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鄉鎮紀委如何做好黨風廉政建設
一、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全面落實「三轉」要求
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紀委協助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只有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紀委的工作才不會迷失方向,才能理清監督什麼、怎樣監督、為什麼監督的問題。但是必須要深入貫徹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保證執紀監督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進一步規范鄉鎮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職責分工,把該管的切實管好,把不該管的事情堅決交還主責部門,切實解決紀檢監察幹部工作錯位問題,杜絕耕種別人家「自留地」,荒廢自家「責任田」的問題。
二、完善紀檢監察「雙重領導」,解決監察幹部 「後顧之憂」
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落實「兩個為主」,使紀檢監察機關「放開手腳」開展執紀監督工作,使紀檢監察幹部拋開「後顧之憂」履職盡責,解決監督缺位問題;認真落實「兩個報告」要求,嚴格執行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線索處置、案件查辦情況制度,加強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對鄉鎮紀委的領導,將紀檢監察幹部從鄉鎮業務中「抽離」出來,將監督力量從黨委黨組的領導中「獨立」出來,提高鄉鎮紀委履職能力。
三、加強組織協調,扎實踐行「兩個責任」
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一案雙查」,不斷完善機制、強化措施,推動「兩個責任」全面落實。建立健全黨委書記抓黨風廉政建和紀委書記述職評議形成剛性制度,堅持定期開展,讓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第一責任人」上台述職,當場接受全體與會人員監督評議,通過「紅紅臉、流流汗」 切實把「兩個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把自身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的政治責任落實到位。
四、抓早抓小,強化執紀監督「四種形態」
建立鄉鎮紀委書記與黨員幹部廉政談話和約談長效制度,對有輕微違紀問題的黨員幹部及時約談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做到違紀苗頭早發現、違紀問題早處理,通過「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等 「四種形態」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堅持有錯必查、有責必問的原則,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工作紀律、頂風違紀搞「四風」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震懾,創建執紀監督的高壓環境,營造人人敬畏紀律、遵守紀律、維護紀律的良好氛圍。
五、重拳出擊,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
加大紀律審查力度,緊盯基層「微腐敗」,重點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惠農資金、征地補償、扶貧救助、低保五保等腐敗案件,堅持「治病救人,治腐清源」原則,積極探索關愛談話提醒監督模式,針對一些久治難愈和新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開展關愛談話和提醒教育活動,幫助黨員幹部認清問題所在,自覺改正。要認真研究腐敗滋生蔓延的根源,建立起教育與監督、懲治與預防並重的懲防體系,最大限度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六、強化責任擔當,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執紀鐵軍
通過開班培訓、以案代訓、輪崗輪訓等多種方式,提高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業務技能。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警示教育大會,使紀檢監察幹部牢記黨章賦予的神聖職責和光榮使命, 堅定紀檢監察幹部的政治立場,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作風正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Ⅱ 鄉鎮保障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採取了哪些措施
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緊緊扣住「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環節,而抓好責任的分解、考核是前提,加強監督檢查是保證,加強配套制度建設是基礎。
一、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
這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的首要環節,是責任制的基礎。
1、細化任務分工。
在年初對反腐倡廉建設任務進行分解時,任務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員全覆蓋,每項工作任務要明確主要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各地方、各部門單位也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單位的實際,做好承辦任務的再分解、再落實,將承辦任務分解到各職能科室和部門,明確每一項工作的負責人、任務要求和完成時限,建立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網路。
2、明確責任主體。
在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時,除了要明確領導班子的責任外,把重點放在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上,根據職權和任務的不同,規定不同的責任,特別是要對「一把手」的責任提出明確的要求。避免出現個人領導責任變成集體領導責任,集體領導責任變成誰也沒有責任的情況。
3、完善黨風廉政責任狀。
與推進廉能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相結合,結合崗位職責和廉能風險點制定「共性+個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礎上,根據班子成員、各下屬部門和單位、各崗位,不同的工作職責和特點制定出相應的個性責任條款,並就「誰該承擔責任、在哪些問題上承擔責任、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提出明確具體的責任條款。
