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風電施工企業每多長時間應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知識培訓和演練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的規定: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但是考慮到風電的特點,演練和培訓建議一年至少一次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