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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教育培訓交底

發布時間:2021-01-12 21:22:36

⑴ 施工前的五交底工作,即工程方案、關聯工藝、環境風險、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措施交底,具體怎麼做啊!

以下給你作參考 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般人不告訴的 別忘給分
1.工程概況
2.編制依據
3.施工工版藝程序
4.施工方權法、技術措施
5.施工進度計劃
6.質量保證措施及控制點設置
7.施工平面布置
8.勞動力需用計劃及技能要求
9.施工機具、計量器具及施工手段用料計劃
10.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
11.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

⑵ 按照文明施工要求,現場消防安全主要工作有哪些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⑶ 工程的各階段需要做什麼方案和交底

地基與基槽:制
基坑技術交底,基槽技術交底,
主體: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
腳手架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文明施工
應急救援與現場救急,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高空墜落事故應急准備與響應預案,觸電事故應急准備與響應預案,災害性天氣預警應急預案,覆蓋事故應急預案與響應預案,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施工現場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機械傷害應急准備與響應預案,坍塌事故應急准備與響應預案,施工中挖斷水電通信光纜煤氣管道應急准備與響應預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及採取的措施。

⑷ 求消防工程施工技術交底表格及內容

先發個你看合適還有,應該是表格但粘貼後無法顯示
消防技術交底記錄
魯版SN—004 001
工程名稱 ++++++++樓 施工單位權 ++++++++++++公司
分項工程名稱 應急疏散照明系統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內容:
1安裝要求
1)安裝應牢固,不得有明顯松動,無遮擋。
2)應急照明與正常照明同時使用時,其配電線路及控制開關應分開裝設,應急狀態下應能順利接通。
3)應急迴路上不應設置插座。
2整機性能
1)正常供電中斷後,應順利轉入應急工作狀態,應急轉換時間不大於5s。
2)消防應急燈的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少於90min且不小於燈具本身標稱的應急工作時間。
3)應正確指示疏散口,疏散方向與箭頭指示方向應一致。

本技術交底不足或不當之處請嚴格執行DB37/242—2008《建築消防設施安裝質量檢驗評定規程》及L03S004《建築消防設備安裝》圖集進行施工。

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監制

⑸ 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檔案應包括哪些文件和記錄

僅供參考:
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內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重點是從管理方面實現施工現場的「火災預防」。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需要制訂其他防火管理制度,如臨時消防設施管理制度、防火工作考評及獎懲制度等。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發生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二)防火技術方案
防火技術方案的重點是從技術方面實現施工現場的「火災預防」,即通過技術措施實現防火目的。
施工現場的防火技術方案,可結合施工現場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編制,用以具體安排並指導施工人員消除或控制火災危險源、撲滅初期火災,避免或減少火災發生和危害。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應作為施工組織設計的一部分,也可單獨編制。
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並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即施工人員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或實施具有火災危險的工序時,在「人、機、料、環、法」等方面應採取的防火技術措施。
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並應具體明確以下相關內容:
①明確配置滅火器的場所、選配滅火器的類型和數量及最小滅火級別。
②確定消防水源,臨時消防給水管網的管徑、敷設線路、繪水工作壓力及消防水池、水泵、消火栓等設施的位置、規格、數量等。
③明確設置應急照明的場所、應急照明燈具的類型、數量、安裝位置等。
④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設施臨時投入使用的安排及說明。
⑤明確安全疏散的線路(位置)、疏散設施搭設的方法及要求等。
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志布置圖。
(三)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
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並依據預案,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信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四)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
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應側重於普遍提高施工人員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撲滅初期火災、自我防護的能力。防火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對象為全體施工人員。
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防火安全教育與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
2)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
3)撲滅初期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4)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五)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是安全技術交底的一部分,可與安全技術交底一並進行,也可單獨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的對象為在具有火災危險場所作業的人員或實施具有火災危險工序的人員。交底應針對具有火災危險的具體作業場所或工序,向作業人員傳授如何預防火災、撲滅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等方面的知識、技能。
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
2)施工過程應採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
3)初期火災的撲救方法及注意事項。
4)逃生方法及路線。
(六)消防安全檢查
在施工現場的不同施工階段或時段,現場消防安全檢查應有所側重,檢查內容可依據當時當地的氣候條件、社會環境和生產任務適當調整。例如,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消防管理制度的制訂、防火技術方案、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消防設施的設置與配備情況進行檢查;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按本條規定每月組織一次檢查。此外,施工單位應在每年五一、十一、春節等重要節日或冬季風干物燥的特殊時段到來之際,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應的專項檢查或季節性檢查。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
2)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
3)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
4)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臨時消防車通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
(七)消防管理檔案
施工單位應做好並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檔案包括以下文件和記錄:
1)施工單位組建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機構及聘任現場防火管理人員的文件。
2)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審批記錄。
3)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方案及其審批記錄。
4)施工現場防火應急預案及其審批記錄。
5)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教育與培訓記錄。
6)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7)施工現場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驗收記錄。
8)施工現場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台賬及更換、增減記錄。
9)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記錄。
10)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檢查記錄(含防火巡查記錄、定期檢查記錄、專項檢查記錄、季節性檢查記錄、防火安全問題或隱患整改通知單、問題或隱患整改回復單、問題或隱患整改復查記錄)。
11)施工現場火災事故記錄及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12)施工現場防火工作考評和獎懲記錄。

