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沒有從事煤礦行業的人可以去媒礦安全培訓中心學習並取得結業證書嗎,
你好
回答你的問題:1、先是自己對照政策規定查找條件是否合適:礦長任職資格包括學歷、經歷審查,指的是學歷合格與否,經歷合格與否,比如有的省份規定礦長需要在安全生產技術副礦長崗位上至少幹了兩年,有的省份規定需要在安全生產技術崗位至少幹了五年以上。
2、學歷夠了,經歷證明根據檔案和及委任狀寫好從業經歷證明,上一級單位人事部門蓋章。還要拿著你任現職礦長的任命文件原件,填寫礦長資格證申請報名表,到集團公司(或者縣區市等煤炭管理部門)人事處培訓處等機構蓋章,攜帶身份證。
3、到省二級煤礦培訓機構參加資格證學習。此時需要將報名表、學歷證原件等送交省煤監機構審查是否合格。費用 單位自理。
4、如都沒有問題,學習完畢考試後都合格,那麼一般一個月後證件就下來了,到集團公司或者當地煤炭局去取證即可。
這是相關的規定
1、生產(或核定)能力30萬噸/年以上煤礦的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二)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經歷。
生產(或核定)能力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的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二)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經歷。
2、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資格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安全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後,方可任職。
煤礦礦長還必須接受礦長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礦長資格證後,方可任職。煤礦礦長資格和安全資格應當合並培訓,分別審核頒證。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本規定第八條第(一)、(二)項所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由具備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實施。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煤礦礦長資格初次培訓不少於48學時,復訓不少於24學時。
煤礦礦長資格和安全資格合並培訓初次培訓不少於64學時,復訓不少於32學時。
3、負責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 安全資格、操作資格和煤礦礦長資格考核發證的部門(以下簡稱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對參加培訓人員的准入條件進行審查,也可委託培訓機構進行;符合準入條件的,方可參加培訓。
「三項崗位人員」在考核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向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資格證或操作證,也可委託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申請辦理,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 身份證及學歷證書復印件或學歷證明;
(二) 工作經歷證明;
(三) 社區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健康證明。
4、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有效期為4年,每2年復審一次。
Ⅱ 求畢節市2013年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文件,關於煤礦安資證、礦長資格證培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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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高勒煤礦機考是什麼
煤礦安全培訓考試題庫
1、【判斷題】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 )
2、【判斷題】斷層等地質構造帶附近易發生突出,特別是構造應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險性大。( √ )
3、【判斷題】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煤礦企業應當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隨防,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 )
4、【判斷題】煤礦關閉之後又擅自恢復生產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予以關閉。( √ )
5、【判斷題】煤礦企業應當於每季度第一周將上季度重大隱患及排查整改情況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交書面報告,報告應當經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 )
6、【判斷題】傾斜長壁採煤工作面,當頂板淋水較大時,宜採用仰斜推進。( √ )
7、【判斷題】列車通過的風門,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 )
8、【判斷題】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且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應當撤銷其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但可以再經考核取得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也可以繼續擔任其他煤礦的礦長。( × )
9、【判斷題】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從事井下電氣、井下爆破、安全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提升機操作、採煤機﹙掘進機﹚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業的人員。( √ )
10、【判斷題】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 √ )
11、【判斷題】《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發現煤礦企業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應當責令限期整改,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整改的,責令停產整頓。( √ )
