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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安全培訓考核試卷

發布時間:2020-12-23 10:41:08

『壹』 食品安全培訓內容准備給超市的員工培訓

我建議你去中安食品安全配訓,是食品安全局合作單位,網上視頻培訓,時間自由掌控

『貳』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內容怎麼填樣板

大綱
1.食品中常見污染及預防控制
2.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規程
4.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過程監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見污染及預防控制
1.具體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傳染病的部分病原菌2.食品中常見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見的是甲肝病毒(一)食品中常見污染及預防控制1.人感染寄生蟲病大多是由於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飲食習慣、或食品加熱不徹底所致2.生物毒素人體攝入的後極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見的有發芽馬鈴薯、青蕃茄、苦杏仁、鮮黃花菜、生黃豆等(三)食品中常見污染及預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河豚魚、青皮紅肉魚 四季豆、扁豆、荷蘭豆 生豆漿野蘑菇(顏色鮮艷的大都有毒)2.能污染食品的物質 有機磷農葯,蔬菜 瘦肉精,豬肉、豬內臟 亞硝酸鹽 桐油 貝類毒素三、餐飲服務監督管理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已於2010年2月8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飲服務基本要求 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餐飲服務基本要求 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管理工作,並且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此類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三)餐飲服務基本要求
1.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
2.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四、操作管理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餐飲服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二)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食品原料,並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操作管理(三)應當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四)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五) 操作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七)製作冷盤應當達到專人負責、專室製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的要求;(八)用於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九)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並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十)應當保持運輸食品原料的工具與設備設施的清潔,必要時應當消毒。運輸保溫、冷藏(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且與提供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溫、冷藏(凍)設備設施。

『叄』 消防安全培訓教程的目錄

第一章 消防安全基礎知識
第一節 燃燒與火災
第二節 常見發生火災的原因
第三節 防、滅火基本措施
第四節 建築防火基本知識
第五節 電氣防火基本知識
第六節 常用滅火劑
第七節 常用滅火器的配置與使用方法
第八節 固定消防設施的設置與啟用方法
第九節 火災報警與初起火災的撲救
第二章 商場(超市)消防安全
第一節 商場(超市)的火災危險性
第二節 商場(超市)的防火要求
第三節 各類防火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制定
第四節 商場(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例
第三章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
第一節 賓館(飯店)的火災危險性
第二節 賓館(飯店)重點部位及防火要求
第三節 附屬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及火災預防
第四節 各類防火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制定
第五節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例
第四章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
第一節 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危險性
第二節 公共娛樂場所的防火要求
第三節 各類防火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制定
第四節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例
第五章 餐飲場所消防安全
第一節 餐飲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及火災原因
第二節 餐飲場所的防火要求
第六章 社區消防安全
第一節 社區居民火災的成因分析
第二節 社區消防工作
第三節 社區消防建設
第四節 社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職責
第五節 家庭消防安全常識
第六節 社區滅火疏散預案的制定
第七章 學校消防安全
第一節 學校的火災危險性
第二節 學校的防火要求
第三節 各類防火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制定
第八章 網吧消防安全
第一節 網吧的火災危險性
第二節 網吧的防火要求
第九章 建築工地消防安全
第一節 消防安全責任制及崗位職責
第二節 施工現場及各崗位的基本要求
第三節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制度
第四節 滅火疏散預案
第十章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
第一節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分類及危險特性
第二節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防火
第三節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防火
第四節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監督管理
第五節 加油站消防安全
第十一章 火場逃生與疏散
第一節 火場逃生的方法
第二節 火災初期疏散人員的方法
第三節 火場救人的方法
附錄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附錄二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附錄三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附錄四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附錄五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附錄六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附錄七 消防安全責任書
附錄八 承租場所消防安全責任書
附錄九 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附錄十 消防安全檢查表式樣
附錄十一 火災隱患整改程序圖
附錄十二 內部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附錄十三 內部復查意見書
參考文獻