高熱的設備,應與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險品和腐蝕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按危險場所等級選用相應的電氣設備。.
5)配電屏上每個電氣迴路應設置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器,距配電屏2m范圍內不應堆放可燃物,5m范圍內不應設置可能產生較多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作業區。
6)可燃材料庫房不應使用高熱燈具,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內應使用防爆燈具。
7)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於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於500mm。
8)電氣設備不應超負荷運行或帶故障使用。
9)禁止私自改裝現場供用電設施,現場供用電設施的改裝應經具有相應資質的電氣工程師批准,並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電工實施。
10)應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及維護情況進行檢查。
(三)用氣管理
施工現場常用的瓶裝氧氣、乙炔、液化氣等氣體,一旦貯裝氣體的氣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違規貯裝、運輸、儲存、使用氣體便極易導致火災、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現場用氣,應符合下列要求:
1)儲裝氣體的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嚴禁使用減壓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氧氣瓶,嚴禁使用乙炔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乙炔瓶。
2)氣瓶運輸、存放、使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氣瓶應保持直立狀態,並採取防傾倒措施,乙炔瓶嚴禁橫躺卧放。
②嚴禁碰撞、敲打、拋擲、滾動氣瓶。
③氣瓶應遠離火源,距火源距離不應小於10m,並應採取避免高溫和防止暴曬的措施。
④燃氣儲裝瓶罐應設置防靜電裝置。
3)氣瓶應分類儲存,庫房內通風良好;空瓶和實瓶同庫存放時,應分開放置,兩者間距不應小於1.5m。
4)氣瓶使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使用前,應檢查氣瓶及氣瓶附件的完好性,檢查連接氣路的氣密性,並採取避免氣體泄漏的措施,嚴禁使用已老化的橡膠氣管。
②氧氣瓶與乙炔瓶的工作間距不應小於5m,氣瓶與明火作業點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③冬季使用氣瓶,如氣瓶的瓶閥、減壓器等發生凍結,嚴禁用火烘烤或用鐵器敲擊瓶閥,禁止猛擰減壓器的調節螺栓。
④氧氣瓶內剩餘氣體的壓力不應小於0.1MPa。
⑤氣瓶用後,應及時歸庫。
四、其他施工管理
施工現場要設置防火標志,同時做好臨時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一)設置防火標志
施工現場的臨時發電機房、變配電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庫房和使用場所、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宿舍等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應在醒目位置設置防火警示標志。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應設置禁煙標志。
(二)做好臨時消防設施維護
1)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設施受外部環境、交叉作業影響,易失效、損壞或丟失,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對已失效、損壞或丟失的消防設施,應及時更換、修復或補充。
2)臨時消防車通道、臨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遮擋、挪動疏散指示標志,不得挪用消防設施。
3)施工現場尚未完工前,臨時消防設施及臨時疏散設施不應被拆除,並應確保其有效使用。

⑹ 危險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應至少包括危險因素作業什麼和應急措施

危險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

⑺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操作作業的要求

施工作業規范要求:

一、關於工程施工安全警示標志設置規定

安全警示標志的規范設置是工程施工、交通、行人安全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保障。

1 、 安全警示標志的種類:警示牌、警示筒、圍欄、彩條旗、紅旗、紅燈、警示燈等。

2 、下列作業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裝置:

(1).街巷拐角、道路轉彎處、交叉路口;

(2).有礙行人或車輛通行處;

(3).在跨越道路架線、放纜需要車輛臨時限行處;

(4).架空光(電)纜接頭處及兩側;

(5).挖掘的坑、洞、溝處;

(6).打開井蓋的人(手)孔處;

(7).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區域兩側。

3 、安全警示設置的基本要求:

(1) 警示標志應被設置在距人孔1米左右處。

(2) 直行道人孔處至少應設置兩個警示標志。

(3)十字路口及交叉路口應在各路口顯眼處設置標牌或警示筒,人孔周圍至少應設置4個警示筒。

(4)人孔內作業,應盡量在人孔周圍直徑約3米以內設置至少4個警示筒或用圍欄防護。

(5)盤出的電纜打「8」字應盡量靠無車輛行駛處或路口處。如在路口或車輛行駛處盤電纜應用警示筒按每隔1米的標准將電纜圍護,或使用圍欄防護。

(6) 對於在人流、車流量大或人孔位置處於道路中間的施工,視情況增加警示標志數量。

(7) 夜間施工除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外,應設置紅燈(或警示燈)。人孔內作業在孔口處應有足夠亮的照明設施。

(8)大橋上施工,打開的第一個人孔距往車輛駛來的方向50米處應設置警示牌或警示筒,以提醒駕駛員注意。

(9)管道施工應用彩條旗或圍欄將施工區域圍護,且每10米加一個警示筒,並在路口處設立警示牌。

(10)人孔管溝當天開挖當天回填,如當天沒辦法回填時,應用圍欄進行防護,夜間應設置紅燈警示。

二、登高梯使用說明

1.應經常檢查登高梯的完好性。凡是已經折斷、鬆弛、破裂、防滑膠墊脫落、腐朽、變形的梯子,不得使用。

2.使用單梯或較高的人字梯時,應有專人扶梯。

3.有架空電線和其他障礙物的地方,不得舉梯移動。

4.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撐物必須堅固,並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負荷。

5.折疊梯在使用前應檢查節扣、腳墊,確認牢固後方可使用。

6.在運行的設備上作業時,應選用絕緣梯或木梯、木凳,不得使用金屬梯。

7.上下登高梯時不得攜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8.登高梯上不得有兩人同時工作。

9.使用金屬登高梯時,踏板必須做防滑處理,梯腳應裝設防滑絕緣橡膠墊,施工人員應穿絕緣膠鞋。

10.登高梯搭靠在牆壁、吊線上使用時,梯子上端的接觸點與下端支持點間水平距離應等於接觸點和支持點間距離的1/4至1/3。當梯子搭靠在吊線上時,梯子上端至少應高出吊線30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過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裝雙鐵鉤的除外)。靠在電桿上的登高梯上端應綁扎U型鐵線環或用繩子將梯子上端固定在電桿上或吊線上。

11.在登高梯上作業時,不得一腳踩梯,另一腳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腳移動梯子。

12.登高梯不用時,應隨時平放。

三、登高作業安全防範措施

1、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作業。

2、高處作業的每道工序必須指定施工負責人,並在施工前必須由本工序負責人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明確分工。

3、施工人員的安全帽必須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人員施工前必須檢查安全帽和安全帶各個部位有無傷痕,如發現問題嚴禁使用。

4、作業時,必須對線纜及附件先進行驗電;若帶電,應立即停止作業,並沿線查找與電力線接觸點,處理後再作業。

5、使用梯子時,必須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梯子的傾斜度以75°度為宜,並應有防滑裝置,作業時應有專人扶梯。

四、線路作業安全操作

1、在城鎮或交通道路中施工必須擺放安全警示標志,設置圍欄、擋板等防護設施,夜間應設置警示燈。

2、安全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應隨作業地點的變動而轉移,作業完畢應迅速撤除。

3、在道路和街道上挖溝、坑、洞時,除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外,必要時應用堅固的蓋板蓋好或搭臨時便橋,並派人指揮車輛和行人。

4、在作業過程中遇有不明用途的線路,一律按電力線對待,不準隨意剪斷。

5、上桿前,應檢查桿路附件的架空線纜,確認其不與電力線接觸,方可上桿;上桿後,先用試電筆對桿上附掛的吊線及附屬設施進行驗電,確認不帶電後再進行作業。

五、安全交底、應急預案

工程項目施工必須實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全體作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向施工隊長、班組長、作業人員進行詳細交底,並書面記錄。交底記錄應按要求歸檔。

1、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因素;

2.針對危險因素制定的具體預防措施;

3.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准;

4.在施工生產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5.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採取的應急措施。

2、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的原則:

(1).現場應急預案是在本單位制定的專項預案的基礎上,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而編制。

(2).現場應急預案應針對某一具體場所的特殊危險及周邊環境情況,在詳細分析的基礎上,對應急救援中的各個方面作出具體、周密而細致的安排。

(3).編制現場預案,應結合實際,針對性要強,對現場具體救援活動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4).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風險,必須編制施工現場應急預案。

3、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編制內容:

(1).對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潛在事故危險性質進行預測和評估;

(2).確定現場應急組織的機構、職責、任務;

(3).現場預防性措施;

(4).明確報警、通信聯絡的電話、對象和步驟;

