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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執法人員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28 02:05:49

1. 民政系統行政執法案卷自查報告

自己改一下。

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關於開展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督促檢查的通知》(黔法辦〔2006〕01號)要求,我區政府於2006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對全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報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況

一組織領導情況。成立了以政府區長為組長,政府常務副區長和政府辦主任為副組長,特區部分執法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特區政府法制辦,具體負責辦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日常事務。特區政府召開專門會議對此項工作作了具體安排: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05年12月15日前)完成行政執法依據梳理登記工作;第二階段(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工作;第三階段(2006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相關工作。各有關部門相應成立了以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督促檢查。
二宣傳學習培訓情況。2005年11月16日,特區政府組織召開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培訓會,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含垂管部門)主要領導和法規股長(執法隊長、辦公室主任)共81人參加了培訓。會上印發並傳達了《六枝特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安排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若干意見的通知》、《貴州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12·4」法制宣傳日期間,還利用特區廣播電視對以上學習資料進行了宣傳)。市政府法制辦領導在培訓會上就如何進行執法依據的梳理及表格的填寫進行了講解。特區政府常務副區長蔣澤選在會上強調: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重要意義;二要加強學習,提高行政執法水平;三要精心組織,按時完成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各項任務。絕大部分單位建立了定期學習制度和培訓計劃,做到了學習培訓有記錄。特區煤炭局2006年1月舉辦了全局110人參加的行政執法學習培訓班,邀請有關法律專家講授法律知識,並組織了培訓考試;特區水利局2006年3月專門召開水行政執法工作培訓會,對全區水利系統的執法人員進行了行政執法培訓。
三執法依據梳理及職權分解情況。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各自的業務范圍,結合《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和省、市、特區的要求,認真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對本部門執法依據進行了認真梳理,並及時填報《行政執法依據梳理表》。全區32個區屬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共梳理出執法事項2299項,其中:行政處罰2033項、行政許可162項、行政徵收 29項、行政確認38項、行政強制25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調解2項、行政裁決2項、其他7項。7個垂直管理部門共梳理出執法事項 745 項,其中:行政處罰655項、行政許可53 項、行政徵收16 項、行政強制 21項。各行政執法單位將梳理出來的執法事項以責任書形式或文件形式分解落實到具體的承辦機構和承辦人,明確了相應的執法責任,並將執法事項進行了公示。
四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情況。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貴州省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75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若干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05〕84號)要求,結合我區2005年評議考核情況,為使考核工作進一步規范化、標准化,真正體現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制定了《六枝特區2006年依法行政目標管理評議考核方案》,將32個區屬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單位列入特區年終目標管理考核范圍。考核的內容包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貫徹落實情況和《貴州省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規定》實施情況。採取平時由本單位自查、特區抽查,年終特區綜合目標管理評議考核組統一考核的方式進行。對考核成績突出的單位,特區黨委、政府年終給予獎勵,對工作被動應付或因工作瀆職而影響全區依法行政大環境的單位,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各行政執法部門也相應把此項工作納入各有關股室年終目標考核內容,並建立了行政執法評議制度,明確了具體評議考核標准和內容。
五相關配套制度建設情況。下發了《六枝特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案件處理程序若干問題的通知》,制定了《六枝特區行政復議工作規則》、《六枝特區行政復議案件備案制度》、《六枝特區行政復議證據收集與適用制度》、《六枝特區行政復議案卷檔案管理制度》、《六枝特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填報制度》等制度。各部門根據自己的執法特點也相應建立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行政執法公開公示制度》、《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制度》、《重大行政執法事項報告備案制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行政執法公開聽證制度》、《行政許可即時限時辦結制度》、《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制度》等制度。
六行政執法質量和執法案卷的評查情況。抽查行政執法案件40件,其中:行政處罰20件、行政許可16件、其他執法事項4件。從抽查的情況看,大部分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行為較為規范,能夠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行政處罰中長期存在的重實體、輕程序的不良傾向得以轉變,處罰的事先告知、事中聽取陳述申辯或聽證、事後保障復議或訴訟的救濟權等程序制度得到落實。如公安局、房管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衛生局、民政局、城管局、物價局、林業局等單位的執法質量較高,執法案件卷宗管理規范。其中,房管局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較為扎實,規定每月由各股室相互評查,每半年由局機關組織評查一次,評查工作有記錄。

