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充分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求答案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員工的思想更加活躍,對一些事物的認識判斷呈多方位、多角度、多層面趨勢,說教式的宣傳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已很難奏效,如何根據新形勢的發展需要,針對員工的思想和工作實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的宣傳教育活動,為企業的建設和發展創造一個和諧、文明、協調的環境,對工會組織是一個新的挑戰。
一、建設高素質工會隊伍,實現工會宣傳思想工作上的創新。
工會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黨通過工會把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傳達到職工群眾中去。同時,職工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通過工會反饋上來,作為黨的決策依據,因此,工會肩負著義不容辭的責任。公司應注重把工會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內容都緊緊圍繞員工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來開展宣傳思想工作,發揮工會的積極作用。工會組織要強化內部的基本理論教育,要通過舉辦各種講座,教育和引導工會工作者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妥善處理各種思想問題和各種矛盾提供扎實的思想基礎.
二、工會要做好公司員工的思想工作。
(一)加強工會自身建設。首先是選好工會領導班子,只有讓職工選出自己認為值得信任的工會領導班子,才會對工會開展的思想工作給予配合。只要熱愛工會工作,有一定的知識水平和工作經驗,敢於為職工說話,得到職工認可的都可以考慮作為工會領導班子的人選。不要陷入只有企業管理機構人員才能成為工會領導班子成員的誤區。當員工與公司產生矛盾時,身為企業管理層的工會領導班子成員往往是很難作為的,甚至更多考慮的自己的飯碗而不是員工的利益。
(二)以人為本,立足員工思想狀況開展工作。工會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是公司員工,要對員工追求個人正當利益、注重體現自身價值、生活方式突出個性等需求予以認同和理解,引導他們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要關注那些由於下崗、換崗或經濟壓力而導致心理失衡、思想困惑、精神抑鬱的員工,及時解決他們的困難,傾聽他們的心聲,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要堅持「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的原則。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員工,尊重職工人格、尊重合理要求,不以教育者自居,以免傷害職工的感情和自尊心。工會工作者應懷著深厚的感情,以信任、體諒的態度,理解職工的心情和處境,用真誠的態度與員工交心。對員工抱有深切關注、愛護和竭誠幫助的態度,關心職工的理想、感情、生活、健康等方面的情況和要求。通過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工作,竭盡全力地幫助員工消除心理上的障礙,解除職工生活中的困苦,創造條件幫助職工戰勝困難。只有貼近員工的實際,與幫助員工解決實際困難相結合,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深入人心,更加具有感染力和說服力,才能充分發揮出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
(一)、准確定位,充分認識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的重大戰略意義。在當前這個機遇與挑戰並存的新時期,員工素質的提高關繫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關繫到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充分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對提高員工隊伍整體素質具有重大的意義,企業工會要把發揮「大學校」作用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力爭企業黨政的支持、配合和參與,不斷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推進員工隊伍的知識化進程.
(二)、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是促進企業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的重要保證。當前,由於受市場電煤價格影響,火力發電企業大幅虧損,企業職工的收入或多或少受到影響,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帶來了新的的任務和壓力。這就迫切要求工會圍繞企業中心工作,站在全局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最大限度地凝聚廣大職工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引導廣大職工立足本職崗位,化挑戰為機遇,變壓力為動力,為推進企業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
(三)、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是維護員工合法權益的根本途徑。工會作為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擔負著「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社會職能,工會的工作對象是職工群眾。面對企業不景氣,履行好工會的教育職能,是維護員工學習權、發展權的重要手段;是對職工生存、競爭和發展能力的維護;是對員工根本利益的維護;是保障職工經濟、政治、文化和其他社會權益的重要途徑,關繫到企業的興衰、職工自身利益的實現。工會組織只有充分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始終把提高職工綜合素質作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根本途徑,把建設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作為工會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才能保障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形成穩定、和諧、互利、雙贏的勞動關系,從而推進企業健康和諧發展。