12、【判斷題】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
13、【判斷題】傾斜井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換鋼絲繩時,必須用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 )
14、【判斷題】在提升速度大於3m/s的立井提升系統中,必須設防撞梁和托罐裝置。( √ )
15、【判斷題】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 √ )
16、【判斷題】陷落柱對煤礦安全生產不會造成影響。( × )
17、【判斷題】在每次更換立井提升鋼絲繩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 )
18、【判斷題】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採掘工作面,應採用瞬發電雷管或毫秒延期電雷管爆破。( √ )
19、【判斷題】發現造成事故的緊急危險情況時,安全檢查員有權命令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 )
20、【判斷題】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准確有效。( √ )
Ⅳ 為搞好煤礦安全管理應採取哪些措施
1、增強員工安全培訓的力度不管是煤企管理人員還是礦井開采人員,一定要充分認識到安全培訓關乎企業未來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安全培訓關繫到開采工人的生命安全。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不僅要提升對安全理論的掌握,還要助其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觀念,提升員工自身專業技術,培養面對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和應變能力,真正有效地提升整體員工的安全素質。
2、樹立正確安全管理觀念,增強安全文化的構建安全管理是企業管理中最為重要的一部分,同時也是煤礦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保證企業健康長久發展的前提。所以,要不斷加強煤礦行業安全文化建設,並且還要和其他發達國家的煤礦企業進行安全文化的溝通交流,引進外國先進的安全管理理念,真正樹立企業的安全管理觀念,預防因為安全管理上的不足,而發生安全事故。
3、保證煤礦安全生產,提升安全與先進技術的投入力度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同時也是促進煤礦安全生產正常進行的原動力。想要保證安全生產,就必須有先進的科學技術作為支撐,提升企業的安全管理和技術的投入力度。例如,在煤炭開采設備方面,一定要選取安全系數高,科學技術水平高的新設備,降低因設備問題而引發的安全問題,提高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防禦能力。除此之外,在科研方面,煤礦企業要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圍繞礦井突發動力的災害機理,提升煤礦安全管理的理論水平,使先進的科學技術在安全管理方面充分發揮作用。
4、加強煤炭企業績效評價有效的績效管理不僅能夠推動煤炭企業良好的發展,還能提升煤礦企業安全管理體系的科學性以及合理性。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加強煤礦安全管理,提升生產一線員工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同時,還要進一步落實績效考核制度,將員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對煤礦企業的貢獻價值,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標准,提高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進而有效推動煤礦安全管理的提升。想要提升煤礦績效評價質量,就要遵循以下幾方面原則:首先,要按照依規處罰的原則,進而確定煤礦安全生產的獎懲體系;其次,要認真貫徹落實煤礦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堅持做到有獎有罰,獎勵和懲罰分明的原則;再次,煤礦企業還要構建起相應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專項項目資金,然後定期拿出相應的金額作為安全獎勵資金,對安全管理有貢獻的部門和人員進行適當的獎勵,同時還要注意的是,這筆專項資金不能挪為他用;最後,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還要對安全管理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盡最大力度地落實安全責任體系,進而做好相應的安全管理;此外,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要具有一定計劃性、有效性、前瞻性、科學性、合理性以及總結性的管理體系,從而有效推動煤礦安全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Ⅳ 煤礦安全資格證怎樣辦理在哪學習啊!急!
礦長、副礦長任職基本條件:
(一)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二) 從事煤礦井下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煤炭院校畢業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煤礦管理相關專業知識和處理事故的能力;
(三) 遵紀守法,掌握國家有關煤礦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四) 依法取得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簽發的安全資格證書;
(五) 其他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規定。
第五條 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
(一) 申請:申請礦長資格證的人員,必須向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領取《山東省煤礦礦長資格證審查表》,按要求填寫後,報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
(二) 初審:區(市)煤炭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後,按本辦法第四條要初審合格的,報市煤炭局;
(三) 審核:市煤炭局對申請人條件審核合格的,統一送交山東省煤炭局指定的培訓機構;
(四) 培訓:經培訓機構培訓考試合格的頒發合格證書;
(五) 取證:申請人持《山東省煤礦礦長資格證審查表》、培訓合格證書,向山東省煤炭局申請頒發礦長資格證。