二、完善考核機制,注重結果運用。
建立科學、合理、實用的考核評價體系,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環節。
1、注重過程性考核和終結性考核相結合。
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況在考核內容中的比重,將各單位開展工作的信息、資料報送和縣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督查、專項督查情況以及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列入考核范圍。
2、完善責任考核的方法。
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對能夠量化的內容要盡量量化,同時還要充分徵求群眾意見,注重民主測評,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黨員幹部及基層群眾代表參與評議鄉鎮和縣直單位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並將測評結果作為責任評定考核的依據。
3、完善激勵制約機制。
要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領導幹部個人測評結果存入廉政檔案,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年終考評為優秀的單位進行鼓勵和適當獎勵,對其主要領導作為提拔重用的資格條件之一。考評為不合格的列為翌年黨風廉政建設重點整治對象,對黨政主要領導實行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三、創新監督方式,加強日常督導。
加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日常監督,是破解個別單位平時消極對待,年終積極應對現象的有效方式。
1、建立定期匯報制。
以書面、工作例會等形式,各鄉鎮、部門每季度匯報一次紀檢監察工作,重點匯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內容完成情況,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督促目標任務全面落實。
2、完善經常性監督檢查制度。
充分發揮紀工委監督分局的職能作用,加強和改進監督的形式、途徑、方式,深入了解各鄉鎮、各部門單位,尤其是重點領域、部門單位反腐倡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糾正。
3、構建全方位的監督網路。
做到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深化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加強黨務、政務公開,全面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拓寬和暢通群眾監督渠道,通過設立公開電話、舉報信箱,聘請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及時監督、反映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切實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
四、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行紀律。
嚴格責任追究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從嚴治黨方針的具體體現。
1、有責必究,追究必果。
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問責制結合起來,實施責任追究倒查制,出了問題從嚴從快處理,實行層層追究,不管查到什麼人,都要堅決處理,輕則輕罰,重則重罰,不搞下不為例,不搞遷就,杜絕以經濟處罰為由,逃避執紀,或以集體決策失誤為由,逃避個人責任,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
2、分清主次,抓住重點。
在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上,要堅持以抓領導幹部為重點,就各類領導班子而言,應以黨政領導班子為重點,就各部門領導幹部而言,應以重要崗位的主要領導幹部為重點;
3、寬嚴相濟,區別對待。
把出了問題積極查處與出了問題遮遮掩掩的責任分開,對職責范圍內發生的問題進行掩蓋、袒護,或者干擾、阻礙責任追究調查處理的作為責任追究的著重點,充分調動領導幹部履職盡責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意識。
總之,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按照「抓源頭、抓重點、抓關鍵、抓懲處」的基本思路,緊緊圍繞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關鍵環節,細化工作責任和目標,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制度執行,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實施責任追究,才能確保責任制的有效落實。
Ⅲ 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台賬
就整一些談話記錄,宣傳教育記錄,處理信訪問題記錄,查出案件等等
Ⅳ 關於鄉鎮選任黨風廉政廉政建設監督員的通知
這項活動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開展了,而且各地也不會否認一直在執行這一制度,現在再次印發這樣的通知,已經是老調重彈了。
但是這樣做並非不可,關鍵是現在能否彈出新意。
Ⅳ 鄉鎮怎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首先你不要追問,你這個是沒有懸賞的,我是義務幫助你。
如果你是下鄉的回大學生,我的建答議落不落實跟著鄉鎮的一把手來,你只管出謀劃策。
如果你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那就多張貼海報,唰標語,喊口號。
落實責任制度,沒有人喜歡擔責任的,這個需要時間,參照我以前學習的經驗,就是:口號喊的響,宣傳要到位。走鄉串戶聽意見,多往基礎跑。不說話埋頭干,有意見私下提。好好配合一把手,將來工作好開展。
補充:一開始會如火如荼,過不了1個月,就搞著搞著沒勁了。
責任分工很好搞,書記抓內部黨建,鎮長搞外部動員。
Ⅵ 鞏店鎮的黨風廉政
鎮黨委定期召開來黨風廉政建設源專題會議,學習制定有關廉政建設文件,工作計劃。鎮紀委積極配合鎮黨委切實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全面落實《廉政准則》,制定了財務,采購,包車,就餐,會議報銷等制度,壓縮了非生產性開支,遏制了不規現象,同時鎮紀委還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的賬目進行了清理和查處,對發現的問題給與了糾正和查處,共查辦案件三起,兩人受到批評教育。
Ⅶ 如何加強對鄉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評辦法