四、培養努力踐行企業文化核心價值觀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工會以「創爭」活動為載體,形成人人爭當「崗位標兵」、「技術能手」的良好氛圍,打造高素質員工隊伍。
(一)、是結合工作實際,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班組,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 「創爭」活動是工會進一步深化員工素質工程的重要載體,企業工會要從職工學習需求出發,從企業生產實際出發廣泛開展職工崗位練兵、技能培訓、技能比賽、技術交流等學習教育活動,引導職工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使職工教育成為職工的自覺行動,由「學會」轉為「會學」,鼓勵職工崗位成才、自學成才,爭做「知識型技能型職工」,通過「爭創」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同時,工會組織要協同企業建立「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鼓勵人才自我提高,通過不斷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使職工成為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
(二)是建立良好的「創爭」活動內部環境,營造出員工自覺自願的學習氛圍。工會組織要創建良好的「創爭」活動環境,要創新培養手段,積極引進和利用網路教育、模擬培訓等現代教育技術成果,提高教育培訓質量和效率。通過開展「創爭」活動,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積極的求知慾和上進心,不斷激勵職工的進取心、滿足員工成就慾望,提供展現自我的舞台和空間,最大限度的發揮每個員工的作用,充分體現知識的價值、技術的價值、人才的價值,以實績和知識、技術論英雄,真正使一流的職工、一流的貢獻,獲得一流的報酬和「榮譽」,繼而激發廣大職工強烈的榮譽感和爭創意識,造就一批思想道德品質高尚、素質優良的復合技能型及知識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為企業在發展和競爭中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三)、是充分發揮學習「成功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帶動廣大職工群眾積極投身到學習中。用崗位成才的先進事跡去感化職工,使他們懂得要發展壯大企業、實現完善自我價值,就必須掌握好本領、學習好技術。運用好榮譽激勵手段,建立企業人才庫,對優秀人才要敢於破格晉升或提拔重用,對作出重要貢獻的人才授予榮譽稱號,使人才擁有事業上的成就感。
五、公司工會應以「企業文化」建設為陣地,凝心聚力,在團隊中實現個人價值,共創企業輝煌。企業文化就象企業的靈魂,誰擁有企業文化優勢,誰就擁有核心競爭力。企業文化建設,就是為了增強企業的內在凝聚力,以提高對高技能人才隊伍的向心力、吸引力。
(一)、是積極推進企業文化建設,構築企業發展軟實力。以凝煉和發揚企業精神、企業文化品牌為重點,發揮職工群眾作為企業文化建設的主體作用,深入開展以思想政治文化凝聚精神、管理文化穩定人心、安全文化夯實基礎、廉潔文化公律興企、團隊文化凝聚力量的企業文化建設,形成具有企業特色的「思政凝神,管理穩心,安全保康,廉潔律行,團隊聚力」的文化精髓。提升企業可持續競爭力,為企業未來發展提供強大的文化支撐和精神動力。
(二)、是充分發揮職工文化活動陣地,不斷創新活動的載體,利用工余時間、節假日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職工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活動,積極培養、引導職工健康有益的興趣愛好,陶冶職工情操,培養團隊精神,滿足職工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向心力。
五、工會組織作為工人階級代表的群眾組織,在企業營造和諧穩定發展環境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對企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企業工會如何增強能力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更好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圍繞改革發展的中心工作,團結和動員職工群眾,上下同心,共謀和諧文明發展的良好局面。公司工會要提高工作水平,為企業營造和諧穩定的環境。
(一)、是提高創新能力。創新是工會不斷發展的前進動力。公司工會幹部要在立足基層、著眼員工的基礎上,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掌握新規律,不斷推動工會的理論創新、體制創新和工作創新,使工會工作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同時努力保持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不斷增強創新意識,提高創新能力。
(二)、是提高服務中心工作的能力。要始終把工會服務工作放到企業整體工作中去統籌、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通過開展有工會特色又卓有成效的工作,團結和動員廣大職工為大局貢獻力量。
(三)、是提高聯系職工群眾的能力。工會組織要真誠,敢於說真話,聽取職工的意見,主動向企業方反映職工的呼聲,吸取職工群眾智慧,總結鮮活的經驗,把工會建成勞資雙方的溝通「橋梁」,把工會建成名副其實的「職工之家」。
(四)、工會要提高組織開展活動的能力。工會沒有活動就沒有生命力。公司工會要根據職工的意願和要求,活躍職工文化生活,滿足不同層次職工的精神文化需要,通過各種文娛活動滲透到企業職工的思想之中,使職工受到哲理的啟迪,心靈的感染,情操的陶冶,進而不斷增強企業職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五)、是提高團結凝聚士氣的能力。只有團結廣大職工凝聚起所有力量才能迸發整體戰鬥力。這就要求工會還必須具備相應的綜合組織協調力,還應當有做群眾工作所必須的親和力,綜合素質要適應工會工作的需要,要加強非權力特質的個人影響力和號召力培養。
六、工會組織要強調落實。工會是員工自願結合的群眾組織,為員工服務,替員工說話辦事,代表和維護員工的利益,是工會的「天職」。企業工會是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要不斷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自覺擔負起職工賦予的神聖職責,以積極進取的良好狀態,切實增強群眾觀念和責任意識,要把員工維權落到實處。企業工會只有心系職工,深入群眾,傾聽群眾呼聲,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為職工群眾排憂解難,真正把員工所想所盼落到實處,才能贏得職工群眾的愛戴與信任,才能得到職工群眾的擁護和支持。(甘肅靖遠第二發電有限公司:陳忠 )
② 如何對新員工進行工會知識培訓
召集大家,開個培訓會。准備資料,准備講師。
