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有哪些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
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版大於一年。
吊籃權應設置為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專用的安全繩和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接;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並應保證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前支架應與支撐面垂直,且腳輪不應受力;上支架應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桿與懸挑梁連接的節點處;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
懸掛機構前支架不得支撐在女兒牆及建築物外挑檐邊緣非承重結構上。
(1)高空作業吊籃使用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懸掛機構架設於建築物或構築物上,提升機驅動懸吊平台通過鋼絲繩沿立面上下運動的一種非常設懸掛設備。高空作業吊籃是用特製鋼絲繩從建築物上,通過懸掛機構在爬升式提升機的作用下,使懸掛吊籃沿立面上下移動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建築施工用工機械。
吊籃所用承載的結構零部件的安全系數都不得小於2,取決於材料的最低屈服強度。吊籃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鑄鐵、玻璃纖維)製成的承載零部件安全系數不得小於5,取決於該材料的最小強度極限。確定結構安全系數時所用的設計應力取零件中產生的最大應力值。此時吊籃應工作在符合設計要求的額定載荷下,並與製造廠所提供的操作規程相符合。
② 怎樣編制高空作業及吊籃施工安全專項方案
找吊籃廠要一份吧,或者找吊籃出租的單位,他們都有。不難。
③ 高空作業吊籃應對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基本不用擔心 有塔吊從旁邊人掛在吊籃上塔吊施救 如果沒掛在上邊 那恭喜您 可以破財免災了
④ 高空作業吊籃怎樣檢修
高空作業吊籃安全規范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高處作業吊籃(以下簡稱吊籃)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常設的或非常設的,其安裝方式為有軌式或無軌式,提升方式為爬升式或卷揚式的各種吊籃。
本標准不適用於專用運載貨物和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
2 引用標准
GB 1102圓股鋼絲繩
GB 514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 5972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
GB 8902航空用鋼絲繩。
3 術語
3.1 提升機構
能使吊籃平台上下運行的傳動機構。
3.2 吊籃平台
可上下移動的懸掛式結構件,以使操作者能達到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作業處。
3.3 懸掛機構
用以固定提升吊籃平台的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並架設於建築物或構築物上的結構件。
3.4 安全鎖
當吊籃平台下降超過極限速度時,能自動鎖緊吊籃平台的裝置,該裝置不能自動復位。
3.5 行程限位
對吊籃平台在上下兩個方面運行距離和位置的限定。
3.6 額定載荷
吊籃平台上允許承受作業人員、工具、設備以及材料等質量總和的最大值。
3.7 常設吊籃
把吊籃作為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一種永久性附屬設備。
3.8 非常設吊籃
臨時架設在建築物或構築物上的吊籃。
3.9 有軌式
懸掛機構帶鋼輪,安裝在鋪設有軌道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
3.10 無軌式
懸掛機構直接安放在建築物或構築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籃的工作環境溫度為-20℃~40℃。
4.2 吊籃平台在工作處陣風風速不大於10.8m/s(相當於6級風力)。
4.3 吊籃的製造應按有關標准及設計圖樣進行,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和使用。
4.4 吊籃出廠時必須附有下列技術文件:
a. 產品合格證;
b. 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說明書;
c. 安裝圖、易損件圖、電氣原理圖及接線圖、液壓系統圖等。
4.5 產品必須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標牌。標牌上應寫明產品名稱、主要技術性能、製造日期、出廠編號、製造廠等。
