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級建造師的繼續教育多久進行一次
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注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目前(徵求意見稿)中提到建造師有效期延長為5年,但目前還未執行,還是以3年為准。
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也有特殊的舉辦兩年停一年再舉辦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訓就可以報名。
(1)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擴展閱讀
不同專業的培訓形式各有不同,具體如下:
(1)建築工程、市政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採取面授和網授相結合的方式;
(2)水利、公路專業繼續教育培訓方式分別由水利、交通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由各相關行業培訓機構組織實施。
(3)礦業工程專業全部採用網授
按照住建部《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建市〔2010〕192號)第十九條規定「注冊一個專業的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應參加繼續教育不少於120學時,其中必修課60學時,選修課60學時。注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每增加一個專業還應參加所增加專業60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
②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時間怎麼算
繼續教育時間是三年一次的。所以在三年有效期或注冊期內,是能輪到一次的。
③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學時怎麼計算
參加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及命題工作,每次計20學時等。
依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從事以下工作並取得相應證明的,可充抵繼續教育選修課部分學時。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充抵繼續教育選修課學時累計不得超過60學時。
參加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及命題工作,每次計20學時。從事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教材編寫工作,每次計20學時。在公開發行的省部級期刊上發表有關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計10學時;公開出版5萬字以上專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計20學時。參加建造師繼續教育授課工作的按授課學時計算。
(3)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擴展閱讀:
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專業牽頭部門按要求推薦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培訓單位的培訓規模與該年度應參加繼續教育的建造師數量應基本平衡。
2、注冊建造師參加繼續教育的組織工作採取分級與分專業相結合的原則。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鐵路、交通、水利、工業信息化、民航等部門或其委託的行業協會,組織本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參加繼續教育,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二級注冊建造師參加繼續教育。
④ 怎麼參加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
按照繼續教育的標准和要求,二級建造師可參加用人企業組織的培訓,也可參加有關機構組織的培訓。
繼續教育要求
1.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注冊一個專業的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應參加繼續教育不少於120學時,其中必修課60學時,選修課60學時。
2. 注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每增加一個專業還應參加所增加專業60學時選修班的繼續教育,其中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
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繼續教育的具體要求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最後,繼續教育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也有特殊的舉辦兩年停一年再舉辦(例如:北京今年二建暫停繼續教育),學員們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訓就可以報名。
⑤ 二級建造師過期怎麼繼續教育
過期是按照你的實際簽發日期開始算的,也就是12月份。二級建造師證書每一注冊有效期(3年)內應參加繼續教育,過期了就不能接項目、競標、升資質了。
過期了未申請或申請未獲注冊資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方可申請注冊;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由各省制定二級建造師的繼續教育規劃和計劃,制訂二級建造師的繼續教育方案、組織編寫、審定、繼續教育教材。可選擇委託具備有必要條件的高等院校作為繼續教育。
也可委託定點單位,並具體監督、指導、管理繼續教育定點單位的繼續教育實施工作,保證繼續教育的質量和效果。二級建造師需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5)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擴展閱讀:
二級建造師要遵守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服從所在單位的安排,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單位檢查和考核。
二級建造師在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期間,仍享受國家和本單位所規定的工資、保險及一切福利待遇。
二級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3年)內應接受120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必修課和選修課各為60學時。必修課60學時中,30學時為公共課,30學時為專業 課;選修課60學時中,30學時為公共課,30學時為專業課。
取得兩個及以上專業執業資格的,除完成原專業周期內的120學時繼續教育之外,還需完成其他 項專業的專業課(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所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新增項注冊專業自增項之日起,三年周期內亦需完成增項專業的專業課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關於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的通知—浙江省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網
⑥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的時間是從何時算起
原則上是在下一次注冊前參加一次繼續教育。但由於二級建造師開考至今還未開展過繼續教育,所以在2011年及以前取得證書的人員均應該參加第一次繼續教育。
⑦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的時間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時間規定如下:
1、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後證書三年一審核,每次審核都要參加繼續教育,不參加繼續教育者年審不通過,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各地區、行業繼續教育的教材編寫及培訓組織工作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
2、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才能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繼續教育的具體要求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主管的,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3、「二級建造師管理條例」規定: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注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7)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擴展閱讀:
報名材料:
申請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資格審核表(含相片)》、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學歷證書(以上均為原件)。
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並加蓋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5、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新考生);
6、如實填塗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7、免試部分科目需提供相應專業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一、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復印件。
⑧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的時間是從考出證來算還是從注冊完了開始算呢
二級建造師來繼續教育源的時間是從注冊完了開始算。「二級建造師管理條例」規定: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注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8)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擴展閱讀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後,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
准予注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已經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3個月,要辦理延續注冊手續。
⑨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每天多少時間
每天多少時間沒抄有具體要求和規定。
參加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的對象主要包括:
1)所有正常延續注冊的、增項注冊的二級注冊建造師(不含二級臨時注冊建造師);
2)所有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二級建造師(領取二級建造師合格證書滿三年未進行注冊);
3)所有注冊失效的或注銷注冊的需申請重新注冊的二級建造師;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學時:
二級建造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在注冊期內需完成12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內容,其中60學時為必修課,60學時為選修課,可一次性計算,亦可累計計算。
⑩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需要多少學時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二級建造師管理條例」規定: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注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原注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後,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
准予注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建造師注冊受聘後,可以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築業企業自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