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內容有:
1、離地面2米以上,包括2米均屬於高空作業。
2、高空作業從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或貧血等其他不適合高空作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3、施工中對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4、高空作業所用的物料工具,均應堆放平穩,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嚴禁拋擲傳遞物件。
5、雨天或雪天進行高空作業時,採取可靠防滑、防寒或防凍的措施,水、冰、霜等及時清除。
6、遇有6級以上的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和懸空高空作業。
7、作業人員從規定的通道上下,穿防滑鞋,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等。
8、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如拆模板),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於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以外。
9、拆除的鋼模板、腳手桿等隨拆隨運走,不得堆放高處。高空作業走行用的腳手板,厚度不小於5厘米,且兩端用8號鐵線綁牢固定,嚴禁探頭板。
10、雙層作業或靠近交通要道作業設隔離設施。
11、進行高空作業根據具體情況,使用符合要求的腳手架、腳手桿、吊架、梯子、跳板、安全帶,臨空處應設置欄桿及安全網。
12、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和安全帽,穿防滑鞋。
13、腳手架牢固、穩定、應經常清除雜物,冬季應及時清除冰雪,在過道上應有防護設施。
14、嚴禁操作人員以繩索、起重機作為梯子上下,不應在未固定腳手架上工作。
15、夜間高空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16、當梯子在2米以上,舉放時應採用安全梯,斜放時,應採用踏步梯加設扶手。
17、高處作業配帶工具袋,小型材料裝入袋內。
18、懸掛的梯子應掛在牢固處。
19、安全帶應拴在操作人員垂直上方牢固處。
20、安全網使用前應進行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21、高空作業有高壓電線應先拆除或採取防護措施。
② 通信工程高空作業,主要防範哪些安全
一、防人身傷害、防墜落、防滑事故 一、冬施時,加強勞動保護,施工人員配戴手套、穿膠底鞋,增加防滑措施,嚴禁穿硬底鞋。 二、進工地施工必須戴安全帽,防寒帽子不能代替安全帽; 三、露天作業要配齊防寒用品,在架上施工要慎防「探頭板」踩空,高空作業要懸系安全帶,在高度超過一.5米馬凳上,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四、登高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滑鞋、防護手套等防滑、防凍措施,必須系好安全帶; 5、四級以上大風禁止塔吊安裝、頂升作業,陸級以上大風禁止吊裝作業和高空作業; 陸、在負溫度下綁扎、起吊鋼構件用的鋼索與構件直接接觸時,應設防滑隔墊。檢查吊物鋼絲繩有無破損,U型卡是否鎖緊,吊鉤保險是否有效; 漆、因冬季材料脆性大、易滑,所以吊拉起重大噸位貨物工具要留有更大的安全系數以充分保證安全; 吧、遇到雨雪等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的積水、積雪,嚴禁雨雪和大風天氣強行組織施工。 二、防火災、防中毒事故 一、要防止火災,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和能用,機房(基站)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安全員要定期對施工現場供電、防火進行檢查,防止通信、火災事故和盜竊事情; 三、嚴禁在工地動明火取暖,特別是施工現場,一經發現,將予以重罰; 四、在下人井作業前應做到「一通、一檢」: (一)在人井作業前應將作業區的前後人井蓋啟開,先做通風處理。 (二)檢查人井內有無毒氣和有害氣體,確保井內安全。 5、在人井內作業必須做到「一戴、一看、二不準、三禁」:(一)作業人員應戴好安全帽,穿上防水褲和膠靴。 (二)井外(上)應有專人看守。 (三)不準在井內起燃噴燈;不準在井內抽煙。 (四)禁止非作業人員圍觀;禁止在人井內帶有易燃物;嚴禁將易燃物清洗電纜(汽油、酒精、甲苯等)。 三、防中國絡安全事故 一、機房內施工嚴禁使用高熱燈具(如太陽燈等)做臨時照明,嚴禁使用電熱水器、電爐等非施工用電熱器具; 二、冬期施工溫度低,施工人員關節不靈活,衣物較多,行動不方便,安裝設備、布防線纜時,應注意設備和現中國安全,杜絕因施工引起現中國業務中斷事故; 5、光(電)纜割接、遷改或拆舊前,必須制定周詳割接、遷改或拆舊方案、步驟,進行徹底的分析,對現場資源進行仔細勘察並核定割接、遷改或拆舊資料,在割接、遷改或拆舊方案、步驟和方式(包括人員、生產儀器具、防寒、防凍、防風等輔助工具)確定和批准後,在各參建單位的技術員(管理員以上人員)再次核實現場,經維護派駐現場的督導技術人員指揮下,方可進場實施,以避免發生割接錯誤、中斷業務或誤拆等通信事故發生; 陸、在市區、鎮內進行管道光(電)纜施工時要求每個井口都要放置安全牌,並需留人看守,注意來往車輛,單盤光(電)纜長度較長時,人工施放時所需民工較多,在各復雜路面施工時必須嚴格組織、密切配合,配備良好的通信聯絡工具(如無線對講機、喇叭等)使施工人員動作協調一致,保障人身安全和光(電)纜安全; 漆、在公路邊施工時,盡量多設安全生產標志牌和標語,將標示牌用反光帶串聯起來,市區夜間施工還需設防霧燈示警,並安排人員配合交通部門疏導交通; 吧、鋼管焊接前,均應進行試焊,試焊合格後方可進行正式焊接,對焊鋼管時,為防止溫差過大,影響焊接質量,焊完的接頭應採取保護措施,下雪時應用適當物品覆蓋,焊後未冷卻的接頭嚴禁碰觸冰雪; 9、加強施工質量監控,接頭處不得有橫向裂紋,當有一個接頭不符合要求時,應對該批接頭進行檢查,剔出不合格品,重焊後,再進行二次驗收,施焊在有擋風結構內施工,當溫度低於-二0攝氏度時,不再繼續施工。 