4.6 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適合於高處作業並經過技術培訓和考核合格的人員。
5 結構安全系數
5.1 吊籃所用承載的結構零部件的安全系數都不得小於2,取決於材料的最低屈服強度。
5.2 吊籃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鑄鐵、玻璃纖維)製成的承載零部件安全系數不得小於5,取決於該材料的最小強度極限。
5.3 確定結構安全系數時所用的設計應力取零件中產生的最大應力值。此時吊籃應工作在符合設計要求的額定載荷下,並與製造廠所提供的操作規程相符合。設計應力包括應力集中和動載荷的影響,結構安全系數按下列計算:
6 材料與加工質量要求
6.1 材料
吊籃所用的材料應符合圖樣規定,並應具有供應廠的合格證書,關鍵的零部件所用的材料應執行進廠檢驗制度。
6.2 加工質量要求
6.2.1 鑄件表面應光潔平整,不允許有砂眼、氣孔、澆冒口凸起,飛邊、毛刺應鏟除磨平。
6.2.2 液壓、氣壓元件(如油泵、油馬達、閥、氣缸、油缸等)的加工面上出現的鑄造缺陷,一律不允許焊補。非加工面上若有導致滲漏的鑄造缸陷亦不允許焊補。
6.2.3 鍛件非加工表面飛邊、毛刺應清除干凈。
6.2.4 鍛件不應有裂紋、夾層、折疊、鍛傷、結疤、夾渣等缺陷。
6.2.5 焊縫應飽滿,不得有漏焊、裂縫、夾渣、燒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條焊縫應均勻一致,飛渣、焊渣應清除干凈。
6.2.6 焊接件由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對重要焊縫內部缺陷的檢驗、應用無損探傷法進行。
6.2.7 熱處理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紋及其他嚴重缺陷。
6.2.8 對於熱處理零件的裂紋、燒損、碰傷及氧化 等缺陷,可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鏡檢驗。對需用磁鐵、超聲波及X光進行檢驗的零件,應在圖樣或技術文件中提出要求。
6.2.9 機械加工後的零部件,應符合產品圖樣、有關技術文件規定。
6.2.10 零部件的已加工表面上,不應有銹蝕、磕碰、劃傷等缺陷。
6.2.11 凡生產廠製造的待裝零、部件,必須有質量檢驗部門的合格標記;外購件和協作件必須有證明其合格的文件,方可進行裝配。
6.2.12 產品可見外表應塗底漆1~2道;塗面漆2~4道,除焊縫、鋼板接縫、傷疤、局部凸凹不平或影響外觀的粗糙鑄造表面可局部刮膩子外,其他塗漆表面不刮填膩子。
7 吊籃平台的要求
7.1 吊籃平台的結構應能承受2倍的均布額定載荷,出廠前必須做負載試驗,並應檢查焊縫是否開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動現象。
7.2 吊籃平台主要受力構件的焊縫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焊縫達到設計要求。
7.3 吊籃平台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
7.4 吊籃平台與提升機構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現象,並應經常檢查。
7.5 吊籃平台內應設有安全帶和工具的掛鉤裝置。
7.6 吊籃平台內最小通道寬度不小於400mm,底板有效面積不小於每人0.25m2。
7.7 吊籃平台上須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靠建築物一側的高度不小於800mm,後側及兩邊高度不小於1100mm,護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載荷。
7.8 吊籃平台安全護欄所有構件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後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它缺陷。
7.9 沿吊籃平台底板四周應裝有高度不小於100~150mm的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得大於5mm。
7.10 吊籃平台應有在建築物表面滑動的導輪或配備緩沖裝置,保證吊籃平台的穩定,以避免與牆面撞擊。
7.11 吊籃平台如果裝有門,其門不得向外開,門上應裝上電氣聯鎖裝置。
7.12 吊籃平台正常運行操作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平台上,並且要選用可點動和連續手按及不受氣候影響的電氣設備。
8 提升機構的要求
8.1 卷揚式提升機構的捲筒必須有擋線盤,鋼絲繩應整齊地纏繞在捲筒上,當吊籃平台提升高度達到最大行程時,擋線盤高出捲筒上的最後一層鋼絲繩的高度至少為鋼絲繩直徑的2倍。
8.2 卷揚式提升機構的捲筒最小名義直徑(D)與鋼絲繩名義直徑(d)之比值D/d應不小於20。
爬升式提升機構的滑輪最小名義直徑(D)與鋼絲繩名義直徑(d)之比值D/d應不小於
12,當D/d等於12~18時應採用航空用鋼絲繩。
8.3 提升機構的傳動禁止採用摩擦裝置、離合器、皮帶傳動等。
8.4 提升機構的傳動零部件必須進行適當潤滑。亦可採用自密封、自潤滑,並應定期注入和更換潤滑油。
8.5 提升機構的所有傳動外露部分必須裝上機罩或類似的防護裝置。
8.6 提升機構的傳動機構在電氣失效時,應具備不超過兩人就可操作的手驅動裝置。