檢查考核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關鍵環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保證。幾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及其紀檢監察機關認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促進了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推進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但在具體實踐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加以研究和解決。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考核評價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首先,評價指標設置難統一。由於各單位所在行業及工作職能上的區別,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承擔的工作任務不一樣,導致責任制考核評價指標設置難以涵蓋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全部內容,一個考評細則也很難適合所有的被檢查考核單位。其次,評價指標量化難統一。比如,對信訪、查辦案件工作的考核評價,是案件查得多、處理信訪力度大得分就多,還是沒有群眾上訪、無違紀案件得分就多,在實際的檢查考核工作中不好把握。再次,評價指標結構難統一。在組織統一的檢查考核中,要拓寬考評的廣泛性,則組織評價、群眾評價、社會評價各占評價體系中的結構比重難以統一。此外,階段性工作、中心工作和特色工作等,在評價指標結構中如何確定,也需要研究和探討。
二是考評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改進。其一,檢查考核針對性不夠強。每年責任制檢查考核在年底進行,各地各單位年關工作十分繁多,責任制檢查考核組開展檢查和被檢查考核單位接受檢查,在時間安排和具體組織上都較為倉促,針對性的查找問題、解決問題方面做得還不夠到位。其二,檢查考核實效性不夠強。由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覆蓋面大,涉及內容廣,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重形式、輕內容,看做法多、看效果少的現象,在工作的力度和考核的深度方面還有一定欠缺,有時流於形式。其三,民主考評面不夠寬。目前檢查考核雖然有民主測評的環節,但面不夠寬,特別是一些職能部門、行業性、專業性的考評結果在責任制檢查考核中體現不夠,與責任制檢查考核銜接不緊密。
三是考評結果運用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評結果運用大多停留在每年通報情況、每屆表彰獎勵階段,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和對落實責任制不力的懲處都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尤其是能真正將責任制考核結果運用到幹部使用、責任追究上來的很少很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責任主體的積極性。同時,對檢查考核中整改提高等後續工作沒有及時跟上,難以發揮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的導向作用和督促作用。
二、對策思考
(一)要切實加強檢查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已成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涉及到責任制這一「龍頭」工程作用的發揮。為體現檢查考核的高層次、高規格和權威性,檢查考核工作必須由黨委、政府來組織推動,檢查考核組必須由各級黨委常委、黨員政府副職掛帥,黨委會、黨政聯席會必須定期聽取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關於責任制的情況匯報。考核結果要提交黨委研究確定,並向上級黨委報告、向下級黨委通報。要真正把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考核,同領導班子考核、幹部考核、總體目標考核等有機地結合起來,認真組織實施。
(二)要進一步完善檢查考核評價體系。要切實做好責任制檢查考核評價體系的完善提高工作,做到常抓常新,體現簡便性、科學性、真實性、公平性等特點。要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細化考核內容,把承擔黨風廉政建設重點任務達標情況、責任制落實情況、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各地各單位熱點問題處理情況及群眾的評議意見作為重點內容,全面進行考核。優化考核辦法,做到「聽、看、查、議」相結合。要建立動態監督管理機制,實行領導幹部落實責任制定期匯報制度,把領導幹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黨委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實行檢查考核情況動態管理制度,將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及時存入幹部個人廉政檔案,建成幹部廉情指數的綜合資料庫。要建立整改督查制度。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三)要努力改進檢查考核的方式方法。要增強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的針對性,突出重點。即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履行責任和落實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同時,形勢在發展變化,不同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重點不同、具體要求不同,考核的具體內容也要因時而變,及時調整充實。要注重檢查考核方法的實效性,可根據各單位的實際和工作的需要,選擇開展日常檢查、執法監察、量化考核、交叉檢查等不同的檢查考核方法。在具體考核工作中,要堅持做到四個結合:即上級考核和本級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和群眾監督評議相結合;定期考核同平時檢查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
(四)要高度重視檢查考核結果及結果運用。考核結果要力求體現廣泛性和系統性,既要查看被考核單位的台帳記錄、聽取情況匯報,還要通過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發放意見表、設立意見箱等多種手段途徑,廣泛收集本單位、上下級單位和服務對象等群眾的意見,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要充分運用好考核結果,真正把考核結果與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和評優評先直接掛鉤,該兌現的一定要兌現,該追究責任的一定要追究責任,真正體現責任追究的嚴肅性,確保責任追究落到實處。建議修訂出台檢查考核實施辦法,用制度的形式規范考核結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