業創業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積極引導鼓勵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七、經費管理保障
(一)資金補助。
退役士兵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的,其培訓費、住宿費、職業技能鑒定費由政府全額負擔,並按照實際受訓時間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費補貼。退役士兵參加全日制中高等學歷教育的,其學雜費、住宿費由政府全額負擔,並按實際在校時間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費補貼。退役士兵每學期入學時先墊付20%的培訓費(學雜費),待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培訓任務,經考試(考核)、鑒定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後,由承訓學校(機構)予以返還;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訓(學業)的,其自行墊付的培訓費(學雜費)不再返還,財政部門在安排下一年度經費時相應扣減。
(二)資金籌集。
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經費由同級財政安排,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退役士兵參訓預測人數和資金補助標准,將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所需經費納入就業專項資金管理,確保及時足額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在宣傳動員、組織協調、就業服務等方面的工作經費以及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
(三)資金撥付和管理。
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勞動保障、教育等部門根據實際培訓人數、物價部門核定的教育培訓收費標准,按年度經費的70%預撥給各承訓學校(機構)。每學年結束前,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注冊的學員人數、績效考核情況進行資金結算。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經費實行分級分類負擔、專款專用,不得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滯留或擴大開支范圍。各級民政、財政部門及承訓學校(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培訓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對承訓學校(機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績效考評。
八、職責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新時期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促進軍民融合式發展、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戰略高度,重視和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採取有效措施,認真抓好落實。杭州市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退役士兵培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日常工作。各區、縣(市)政府要高度重視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人員經費、健全各項制度、完善保障措施、規范操作程序,做到一把手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部門職責明確、相互協調配合;民政部門負責牽頭協調、預測人數、動員報名、資格審查、檔案接轉等工作;勞動保障、教育、農業等部門負責退役士兵學員的推薦工作,並指導所屬承訓學校(機構)做好招生錄取、計劃制定、教學管理、技能鑒定、證書核發及就業推薦等組織實施工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積極發揮作用,做好就業服務和指導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經費的籌措安排,確保所需資金落實到位,並會同民政、勞動保障、教育、農業等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警備區系統負責利用徵集新兵和預備役登記等時機開展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指派專人協助做好退役士兵學員在學習培訓實踐期間的教育管理工作;承訓學校(機構)負責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的具體實施,建立校長責任制,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確保校園無重大不良事件發生,順利完成培訓任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九、監督管理措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與領導幹部政績考評、雙擁創建等緊密結合起來,把教育培訓合格率、推薦就業率作為承訓學校(機構)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健全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及承訓學校(機構)定期評估制度。各級財政部門應結合考核結果安排承訓學校(機構)下一年度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經費。對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簡稱「雙證」,下同)獲取率在95%以下的學校(機構),財政部門在安排下年度經費時,按當期不合格人數學習期間培訓費(學雜費)的15%扣減;對取得「雙證」後3個月內就業率低於95%的學校(機構),財政部門按取得「雙證」未就業人數學習期間培訓費(學雜費)的15%扣減。對績效考評好的承訓學校(機構),可根據其辦學條件和需求,增加年度招生計劃;對績效考評差的學校,給予批評,並視情削減其年度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培訓資格。對違規使用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對違反紀律的退役士兵學員,由承訓學校(機構)加強教育,按學籍管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組織有力、措施有效的區、縣(市),管理規范、績效優異的承訓學校(機構)以及表現突出、成績優良的學員,可予以通報表彰。
對退出現役1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國發〔2010〕36號)的規定積極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具體操作細則由市民政、勞動保障、教育、財政、農業等部門和警備區政治部另行研究制定。
各縣(市)可參照執行。
各區、縣(市)民政局、退役士兵學員可從省民政廳門戶網站上下載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申請表》、《核准通知書》、《名冊》、《匯總表》等相關資料。