8.7 提升機構上必須配備制動器,一般應有兩套獨立的制動器。每套均可使帶有額定載荷的125%的吊籃平台停止運行並停住。
8.7.1 主制動器
該制動器應能使吊籃平台在100mm范圍內停住,採用常閉式制動器。
主制動器選用閘刀式或盤式,並整體安裝在提升機構上或提升電機上,制動器的各部分位置勻應便於檢修和調整,並有防水保護。
8.7.2 輔助制動器
輔助制動器一般應剛性安裝在提升機構的機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閉式制動也可用手動機械制動,該制動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機構採用手搖驅動情況下,能使吊籃平台在100mm范圍內停住,其安裝位置要便於操作、檢修和調整,並有防水保護。
8.7.3 卷揚式提升機構的捲筒若裝在屋面小車上(動力裝置位於屋面),也必須配備制動器,並需符合8.7.1、8.7.2的要求。
8.8 提升機構上下運行最大額定速度不得超過10m/min。
9 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
吊籃一般須配備制動器、行程限位、安全鎖等,並必須經檢驗合格才能安裝。
9.1 制動器
吊籃制動器必須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9.2 行程限位
9.2.1 吊籃必須裝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范圍。
9.2.2 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台自身直接去觸動。
9.3 安全鎖
9.3.1 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並在吊籃平台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安全鋼絲繩上必須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
9.3.2 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台在下滑速度大於25m/min時動作,並在不超過100mm的距離內停住。
9.3.3 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並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和出廠,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9.4 必要時吊籃上須有防傾斜裝置。
9.5 吊籃上宜設超載保護裝置。
10 鋼絲繩的要求
10.1 鋼絲繩的選擇
應按作業條件和鋼絲繩的破斷拉力S選用吊籃鋼絲繩,所選用的鋼絲繩對於爬升式必須符合GB 8902要求;對於卷揚式必須符合GB 1102的要求,並必須有產品性能合格證。 a. 吊籃使用的鋼絲繩型式、規格和長度都應在說明書內寫明;
b. 在任何情況下承重鋼絲繩的實際直徑不應小於6mm。
10.2 鋼絲繩安全系數的確定
鋼絲繩安全系數按下式確定,但安全系數值不應小於9。
n≥S?a/W
式中 n——安全系數;
S——單根承重鋼絲繩的額定破斷拉力,kN;
a——承重的鋼絲繩根數;
W——包括吊籃平台、提升機構和電器系統等的自重及額定載荷。
10.3 鋼絲繩的固定
應符合GB 5144的規定。
10.4 不允許以連接兩根或多根鋼絲繩的方法去加長或修補。
10.5 鋼絲繩的檢查
10.5.1 操作人員應隨時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鋼絲繩與設備連接的部位、從固定端引出的鋼絲繩及繩端固定裝置進行檢查。
10.5.2 檢查周期
對於吊籃的鋼絲繩,在使用以後每月至少檢查2次,並應符合GB 5972中2.4.1的規定。 10.5.3 檢查部位
必須檢查鋼絲繩的整個工作長度。同時也必須仔細檢查通過滑輪或捲筒。其他接觸面以及正反纏繞的那些鋼絲繩繩段。對於靠近末端接頭處的鋼絲繩應當仔細檢查。並應符合GB5972中2.4.2的規定。
10.5.4 在閑置設備上鋼絲繩的檢查
當設備已閑置或停用一個月以上時,其鋼絲繩在設備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檢查。 10.6 鋼絲繩的報廢
應符合GB 5972中2.5的規定。
11 懸掛機構的要求
11.1 懸掛機構的結構件必須選用鋼材或其他合格的金屬結構材料製造,可採用焊接、鉚接或螺栓連接,其結構應具有足夠的的強度和剛度。
11.2 懸掛機構受力構件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達到設計要求。
11.3 懸掛機構施加於建築物或構築物支承處上的作用力都應符合建築結構的承載要求。
12 配重的要求
12.1 吊籃的懸掛機構或屋面小車上必須配置適當的配重。
12.2 配重應准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並應按圖樣規定配置足夠質量的配重,在吊籃使用前須經安全檢查吊核實才能使用。
⑤ 高空作業吊籃選擇有什麼技巧
要嚴格按照高處作業吊籃安全管理及使用標准才能安全。
(今立達電動版吊籃)總結以下四點僅權供參考
1、要嚴格抓好吊籃施工方案關 責人及機械管理人員負責驗收
2、要嚴把吊籃安裝及驗收關 人會同所有項目管理人員統籌編制.並經企業技術 電動吊籃是以散件形成進入施工現場的,
3、要嚴格控制電動吊籃設備進場關 過嚴格管理其安全系數能夠達到最高而成為高大 所有進場的電動吊籃要與施工方案相符.