③ 新稅法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和福利費的計提比例
一般企抄業: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個體工商戶等:
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④ 新形勢下如何充分發揮企業工會的職能作用
一、與時俱進,增強工會組織的創新力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工會作為社會經濟關系的產物,其地位、作用和職能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職工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發生了新的變化,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盪,使職工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呈現多樣復雜的特點。二是黨內腐敗現象以及社會的分配不公問題,對職工的積極性產生了負面影響。三是民主意識不深入。一些企業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工作流於形式,壓抑了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影響與制約了企業和員工的共同發展。
二、緊密圍繞企業經濟中心工作,切實履行工會職能
首先,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職代會制度,為職工提供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平台,保證職工群眾對企業重大問題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增強職工的責任感,發揮他們在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企業與廣大職工結成一個統一的利益共同體。其次,緊密結合企業經營、生產實際,開展豐富多彩的技術創新和勞動競賽活動。工會可適時組織開展以科技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為主要形式的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推動「創優質量、創優效益、創新技術、創低能耗」勞動競賽的深入開展,廣泛調動職工群眾的生產積極性。
三、堅持以人為本,增強企業發展的凝聚力
首先,以「創建學習型組織、爭當知識型職工」活動為主線,千方百計為提高職工素質搭建學習平台。工會組織要引導職工樹立新的學習理念和「學習為本」的思想,營造學習氛圍,調動學習積極性。工會組織可以配合行政採取自培、委培和技能大賽等多種形式,積極做好人才儲備工作。同時,積極選派思想覺悟高、有發展潛力的職工,特別是青年職工參加上級業務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其次,實行職工隊伍動態管理,挖掘職工潛力。一是通過競爭上崗給廣大職工提供充分展示自己才華的機會,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二是加強企業各崗位交流,培養復合型人才;積極輸出和引進人才,使企業的人力資源盤活起來,從而全面提高企業職工的個人素質。最後,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堅持用先進的企業文化凝聚人心,把情感融入管理,樹立全體員工一致認同的核心價值體系,使廣大職工群眾都能把心和勁與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全局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四、維護職工權益,樹立法治意識
工會在企業中擁有建設、維護、參與、教育四項職能。依法保障職工參加工會的權利,把廣大職工吸引到工會中來,充分運用法律手段,保障工會會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做好工會工作,必須樹立強烈的法治意識。工會工作要以貫徹實施《工會法》、《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為契機和突破口,正確處理企業整體利益與維護員工的具體利益的關系,通過工會反映、呼籲,行使工會的維護職能。這就需要工會幹部增強法律意識,做到依法治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利益。
五、提高認識,增強工會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一是發揮造勢作用,在培育參與主體上下功夫。職工群眾不僅是物質文明的創造者,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創造者。充分運用各種宣傳教育陣地和載體,廣泛宣傳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宣傳企業文化建設的內涵,使廣大職工在企業文化建設上形成共識,自覺增加關注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自覺投身企業文化建設,真正發揮職工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二是發揮教育作用,在提高隊伍素質上下功夫。教育是工會四項基本職能之一,工會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幫助職工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提高科學文化素質,提高業務和技術水平。充分發揮工會「大學校」的作用,從實踐和理論的結合上引導職工培育符合時代特徵、體現行業和企業特點的企業精神。 三是發揮引導作用,在營造民主氣氛上下功夫。開展企業文化建設是企業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營造企業濃厚的民主氛圍,發動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六、廣泛開展文體活動,滿足職工業余文化生活需求
滿足職工文化需求,引導職工參加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陶冶職工情操,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工會要積極爭取企業行政的支持,妥善用好工會經費,不斷加大對文化設施和文化陣地的投入,努力搞好培訓基地、文化活動場所、宣傳教育陣地、生活設施的建設,最大限度地滿足企業和職工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的需要。同時,依託這些設施,組織廣大職工經常開展各種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和體育活動,開展形勢任務、政策法規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鼓舞和激勵職工發揮主人翁精神。
⑤ 工會法知識講座
工會法知識講座
什麼是《工會法》?如何認識中國工會立法的發展過程?