『肆』 超市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我公來司門店將如下作自業定義為危險作業: – 1、高處作業,需要登梯或外掛的作業,高度超2米; – 2、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操作的; – 3、高溫作業,溫度35度以上的環境下最少呆30分鍾以上的作業; – 4、低溫作業,在冷庫內作業時間要長達20分鍾以上的; – 5、動火作業,電焊等動用明火的操作; – 6、其他作業,如:吊裝作業、施工作業、入塔進罐、限制空間作業等。

『伍』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

一、超市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准、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並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台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櫃進行促銷,並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櫃、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陸』 商場超市消防工作如何開展

一、 管理組織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 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並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 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 防火監督制度
1、 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 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 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佔、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後,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並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 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於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於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 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後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 專櫃裝修必須按照《專櫃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方可動火。
9、 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准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並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 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 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餘各部門的消防骨幹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於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 處罰
1、 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 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議書者,公司根據情節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 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情節,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 營業時間後,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佔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後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 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 發現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後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定》、《臨時動火管理規定》、《專櫃裝修管理規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並除名。造成後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 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並書面警告。
9、 消防監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 違反液化氣灶操作規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 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2、 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3、 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採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4、 及時發現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 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表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 以上制度沒有規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行。
17、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行。
四、 消防培訓、教育管理規定
1、 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員工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安全知識,滅火技能的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
2、 商場各部門處長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組織本部門的員工,參加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3、 商場員工必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對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可進行補考,補考成績不合格者給予相應的處罰。對無故不培訓、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據公司的消防管理體制進行處罰。
4、 防火督察組負責員工消防培訓,考核資料存檔,並將考核成績送交公司人事部備。作為員工升、降、留、退的參考依據。
5、 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於一次對各部門新入職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各部門新入職員工必須經消防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6、 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於一次對各部門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抽查,測試,對測試不合格者,必須重新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7、 對重點部門、部位工作崗位的員工(如液化氣灶、電工、電焊、倉庫管理員),每年內部門培訓不少於兩次,且須送消防局培訓,持證上崗。
8、 商場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培訓,參加滅火技能的訓練,每月不得少於兩三次,防火督察組將培訓、訓練資料存檔。
五、 商場臨時動火管理規定
為保證商場正常營業時間的消防安全,確保商場的正常營業跌序,根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制定以下規定。