4、嚴把上機作業人員安全操作安全教育關 機本身與鋼絲繩的無縫隙工作過程.
⑥ 在高空作業人員使用吊籃施工時作業人員注意哪些安全知識
1、高處作業吊籃應設置作業人員專用的掛設安全帶的安全繩及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
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任何部位有連接,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全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安全帶》GB6095的要求,其直徑應與安全鎖扣的規格相一致;
2)、安全繩不得有鬆散、斷股、打結現象;
3)、安全鎖扣的部件應完好、齊全,規格和方向標識應清晰可辨。
2、吊籃宜安裝防護棚,防止高處墜物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3、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4、使用吊籃作業時,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運行的障礙。在吊籃下方可能造成墜落物傷害的
范圍,設置安全隔離區和警告標志,人員、車輛不得停留、通行。
5、在吊籃內從事安裝、維修等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戴工具袋。
6、使用境外吊籃設備應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的安全性能應符合我國的現行標准。
7、不得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不得採用吊籃運輸物料。
8、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個。
9、吊籃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籃,不得從建築物頂部、窗口等處或其他孔洞處
出入吊籃。
10、在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並應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
安全繩上。
11、吊籃平台內應保持荷載均衡,嚴禁超載運行。
12、吊籃做升降運行時,工作平台兩端高差不得超過150mm.
13、使用離心觸發式安全鎖的吊籃在空中停留作業時,應將安全鎖鎖定在安全繩上;空中啟
動吊籃時,應先將吊籃提升使安全繩鬆弛後再開啟安全鎖。不得在安全繩受力時強行扳
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得將安全鎖開啟手柄固定於開啟位置。
14、吊籃懸掛高度在6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7.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在
10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5.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100米以上的,宜
選用不大於2.5米的吊籃平台。
15、進行噴塗作業或使用腐蝕性液體進行清洗作業時,應對吊籃的提升機、安全鎖、電氣控
制櫃採取防污染保護措施。
16、懸挑結構平行移動時,應將吊籃平台降落至地面,並應使其鋼絲繩處於鬆弛狀態。
17、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對吊籃設備、鋼絲繩、電纜採取保護措施。不得將電焊機
放置在吊籃內;電焊纜線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接觸;電焊鉗不得搭掛在吊籃上。
18、要高溫、高濕等不良氣候和環境條件下使用吊籃時,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9、當吊籃施工遇有雨雪、大霧、風沙及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並應將
吊籃平台停放至地面,應對鋼絲繩、電纜進行綁扎固定。
20、當施工中發現吊籃設備故障和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排除,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
停止作業,並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維修後的吊籃應重新進行驗收檢查,合格後方可
使用。
21、下班後不得將吊籃停留在半空中,應將吊籃放至地面。人員離開吊籃、進行吊籃維修或
每日收工後應將主電源切斷,並將電氣櫃中各開關置於斷開位置並加鎖
⑦ 高空作業吊籃應該用什麼樣的提升機
(1)電動機堵轉轉矩不低抄於180%額定轉矩。
(2)應具有良好的穿繩性能,不得卡繩和堵繩。
(3)所有轉動的外露部分應設置機罩或防護裝置。
(4)制動器必須使帶有125%額定載重量的懸吊,在不大於100mm滑移距離內停止運行。
(5)傳動系統在繩輪之前禁止採用離合器和摩擦傳動。
(6)繩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之比不應小於20。
(7)在承受靜力試驗載荷(即150%額定載重量)時,制動器作用15min,滑移距離不大於10mm。
(8)必須設有在斷電時使懸吊平穩下降的手動滑降裝置《今立達》吊籃說明。
⑧ 在高空作業人員使用吊籃施工時,作業人員應注意哪些安全知識
吊籃宜安裝防護棚,防止高處墜物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使用吊籃作業時,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運行的障礙。在吊籃下方可能造成墜落物傷害的
范圍,設置安全隔離區和警告標志,人員、車輛不得停留、通行。
在吊籃內從事安裝、維修等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戴工具袋。
使用境外吊籃設備應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的安全性能應符合我國的現行標准。
不得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不得採用吊籃運輸物料。
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個。
吊籃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籃,不得從建築物頂部、窗口等處或其他孔洞處
出入吊籃。
在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並應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
安全繩上。
吊籃平台內應保持荷載均衡,嚴禁超載運行。
吊籃做升降運行時,工作平台兩端高差不得超過150mm.