工會法是調整工會與國家、工會與行政機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包括工會活動的宗旨及范圍,成立工會的程序,工會的法律地位、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工會的權利和職責,工會經費的徵集與使用等。
資本主義國家的工會立法,經歷了三個時期:(1)禁止時期,在資本主義初期,國家把勞動者組織工會視犯罪,利用國家機器制定法律,禁止成立工會。(2)限制時期,迫於工人運動的發展,資產階級雖然在法律上承認工會合法,但又對工會的活動加以限制,工會如有違反限制行為,即予處罰或解散;(3)承認時期,在工人運動的壓力下,資產階級不得不承認工會的法律地位,採取一些讓步措施。一般認為1871年英國的《工會法》為最早的工會法。
我國工會的立法始於1924年孫中山領導的廣東國民政府頒的《工會條例》,該條例宣布工人有組織工會的權利,確認工會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和罷工的自由。此後,國民黨政府1928年頒布的《工會組織條例》,1952年頒布,1932年和1947年分別修正的《工會法》,對工會活動作了種種限制,實際上剝奪了職工組織工會的自由。
真正代表工人階級利益和意志的工會立法,始於1922年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制訂的《勞動法案大綱》。1930年,中央革命根據地制定的《赤色工會組織法》,用單行法規的形式規定了工會的性質和任務,明確了工會的宗旨。此外,我國各革命時期根據地的勞動立法中,也不同程度地包括了工會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6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明確規定了工會是工人階級自願結合的群眾組織,還規定了工會的任務、組織原則、工會的權利義務、工會與國家的關系、工會與企業的關系、工會的組織機構和領導機關、工會經費的來源等。工會法的頒布,對我國工會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發揮人民民主專政的支柱作用、聯系黨與職工群眾的紐帶作用,以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據,促進了工會自向建設和工會運動的發展。1992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頒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這進一步肯定了新時期國工會階級和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產中的地位,並就工會的性質、任務、權利、義務、活動准則和組織原則等重大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以法律的形式體現了黨的基本路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新《工會法》)是在我國順利跨入新世紀,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新形勢下頒布的。新《工會法》進一步突出了工會的維護職能,進一步保障了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進一步加強了職工民主權利的法律保護,進一步健全了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進一步保障了工會工作的物質基礎,加強了工會幹部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律保護,確定了違反《工會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新《工會法》的頒布實施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工會自身改革和工運事業的發展,促進改革開發,推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為什麼要修改1992年《工會法》?
我國第一部《工會法》是1950由中央人民政府頒布的。1992年作過一次修改。由於1992年《工會法》頒布時我國還沒有明確提出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1992年《工會法》客觀上不能不受歷史條件的局限。特別是隨著近幾年我國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經濟關系、勞動關系的深刻變化,以及經濟結構調整,職工隊伍的變化,工會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面對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亟需從法律上予以規范和保障,迫切要求對1992年《工會法》進行修改,其必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隨意撤並、組建困難、會員銳減問題。職工有權參加和組織工會,是我國《工會法》根據我國《憲法》規定而明確規定的。但實際生活中,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經常受到侵犯,工會組建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難。據全國總工會調查表明:1997年基層工會已從1995年的593113個減少到510276個,1998年又減少為503532個,會員人數從1995年的103996314人減到1997年的91309843人,1998年又減到89134262人。可見,工會組織呈下降趨勢,會員人數銳減。還有一些用人單位,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限制、阻撓甚至禁止職工依法組織和參加工會。因此,新建企業工會組建率較低,職工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違法侵權現象嚴重。據全國總工會1998年底統計,外商投資企業的工會組建率為僅35.5%,私營企業的組建率僅為4%,鄉鎮企業的工會組建率僅為7.1%。
在國有企業改革和轉制中也存在隨意撤並工會組織的問題。在一些地方,國有中小企業通過試行改組、聯合、兼並、租賃、承包經營、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大多成為了集體性質、合夥或私營性質的企業,在這些改制企業中,工會組織和工會會員減少的趨勢更為明顯。除股份合作制形式外,大多存在著撤並工會,或形式上還保留工會,但工會工作以難以開展的情況。
2、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受侵犯問題。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勞動關系發生著深刻地變革,工會應當旗幟鮮明地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會幹部在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時,與用人單位和營者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工會幹部因維護職工權益打擊報復的情況時有發生。
3、拒繳、拖欠工會經費問題。目前,各級工會的經費存在難以得到保障的問題。資料表明,全國工會經費收繳率不足50%。而在基層工會,企業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現象更是十分嚴重,工會經費更為困難。經費是工會開展活動的必要物質條件,由於經費得不到保障,致使一些地方工會、企業工會根本無法開展活動,有的甚至連工會幹部的工資都開不出來。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雖然《工會法》對工會經費的撥繳作了明確的規定,但由於對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行為沒有規定相應的制裁措施,致使一些企業行政方面無視《工會法》的規定,拒繳、拖欠工會經費。第二,部分國有企業經營困難,虧損嚴重,職工工資水平連年下降,有的甚至連工資都發不出來,工會經費的撥繳更無從談起。第三,現行工會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工會經費的撥繳未作具體規定,致使這些企業工會經費的撥繳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況。