第六條 副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按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辦理。培訓機構由市煤炭局指定,資格證由市煤炭局頒發。
第七條 礦長、副礦長資格證從簽發之日起生效。持有礦長資格證的人員,可在本礦擔任礦長職務。未取得礦長資格證的人員,不得任命為礦長職務。
第八條 市煤炭局定期組織礦長、副礦長復訓和考試,對考試不合格的礦長建議取消礦長資格,對考試不合格的副礦長直接取消礦長資格。
第九條 煤炭管理部門在對煤礦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煤礦違反本規定的,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本辦法由煤炭局負責解釋
Ⅵ 煤礦礦長咨格培訓的內容是什麼
5.2.1 煤礦安全生產方針及相關法律法規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 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煤礦安全生產的特點;
b) 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技術規范等;
c) 煤礦企業管理法律法規(包括:煤礦開采准入制度, 煤礦企業生產經營許可及管理制度,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規定,煤礦安全監察及事故處罰規定,礦產資源開發、礦山環境保護、煤礦開採用地管理、煤炭市場與價格管理等規定)。
5.2.2 煤礦企業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 煤礦企業組織機構與礦長職責;
b) 煤礦企業生產管理知識(包括:生產能力的規劃、生產組織與調度、生產現場管理、質量標准化管理等);
c) 煤礦企業安全管理知識(包括:安全管理機構、制度、責任考核體系,安全技術管理,現場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等);
d) 煤礦企業設備管理知識(包括: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管理,設備、維修保養、更新與改造等);
e) 煤礦企業營銷管理知識;
f) 煤礦企業財稅管理知識;
g) 煤礦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知識(包括:煤礦從業人員的准入、安全生產培訓等)。
5.2.3 露天煤礦開采技術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 露天煤礦開採的基本安全生產條件;
b) 露天煤礦開采境界及剝采比對煤礦安全生產的影響;
c) 露天煤礦的開采方式、開采程序和剝采工藝;
d) 露天煤礦采場、台階、邊坡的安全管理技術;
e) 露天煤礦邊坡的破壞類型、破壞機理及防治措施;
f) 露天煤礦防塵毒、防排水和防滅火的技術措施;
g) 排土場的選擇、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排土場常見事故的原因及預防措施;
h) 露天開采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及治理措施。
5.2.3 地下煤礦開采技術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 煤礦地質學基礎知識;
b) 礦井開拓方式;
Ⅶ 我想問下個人可以申請報考非煤礦山安全資格證嗎
在安全驗收時需要提供的資料在安全設計中都應該准備齊全,安全驗收提供資料如下(部分與安全設計相關): 非煤地下礦山: B.1非煤礦山概況 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隸屬關系、職工人數、所在地區及其交通情況等) 2)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合法證明材...
非煤礦山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書區別:
頒發部門不同,礦長資格證由省經貿委頒發,礦長安全資格證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頒發。
培訓內容不同,礦長資格證側重於培訓經營管理知識,礦長安全資格證側重於培訓安全管理知識。
培訓機構不同,礦長資格證由經貿委指定培訓機構培訓,礦長安全資格證必須在具備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培訓。
礦長、副礦長任職基本條件:
(一)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二) 從事煤礦井下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煤炭院校畢業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煤礦管理相關專業知識和處理事故的能力;
(三) 遵紀守法,掌握國家有關煤礦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四) 依法取得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簽發的安全資格證書;
(五) 其他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規定。
第五條 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
(一) 申請:申請礦長資格證的人員,必須向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領取《山東省煤礦礦長資格證審查表》,按要求填寫後,報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
(二) 初審:區(市)煤炭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後,按本辦法第四條要初審合格的,報市煤炭局;
(三) 審核:市煤炭局對申請人條件審核合格的,統一送交山東省煤炭局指定的培訓機構;
(四) 培訓:經培訓機構培訓考試合格的頒發合格證書;
(五) 取證:申請人持《山東省煤礦礦長資格證審查表》、培訓合格證書,向山東省煤炭局申請頒發礦長資格證。
第六條 副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按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辦理。培訓機構由市煤炭局指定,資格證由市煤炭局頒發。
第七條 礦長、副礦長資格證從簽發之日起生效。持有礦長資格證的人員,可在本礦擔任礦長職務。未取得礦長資格證的人員,不得任命為礦長職務。
第八條 市煤炭局定期組織礦長、副礦長復訓和考試,對考試不合格的礦長建議取消礦長資格,對考試不合格的副礦長直接取消礦長資格。
第九條 煤炭管理部門在對煤礦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煤礦違反本規定的,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本辦法由煤炭局負責解釋
Ⅷ 煤礦礦長資格證怎麼獲取
回答你的問題:1、先是自己對照政策規定查找條件是否合適:礦長任職資格包括學歷、經歷審查,指的是學歷合格與否,經歷合格與否,比如有的省份規定礦長需要在安全生產技術副礦長崗位上至少幹了兩年,有的省份規定需要在安全生產技術崗位至少幹了五年以上。