二、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單位領導不夠重視 ,執法依據梳理不認真,執法職權分解不夠規范,未明確審核人和批准人。
二有的單位受辦公場地的限制,公布的執法事項不具體,沒有全面地將執法事項及確定的執法程序等進行公布。
三有的單位沒有設立專門的法制機構,導致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員不固定,工作脫節,不能及時有效完成相關工作。
四一些單位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重大執法事項報送備案工作未落到實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領導。督促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要親自安排部署,定期聽取匯報,務求落到實處。
二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督促各部門深入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結合自身執法特點,建立健全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各項工作制度,增強制度的科學性、針對性和適用性,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三狠抓落實,提高行政執法質量。加大檢查力度,促使各部門在執法案卷評查、重大執法事項報送備案、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等方面加以落實。
四加強案件的立卷歸檔工作。嚴格按照執法和立卷歸檔的有關規定,加強案卷規范化管理,使案卷內容能科學反映案件的完整流程。督促指導各部門開展好每一階段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五配合特區人大辦、政協辦、鄉企局,組織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對各行政執法單位的服務質量和執法質量進行測評。
六盡快建成特區政務服務中心,提高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工作效率,方便行政管理相對人。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2. 民政局有執法隊嗎可以查社會團體的經營及帳本嗎

民政局沒有這種權利

3. 聽說天津市的民政局普遍要成立全額事業的殯葬執法大隊,不知待遇好嗎,能變參公嗎,福利高嗎,請問各位大

我是殯葬執法大隊的職員,殯葬執法隊伍是民政局的下屬事業單位,據我內所知我省沒有參容公,各地的體制不同待遇也就不同。唯我們福建省寧德市民政局局長徐孝衛在呼籲在協調各部門關系,想辦法解決殯葬執法隊伍各項待遇問題,這樣就有人做事,有人想做事,在我們省殯葬工作從落後到前茅,不簡單吧,只要領導重視沒有辦不到的事。

4. (事業單位)縣民政局殯改辦執法工作人員怎麼樣 請結構化的評價一下,謝謝

一是首先確認行政執法主體,也就是殯改辦是否有執法資格;
二是加版大宣傳殯葬改革權宣傳力度,提倡生態、文明、綠色殯葬;
三是多方協調,縣、鎮、鄉、村、社民政工作者多做思想溝通;
四是對死者親屬多做思想工作,這是為了下一代以及幾代的事情,節約土地。
五是強制執行國家殯葬管理條例

5. 民政局與民政監察大隊的行政執法委託書如何填寫

政府部門有專門的範本,不必另行行文。

6. 民政局都涉及到哪些行政執法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行政執法上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民政部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各科室和直屬單位工作;負責綜合調研工作;負責草擬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制訂全縣民政工作年度計劃;負責文秘、信息、宣傳、督查、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辦公自動化、後勤保障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預算內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監督;負責全縣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物資和會計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財務、統計業務的指導、培訓工作。

民政局社救科

負責全縣抗災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並檢查監督使用情況;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統籌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及特殊對象的救濟和補助工作

指導農村敬老院工作;制訂全縣社會福利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承 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義診等活動的申報工作;指導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發行工作和福利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調查研究革命老區建設情況

協調指導老齡工作;監督檢查老區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農村老交通員、老游擊隊員的生活困難補助;負責新安江庫區和上標庫區移民的扶持;承擔縣革命老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民政局優撫安置科

負責組織協調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和民工的傷亡撫恤工作;實施本省優撫辦法和標准,負責傷殘等級、烈士稱號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

承擔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復員幹部、退役和轉業士官、退休志願兵(士官)、退伍義務兵、特等一等傷殘軍人、服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員、職工接收安置工作。

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士官)的建房工作和干休所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使用工作;承擔縣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負責起草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負責設在本縣的社團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監督社團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非法民間組織

指導和監督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協調各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工作;負責局屬社團的管理工作;承擔縣民間組織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辦鄉鎮的設立、撤銷、更名、駐地遷移及界線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制訂本縣地名規劃;負責審批由縣直接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負責標准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指導地名檔案管理和地名圖、書、志的編纂工作;承擔縣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調查研究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培訓村委會主任;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負責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婚姻介紹機構的工作;負責管理婚姻證件及婚姻登記工作的核查;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工作;倡導文明婚俗,指導收養登記機關工作;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民政局老齡辦

負責辦理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向老齡工作委員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承辦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工作,督促、檢,查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有關部門和各地的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

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收集、整理和上報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聯系協調老年協會和老年社團的活動,引導老年社團開展積極健康的社會活動;負責與各鄉、鎮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縣直有關單位的信息溝通及有關事項的協調工作。

(6)民政局執法人員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區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建設征地超轉人員管理工作。