4、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問題。1992年《工會法》沒有規定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因此,《工會法》在實施中出現非法撤並、工會、打擊報復工會幹部、非法侵佔、挪用工會財產,拖欠、拒繳或者非法查封、劃撥工會經費等侵犯工會權益的問題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無不與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責任有關。甚至一些侵權案件起訴到法院後,經辦法官難以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的處罰法定的原則,給對方施以法律制裁。二是不少地方也出現人民法院對違反《工會法》的侵權案件不予受理的問題等,使工會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
在此,我們還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認識修改《工會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改革開放新形勢對修改《工會法》的要求。1992年《工會法》頒布以來,隨著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發展,在這些企業中就業的職工人數迅速增加,已成為我國工人階級隊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黨的十五大提出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公有制實現形式要多樣化,很多中小國有企業通過拍賣、出售為私有企業,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改為股份制企業。但1992年《工會法》已不能適應這種新形勢,致使工會在這些企業處於無法可依、無法保障的狀況。客觀形勢的發展迫切要求對《工會法》進行修改,從法律上規范和保障非公有制企業中職工組織和參加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等權利。
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的變化對修改《工會法》的要求。當前,一些外商企業和私營企業,甚至改制企業都存在著侵犯職工的政治權利、勞動權利、人身權利以及經濟利益的問題。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勞動關系也發生很大變化,企業經營面對市場競爭,為了追求更高利潤,也容易忽視以至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引起的。因此,需要加大依法維護職工利益的力度,進一步突出工會的維護職能,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並從法律上予保障。不然,工會就會脫離職工群眾,失去存在的基礎。
三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展工會工作與工會幹部保護問題突出的要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的變化,政府職能逐步轉變,通過行政手段保護工會幹部權益的作用越來越弱,工會幹部在加大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力度的同時,其自身責任和風險也隨之增大。近些年,工會幹部因維護職工權益遭受打擊報復的現象日趨增多。有的企業工會主席任期未滿即被調離;有的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就被罷免;有的被扣發工資;有的被無故或借故解除勞動合同等等,嚴重影響了工會幹部維權的積極性,亟待通過法律手段加以保障。
四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組織建設的發展變化與工會維權工作的要求。隨著鄉村城鎮化,鄉鎮企業規范化,鄉鎮、街道職工數量越來越多,如何維護鄉鎮企業職工、街道職工的合法權益,幫助、指導職工建會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隨著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小企業越來越多,25人以上才能組建工會委員會的規定,已不能滿足這類企業職工建會維權的需要,應當作出相應調整,降低建會人數標准,允許聯合組建工會;隨著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在企業兼並、改組過程中,撤並工會組織、工會機構的現象十分突出,應當從法律上予以規范,保險工會組織正常開展工作。
五是《工會法》的法律責任和工會訴權問題提出的要求。我們知道,對權利保障的最後手段就是以違法侵權者追究法律責任和實施法律制裁來實現的。《工會法》在貫徹實施中出現的侵犯工會權益的問題,如非法撤並工會,打擊報復工會幹部,非法侵佔,挪用工會財產,拖欠、拒繳或者非法查封、劃撥工會經費等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無不與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責任規定有關。一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對違反《工會法》的侵權案件不予受理,使工會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切實保護,嚴重影響了國家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這與《工會法》沒有明確規定工會的訴權是直接相關的。
六是實踐經驗的積累和形勢發展的要求。1992年《工會法》頒布實施以來,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區及部分城市分別制定頒布了《工會法》實施辦法、條例,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工會法》的某些不足,並將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辦法予以規范,對《工會法》的規定有所創新、有所突破,推進了工會工作。但由於各地的規范不盡統一,致使《工會法》的實施程度不平衡;有些具體規定還需要進一步論證,亟待《工會法》盡快作出統一規范。
近年來,黨中央對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做好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人階級的主人翁作用作了一毓重要指示,特別是黨的十五大和十屆四中全會在這方面提出許多明確和具體的要求,如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代表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等。就此各地在實際工作中積累和創造了許多新鮮經驗。這些方針、政策和經驗,有必要通過修改《工會法》以法律形式予以確認、規范和保證實施。目前,我國已經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規定:人人有權組織工會和參加他所選擇的工會,對這一權力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規定以外的任何限制。作為締約國,為使條約順利實施,為維護中國工會的團結統一,防止境內外敵對勢力的破壞和非法組織的出現,需要從法律就相關問題作出規范。此外,面臨我國即將加入WTO,以及經濟結構和勞動關系的調整,要求工會必須適應形勢的發展,改變傳統的工作手段和方式,與國際接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如建立集體合同制度、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等,同時保證中國工會的獨立性和社會主義特色,這一切都要求盡快修改《工會法》。
新《工會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有哪能些?