2、學歷夠了,經歷證明根據檔案和及委任狀寫好從業經歷證明,上一級單位人事部門蓋章。還要拿著你任現職礦長的任命文件原件,填寫礦長資格證申請報名表,到集團公司(或者縣區市等煤炭管理部門)人事處培訓處等機構蓋章,攜帶身份證。
3、到省二級煤礦培訓機構參加資格證學習。此時需要將報名表、學歷證原件等送交省煤監機構審查是否合格。費用 單位自理。
4、如都沒有問題,學習完畢考試後都合格,那麼一般一個月後證件就下來了,到集團公司或者當地煤炭局去取證即可。
這是相關的規定
1、生產(或核定)能力30萬噸/年以上煤礦的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二)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經歷。
生產(或核定)能力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的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二)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經歷。
2、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資格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安全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後,方可任職。
煤礦礦長還必須接受礦長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礦長資格證後,方可任職。煤礦礦長資格和安全資格應當合並培訓,分別審核頒證。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本規定第八條第(一)、(二)項所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由具備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實施。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煤礦礦長資格初次培訓不少於48學時,復訓不少於24學時。
煤礦礦長資格和安全資格合並培訓初次培訓不少於64學時,復訓不少於32學時。
3、負責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 安全資格、操作資格和煤礦礦長資格考核發證的部門(以下簡稱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對參加培訓人員的准入條件進行審查,也可委託培訓機構進行;符合準入條件的,方可參加培訓。
「三項崗位人員」在考核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向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資格證或操作證,也可委託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申請辦理,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 身份證及學歷證書復印件或學歷證明;
(二) 工作經歷證明;
(三) 社區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健康證明。
4、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有效期為4年,每2年復審一次。
Ⅸ 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來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自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煤礦安全監察行政復議規定
煤礦用爆破器材管理規定
尾礦庫安全管理規定
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
國有煤礦瓦斯治理安全監察規定
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
開辦煤礦企業審批辦法一一
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煤炭行政處罰辦法
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
礦山安全監察員管理辦法
煤礦安全監察員培訓考核辦法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管理暫行辦法
煤礦安全規程(摘要)
Ⅹ 礦長資格證和安全礦長培訓有什麼要求
礦長、副礦長任職基本條件:
(一)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二) 從事煤礦井下管理工作年以上,或煤炭院校畢業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煤礦管理相關專業知識和處理事故的能力;
(三) 遵紀守法,掌握國家有關煤礦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四) 依法取得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簽發的安全資格證書;
(五) 其他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規定。
第五條 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
(一) 申請:申請礦長資格證的人員,必須向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領取《山東省煤礦礦長資格證審查表》,按要求填寫後,報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
(二) 初審:區(市)煤炭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後,按本辦法第四條要初審合格的,報市煤炭局;
(三) 審核:市煤炭局對申請人條件審核合格的,統一送交山東省煤炭局指定的培訓機構;
(四) 培訓:經培訓機構培訓考試合格的頒發合格證書;
(五) 取證:申請人持《山東省煤礦礦長資格證審查表》、培訓合格證書,向山東省煤炭局申請頒發礦長資格證。
第六條 副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按礦長資格證申辦程序辦理。培訓機構由市煤炭局指定,資格證由市煤炭局頒發。
第七條 礦長、副礦長資格證從簽發之日起生效。持有礦長資格證的人員,可在本礦擔任礦長職務。未取得礦長資格證的人員,不得任命為礦長職務。
第八條 市煤炭局定期組織礦長、副礦長復訓和考試,對考試不合格的礦長建議取消礦長資格,對考試不合格的副礦長直接取消礦長資格。
第九條 煤炭管理部門在對煤礦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煤礦違反本規定的,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本辦法由煤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