(5).應急響應時,現場員工和其他人員的行為規定。

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編制後,應組織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所有現場人員應熟悉報警步驟,以確保能盡快採取措施,控制事故的發展。

六、生產過程中常見的習慣性違章列述

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帶。

2、穿拖鞋、涼鞋、背心、短褲進入現場。

3、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4、在施工現場打鬧、取笑。

5、施工前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高處作業時往上或往下拋擲材料、工具等物。

7、無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施工。

8、在施工現場亂放、亂倒材料、垃圾;泥漿、污水、粉塵隨意排放,污染環境。

9、危險區域施工不設置專職監護人。

10、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志。

11、施工負責人對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不予制止。

12、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

內容來源於 青銅安全課堂;

⑻ 施工現場特殊工種有哪些

建築工程特殊工種的分類:

建築電工、建築架子工(普通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司機(塔式起重機)、建築起重司索信號工、建築起重機械司機(施工升降機)、建築起重機械司機(物料提升機)、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塔式起重機)、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建築焊工(電焊、氣焊、切割)、建築起重機械安裝質量檢測工(塔式起重機)、建築起重機械安裝質量檢測工(施工升降機)、樁機操作工、建築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築施工現場內機動車司機(僅指沒有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相關機動車型駕駛證的人員)等。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准、規范和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作業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撤離危險區域,並向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8)應急教育培訓交底擴展閱讀:

填寫《退休人員審批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工檔案(能全面反映職工工作簡歷的材料);

二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兩張。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公眾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確定。

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人員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種條件辦理退休的職工,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9年,從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8年。

相對於土建施工,裝飾工程有其固有的特點,主要的一面,就是其所需的材料種類繁多,並且,經常有許多最新的材料應用的問題。因此,針對材料的問題,必須解決好材料的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①、材料供應。配合設計方確定所需材料的品牌、材質、規格,精心測算所需材料的數量,組織材料商供貨。

②、材料采購,面對品類繁多的材料采購單,必須將數量(含實際損耗)、品牌、規格、產地等一一標識清楚,尺寸、材質、模板等必須一次到位,以避免材料訂購不符,進而影響工程進度。

③、材料分類堆放。根據實際現場情況及進度情況,合理安排材料進場,對材料做進場驗收,抽檢抽樣,並報檢於甲方、設計單位、。整理分類,根據施工組織平面布置圖指定位置歸類堆放於不同場地。

④、材料發放。使用追蹤,清驗。對於到場材料,清驗造冊登記,嚴格按照施工進度憑材料出庫單發放使用,並且需對發放材料進行追蹤,避免材料丟失,或者浪費。特別是要對型材下料這一環節嚴格控制。對於材料的庫存量,庫管員務必及時整理盤點,並注意對各材料分類堆放,易燃品,防潮品均需採取相就的材料保護措施。

施工的關鍵是進度和質量。對於進度,原則上按原施工組織計劃執行。但作為一個項目而言,現場情況千變萬化,如材料供應,設計變更等所難免,絕對不能模式化,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安排。

施工質量能否得於保證,最主要的是一定要嚴格按照相關的國家規范和有關標準的要求來完成每一工序,嚴禁偷工減料。必須貫徹執行「三檢」制,即自檢、專檢、聯檢,通過層層的檢查,驗收後方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從而確保整個工程的質量。

⑼ 事故應急預案怎麼做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公司工程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二、 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審批工作,由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審批。
三、 管理內容與要求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意義和原則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准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地組織施工,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採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項目和建築群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項目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設備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要求
(1) 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據合同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2) 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路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4)落實季節性施工措施,確保全年連續施工。
(5)盡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築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作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盡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布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佔、少佔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許可權。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和審批。
5、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發放和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設備部、項目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部署執行。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為了防止工傷、爆炸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准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項目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准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項目。
2、各項目部應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質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公司質安部負責匯總。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 ,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項目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審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批准,報質安部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編制,由技術負責人審定,公司經理批准,由質安部門備案。
6、自製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設備的技術設計中,必須同時提出製作及用時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審定,經理批准。
7、安全技術措施費,由公司工程部會同質安部審查,財務科統一平衡,報主管經理批准後列入計劃,經費來源按照國家規定辦理。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部、質量安全部負責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不按本標准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公司制定的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並要有交底人簽字。
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三、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並要有書面記錄。
四、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四、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設備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准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施工設備安裝後由項目部自檢,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後掛牌使用。
3、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有結論,數據量化。
4、架體、設備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記錄在案。
6、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准用證與合格證,設備試運轉記錄,用電設備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築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准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後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於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於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並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六、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於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迴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後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並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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