1998年12月,九屆人大常委會將《工會法》的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規劃。1999年初,組成了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牽頭,全國人大內司委和全國總工會參加的修改小組,歷時二年零10個多月。2001年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對《工會法》的修改共有44條,據此修正後重新公布的《工會法》,旨在適應新的形勢,總結實踐經驗,對新建企業工會的組建、企業職工和工會幹部合法權益的保護、工會經費的收繳以及對侵犯工會合法權益行為的制裁作出一些補充性的規定,中心是突然和強化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其修改《工會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關於工會的活動准則。現行工會法第四條規定:「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這里規定的工會「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指的是工會活動要遵循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這是工會必須堅持的最重要的根本的活動准則,修正案草案進一步具體規定:「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2、關於發揮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為了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以保障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當前一些企業無視職工的勞動條件與安全,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剋扣職工工資、不提供勞動安全保護,甚至限制職工人身自由,嚴重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以致引發惡性安全事故和職工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對此,工會有責任及時反映情況,並代表職工與企業方面就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問題進行交涉,使企業予以糾正,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因此,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並向工會作出答復;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一)剋扣職工工資的;(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件的;(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增加這些規定,有利於工會開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
3、關於新建企業組建工會。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保障工會更好地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新建企業組建工會工作,是工會的一項基礎性任務。為了保證組建工會的順利進行,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常委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針對一些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鄉鎮集體企業工會組建工作存在阻力、進展緩慢、覆蓋偏低的狀況,新《工會法》增加規定:「上級工會可以派員幫助和指導企業職工組建工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通過上級工會的指導和幫助,加強基層工會建設。對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和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行為,新《工會法》規定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關於工會專職幹部的設置和對工會幹部的保護。1992年工會法沒有規定工會專職幹部的編制問題。國有企業中的工會幹部屬於國家幹部,基本是專職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精簡脫產人員,特別是各種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要求各種不同所有制企業一律設置專職的工會幹部比較困難,另一方面,企業、事業單位中又需要保持一定數量的工會骨幹分子,使他們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工會工作。為此,新《工會法》對此作了較為靈活的規定:「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組織,可以設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這樣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工會幹部,根據需要,可以是專職,也可以是兼職,比較適應各種不同情況。
基層幹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往往與企業行政方面發生矛盾,有些人還受到打擊報復。如以各種理由解除為職工維權的基層工會幹部的勞動合同,或者調離原工作崗位,或者降低其工資待遇,還有的在工會幹部勞動合同到期後以種種借口不續簽合同。在保障工會維護職工利益的同時,也迫切需要保護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因此,新《工會法》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規定:「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限;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滿。任職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5、關於工會與企業平等協商。1994年,我國頒布實施了勞動法。勞動法實施後,工會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大力推動集體合同的工作,通過工會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從近年來的實踐看,在企業中,尤其是在非公有制企業中,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通過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有利於工會發揮維權職能,建立和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進行平等協商應主要圍繞維護職工勞動權益,如工資待遇、福利、工作與休息時間、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進行,並簽訂集體合同。因此,新《工會法》規定:「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6、關於工會經費。1992年工會法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本單位工會撥交經費;建立工會組織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以及外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本企業工會撥交經費。這筆經費是在企業所有稅稅前列支的。工會收繳的經費用於開展各項工會活動,其中百分之六十留在企業工會,百分之四十上繳上級工會調劑使用。現在遇到的問題是,工會經費收繳相當困難,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拖欠、拒繳工會會費的現象嚴重。因此,根據實際情況,新《工會法》規定各種所有制企業以及事業單位、機關按照統一規定的標准撥繳會費,並規定了執行程序:「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交經費。」「企業、事業單位拖延或者拒不撥交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關於法律責任。1992年工會法對某些企業拒不組建工會、不按規定撥繳會費、侵犯工會或者工會幹部合法權益等行為應當承擔什麼責任,由哪些部門按照何種程序加以追究,沒有具體的規定。過去在單一的公有制經濟制度下,一般不發生這些問題,企業所有制結構多樣化以後,這些問題逐漸增多,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制度,對貫徹實施工會法,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是必要的。因此,新《工會法》增加了法律責任一間。主要內容是:
第一,對工會合法權益受侵犯的法律規定:「工會對違反本法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提請人民政府予以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佔工會經費和財產拒不返還的,工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並賠償損失。」
第二,對依法行使職權的工會幹部打擊報復的行為,增另處罰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作崗位和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者進行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並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提的報酬,或者責令給予本人處收入二倍的賠償。」
第三,對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被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妨礙工會依法行使職權,增加處罰規定:「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或者責令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違反本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一)妨礙工會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行使民主權利的;(二)非法撤銷、合並工會組織的;(三)妨礙工會參加傷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調查處理的。」
第四,對阻撓工會或者職工依法組建或者參加工會,增加處罰規定:「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撓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認識新《工會法》的重要意義?
