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尋 財稅2010 110號,發改辦環資[2011]1755號 兩個文件,發郵箱 [email protected]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 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鼓勵企業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加大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工作力度,根據稅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5號)精神,現將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增值稅、營業稅政策問題
(一)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二)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
(三)本條所稱「符合條件」是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相關技術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規定的技術要求;
2.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內容,符合《合同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等規定。
二、關於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
(一)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以及與其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資產的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按以下規定執行:
1.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
2.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後,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用能企業從節能服務公司接受有關資產的計稅基礎也應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後,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有關資產的權屬轉移時,用能企業已支付的資產價款,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
(三)本條所稱「符合條件」是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於100萬元,且能夠單獨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包括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等)、運行管理、人員培訓等服務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
2.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相關技術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規定的技術要求;
3.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內容,符合《合同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等規定;
4.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項目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4、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類中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項目和條件;
5.節能服務公司投資額不低於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總額的70%;
6.節能服務公司擁有匹配的專職技術人員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和穩定運行的能力。
(四)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五)用能企業對從節能服務公司取得的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的資產,應與企業其他資產分開核算,並建立輔助賬或明細賬。
(六)節能服務公司同時從事適用不同稅收政策待遇項目的,其享受稅收優惠項目應當單獨計算收入、扣除,並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1]17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經貿委、工信委、工信廳)、財政廳(局):
我們對各地報來的2010年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情況進行了初步書面審查。現就審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加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監督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審查情況看,財政獎勵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節能量計算不正確,部分項目節能量明顯偏大,個別項目節能量嚴重失實。
(二)節能量不符合要求。個別項目節能量在100噸標准煤以下,或1萬噸標准煤以上。
(三)合同簽訂時間不符合要求。個別項目合同簽訂時間為2010年6月1日以前。
(四)改造內容不屬於支持范圍。部分項目如煤炭儲運揚塵覆蓋技術、搬遷改造、瓦斯發電、太陽能熱利用等不屬於支持范圍。
(五)項目未在項目實施地申報,而是在節能服務公司所在地申報。
(六)部分項目節能服務公司投資比例不足70%。
(七)財政獎勵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偏高,部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甚至高於項目總投資。
(八)項目技術經濟指標明顯不合理。個別項目每節約一噸標准煤投資達3.5萬元,有的甚至達6萬元,與一般節能改造2000-5000元/噸標准煤的投資強度相比,明顯偏高,節能服務公司根本無法收回投資。
(九)項目信息不全。有的項目沒有填報項目名稱、改造內容、節能量等。
(十)部分項目與中央財政節能技改項目重復。
二、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節能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立即組織對本地區已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自查,嚴格按照財政部印發的《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發改辦[2010]2528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對項目的真實性、節能量、技術經濟指標、合同簽訂時間、項目改造內容等進行認真審查和現場核查。各地節能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對審核工作承擔責任,節能服務公司和第三方審核機構要對上報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自查後,對不符合支持條件的項目要及時收回獎勵資金,節能量偏大的項目要如實核減節能量和獎勵資金。自查結束後,請各地節能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結合獎勵項目及資金調整情況,將本地區已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清算匯總表和每個項目的基本情況表(見附表)、合同復印件以及第三方節能量審核報告(第三方節能量審核報告需詳細列明節能量計算方法和過程)復印件於7月31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財政部(經建司)。
(二)各地自查工作結束後,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將對各地區已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認真審查,並組織第三方審核機構對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現場抽查。根據審查和抽查結果,視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把關不嚴、審查失職的地區,暫停安排該地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獎勵資金的節能服務公司,將收回該公司所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獎勵資金,並取消其節能服務公司備案資格;對節能量審核明顯失職的第三方審核機構,將取消其審核資格。