使用離心觸發式安全鎖的吊籃在空中停留作業時,應將安全鎖鎖定在安全繩上;空中啟
動吊籃時,應先將吊籃提升使安全繩鬆弛後再開啟安全鎖。不得在安全繩受力時強行扳
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得將安全鎖開啟手柄固定於開啟位置。
吊籃懸掛高度在6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7.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在
10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5.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100米以上的,宜
選用不大於2.5米的吊籃平台。
進行噴塗作業或使用腐蝕性液體進行清洗作業時,應對吊籃的提升機、安全鎖、電氣控
制櫃採取防污染保護措施。
懸挑結構平行移動時,應將吊籃平台降落至地面,並應使其鋼絲繩處於鬆弛狀態。
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對吊籃設備、鋼絲繩、電纜採取保護措施。不得將電焊機
放置在吊籃內;電焊纜線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接觸;電焊鉗不得搭掛在吊籃上。
要高溫、高濕等不良氣候和環境條件下使用吊籃時,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當吊籃施工遇有雨雪、大霧、風沙及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並應將
吊籃平台停放至地面,應對鋼絲繩、電纜進行綁扎固定。
當施工中發現吊籃設備故障和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排除,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
停止作業,並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維修後的吊籃應重新進行驗收檢查,合格後方可
使用。
下班後不得將吊籃停留在半空中,應將吊籃放至地面。人員離開吊籃、進行吊籃維修或
每日收工後應將主電源切斷,並將電氣櫃中各開關置於斷開位置並加鎖
⑨ 高空作業吊籃零件的清潔工作怎麼做
1、經常檢查鋼抄絲繩表面,及時清理附著的污物,及時發現和排除出現局部缺陷的趨勢。
2、經常檢查連接件和緊固件,發現松動要及時擰緊。出現焊裂紋或構件變形,應及時和技術員聯系進行檢修。作業後要及時清理外表污物,注意維護外表漆層,出現漆層脫落,應及時補漆,防止銹蝕。
3、及時清除今立達高空作業吊籃平安鎖外表和平安鋼絲繩上的雜物,注意平安鎖的防護措施,防止雜物進入鎖內,造成平安鎖失靈和失效。作業中防止碰撞平安鎖,作業後做好防護工作,防止雨、雪等雜物進入平安鎖內。
4、電氣箱內要堅持清潔無雜物,不得把工具或其它資料放入箱內。防止電氣箱、限位開關和電纜受到外力沖擊。經常檢查電器接頭有無松動,如有松動及時緊固。作業完畢,及時拉閘斷電,鎖好電器箱門,並妥善遮蓋電氣箱。
5、要及時清除高空作業吊籃提升機表滿及工作鋼絲繩上的污物,防止提升機進、出繩口進入雜物,損傷機內零件。注意檢查有無異響或異味,作業後進行遮蓋,防止雨水、雜物等侵入。裝置、運輸、使用中避免碰撞,以免造成機殼損傷
⑩ 高空吊籃作業 需要哪種操作證
高處作業操作證。
高處作業操作證,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或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該證是安監局頒發的,每三年復審一次,每六年需要換證。
以下高處作業,都需要考取高處作業操作證。
1、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2、登高架設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
3、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安裝、維護、拆除的作業。
4、適用於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築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築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
(10)高空作業吊籃使用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吊籃的一般要求
1、正常工作環境
(1)環境溫度:-20℃~+40℃
(2)環境相對濕度不大於90%(25℃)
(3)電源電壓偏離額定值±5%
(4)工作處陣風風速不大於8.3m/s(相當於5級風力)
2、建築設計相關要求
(1)建築物或構築物支承處應能承受吊籃的全部重量。
(2)建築物在設計和建造時應便於吊籃安全安裝和使用,並提供工作人員的安全出入通道。