2001年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臨界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在我國順利跨入新世紀,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頒布的。新《工會法》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有利於充分發揮工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工會法》遵照憲法的基本原則,堅持了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了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思想,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具有鮮明的社會主義特色和時代特點。新《工會法》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級工會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些都進一步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進一步保障了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新《工會法》明確規定,工會負有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發揮主人翁作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動和組織職工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組織職工參加企業事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高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素質等等職責。這些規定有助於調動和保護職工群眾的積極性,通過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推動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新《工會法》貫穿工會組織參與改革開放的基本精神,規定了工會組織在改革開放聽地位、作用和職責,為工會進一步支持改革,組織和動員職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對工會組織在改革和搞好大中型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這一涉及職工具體利益的改革過程中,主動調查研究,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和政府開展各項工作,處理、協調好各方面利益關系,確保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系統規定了工會的各項權利,包括結社的權利,參政議玫的權利,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等等,規定了這些權利實現的途徑及形式,使工人階級各項權利的實現有了堅實的基礎和法律保證,使社會主義民主有了更豐富、更充實的內容,使得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律建設進一步完善和健全。
新《工會法》使工會工作在風雲變幻的國際工運形勢下,堅持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工人運動有了正確的方向和保障。新《工會法》的規定,在工會性質上堅持了階級性與群眾性的統一;在工會任務上,突出了維護職能,強調了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的統一;在工會活動准則上,堅持了黨的統一領導與工會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統一;在組織原則上,堅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證了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與統一;在處理工會與政府關系及工會與企事業行政方面關繫上,強調根本利益一致,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企事業單位合法利益與維護職工具體利益的統一。新《工會法》體現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運動與工會工作的基本特徵。
新《工會法》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工會自笛建設,推進工會自身改革,發揮工會組織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新《工會法》以法律形式確認了工會工作的實踐成果,豐富了工會工作的內容,賦予了工會組織廣泛的權利和重大職責,為工會組織在法制軌道上推
⑥ 淺談新時期如何開展工會工作
一、抓住時機努力提高工會組織能力
提高工會組織能力。首先,要以創新的思路和辦法,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入會工作,增強做好企業職工入會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抓好醫院工會組織的整建工作,理順醫院工會組織的領導關系,做到醫院到哪裡,工會組織就建到哪裡,工會組織關系就明確到哪裡。其次,要抓住薄弱點,夯實企業工會工作的群眾基礎。通過對職工的宣傳、引導和服務,增強職工入會的熱情和內在動力,把上級推動建會與職工自覺入會結合起來。同時,建立和擴大會員優惠服務基地,努力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第三,要抓住關鍵點,夯實企業工會工作的幹部基礎。保證基層工會幹部的直選工作,切實體現黨的領導,切實保證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企業工會每年要組織會員(代表)對工會領導進行民主評議。以逐步推行向社會公開招聘工會幹部制度為突破口,積極推進基層工會幹部的職業化、社會化進程。
二、要以人為本,維護職工權益,推動改善民生