(三)請各地節能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嚴格按照《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的要求,於每季度結束10日內,將本地區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安排使用情況季度統計表、新安排項目的基本情況表、合同復印件以及第三方節能量審核報告復印件及時報送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四)鑒於部分地區還存在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具體實施辦法尚未出台、地方配套獎勵資金不到位、對外地節能服務公司在本地區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予獎勵等問題,請這些地區務必按照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的有關要求立即予以整改。對2011年8月15日前沒有整改到位的地區,將暫停安排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並予以通報。
附: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基本情況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 政 部 辦 公 廳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② 國網節能公司有發通知的了嗎,讓我死心也好
您好,為您解答
還沒有的
一般需要到2月下旬進行的
耐心等待吧
一般面試了 都是能進的
長理 職 陪
國家電網考試
③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開展「我為節能減排獻一策」活動的通知的活動的具體安排
活動時間:暫定於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底。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全國總工會將於節能宣傳周期間舉行「我為節能減排獻一策」活動啟動儀式。
活動內容:一是組織工業和通信業企業職工為本企業、本行業節能減排獻計獻策;二是開展「我為節能減排獻一策」徵文活動,圍繞工業和通信業企業職工為節能減排獻計獻策的事跡、取得的成效進行謳歌,徵文要求通俗易懂、簡短精煉、可讀性強、圖文並茂;三是各地對活動取得的成果進行總結,對在「我為節能減排獻一策」活動中表現突出或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和個人進行表彰。
活動形式:各地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開展形式多樣的獻計獻策活動。
各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省總工會於2011年1月底前,將本地區在「我為節能減排獻一策」活動中表現突出或取得顯著成效的3個企業和3名個人材料以及活動總結報告分別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司)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經濟技術部),對表現特別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將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和獎章。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還將根據各地活動開展情況,對優秀組織單位進行表彰。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級工會應開通專題網上平台,共同收集整理推薦十篇本地區「我為節能減排獻一策」優秀徵文,於2010年12月31日前,分別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經專家評審後匯編成冊。
④ 國家第一期節能減排評估師培訓通知是真是假圈錢哪個信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委員會國際合作中心 發文
隸屬國家發改委 是個事業單位 詳細的可以看我空間
⑤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怎麼樣,在網上投簡歷後的第三天就發了個試崗通知給我,都沒有要筆試就要接受培訓。
你好,你去了嗎?我也收到邀請函了,感覺挺奇怪,都不用面試的
⑥ 2015年國家電網節能服務有限公司高校畢業生招聘公告(第三批)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推薦:2015年國家電網節能服務有限公司高校畢業生招聘公告(第三批)
國網節能服務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批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已啟動,歡迎廣大畢業生應聘我公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簡介
國網節能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國家電網公司全資子公司,是以節能與新能源服務為主業的產業集團,是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審核備案的專業節能服務公司。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注冊資本25億元,資產規模126億元,下轄國能生物發電集團有限公司、國網綠色能源有限公司、北京生物質能源技術中心、北京廣聯惠供用電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
公司專注於節能服務、生物質能綜合利用與開發、電能替代、國際能源利用與開發四大板塊,致力於從事國家積極倡導的電力需求側管理、節能與新能源前沿技術項目和典型示範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是立足電網企業、面向社會,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節能服務與新型能源應用集成供應商。
在節能業務上,公司依託國家電網公司在電力與節能領域的技術、人才、資金、裝備製造等多方面優勢,集規劃、設計、咨詢、施工、裝備製造、投資、運營等服務模式於一體,針對配網節能、建築節能、交通節能、工業節能等領域,採取靈活多樣的商業模式,為電網、公共建築、港口、產業園區、需求側管理試點城市等各類用戶提供全面節能解決方案和新能源應用方案,創造最佳的節能效果,充分發揮中央企業在節能領域的影響力和帶動力。
在生物質能源綜合利用與開發方面,國網節能服務有限公司下屬的國能生物發電集團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生物質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的專業化公司,利用國際先進的生物質直燃發電技術和中國豐富的生物質資源,在全國投資建設生物質發電項目,在生物質燃料基地和燃料進口、生物質熱電聯產、醇電聯產方面做出了大量積極而有意義的探索。
在電能替代領域,公司作為國家電網公司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政策、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的服務平台,認真貫徹「加快建設堅強智能電網,承載和推動第三次工業革命」重大戰略部署,積極倡導「以電代煤、以電代油、電從遠方來」的能源消費新模式,面向終端能源消費市場大力實施以電代煤,不斷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推動社會節能減排,緩解城市霧霾困擾,以實際行動履行央企社會責任。
在國際能源利用與開發上,公司在俄羅斯遠東地區、印尼等東南亞地區積極尋求合作,跟蹤掌握市場需求,已在開拓海外能源市場、電網節能服務市場、引進先進電力技術等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績,努力推動國際化業務與國內業務雙向融合,協同發展。
二、招聘安排
1.考生報名階段:畢業生可在國網公司招聘平台上投遞簡歷,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日。注意:請確保學籍驗證碼在2015年7月1日前有效,否則將影響招聘及錄用;前兩批已經填報我單位的應屆畢業生,不用再次提交工作申請。
2.簡歷篩選:我公司將於2015年6月上旬通過手機簡訊、招聘平台站內消息等方式發布入圍人員筆試考試通知,未入圍者不再通知。
3.資格審查:2015年6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內容包括:學籍信息與招聘平台填報是否一致,填寫的各類資格證書、獲獎情況、學術成果等與平台填報是否一致等。
4.筆試:筆試時間初定於2015年6月14日(如有調整,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參加國家電網公司組織的統一筆試(筆試內容詳見《國家電網公司2015年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
5.面試:初步定於2015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我公司將通過手機簡訊、招聘平台站內消息等方式發布面試通知,組織開展面試工作,未入圍者不再另行通知。