❼ 企業計提的教育經費應該怎麼用
1、支付范圍:
(1)、列入培訓計劃的各種文件技術培訓和技術比武賽前訓練的日常培訓費用。
(2)、經批準的並列入培訓計劃的送外培訓費。各類學歷教育費用要嚴格控制報銷標准。
(3)、用於職工教育的教具、模型、固定資產以外的教學設備、課桌椅、教材及圖書資料的購置費。
(4)、教育科(室)人員講課津貼及聘請兼職教師酬金和班主任津貼。
(5)、職工統考中的命題、制卷、監考、閱卷等費用。
(6)、職工教育理論研究所需的辦公費、資料費、印刷費。
(7)、教學活動中編寫教材、教學資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各類報表、台帳等所需的辦公、印刷、編審、組稿等費用。
(8)、教學設備維修、課桌椅修配、卧具洗滌等費用。
2、不支付范圍:
(1)、培訓基地的基建和屬於固定資產的教學設備購置、更新改造應在單位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項目資金中列支。
(2)、送外培訓人員的交通、住宿、生活補貼等。
(3)、個人學慣用的教科書、學習資料、學慣用具等由個人自理。
(4)、職工報考的各類學歷教育、招工、招干、職稱評定等所用的報名費、評審費應由個人承擔。
(5)、各類非職工教育的會務費、資料費。未經教育部門計劃,組織注冊登記並批準的培訓費。
(6)、技能訓練和技術比武所消耗的材料、燃料、水電等應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7)、職工業余文化教育、讀書活動。工會幹部業務培訓等費用應在工會業余教育費中列支。
(8)、2000年以後入學的各類高等成人教育學費全部由個人承擔。
(9)、非本單位正試職工(如僱用人員)培訓費。
(10)、單位購買技術規章、文件匯編、年鑒等所需費用均不列入教育經費。
❽ 單位可否報銷個人學歷教育的學費
單位可以報銷個人學歷教育的學費。
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學歷學位教育費用報銷辦法
1、 為規范在職人員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的費用報銷,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2、在職人員學歷學位教育費用是指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脫產或非脫產參加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教育需支付的各種費用。
3、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是指市級黨政群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及所屬行政機構和全額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可參照此辦法自行確定。
4、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參加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教育,所學專業與所從事的工作應相同或相近。
5、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經批准非脫產參加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教育,只可享受一次學費補助。
6、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由組織選拔安排脫產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的,其費用由單位按規定報銷;其他脫產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的,各種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7、首次非脫產參加學習的在職人員,學習期間的學費由個人墊支,學習結束後,憑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和正式收據(發票)回原單位報銷。
8、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短期培訓,經組織批准後,其培訓費開支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9、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經批准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的學費補助,列「公用支出--培訓費」科目。
10、本辦法出台後尚未完成學歷學位教育的,按本辦法執行。
11、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
(8)幹部教育培訓費擴展閱讀
報銷費用的填制要求
1、費用經辦人原則上應在費用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2、將原始單據剪齊邊角,正面朝上(與報銷單據同向)粘貼在報銷單的反面左邊。
3、用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如實填寫報銷單的各項內容,如:報銷時間、報銷人、費用摘要、單據張數等。
4、采購類經營費用,須憑有效的《請購單》(或采購計劃表)和發票到倉庫辦理物品驗收入庫手續,並將進倉單、直拔單附在報銷單據的後面。
5、非采購類的行政、辦公或其他費用,直接填制報銷單據。
6、外出培訓費憑《培訓協議》辦理報銷手續。
❾ 職工教育費包括哪些內容包括培訓費嗎
法律規定: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好的,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要保證經費足額提取,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包括培訓費。 1、支付范圍: (1)、列入培訓計劃的各種文件技術培訓和技術比武賽前訓練的日常培訓費用。 (2)、經批準的並列入培訓計劃的送外培訓費。各類學歷教育費用要嚴格控制報銷標准。 (3)、用於職工教育的教具、模型、固定資產以外的教學設備、課桌椅、教材及圖書資料的購置費。 (4)、教育科(室)人員講課津貼及聘請兼職教師酬金和班主任津貼。 (5)、職工統考中的命題、制卷、監考、閱卷等費用。 (6)、職工教育理論研究所需的辦公費、資料費、印刷費。 (7)、教學活動中編寫教材、教學資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各類報表、台帳等所需的辦公、印刷、編審、組稿等費用。 (8)、教學設備維修、課桌椅修配、卧具洗滌等費用。 2、不支付范圍: (1)、培訓基地的基建和屬於固定資產的教學設備購置、更新改造應在單位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項目資金中列支。 (2)、送外培訓人員的交通、住宿、生活補貼等。 (3)、個人學慣用的教科書、學習資料、學慣用具等由個人自理。 (4)、職工報考的各類學歷教育、招工、招干、職稱評定等所用的報名費、評審費應由個人承擔。 (5)、各類非職工教育的會務費、資料費。未經教育部門計劃,組織注冊登記並批準的培訓費。 (6)、技能訓練和技術比武所消耗的材料、燃料、水電等應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7)、職工業余文化教育、讀書活動。工會幹部業務培訓等費用應在工會業余教育費中列支。 (8)、2000年以後入學的各類高等成人教育學費全部由個人承擔。 (9)、非本單位正試職工(如僱用人員)培訓費。 (10)、單位購買技術規章、文件匯編、年鑒等所需費用均不列入教育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