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衛生監督協管職業病怎麼管理
(一)各省級衛抄生行政部襲門要按照《衛生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以下簡稱《服務規范》)的要求,制訂本轄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實施規范和培訓計劃,盡快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制度和管理規定。
(二)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機制,加強協調,強化人員培訓,組織衛生監督機構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居民提供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並加強對實施情況的指導與考核。縣(區)衛生監督機構可採用在鄉鎮、社區設置派出機構或派出人員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培訓並參與考核評估。
(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落實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各項制度,明確責任分工,指定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監督協管人員負責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應的工作規范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及時做好信息收集、信息報告等工作。
暫時不具備條件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地區,可由衛生監督機構聘用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或在街道、鄉鎮、社區中設置相應的人員承擔相應職能。
❷ 基層醫療機構怎樣才能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版)《衛生協管規范》十分清楚:一是食品安全信息報告;二是職業衛生咨詢指導;三是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四是學校衛生服務; 五是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
❸ 衛生部關於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介紹
《衛生抄部關於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襲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於2011年11月2日以衛監督發〔2011〕82號印發。該《指導意見》分充分認識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明確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主要任務和目標、逐步建立和完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工作機制、加強對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組織領導4部分。
❹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內容有哪些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是政府免費提供的公共衛生產品,主要任務是由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協助基層衛生監督機構開展食品安全、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報告並協助調查。
❺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規范 最新版是哪年
2012年
❻ 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在今後如何打造亮點
1、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版)》的部署和要求,准旗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項目全面啟動,穩步推進,積極探索適合準旗實際的衛生監督協管模式
2、團結在黨支部周圍,大膽創新,不斷打造「亮點」,打開了衛生監督工作的新...全局工作在接受州衛生監督局年度檢查時得到了高度評價
3、 特別是衛生協管工作有亮點,主要包括衛生協管組織機構健全,規格高;衛生協管制度齊全,協管信息員培訓到位,統一著裝持證上崗;
❼ 衛生監督協管知識
①定期進行衛生巡查,發現或懷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健康事件;發現農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學校供水異常情況,以及可疑傳染病患者和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液等相關信息,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助調查。
②發現從事接觸或可能接觸危害因素的服務對象,對其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咨詢、指導。
③開展食品安全、飲水安全、職業病防治等法律法規與衛生知識宣傳,協助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❽ 衛生監督協管具備開展服務設施設備和人員條件
衛生監督協管具備開展服務設施設備和人員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