(3)樓面上設置安全錨固環或安裝吊籃用的預埋螺栓,其直徑不應小於16mm。
(4)在建築物的適當位置,應設置供吊籃使用的電源插座。
(5)應向吊籃使用者提供吊籃安裝的有關資料。
3、吊籃要求
(1)吊籃在動力試驗時,應有超載25%額定載重量的能力。
(2)吊籃在靜力試驗時,應有超載50%額定載重量的能力。
(3)吊籃額定速度不大於18m/min。
(4)手動滑降裝置應靈敏可靠,下降速度不應大於1.5倍的額定速度。
(5)吊籃在承受靜力試驗荷載時,制動器作用15min,滑移距離不得大於10mm。
(6)擦窗機在額定載重量下工作時,操作者耳邊的雜訊不應大於85dB(A),機外雜訊不大於80dB(A)。
(7)吊籃上所設置的各種安全裝置均不能妨礙緊急脫離危險的操作。
(8)吊籃的各部件均應採取有效的防腐蝕措施。
4、可靠性要求
(1)吊籃承受額定載重量時,提升機應正常工作3000個循環次數,首次故障前工作時間不少於0.5t0(累計工作時間),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不少於0.3 t0,可靠度不低於92%。
(2)手動提升吊籃承受額定載重量時,提升機應能正常工作500個循環次數。應無斷裂、明顯磨損,當提升機變換運行方向時,制動器應起作用。
5、吊籃平台的要求
(1) 吊籃平台的結構應能承受2倍的均布額定載荷,出廠前必須做負載試驗,並應檢查焊縫是否開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動現象。
(2) 吊籃平台主要受力構件的焊縫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焊縫達到設計要求。
(3)吊籃平台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
(4) 吊籃平台與提升機構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現象,並應經常檢查。
(5)吊籃平台內應設有安全帶和工具的掛鉤裝置。
(6)吊籃平台內最小通道寬度不小於400mm,底板有效面積不小於每人0.25m2。
(7)吊籃平台上須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靠建築物一側的高度不小於800mm,後側及兩邊高度不小於1100mm,護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載荷。
(8)吊籃平台安全護欄所有構件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後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它缺陷。
(9) 沿吊籃平台底板四周應裝有高度不小於100~150mm的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得大於5mm。
(10)吊籃平台應有在建築物表面滑動的導輪或配備緩沖裝置,保證吊籃平台的穩定,以避免與牆面撞擊。
(11) 吊籃平台如果裝有門,其門不得向外開,門上應裝上電氣聯鎖裝置。
(12)吊籃平台正常運行操作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平台上,並且要選用可點動和連續手按及不受氣候影響的電氣設備。
6、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
吊籃一般須配備制動器、行程限位、安全鎖等,並必須經檢驗合格才能安裝。
(1)制動器
吊籃制動器必須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2) 行程限位
吊籃必須裝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范圍。
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台自身直接去觸動。
(3) 安全鎖
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並在吊籃平台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安全鋼絲繩上必須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
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台在下滑速度大於25m/min時動作,並在不超過100mm的距離內停住。
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並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和出廠,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4) 必要時吊籃上須有防傾斜裝置。
(5)吊籃上宜設超載保護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