四、防交通安全事故 一、加強對工程用車輛的維護、保養,杜絕由於車輛故障而引發事故; 二、嚴禁酒後開車、無照駕駛、疲勞駕駛; 三、遇嚴重冰雪天氣,車輛行進中應保持行車距離,防止尾追事故的發生。 五、冬季取暖防火 一.冬季施工宿舍內採用燃煤取暖應防止住宿施工人員一氧化碳中毒,宿舍應保證足夠的通風條件;每間宿舍根據房間大小設置通風漏斗,通風漏斗尺寸:長不小於50cm、下口寬不小於三0cm、上口寬不小於5cm,每間設置的通風漏斗至少不少於三處。 二.每日熄燈前設專人封火,燃煤採暖設施嚴禁敞口,應將爐盤、爐蓋扣嚴;如爐盤、爐蓋不能完全扣蓋嚴密的,應用黃土泥將其抹嚴,以防煤氣滲漏。 三.取暖設施排煙管道安裝,每節管道承口應朝介質流通方向安裝,介面處並用膠帶封好;排煙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於50cm,立管不得少於二.0m,水平管距房屋頂棚不得少於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風吹來的東北方向。 四.排煙管道上面不得烘晾衣物等易燃物品,取暖設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揮發的有毒物質。 5.封火時清出的沒有燃盡的燃煤應清出室外,並用清水將未燃盡燃煤熄滅。 陸.進行安全教育杜絕燙傷、煤氣中毒等事件發生,並進行突發事件發生的醫療搶救、緊中國處理教育。 漆.宿舍、辦公室、庫房嚴禁接拉電熱毯、電爐子等取暖設施;更不準用碘鎢燈在室內、現場進行取暖
③ 為什麼要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為了復保障從業人員的專業度以制及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高空作業人員必須要拿到高空作業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製作,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簽發。特種作業操作證在全國通用。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或轉讓。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實行教考分離制度,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推薦使用教材。培訓機構按照國家局制定的培訓大綱和推薦使用教材組織開展培訓。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或其委託的有資質的單位根據國家局制定的考核標准組織開展考核。
高空作業證每2年由原考核發證部門復審一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後,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一次。跨地區從業或跨地區流動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可向從業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發證單位申請復審。
特種作業操作證也叫特種作業IC卡。
④ 通信行業安全工程師培訓資料。
試題是保密的。培訓資料可以在指定機構購買,就是4本書。可以上環保部的網站找注冊辦。
⑤ 高空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有哪些
(1)高空作復業工人須經過身體制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
(2)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滑鞋,掛好掛鉤,並有安全防護欄和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3)在高空作業條件較差時,避免單人單獨操作;
(4)高空作業時,對施工工具和材料要有保護措施,避免掉落,嚴禁向下方丟棄廢物
(5)在搭設電動吊籃時,要統一指揮、協調作業,嚴禁使用材質、規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配件;
(6)拆除腳手架時,要按搭設時相反的順序拆除;
(7)嚴禁操作人員以繩索及起重機作為梯子上下,嚴禁在未固定的腳手架上工作;
(8)夜間進行高處作業時,配足照明設備,有塌陷、空洞地區要設有明顯的標志;
(9)高空作業附近有高壓線時,應先拆除或採取防護措施。
⑥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高空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1.0.1條 為了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及一般構築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1.0.3條 本規范所稱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GB 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第1.0.4條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高空作業的安全事項
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2.0.1條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 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條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第2.0.6條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