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通過培訓帶動有就業能力的殘疾人擺脫貧困
對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組織培訓、聯系就業,針對那些完全沒有勞動能力的重專殘,香坊區還專門建立屬間接的就業輔助體制。據香坊區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李福雲介紹,目前在香坊區城鄉共有大約6800名完全沒有勞動能力的重殘人,而他們的家屬由於沒有勞動技能等原因沒有就業,成為家庭生活困難的主要原因。香坊區殘聯充分利用基地的培訓資源在全省率先對重殘人家屬開展技能培訓,讓家屬參加培訓,然後安排他們的家屬就業。家屬通過就業有了收入,從而達到提高殘疾人家庭收入的目的。
目前,香坊區首批20餘名重殘人家屬已完成烹飪和面點製作培訓,開始走上自主創業的道路。向陽鄉重殘人趙海勝的愛人通過參加培訓,自家經營的主食店現已紅紅火火地開辦起來了。「我因殘疾失去了工作能力,愛人也沒工作,一直擔心這個家維持不下去了。」趙海勝說,「沒想到殘聯的培訓班有這么大的作用,不僅我愛人送來了創業的技術,更給我一家人送來了幸福生活的希望。」
據香坊區殘疾人綜合培訓中心主任尚飛介紹,該中心今年的培訓任務已經排滿,預計明年還將培訓殘疾人超過1800人,力爭使其中超過10%的人實現就業,逐步實現通過培訓促進就業,從而促進殘疾人實現脫貧的最終目標。
『貳』 貧困戶一定要參加鄉鎮統一培訓才有補助嗎
貧困戶不比就業培訓者,領補助金,是不需要培訓的。
『叄』 如何組織開展農村貧困勞動力應技能培訓
先調查當地的勞動力情況再根據調查結果因地制宜的進行技能培訓
『肆』 如何將人社,農科,扶貧等部門培訓有機結合
實施就業扶貧政策
一是優化就業政策。近些年來,就業服務工作注重在城市和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開展。要調整現有的就業服務政策,把就業服務延伸到扶貧農村,消除對農民工的身份歧視,實現公平就業的權利。重點把貧困地區的農民群眾納入優質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創業補貼等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來做好貧困地區農民工、重點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的就業工作。 優化貧困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環境,建設貧困地區農民工創業園,引導和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建立城鄉有序進城務工協作機制,加強輸出地和輸入地的對接,依法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全力維護貧困地區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從體制機制上來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是開發就業崗位。利用政府職能部門在扶貧區域內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解決特殊貧困群眾的就業扶持;對於特別困難的扶貧對象和就業困難群眾,要建立鄉鎮幹部、人社系統幹部、村幹部的幫扶就業責任制,與急需幫扶對象和重點幫扶對象開展「一對一」幫扶活動,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可開發村鎮、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社會公益性崗位工作幫扶就業困難的貧困人口。
三是摸清就業人數。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扶貧對象數據台賬,實行扶貧對象實名制管理,區分不同情況的致貧原因,建立精準扶貧資料庫,准確掌握貧困村、貧困戶的脫貧致富需求,做到底數清、任務明,進行規范管理。特別是要動態掌握扶貧對象中未就業人員基本信息,摸清創業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培訓、篩選項目、融資擔保、場地租金等方面的扶持。
強化職業技能培訓
一是要與需求結合。要通過建立人力資源台賬,動態掌握當地農民群眾的就業需求,從單一的農業技術性培訓,要向第二、三產業技能培訓延伸,特別要加大逐年火爆的電商培訓,做到與當地產業發展結合,與市場接軌。同時也要加大建築、電工、養老、家政、物流等專業技能培訓。
二是多種形式辦班。人社部門主動在扶貧地區開展校企聯合培訓,組織培訓機構與企業「聯姻」,聯合開展企業需求的技能型員工培訓。在縣、鄉鎮建立一批培訓實習基地或者種養殖業示範戶,實施貧困就業人員的素質提升工程,以基地促進培訓,以基地帶動新產業、新技術的推廣。同時,建立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機制,培訓新型職業農民,提升勞動技能。
三是做好後續服務。培訓結束後,要與推薦扶持就業結合起來,及時提供用工需求,組織專家到現場進行產業咨詢,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培訓工作。
實施人力資源開發
實施「精準扶貧」,需要人才作為支撐。要大力實施人才扶貧工作,引導專業技術人員,深入貧困地區的農村開展技術服務活動,大力加強貧困地區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構建「精準扶貧」、有效脫貧的長效機制。
『伍』 為解決貧困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哪些地方發布了扶持措施
先說說我最熟悉的北京吧,北京從2020年上半年就開始下發的紅頭文件要求各區以訓穩崗的方式幫扶微小企業發展。
還有黃山市等地設置了很多公益性崗位,這些崗位優先選用的是貧困勞動力。比如護林員,清潔工,協管員等等,用這種公益職位進行托底幫扶。這也是直接的解決了就業問題呢!