6.公示擬錄用人選:根據畢業生應聘意向和考試成績,擇優確定並向國家電網公司申報擬錄用人選名單,經核准後,在招聘平台對擬錄用人選進行公示。
三、報名條件和需求信息
我公司本次招聘的崗位為節能公司下屬京外單位:國能生物發電集團有限公司,請畢業生認真閱讀相關要求後進行志願選擇:
(一)報名條件
1、國能生物發電集團有限公司的應聘條件
國能生物發電集團有限公司本次有38家生物發電廠有招聘需求,分布在全國多個省份(具體分布見附件)。應聘人員應為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或大學專科。其中電工類、其他工學類畢業生學歷要求可以放寬至大學專科,其他專業要求為大學本科。
2、其他條件
(1)應聘畢業生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無刑事犯罪和嚴重違反校紀校規記錄。
(2)應聘畢業生應身體健康,能適應電力企業工作,並經公司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二)需求信息
1、國能生物發電集團有限公司
註:1.上述專業均指主修專業,且應與學信網出具的學籍報告一致;
2.應聘國能生物發電集團有限公司的畢業生,請在招聘平台里選擇具體的電廠所在地,否則無法分配。
四、有關要求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應聘條件,按照要求進行簡歷投遞。應聘人員應保證所填信息完整、准確、真實,各相關欄位均必須填寫(含必填和非必填欄位),不得漏填。所填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一經查實,招聘方有權取消應聘者應聘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五、聯系方式
應聘我公司下屬國能生物發電集團公司的,咨詢國能公司人力資源部張老師,010-63505317。
附件下載>>>
2015年國能生物發電集團有限公司招聘需求單位.xls
湖南國企考試交流群:216737541,歡迎加群進行交流。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⑦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壓縮天然氣汽車產業的通知》原文件
各市(州)來人民政府,省級各部自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資源節約的基本國策,加快節約型社會建設,確保實現我省「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萬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的目標,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川府發〔2007〕8號)精神,結合我省服務業發展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服務業節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強節能意識,把節能工作擺在服務業發展的重要位置
節約能源資源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內容。既是當前的艱巨工作,也是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戰略方針,同時也是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的突破口。各級人民政府、省級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節約能源資源工作,在抓好工業、建築業節能降耗的同時進一步抓好服務業的節能工作,把節約能源資源作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主攻方向,在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同時更加重視服務業的節能降耗,切實做到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2005年我省服務業發展比全國平均水平滯後0
⑧ 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有誰知道天津市對這個的正式文件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 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10號
成文日期:2010-12-3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鼓勵企業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加大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工作力度,根據稅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5號)精神,現將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增值稅、營業稅政策問題
(一)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二)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
(三)本條所稱「符合條件」是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相關技術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規定的技術要求;
2.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內容,符合《合同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等規定。
二、關於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
(一)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以及與其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資產的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按以下規定執行:
1.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
2.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後,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用能企業從節能服務公司接受有關資產的計稅基礎也應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後,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有關資產的權屬轉移時,用能企業已支付的資產價款,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
(三)本條所稱「符合條件」是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於100萬元,且能夠單獨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包括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等)、運行管理、人員培訓等服務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
2.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相關技術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規定的技術要求;
3.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內容,符合《合同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等規定;
4.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項目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4、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類中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項目和條件;
5.節能服務公司投資額不低於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總額的70%;
6.節能服務公司擁有匹配的專職技術人員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和穩定運行的能力。
(四)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五)用能企業對從節能服務公司取得的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的資產,應與企業其他資產分開核算,並建立輔助賬或明細賬。
(六)節能服務公司同時從事適用不同稅收政策待遇項目的,其享受稅收優惠項目應當單獨計算收入、扣除,並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