1、 嚴禁商場正常營業時,在沒有取得防火督察組同意,無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電焊、氧焊、切割等動火作業。
2、 如非必要在商場內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通知防火督察組人員,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嚴格遵守動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規程。
3、 動火前「七不」即:
u 防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u 周圍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u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余的油質不動火。
u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不動火。
u 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動火作業時,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護的不動火。
u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品,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u 未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4、 動火前「四要」
u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u 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u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u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5、 動火後,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以上規定希施工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如違反其中任何一條,根據情節輕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實施生效。
六、 熟食部防火須知
1、 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氣等,煤氣是可燃液體,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
2、 因鋼瓶、油路管道腐蝕或連接導管老化破裂,以及爐灶鋼瓶的附屬件不合格或損壞失靈,造成液化氣泄漏引發火災,鋼瓶與熱源太近或充氣過量,可導致瓶體破裂引發爆炸,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搬運移動氣瓶過猛,撞擊產生火花導致爆炸。
3、 在爐灶上燉煮各種食品時,浮在上面的油質溢出鍋外,遇火燃燒,油炸食品進油過及油鍋擱置不穩時溢出遇火燃燒或油鍋加熱時間過長,油溫超過油的自然點起火。
4、 燉煮各種食品,湯類時,應有專人看管,湯不易過滿,預防外溢,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在沸騰時應降低爐溫,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預防外溢。油溫達到適當高度應放入菜餚,食品,與油炸起火時特別注意不可向鍋內澆水,應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滅火。
5、 液化燃氣爐點火時,有自動裝置的可先開氣閥門,然後,採用爐具上的點火開關,使用完畢,應先關氣閥,再關爐具開關。
6、 發現漏氣,應立即關閉開關,採取通風措施,熄滅火源禁止開關電氣設備,通知維修部、防損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試漏。應用肥皂水做試漏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排除。
7、 熟食部員工應嚴格按廚房設備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程序作業,並做到人離火滅。有問題及時提出改正。下班時,關閉所有氣體開關,電源,要專人負責,並做好記錄。
七、 義務消防隊
1、 義務消防隊的性質
義務消防隊是一支群眾性的不脫離生產同火災事故作斗爭的消防隊伍,是在本單位黨政領導下,在公安保衛部門和專職消防隊伍的指導下,聯系群眾、宣傳群眾,開展防火工作,對火災進行撲救的一支有組織的戰斗隊伍。
2、 義務消防隊的工作任務
u 貫徹執行消防工作任務、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規則制度、辦法,協助本單位發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訂防火約帶頭執行,發現問題耐心教育和幫助群眾及時糾正。
u 經常開展防火宣傳,提高職工群眾防火觀念和防火自覺性,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普及防火與滅火常識宣傳教育。
u 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嚴格控制火源,妥善處理易燃易爆物品協助本單位整改火險隱患,堵塞火險漏泄和防止火災發生。
u 撲救火災。發生火災時,要積極投稿滅火戰斗並組織群眾共同撲救。有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地區、單位,應在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戰斗。
u 對消防器材負責維修、保養、並教育職工群眾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證器材的完整好用。
u 在公安保衛部門領導下,積極追查火災發生的原因,研究發生火災的規律和特點,總結實踐經驗,改進措施、克服缺點、加強工作。
要完成這些工作,必須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證,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分析形式、總結工作、表揚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強領導落實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開展。不斷鞏固發展,為保衛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更大的貢獻。
3、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分工
義務消防隊應設正副隊長指導員,在防火工作上應跟進不同情況,共同負責,適當分工。在滅火工作上,一般應劃分為以下幾個小組:
火災報警組 當發現起火時,應迅速而沉著的起火單位、部門和名稱、起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等立即報告隊長外,還應發出火警訊號並迅速向當地消防隊或公安衛部門報告,把消防車和消防人員引進火場。
滅火戰斗組 當聽到火災報警時,消防隊員要立即攜帶消防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群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火場供水組 接到報警後,立即帶上供水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群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搶救組 發生火災時,本著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迅速向起火單位的知情人問清火場內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學危險物品或貴重物資受到火災威脅,如有威脅,應問明其所在地點,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 義務消防隊的政治學習與業務訓練
義務消防隊必須圍繞黨中心工作,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加強整頓紀律作風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時還要學習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懂得安全檢查是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進行消防義務訓練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須的,要按照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的原則,積極開展業務訓練,要努力學習消防工作的方針、任務和各種消防法規、法令、邊學、邊議、邊練的方法,認真學習嚴格訓練各種滅火戰斗方法與滅火器材的使用,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滅火戰斗能力。建立健全學習制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制度。跟隨各地實踐,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個月內進行一次政治學習或業務訓練,要切實可行,持之以恆。