國家也在配合各地發布積極的就業問題改善措施,比如從根本上用創業來帶動就業。鼓勵創業技能大力培養新生企業,也能從根本上改變就業困難的問題。為了支持創業國家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比如說借貸優惠稅收優惠,財政資金申請補貼,國企支持等等,還成立專門的機構進行指導幫扶。
『陸』 如何對貧困群眾培訓工作進行監督
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人大監督就是這道防線的最高「守護神」。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對同級人民法院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是人大常委會的法定職責。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機制不健全等原因,各級人大常委會的監督並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遠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現實需求。實踐證明,只有加強人大常委會對人民法院的工作監督,才能確保司法公正,才能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結合我國憲法、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工作實踐來看,要加強人大常委會對人民法院的工作監督,就必須著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嚴把「入口」關,選好「操刀人」。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除院長以外,上至副院長下至普通審判員,都是由本級人大常委會任命產生的,但現在的任命程序大多是形式性審查,缺乏任前實務考察環節,不能保證被任命人員完全符合工作要求。為此,我們應當在任前法律考試、表態發言等常規性考察措施之外,通過旁聽審判、走訪案件當事人和律師、案協作單位工作人員等方式,全面了解擬任命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把那些法律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群眾公信度高的幹部配備到審判工作崗位上,把那些德、能、勤、績、廉存在問題的幹部擋在審判崗位之外,確保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審判工作人員不僅案能力強,而且能夠真正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要求,使人民群眾有理由信服審判人員及其作出的司法裁判,進而信服社會主義法治。二、以旁聽促執法,保障程序正義。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組織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定期的深入本級人民法院旁聽審判人員對具體案件的審判,尤其是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影響的、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的旁聽和監督,確保審判人員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切實履行審判職責,以庭審程序正義保障案件實體正義。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按照事前不打招呼、事中不幹涉案、事後要求釋案說法的原則進行旁聽和監督,既不能聽而「無為」,也不能對案件的實體裁判「指手畫腳」,要把監督的重點放在相關訴訟程序的遵守和執行上。要通過旁聽提高審判人員的庭審駕馭能力和當庭裁判能力,增加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對裁判結果的信服指數,進而提高司法公信力。要通過旁聽提高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法律素養,為監督執法、保證法律實施提供有力支撐。三、關注熱點問題,適時監督整改。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廣開言路,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廣泛了解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適時確定各個時期不同的工作議題,使人大監督緊貼群眾實際需求,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要充分運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科學分析其中症結,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交由人民法院限期整改,並通過後續跟蹤督確保整改實效。四、加強個案督,以個案問題促全面提高。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個案,認真對待當事人的信訪訴求,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分類處理和跟蹤督,既不能以司法獨立為由推脫不理,也不能越俎代庖為人民法院提供「指導性」意見。對於無理取鬧、明顯缺乏法律依據的信訪事項,要做好法律解釋工作,消除當事人不必要的誤解和疑慮,勸說當事人罷訪息訴並依法履行裁判義務;對於確屬人民法院工作不力、程序不當引起的信訪個案,人大常委會應當理直氣壯的進行監督和糾正,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人大常委會應當根據一定時期內信訪個案集中反映的普遍性問題,要求人民法院專題報告某一方面的工作情況,著重就信訪突出問題進行反思和整改,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和工作水平,杜絕發生類似問題。五、嚴格責任追究,樹立監督權威。有的地方、有的審判人員濫用司法職權、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不僅給當事人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也給司法公信力蒙上了厚厚的陰影,使公眾的法治信仰受到沖擊和踐踏。為此,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建立健全審判人員問責制度,細化問責的事由和程序,切實發揮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職、批轉檢察機關和監察部門立案查處等監督手段的作用,不斷加大問責力度,樹立人大監督權威,使有權必有責、有錯必究真正落到實處,確保審判人員時刻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李榜勇)
『柒』 貧困戶務工人員家庭培訓有什麼具體要求嗎
(一)貧困戶鑒定標准
1.農戶參加貧困戶評選的必要條件
家庭主要收入來源以務農和務工為主,且2013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優先評為貧困戶
(1)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2)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兒;
(6)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得評為貧困戶
(1)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2)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3)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4)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5)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6)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7)在縣城或集鎮有店面等非自身居住性用房的農戶。
(二)貧困戶評定程序
1.提出申請。農戶自願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貧困戶申請書》(參考文本一)。
2.召開戶主大會。農戶所在村小組召開戶主大會,按照比較排除法推薦出貧困戶候選名單連同會議記錄(參考文本二),報行政村匯總後報鄉鎮。
3.入戶調查。各鄉(鎮、場、管委會)組織鄉、村幹部逐一上門入戶調查,核實貧困戶情況,並填寫《貧困戶登記表》(一戶一表)。
4.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對入戶調查後的名單進行聽證、評議,形成初選名單,形成《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填寫《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評議統計表》(參考文本三)。
5.第一次公示。各行政村對聽證、評議後的貧困戶初選名單進行公示(參考文本四),既要在村部、村主幹道等村民比較集中的活動地點公示,同時還要在各村小組(自然村落)公示。要通過廣播的形式將初選名單進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於三天,並拍照留底備查),經公示無異議後將《關於審核確認貧困戶的報告》和《村貧困戶初選名單》(參考文本五)一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捌』 麥積區人社局2019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再就業參加培訓汽車培訓班規定是什麼
「麥積區人社局2019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再就業參加培訓汽車培訓班規定」最好咨詢人社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
學習選擇專業正規的培訓學校進行系統的學習,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掌握每一個要點和訓練方法。