(四)參與擬訂本市社區建設總體規劃;擬訂社區建設的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服務站建設。

(五)擬訂本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組織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

(七)擬訂本市撫恤優待政策、標准和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

(八)擬訂本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九)擬訂本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指導軍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

(十)擬訂本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擬訂本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外地來京上訪人員和非正常上訪人員的接濟服務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本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縣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十四) 負責本市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政局行政執法


7. 民政局下屬那個工作崗位最好

民政局一般內設機構如下,你根據關系權衡後選取。

(一)辦公室(黨辦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事務,起草綜合性文件;擬定全市民政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民政業務工作考核、先進單位表彰工作;負責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涉民政工作建議提案的辦理;負責市級民政法規建設工作,組織民政幹部培訓,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復議;負責民政政務信息及政務公開,局機關公文運轉、督查、督辦、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市長公開電話、年鑒編撰、辦公自動化、安全保衛、信訪及會務、接待工作,老幹部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及民政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編制、人事、勞資工作;指導基層民政辦公室(民政所)建設工作。

(二)優撫科(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標準的督促落實及轉業、退伍軍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和人民警察、參戰參訓民兵、民工評定傷殘等級的審核、申報、死亡證明及撫恤工作;承辦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員稱號的審核申報和褒揚工作;指導全市優撫光榮院、復員退伍軍人精神病院、烈士陵園等優撫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雙擁宣傳,督促檢查各項雙擁法規政策的落實;組織「八一」、春節期間和日常慰問活動;研究、制定駐衡部隊隨軍家屬就業的有關政策;組織指導創建雙擁模範城(縣)的申報;完成市雙擁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科(人民政府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

負責部隊移交本市地方政府安置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審核和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落實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負責指導全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住房建設和服務管理等工作;規劃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人員配備和車輛配置。

(四)復員退伍軍人安置科(人民政府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負責擬定全市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制定年度全市及市直單位和中直、省直駐衡單位城鎮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安置計劃;負責市直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訓教育、管理和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工作。

(五)救災救濟科(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辦公室、衡水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上級、研究擬定實施本級地方性救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及時核查上報並發布災情;管理分配省下達和市撥付的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慰問災民,指導災區生產自救。組織和指導全市經常性救災捐贈活動;承辦國內外對本市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全市農村五保供養、鄉鎮敬老院建設和社會救濟工作;承辦衡水市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及時調查分析,提出低保標准,報市政府批准後發布執行;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微機化管理工作和與上級聯網工作;承辦衡水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擬定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指導實施;負責制定全市社會福利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各類社會福利機構認定標准及管理規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對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和負責全市福利企業的指導、管理和審核、報批等工作;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抓好社會福利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實施工作。宣傳、貫徹、實施黨和國家殯葬管理法規、政策,制定全市殯葬管理及發展規劃,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全市等級殯儀館和經營性公墓的申報工作;指導全市殯葬事業單位建設、管理和殯葬用品市場清理整頓工作;處理涉外、涉華僑、涉港澳台同胞在我市辦理喪葬事宜。按國家法律和上級法規、規章,指導、辦理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承辦涉華僑和涉港、澳、台同胞兒童收養登記。指導全市收容遣送站建設和管理,協辦市際收容遣送工作;負責審核和管理市級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

(七)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負責指導全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提出全市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定相關法規、規章草案,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服務組織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擬定社區服務建設規劃、管理辦法,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擬定全市婚姻服務組織機構管理辦法,承辦婚姻服務組織的審核、報批工作;依法查處非法婚姻;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市域內行政區域變更工作;擬定全市行政區劃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市、縣、鄉三級政府駐地變更、遷移的申報,負責縣級行政區域變更、調整的申報,負責市轄區和縣級市的設立及規劃、預測、申報工作;承辦撤鄉建鎮及鄉級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界線變更的調查、合並、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依法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縣鄉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市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協商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縣鄉邊界爭議糾紛的調處、裁決工作;承辦衡水市勘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

(八)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擬定全市社團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市級社團、跨縣(市)區社團機構登記和監督管理;負責在衡的港澳台同胞社團,外國人在衡社團,國際性社團在衡機構的登記、年檢申報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社團會費標准和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查處社團組織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縣(市)區社團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金會組織登記年檢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計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和基建工作的監督管理。編制和申報全市民政系統專項物資裝備計劃;負責和指導全市民政系統的內部審計和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及行政、事業經費的計劃管理使用工作。

8. 民政局有沒有執法權有文件嗎

縣級民政局,是民政行政執法機關。具有行政執法權。
執行有關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規。
如殯葬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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