『柒』 超市食品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超市的食品安全培訓內容包括食品變質,腐爛的特徵,危害等等。

『捌』 小型超市不需要辦理消防安全合格證 但工作人員使用滅火器需要辦理消防培訓證嗎

超市的話需要有消防安全合格證的,最好是能夠自己操控滅火器

『玖』 求一超市制度

超市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為使本超市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超市的員工規范、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超市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章 超市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2 勤勉一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
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誇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章 服 務
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顧客表明:顧客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
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於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
2.1超市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於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超市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超市,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超市的形象和聲譽。
2.2 不論是銷售超市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戶或客戶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條 日常行為規范
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3.1.1 禮貌地對待客戶及來訪者;
3.1.2 與顧客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3.1.3 對顧客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
3.1.4 與顧客相遇,要主動讓路;與顧客同行,應禮讓顧客先行;
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2.1 員工必須身著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
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並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塗指甲油;
3.2.3 男員工不得留胡須;
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並做缺勤處理;
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員工丟失姓名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姓名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僱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第四章 工 時
第一條 標准工時
1.1 員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 由於公司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
1.2.1 員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並通知員工;
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 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 加班
3.1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後方可確認。
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遊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後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條 考核的類型
1.1 本公司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與考績。
1.2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1.3 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核發年終獎金及懲處的依據。
第二條 考勤制度
2.1 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出勤時間。
2.1.1 員工在到達超市離開崗位前應著制服打卡。
2.1.2 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並扣除相應工資。
2.1.3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
2.1.4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
2.1.5 員工因超市業務需要外出辦事而不能進超市的,應該事先填寫「外出工作時間表」並由部門主管簽字,回超市後應即將「外出工作時間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
2.2 員工應准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2.1 工作時間開始後15分鍾內到班者為遲到;
2.2.2 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鍾內下班者為早退;
2.2.3 工作時間開始後或結束前15分鍾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2.2.4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鍾,也以曠職半天論;
2.2.5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
2.2.6 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
2.2.7 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2.3 超市將根據考勤紀錄實行獎懲,具體辦法參考第十三章
2.4 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三條 考績制度
3.1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3.1.1 試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予以正式錄用。
3.1.2 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主管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後,呈人力資源部總評。
3.2 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等。
3.3 考績可分為以下等級:
。傑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超市作出較大貢獻;
。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准;
。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准;
。需改善,尚有未達標准方面,但經努力可改進;
。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後仍未改善;
3.4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
3.5 考績工作由主管、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條 工資構成
1.1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獎金(其中出勤、表現、效益獎各佔1/3)、津貼構成。
1.2 超市根據員工的職位性質、職責范圍和個人表現確定員工的工資,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其月基本工資除以167.4(員工平均每月工時)。
1.3 如果員工按時出勤,並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主管人員或其他上級的指示,則公司每年將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獎金,是否給予獎金及獎金的具體數額將由部門主管決定。
第二條 工資支付
2.1超市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1.1 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後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2.1.2 公司發薪日為每月5-7日,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後。
2.2 超市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並代員工向政府稅務部門繳納。
2.3 本超市員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詢問本超市其他員工的月薪所得,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導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條 社會保險
1.1超市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二條 醫療福利
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當地有關政策執行。
2.3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2.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條 假期類別
1.1公司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婚假、喪假、年休假、補休假、病假、產假和事假。
1.2 除長病假外,超市給假以「工作日」計。
第二條 請假規則
2.1 所有休假應事先獲得直接上級主管批准.
2.2 所有假別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 按請假核准許可權獲批准後, 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存.
2.3 所有員工必須在休假完畢後立即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3.2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並按照有關法律、本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六條 病假
6.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公司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歸檔。
第八條 事假
8.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主管批准,人力資源部審核,事先未得到批準的缺席,按曠職處理。
8.2事假期間工資不發。
第九章 培 訓
第一條 培訓目的
1.1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並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 上崗培訓
2.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後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
。崗位應知應會;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門規章制度;
2.1.2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2.2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
第三條 在崗培訓
3.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
3.1.1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託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
3.1.2在崗培訓可採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范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
3.2.1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
3.2.2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
3.2.3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3.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 待崗培訓
4.1待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
4.1.1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
4.1.2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4.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
。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
。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
4.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
。所在部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
。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
。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4.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
。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補貼。
。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於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准。
。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
4.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將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合同。
4.6 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後,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
第十章 安 全
第一條 安全規則
1.1 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1.2 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超市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1.4 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1.5 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1.6 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超市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
1.7 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車(叉車)。
1.8 超市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1.9 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並服從統一調度。
1.10 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第二條 火情處理
2.1 當火警發生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
。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並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
。通知總機,說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
。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
。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並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
2.2 如火勢蔓延,應及時採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
。聽到廣播後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
。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
2.3 員工應參加火警演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條 意外緊急事故
3.1 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
。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
。協助維護現場;
。與同事鼎力合作,務使公司業務保持正常進行;
3.2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
。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協助救護傷病者;
。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3.3 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電梯緊急程序。
第四條 及時匯報
4.1 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匯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
4.2 員工如果在公司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匯報,以便將其驅逐出商場。
第十一章 保 密
第一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1.1凡在本超市就職而產生的,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等業務信息,如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超市的均屬商業秘密。
第二條 保密規則
2.1超市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
。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不得將公司文件用於不屬於公司業務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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