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學第一周對教師進行哪些安全培訓
學校是第三責任人。教師所做的一切安全教育工作都是代表學校做的,所以,這里我們把學校和教師合在一起討論。學校應負的是安全教育、安全預防、安全事故救護責任。學校要把學生當著真正的「人」來看待,從教師職業道德、教育良知這一角度來對待此事,把安全教育納入工作之中,有計劃、有目標、有制度、有專人負責實施。利用集隊集會、升旗和「兩操」時間由學校領導強調安全工作。教師利用課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個學期學校聘請當地司法所、派出所、治安員等來校上安全法制課。主辦安全教育專刊,搞安全自救演習活動等等,把學生生命安全教育的思想轉化為實際行動。再者,學校的教育教學設備及活動場所設好安全警示標志,適合學生正常的學習、活動。定期檢查安全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也算盡到安全預防責任了。
第三,學生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不論起因在誰,學校都要立即起動安全事故處理預案,組織人員護送到醫院搶救、護理、墊付醫葯費和通知家長等服務性工作,也就負了安全事故救護責任。最重要的是,事故發生後,學校還得組織教師進行自我後思,從安全教育的方法、措施等方面查找問題的根源,筆者認為學校所負的安全責任僅此而已。當然,如果安全事故的起因在學校,學校還得負經濟責任直至行政責任了。
由於教育的對象是人,是動態的、有自我主張而考慮不夠成熟的活生生的未成年人,即使教育工作做得再細致入微,必定是靜止的、停留在口頭上的理論知識。安全警示牌也是不會說話,更不會阻止學生活動的空頭文字或圖片。而學生在具體的活動過程中難免出現差錯,只要有一點點差錯出現就是安全事故。總之,學校安全工作關繫到千家萬戶,影響到方方面面。筆者認為,人們在重視學校安全工作的同時,不要只推御責任,還要多分析原因,多想想後果,共同分擔責任,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長為已任。
Ⅱ 如何以崗位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
安全教育的內容可概括為安全法規教育、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特別是勞動衛生法規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應使職工對包括安全法規在內的國家的各種法律、法令、條例和規程等有所了解和掌握,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