作為工會組織,一切工作要以職工為本,關心職工,服務職工,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利益。一是要大力實施職工素質工程,建設高素質職工隊伍。深入開展職工思想教育,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教育職工,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引領和凝聚職工,繼續大力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當知識型職工」活動。二是要有查實情、聽實話、辦實事的扎實作風。工會工作者要能俯下身子,密切聯系職工群眾,經常深入到職工群眾中和實際工作中去,要關心職工群眾文化生活,開展「送文化進基層」「送文化到工地」等活動。細致的做好調查研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案。進一步加大對困難職工的幫扶力度,廣泛開展「送溫暖」「愛心助學」等活動,協助黨政部門解決職工在就醫、子女上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解決職工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做好睏難職工群眾生產生活工作。保護、調動、發揮好廣大職工的積極性,為維護工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出力獻策。
三、努力提高工會服務能力
深入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積極推進創新型、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建設。要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不斷完善形式、內容和機制,廣泛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比武、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等主題活動。深入開展創爭活動,大力推進職工隊伍的知識化進程。要按照擴大參與面、增強實效性的要求,鞏固和發展企業創爭活動成果,推動創爭活動不斷拓展和延伸,進一步提高廣大職工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競爭能力和創業能力。要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主人翁精神,保持和發展工人階級的先進性。要做好勞模等先進人物的培養、選樹和宣傳工作,積極幫助勞模解決實際問題,充分發揮勞模先進人物的示範引領作用,為醫院發展凝聚強大的精神力量。要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建設,建設一支具有先進階級理想、社會主義道德、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嚴格組織紀律的職工隊伍。
四、加強學習,不斷提升工會人員的工作能力
一個合格的企業工會幹部至少應具備理論知識、專業知識、與專業相關的知識、文化知識、應用技術知識五方面的知識。而且通過不斷的學習,逐漸提升工會人員的創新能力、決策能力、協調能力、調研能力、學習能力。提高企業工會幹部素質,一種有效的途徑就是加強自身學習,不僅要勤於學習,更要善於學習,通過學習促進能力的提高,保證學習的效果。隨著醫院工會工作的推進,工會幹部面臨著更多的挑戰,因而承受的心理壓力更大,必須有健全的心理素質,才能時刻保持高度的果斷與冷靜。
五、堅持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整體推進工會各項工作上台階
總攬全局,統籌規劃,著眼工作實際,實行重點突破。按照這個原則,工會工作要從中國具體國情出發,緊密結合自身實際,既要始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又要加強工會組織間的交流合作;既要繼承和發揚工會工作的優良傳統,又要探索創新新時期工會工作的鮮活經驗;既要做好職工的工作,又要關心維護困難職工和特殊群體的利益;既要突出工會維權職能,又要統籌兼顧,搞好工會其它各項工作。工會工作之間應相互促進,以提升工會整體服務水平。當前要特別注意做好職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做好思想工作,幫助他們排憂解難。
總之,在新的歷史時期,工會工作又承載了新的使命,各級工會要引導職工充分認清當前企業面臨的形勢,增強職工的民主意識,激發職工的勞動熱情,維護好職工群眾的合法利益,切實發揮作用,充分履行職能,團結和帶領職工,以主人翁的姿態,為推進醫院的又好又快發展貢獻力量。
⑦ 新准則還需要計提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嗎
根據財企[2007]48號 《財政部關於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07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說明福利費不再需要計提,據實列支就好。
職工教育經費稅法和財務通則解讀不一致,具體如下:
一、稅法規定和解讀:
國稅函〔2009〕9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中「五、關於以前年度職工教育經費余額的處理
對於在2008年以前已經計提但尚未使用的職工教育經費余額,2008年及以後新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應先從余額中沖減。仍有餘額的,留在以後年度繼續使用。「
解讀為2008年以後不需計提,實際發生額列支但不超過標准2.5%
二、對於財務通則的規定
財政部令第41號《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財務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企業職工後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並撥繳工會。
財企[2007]48號財政部關於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 一、關於職工福利費財務制度改革的銜接問題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實施後,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07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
財企[2008]34財政部關於企業新舊財務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企業財務通則》施行以前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有結余的,符合規定的企業繳費應當先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
財務通則對職工教育經費的規定沒變化,計提還是可以的
綜合上述規定,稅法和會計不同的規定,請選擇應用。不知對您有無幫助。我個人建議實際發生時列支,不需計提。
⑧ 企業工會怎樣帶新員工培訓
企業工會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基層組織,是工會的重要組織基礎和工作基礎,是企業工會會員和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
⑨ 新入職員工需要公司提供相關資料給工會
企業抄概況、企業組織架襲構、企業的規章制度,部門概要及所從事的崗位職責
企業文化。
福利 薪酬(工資、福利、培訓機會、晉升機會、獎勵)。
安全生產教育、
企業的中長期的遠景規劃。
企業工作流程,
涉及新員工日常工作過程詳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