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等條件。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試卷c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的,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不改變設施和布局的,可以不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應當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員進行。核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製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註明情況。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託下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
B.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包括哪些內容
1、市容環境衛生達到《城市容貌標准》要求。建成數字化城管系統,並正常運行。城市主次幹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無亂張貼、亂塗寫、亂設攤點情況,無亂扔、亂吐現象,廢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城區無衛生死角。
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裝燈率達到100%。
2、生活垃圾收集運輸體系完善,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容器、車輛等設備設施全面實現密閉化,垃圾、糞便日產日清。
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6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規范圍擋,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3、生活垃圾、污水、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餐廚垃圾初步實現分類處理和管理,建築垃圾得到有效處置。
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實現生活垃圾全部無害化處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處理;其他城市和直轄市所轄行政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5%。
4、生活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准》等要求,數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規范。城市主次幹道、車站、機場、港口、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的公廁不低於二類標准。
全國愛衛會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愛衛會的推薦或申請報告後,由全國愛衛會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根據審核結果適時組織調研和暗訪。調研和暗訪的目的是掌握情況,復核申報材料,並幫助申報城市做好改進、提高工作。因此,調研和暗訪次數可能是一次或是若干次。
全國愛衛辦對於切實具備考核條件的申報城市,將在調研和暗訪的三個月後進行考核鑒定。考核鑒定包括資料考核(聽取全市創建工作匯報,查閱各種有關文件、技術資料等)和現場考核。現場考核在所有城區范圍內進行,採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隨機抽查,所查場所、單位、居民區的數量應足以反映整體情況。
C.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C類考試題
你可以參照《食品安全法》來找到第一個答案為第三十四條。 1.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個答案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 (一)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 (三)使用經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